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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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海委平安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海委平安组〔202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统筹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得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管理机制与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2022年5月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发动环节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导。打击整治环节约4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切实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3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彻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这项工作由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牵头。
1.广泛动员、广辟渠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专项行动。在扎实做好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线索办理的前提下,公安110接处警平台、12345市民热线等多种渠道要高效收集反映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等相关问题线索。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警情案件等专业系统中滚动排查研判相关线索,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目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线索办结情况。
2.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用好各类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将防范非法集资、保健品诈骗、养老诈骗等宣传纳入老年宣传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专题文艺演出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村(居)、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要突出宣传重点,针对养老诈骗特点和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以案说法教育活动,揭露养老诈骗“套餐”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筑牢老年人思想防线,深化宣传效果。要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3.严格把关、严防炒作。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得对尚未终审的案件作定性报道。注意保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成员单位和村(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从严打击养老诈骗。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养老诈骗,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这项工作由派出所牵头。
1.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识别、打击养老诈骗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2.严格依法办案。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决防止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这项工作由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牵头。
1.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摸排,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相关机构、企业,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2.加强分类处置。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件的底线。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推进。设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专项办”),由常乐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下设综合工作组,组长为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宋钧。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综合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专项办要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制度,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平安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针对本地区养老诈骗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
(三)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各村(居)各部门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此专项行动将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村(居)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专门领导机构
(名单见附件)
下设工作专班,由党委委员曾伟兼任专班主任,千佛乡警务室负责人周玉清、社会治理办主任彭中任专班副主任,专班工作人员由陶俊、王嘉茂、王皓洋、黄春雪兼任,办公地点设乡社会治理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全乡要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坚决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多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格服务微信群、宣传条幅、传播典型案例、张贴海报、发布新媒体短视频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结合网格员入户走访、疫情防控卡点、防致贫返贫全面摸底排查入户等,积极开展老年人防诈宣传活动,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浓厚氛围。三要扎实开展摸排。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网格员、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作用,将常态化开展摸排工作与农牧民举报投诉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四要各村(社区)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全民参与到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来。
四、标语宣传营造氛围
在交通要道、人群集中处悬挂标语横幅进行宣传,利用各村(社区)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系列宣传标语,做到随处可见、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千佛乡在街道人员密集处张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十多余条,标语内容例如:“网上汇款需警惕电话核实莫大意”“骗人之心不可有防骗之心不可无”“扫除诈骗创建和谐家园”“严厉打击诈骗维护社会诚信体系”等等。同时也要求各村(社区)在村上主要人员集中点张贴宣传标语,各村(社区)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利用各村(社区)的广播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音频。
五、进村入户宣传扩大效果
结合当前集中走访排查工作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千佛乡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分发防养老诈骗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醒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扩大宣传效果。
六、在疫情防控卡点详细讲述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一是保健品诈骗。诈骗分子往往以专业会议、健康讲座、组织义诊、免费体验、上门推销、电话与网络销售、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形式,以特殊功效、打折销售、消费返利、赠送礼品、免费或低价旅游等卖点虚假宣传,向老年人宣传“保健产品”“治疗药品”,从而实施诈骗。二是祛病消灾实为诈骗。此类诈骗多是结伙作案,一人搭讪寻找有名的神医,另一人称可以找到,并邀老人同去,在路上了解老人的情况后用电话告知同伙,随后遇到的“神医”会说老人家中有灾祸,需拿出家中所有钱财首饰进行供奉(一天后还给老人)即可消灾,从而实施诈骗。
老年人在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或“不劳而获”的念头。提高防骗意识,平时应多关注主流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横幅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电信诈骗手段,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辨别能力。子女也要多给老年人一些耐心和陪伴,向他们普及反电信诈骗知识,提高他们的防骗意识。重点打击进村入社以买各种物品,开始以给予小东小西,开展思想上给老年人洗脑,然后以高价给予老年人购买等形式的行为。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落实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从即日起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县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顿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接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证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王兴福局长为组长,王晓强为副组长,社会福利科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目标
对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收取的客户资金明显超过客户一年养老所需正常支付的养老费用,吸收的会员远远超过该养老机构现有的床位数量,所吸收的资金也远远超过其一年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消费费用。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3.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4.以销售“老年产品”“保健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在写字楼或居民区租赁场地作为举办讲座和活动的基地,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保健功能,或送米油面等礼品、请吃饭、陪旅游等多种方式诱导蒙骗老年人,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5.其他方式。如通过在甲地注册登记养老保健公司,在乙地举办讲座宣传进行非法集资;或者偷梁换柱,将原与老年人签订的集资合同(协议)改为借款合同,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要求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线索摸排阶段(6月)。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开展排查。
第三阶段:打击整治阶段(6月至9月)。组织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关于全县养老服务进行督查,关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关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养老机构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查处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关于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顿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我县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关于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有违法行为的养老机构要移交给司法机关查处。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方案 篇4
根据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市监函〔2022〕220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使专项行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曝光典型违法案例,震慑违法经营者,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四)坚持突出重点。紧盯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坚持分类处置。对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确保依法稳妥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六)坚持源头治理。边打边治边建,建立健全源头预防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目标任务
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作为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广泛开展涉老“食品”“保健品”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坚决完成好打击整治任务,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22年4月份开始至10月中旬基本结束,按照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开展。三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并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整治、建章立制一体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至5月15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部署安排工作,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强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要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畅通举报渠道,通过12315广泛接收、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要对上级转办的线索和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要跟踪掌握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对重大线索督办盯办。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要充分运用好各类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各方力量,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对老年人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要加强舆情风险评估检测,严防恶意炒作。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5日至9月30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打击整治与线索摸排有效衔接,针对线索摸排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部门、挂图作战,限期查办。
加强分类处置。要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勒令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防控涉稳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涉稳问题。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敏感案件严格按照“三同步”的要求,依法稳妥处理;对“爆雷”风险突出的,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妥善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件的.底线。
抓好建章立制。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规范工作制度,制订完善行业规定。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专项行动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注重梳理成功经验,集成典型案例,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制度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老年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上来,通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局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县局专项办”),专项办主任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裴富朝担任,副主任由县局副局长宋琴、章伟国、总工程师衡培华、非公党委副书记汤红梅、食安办副主任陈飞担任,成员由综合执法大队、综合股、注册及信用监管股、市场价竟股、知识产权股、食品协调股、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药械股、12315中心组成(详细分工见附件1)。各成员股室(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配合,按“属地监管”原则因地制宜、有所侧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精准施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台账。县局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要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要形成一本台账,即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工作形成的完整文件资料;两张图表,即任务分解图和工作流程图;三个方案,即整治工作落实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正反典型案例;四份清单,即问题风险隐患清单、整改落实清单、督导检查清单和建章立制清单。
(四)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县局专项办将对整治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和督导调度,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安排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要按照边打边治边建要求,把动态排查问题风险隐患贯穿始终,完善工作台账,及时“回头看”,检验工作成效。要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五)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报送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坚持“每周一报”,明确一名联络员并报县局,每周二18:00时前,向县局综合股(张乾)报送本周(上周三至当日)工作信息(含电子版),每周三18:00时前,由县局综合股向市局专项办和县专项办报送本周工作信息。包括内容主要包括:完成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意见建议,填报《略阳县专项行动进展战果统计表1(对口业务表)》、《略阳县专项行动进展战果统计表2(共性表)》。同时,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典型案例,也要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