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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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篇1
一、帮扶村基本情况
存在问题:
(一)居住环境差,人畜混居现象严重;
(二)交通不便,只有2个组通公路,尚有5个组未通公路。
二、 年帮扶产业项目
(一)年内发展核桃200亩,发展魔芋100亩;
(二)计划完成全村10户农户的厕所改造;
(三)完成3组、4组、7组约4公里的.联户路建设,55户农户院坝硬化(1400平方米)。
(四)指导帮扶村村支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指导村支部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活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
2.进一步完善村支部活动室的建设,帮助制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习阵地作用。
三、帮扶工作措施
(一)成立帮扶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确定工作思路
由市防震减灾局和 县防震减灾局共同帮扶。原则是:市局落实帮扶资金,县局落实驻村干部;市县两局共同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联系村找路子,找项目,做好信息服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使村民增收致富。
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部署,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号)精神,切实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现就《实施方案》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是打造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本市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协同配合,合理统筹资源,根据低收入人口遇到的困难类型有针对性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二、制定依据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号)。
三、工作任务措施
(一)科学界定低收入人口的范围,规范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
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具体以市公布的标准为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因大病重病、因重度残疾(包括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因高龄不能自理无人照顾、因大灾或重大意外事故、因子女上大学交纳学费等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对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对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核算时要扣减就业成本,无法查实的,按户籍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两残补贴等不计入低收入人口的收入。
低收入人口认定按照申请、受理、审核、认定等基本程序进行,在认定过程中,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报、基层发现、数据比对、群众反映等方式开展,经过申报人承诺并进行初步筛查,纳入日常动态监测和预警范围。
(二)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
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的困难程度和类型,民政部门分层分类实施基本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救助帮扶措施,乡村振兴、医保、教育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实施专项社会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三)加强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
民政救助部门将依托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汇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数据信息,建立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以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与乡村振兴、医保、卫生健康、残联等有关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每月积极参加乡村振兴局牵头开展各部门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为有关部门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持,建立统一的动态监测平台,及时搜集好相关专项救助帮扶信息,共同做好部门之间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工作。
(四)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民政救助部门通过日常走访排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随机抽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各乡镇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对已经纳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仍符合低收入条件的要延续有效期;对发现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对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按规定在信息管理系统上清除;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及时按相关程序审核认定上传并录入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落实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举措,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政策落实。
(五)强化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
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以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为目标,依托全区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救助程序,根据家庭困难类型给予相应救助。已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按照现有制度实施。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困难对象,可根据家庭困难情况,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给予相应救助帮扶,鼓励各乡镇便民、社保服务中心针对低收入人口,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四、组织保障
(一)压紧压实责任。
(二)加强部门配合。
(三)强化宣传发动。
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持续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摸排困难群众,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坚持城乡统筹,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兼顾城市低收入人口,构建监测预警平台;统筹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定期更新;坚持部门协同,实现常态化救助帮扶。
二、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低保对象。指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
(二)特困人员。指按规定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四)支出型困难人口。也可称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其所在家庭称为支出型困难家庭。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人员。
三、监测方法
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或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的困难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发现符合救助条件,及时按程序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一)自主申报。困难群众可通过设在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政务服务“一门受理”窗口提出低收入人口申报,也可通过设在村(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或社会工作站代为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关信息。
(二)主动发现。各地要将摸排、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基层党建重要工作内容,主动发现、及时上报困难群众有关情况。重点摸排走访未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家庭、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
(三)数据比对。各地要主动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医保、乡村振兴、残联、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对接,通过信息比对,及时汇总更新获得专项救助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筛查出未登记在册的低收入人口。
(四)其他方式。通过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媒体报道信息等,及时分析、调查、研判出有潜在风险的困难对象,将信息汇总到县级民政部门,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帮助其申请救助;对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但仍属于低收入人口多困难群众,继续予以监测预警。
四、监测程序
各地要坚持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线上预警与线下调查相结合,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工作。以“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为支撑,形成“信息采集—动态监测—预警核实—救助帮扶—数据归集”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
(一)形成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依托省级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市县两级分别搭建本地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库,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数据信息为基础,将低保边缘家庭、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特殊群体及时录入,逐步将相关部门实施专项救助的'信息、工会等机构掌握的相关困难群众信息录入,进一步丰富完善数据库。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安排,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二)开展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依托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基础平台,市县两级分别建立本地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平台。通过实时上传、数据比对、定期复核、自动提示等办法,强化信息平台的监测预警能力。乡镇(街道)按照收到的预警信息等级划分,完成入户核查并及时反馈核查情况,同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困难群众信息及时上报或转办。
(三)实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县(市、区)、乡镇(街道)通过预警发现和入户核查,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单人保”政策、临时救助的,按程序纳入救助范围;符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等救助政策的,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转由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对于监测预警特殊困难情形且缺乏相应救助政策的,充分利用当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行个案研究解决;对于监测预警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核实情况,并终止救助。
五、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
在监测预警范围内的低收入人口如需获得救助,应授权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乡镇(街道)及县级民政部门及时启动审核确认程序。
(一)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依规纳入低保。低收入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边缘政策执行;不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渐退期结束后按规定退出。
(二)实施专项社会救助
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等,由相关部门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医疗、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救助范围扩大至低收入人口。
(三)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有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用足用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四)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发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视巡访和照料服务。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低收入人口提供物资救助、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五)积极开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以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对于遭遇重特大疾病的低收入人口,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及时提供救助帮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和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库及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细化落实措施,定期督促调度,确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为契机,主动加强与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常态更新等工作,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撑。同时要及时核实预警信息,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措施,进一步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具体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各类信息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宣传党的兜底保障政策,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怀。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制作图文并茂、简单明了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解读和申请指引,方便困难群众了解掌握、便捷申请救助帮扶。要加强对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确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县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现场会精神,全力打好扶贫“双到”硬仗,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宜居幸福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帮扶方案,加大帮扶力度,提升开发水平,确保20xx年被帮扶的80%(70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基本实现“八个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基本改变落后面貌。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基础工作,确保有序推进。主动与帮扶单位沟通联系,组织驻村工作组继续深入调研,进一步了解贫困村经济收入、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等情况,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今年的扶贫工作计划。同时,及时完善电脑资料档案,对已实施的项目及时录入电脑,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档案资料收集齐全、数据详实准确可靠,及时反映帮扶成效,为迎接上级考评打下基础。
(二)突出抓产业扶贫,加快脱贫步伐。一是计划投入资金85万元,采取入股水电站分红、兴办经济实体等方式,稳定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以建设产业发展平台为抓手,结合贫困村实际,找准有效帮扶方式,扶持发展蜜柚种植、禽畜养殖等项目,积极构建与特色主导产业对接、与农业龙头企业对接的产业发展体系,做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项目、市场机制健全,使每个贫困村有1家以上龙头企业或合作社与之对接发展。三是引进企业在xx村兴办千亩蜜柚场、在xx村兴办大型养鸡场和在密坑村兴办大型养兔场,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蜜柚种植和鸡兔养殖,增加贫困户收入。
(三)突出抓设施完善,改善村容村貌。按照“多个一点”的方法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完成贫困村村庄整治规划,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二是解决行路难问题。在实现自然村通机耕路的基础上,今年计划投入资金143万元,完成贫困村自然村道路硬底化改造4.15公里。三是解决用水难问题。今年计划解决1个村112人安全卫生饮用水问题,兴修水圳、陂头8条(座),改善农田灌溉面积800亩。四是继续推进大自然村通电、通邮、通讯、通电视广播等公共设施建设,促进贫困村的基本生产生活环境有大改善。五是积极开展“洁净家园”创建活动,今年计划投入资金11.5万元抓好贫困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村容村貌整洁、卫生的目标。六是实行重建与修缮相结合、政府(帮扶单位)补助与贫困户自筹相结合,组织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确保按时完成54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四)突出抓宣传教育,加强技能培训。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抢抓发展机遇,增强脱贫信心,破除“等、靠、要”思想,在外力的帮助下,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加快脱贫致富。二是继续抓好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特别是抓好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青壮年的定向培训、短期培训,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免费技能培训,提高转移就业能力,促进转移就业增收。今年计划组织157名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免费职业技术培训,实现转移就业75人。三是加强种养实用技术培训。今年计划投入资金10.4万元,组织举办贫困户种养实用技术培训班和开展“三下乡”、“送农技上门”等活动,确保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能接受免费技能培训2次以上,学会一至两门种养技术或者手工加工技术,提高种养劳动技能。四是把初中生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列入绩效考核内容,每月考核,严格检查,确保贫困户子女不发生因贫辍学。五是大力开展扶贫助学,今年计划筹集助学资金13万元,资助95名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各阶段的学历教育。六是开展智力扶贫,实现有意愿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中毕业生免费入读智力扶贫技工学校。
(五)突出抓保障帮扶,改善生活条件。建立贫困户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对老、弱、病、残无劳动致富能力的贫困户,实施救济式扶贫。一是加大落实农村低保政策工作力度,目前,符合低保政策的.农村贫困家庭人口已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把60周岁以上的仍未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61户贫困户家庭老年人全部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贫困村贫困户家庭全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农民实行医疗救助。同时,完善村级卫生站建设,加快实现“小病不出村”。
(六)突出抓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广筹帮扶资金,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如期完成贫困村的道路改造、饮用水安全、医疗卫生、垃圾收运、义务教育、农田灌溉设施、危房改造等工作任务。同时,严控扶贫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范围,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高效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七)突出抓示范带动,提高扶贫实效。重点建设好xx村万只养鸡场、xx村千亩蜜柚场和密坑村千只养兔场等产业帮扶示范点,每村办好3户示范户,推动产业帮扶上水平。
(八)突出抓基层党建,强化组织保障。围绕“双到”工作,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创建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双到”的积极作用。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贫困村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负总责并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贫困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攻坚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扶贫“双到”攻坚战各项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实行“一把手”亲自抓,镇党政班子成员带头挂村办点和挂村帮户,镇机关干部全部安排到村到户,集中时间、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全力打好扶贫开发“双到”攻坚战。同时,坚持每月召开扶贫“双到”工作汇报会,由镇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汇报各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每季度召开扶贫“双到”工作座谈会,加强情况沟通,交流工作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帮扶措施得到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督查问责。成立由常务副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督查组,严格按照《xx镇扶贫“双到”包村包户责任制考评办法》,加强对各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实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考评,定期予以通报。对工作抓得紧、抓得好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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