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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元钱

作者: 光宇2023/08/04心情随笔

1983年底,我办好复员手续,领取了70元的复员费。70元钱,在当时,是我复员后五个月安置期的生活费。钱虽不多,但对每个月最多拿9元津贴的我,一次性拿到这么多钱,如同发了大财。

钱拿到手后,我就把自己当成有钱人了。人还没离开部队,我就拿出10元钱,在营房附近的饭店,买了只保定最有名的老马家烧鸡,又点了几个炒菜,请还未复员的战友们,一叙当兵三年的战友情。然后,我又给战友留了10元钱,以备平时急用。

回到地方,我花12元钱买了双三接头皮鞋,花8元钱买了件夹克衫。一算账,还剩下30元钱,这时我感到财政紧张了,因为我不知道啥时才能分配工作,领到工资,所以裤子就没买,始终穿着我在部队穿的军裤。为了让裤子显得新一点,我就在家用缝纫机将裤子翻新。我不好意思向父母要钱买新裤子。那时的人,还没有"啃老"一说,在家白吃饭,我已感觉很不好意思了。

一晃两个多月过去了,进入腊月。余下的30元钱眼看着支撑不到春节,得赶紧想辙渡过难关。于是,我就和几个一同复员的战友商量,如何解决大家的财政赤字问题。

没过几天,一位战友说,渤海大楼底下有个叫"大德祥"的食品店,因快过年了,装糕点盒的人手不够,需要人帮忙,一天一元钱。听到这个消息,囊中羞涩的几个大男人别提多兴奋了。于是,几个战友当起装糕点盒的临时工。头一天下来,收获还不小——除了给一元钱,还可花两角钱买一份装盒剩下的碎糕点。真是美哉美哉!

第二天,经理告诉我,他们基层店的另外一个食品店缺卖烟的,每天也是一元钱。于是,我就又去卖烟。当售货员没几天,区民政局通知我去当冬令营辅导员。这样,我便结束了五天的临时工生涯。

这让我多少有点遗憾。我只觉得这段工作太短暂了。它至今仍提醒着我: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