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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宣传方案

2025/03/1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供热宣传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供热宣传方案 篇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应对因各种缘由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晋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晋中市城市供热管理方法》。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城区因供热锅炉、管网突发故障,影响正常供热或停止供热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开发区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开发区成立突发供暖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供暖事故应急处理、事故抢险、供暖恢复等应急工作;

(2)协调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关心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争论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准备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2、开发区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开发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开发区建设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内突发供暖事件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落实开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

(2)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预案执行状况;

(3)把握应急处理和恢复供暖状况;

(4)负责信息发布。

3、供暖调度和机构职责

开发区建设局是供暖事故处理的调度机构,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供暖事故处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1)听从应急指挥部命令,指挥供暖事故及处理;

(2)启动供暖事故处理预案,把握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恢复供暖;

(3)准时将大面积停暖有关状况向应急指挥部和涉及单位汇报。

三、事件分级

供暖事故依据事件的大小及影响程度分为故障和事故两类。供暖系统停暖(包括因锅炉或设备)或造成小区范围以上停暖超过8小时的事件为事故,其余为故障。

四、应急响应

1、事件报告

(1)发生应急事件时,建设局准时将停暖范围、进展趋势等状况报告开发区应急指挥部。

(2)开发区应急指挥部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将有关状况向管委会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2、事件通告

发生突发停暖事件后,开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准时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事故影响范围、进展过程、抢险进度、估量恢复时间等内容,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正确面对停暖状况。在停暖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准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3、应急处置

(1)恢复供暖。发生停暖事件后,开发建设局负责组织热力公司尽快恢复供暖。

(2)社会应急。发生停暖事件后,受影响的各有关单位依据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停暖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4、应急结束

恢复正常供暖后,开发应急指挥部准备宣布解除停暖事故应急状态。

五、应急保障

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开发建设局聘请供暖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业人才,组成供暖事故处置专家询问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询问和决策支持。认真分析和争论大面积停暖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争论、学习先进阅历,不断完善供暖事故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2、装备保障

开发区建设局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依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安全的应急救援装备。应急指挥机构精确

把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状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处在随时可用状态。

3、人员保障

加强供暖站的供暖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二次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专业素养,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力气。

六、宣扬培训和演习

1、宣扬

各供暖站应加强全体员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训练和应急救援训练,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广泛宣扬消逝大面积停暖紧急状况下的正确处置措施。

2、培训

各供暖站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进行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沟通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学问水平。

3、演习

开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供暖站之间的协调协作工作。各供暖站依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七、信息发布

开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暖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并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准时接受适当方式发布信息。

八、后期处理

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暖之后,由应急指挥部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应急救援状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缘由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暖之后,开发区建设局准时组织供暖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争论事故发生气理,分析事故进展过程,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供暖应急预案。

(2)各相关部门、单位准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阅历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暖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九、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开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针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发觉的问题或消逝的状况,准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2、本预案由开发建设局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热宣传方案 篇2

冬季采暖是师生正常生活和工作学习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冬季供热期间出现影响师生正常采暖的紧急情况,结合本校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机构

(一)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重大事件和事故紧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设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建立相应指挥系统。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紧急情况的紧急处理组织指挥工作。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和紧急情况。

进入冬季采暖期间,即为冬季供暖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师生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暖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

因供暖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暖或供暖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小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局部设备、管道,运行中断但没有影响锅炉运行或正常供热。

2.一般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影响锅炉停运3小时以内,没有影响正常供热。

3.大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单台锅炉停运1天或影响供热4小时以上,没有人员严重伤害的事故。

4.特大事故:设备损坏严重,供暖处于瘫痪状态,造成至少1人重伤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条件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者。

三、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一)一般事件处理程序

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二)重要事件处理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2.管德良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后立即报告闵繁成,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魏万辉报告,是否通报相关部门。

3.事件处理后,管德良将情况报闵繁成,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三)重大事件处理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2.管德良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闵繁成、魏万辉,管德良及闵繁成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门报告。

四、应急事故处理措施

(一)小事故:立即组织抢修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4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

(二)一般事故:立即组织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6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和闵繁成。

(三)大事故:立即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8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闵繁成、魏万辉。

(四)特大事故: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陈宪伟,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险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争取最短时间恢复正常供暖。并通知管德良、闵繁成、魏万辉由公司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上报陈宪伟。

事故处理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发生。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意毁灭证据及现场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停水、电的紧急处理。及时通知供电局及自来水公司组织协调好供水、供电工作。

供热宣传方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供热和燃气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济宁市燃气管理办法》《汶上县燃气专项规划(20xx-20xx)》《汶上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xx-20xx)》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城区供热和天然气事故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高度重视城区供热和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事故的预测、预警工作,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1.4.3实行分级管理。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单位联动应急工作机制。

1.4.4力求快速反应。建立健全高效的事故预报体系和快速应急机制,构建人、财、物和信息科技保障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尽快恢复城区供热和天然气正常运行。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信息

2.1.1设立汶上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广播电视台、国网汶上供电公司、热力企业、燃气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1.2县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和协调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妥善处置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期间的问题,尽快恢复正常供热供气;

(2)部署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及时修订完善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5)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6)负责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7)其他有关县突发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

2.2.2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应急机构中相关部门的联系,了解最新信息,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小组指挥长汇报;

(2)指挥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供热和燃气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3)编制审查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道稿件,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4)根据县应急指挥小组的要求,组织、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相关的通讯、交通、物资保障等工作;

(5)负责落实城区供热和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

2.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住建局:承担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负责与县政府应急指挥小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根据县应急指挥小组的指示,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县应急指挥小组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我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城市门站以外)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事故伤员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现场保护、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和灭火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参与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因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管道引发的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负责现场环境污染的监测处理,预防次生环境污染。

县总工会:参与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事故调查处理。

县民政局: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县人社局、县广播电视台: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国网汶上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电力保障工作。

各燃气企业: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各热力企业:负责建立专门的应急抢险抢修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城区供热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快恢复。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对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接收、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事故信息跟踪,并负责对发生在县外但对我县城区供热和城镇燃气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收集与传报。

燃气和热力企业及用户发现城区供热和天然气管道隐患后应立即上报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有关信息和早期发现的隐患进行核实、分析、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后认为可能引发重大突发安全事件的,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拟定隐患整改措施,报县政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电话: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预防

3.2.1.1行政主管部门的预防措施

(1)定期研究城区供热和城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热力和燃气企业建立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应急物质储备情况。加强对城区供热和管道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2)加强对城区供热和天然气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险情或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3.2.1.2经营企业的预防措施

(1)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针对可能出现的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及时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县住建局备案,预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本单位燃气供热设施、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②在日常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突发安全事件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③本单位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抢修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④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通讯联络方式、培训与演习等。

⑤明确突发安全事件性质、等级与上报程序。

(2)定期检查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抢险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3.3预警级别

按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I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等级划分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4预警解除

根据事情发展动态和处置情况,由发布分级预警命令的政府决定并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燃气热力企业和管理部门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4.2分级响应

按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①一般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V级):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5000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②较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II级):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③重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I级):造成10-30人死亡,或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④特别重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3万户以上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4.3情况报告

(1)基本原则

①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②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③直报:发生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要及时按照报告程序上报,也可直报县指挥小组办公室。同时可拨打110、119。

(2)报告程序

①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燃气、热力企业报告。燃气、热力企业接到报告后,立即派抢修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初步判断是否属于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Ⅱ级)或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并根据事故程序确定警戒区。

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一经确认,供气企业应立即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县应急指挥小组及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向县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机构报告,并立即派人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助抢险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4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接报后必须做到:

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②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③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④服从指挥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发生城区供热燃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报送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4)事故快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②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供热能力、输配规模,存储设备,气源地;

③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④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⑤事故的简要经过;

⑥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⑦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⑧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⑨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⑩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5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县应急指挥小组的指示和事故相关信息;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4.6指挥协调

(1)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获悉发生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通知成员单位,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县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预案启动后,指挥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相关单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指挥小组组长,并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

4.7应急支援

当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有关应急救援力量支援时,由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支援请求按程序报指挥部批准。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有关调动、联络、指挥程序及协调事宜,按指挥部批准的计划或预案执行。

4.8新闻发布

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公开发布由县应急指挥小组决定。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9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5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价

5.1.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指挥小组做出书面报告。

5.1.2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调查报告

5.2.1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协调指挥机构设在县住建局。及时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收、显示和传递城镇燃气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接收、传递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6.2通信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以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小组同县政府、燃气热力单位和应急救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

6.3物资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7监督管理

7.1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应急指挥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燃气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每年组织一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模拟演练,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7.2监督检查

县人民政府、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7.3奖励与惩罚

对事故应急救援中积极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制定并解释。

8.3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热宣传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供热安全突发事故,总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抢修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预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以总公司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做到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供热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总公司在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全面领导下负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人员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将供热突发事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编制目的

为确保城区供热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有效防止供热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应对供热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预防各类供热事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排险、抢修及救援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尽快恢复供热,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热现象,保障广大热用户的生活与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管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等原因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及人员安全等。

(三)供暖危险源因突发原因出现事故影响供暖及危及相关人员安全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抢修抢险工作,落实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贯彻上级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政策、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修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技术演练、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应急救援队伍:

专家技术组

组长:

成员:

物资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应急车辆组

组长:

成员:

安全保卫组

组长:

成员:

运行一处

队长:

成员:

运行二处

队长:

成员:

运行三处

队长:

成员:

运行四处

队长:

成员:

运行五处

队长:

成员:

管线所

队长:

成员: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各运行处、安全保卫处、生产技术处、管线所、调度中心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调控、处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确保供热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各运行处、管线所负责对供热管网进行巡检巡视,调度中心每日抄报外网压力温度情况,各运行处按照各自负责供热区域对换热站内供热设备一小时一巡视,并填报运行分析记录报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保卫处负责供热管网安全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安全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上报总公司。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分析,发现超温、超压情况各运行处、调度中心立即处理,确保管网安全。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运行调度部门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修抢险工作。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总公司在单位值班室和安全保卫处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电话为:XXX.值班室应明示各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供热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

(三)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重、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七、应急抢修抢险程序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热管网或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爆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供热管网或换热站突发事故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抢修抢险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修抢险。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首先必须进行人员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医院同步展开救援。专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应急车辆组、安全保卫组应立即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处理应急抢修抢险工作。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必须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事故现场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动指挥,及时快速展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3)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认真听取专家技术组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抢修抢险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队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4)当事故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帮助。

(5)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组保障车辆充足,安全保卫组负责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要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技术组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地应急处置措施。

(三)抢修抢险处置措施

1、当供热管网架空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将漏水管线解列,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应急抢修工作。

2、当供热管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将现场情况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抢修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八、抢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救援车辆、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灭火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随时保持完好无损备用状态。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关小组将下一年度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正常。

(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六)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指挥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一切应急救援物资。

九、善后处理:

(一)应急抢修完毕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区政府备案。

(二)应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件过程描述,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动用救援力量,参与救援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向有关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相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热安全。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认真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十、责任

对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统一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1、监督检查

总公司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预案管理与更新

(1)下列情况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

(2)行政机构或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发生变化,需对组织结构与职责作相应调整。

(3)应急行动或演习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适时进行修订。

(4)影响预案执行的其他条件发生变化,预案需要修订。

本预案由热力总公司负责编制和解释。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