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试运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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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试运行方案 篇1
一、工程概况
xx县县城集中供热工程是以xx2×135MW发电厂为主热源,一次管网总长度约为70km(35×2),规划供热面积为629.6万m2,20xx~20xx采暖期县城总供热面积将达到202万平方米,为保证热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运行方案如下:
二、运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热网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统一指挥,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共同合作。特制定各科室职责如下:
总负责人:xx
职责:负责整个采暖期热网运行工作的领导、指挥和管理。
基建科负责人:xx
职责:负责整个采暖期热网运行工作的巡检、抢修、维护、和安全生产。
技术科负责人:xx
职责:负责整个采暖期热网运行工作的技术交底、运行参数的制定。
办公室负责人:xx
职责:负责整个采暖期热网运行工作的.协调配合和后勤保障。
运行科负责人:xx
职责:负责整个采暖期热网运行工作的收费和热用户对接。
三、运行时间、范围
20xx年11月15日-20xx年3日15日
范围:一次网70km,换热站38座及配套二次网。
四、热网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热网投入运行前应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热网系统(一次网、二次网阀门、补偿器、管道、支架)检查完毕,具备运行条件。
1.2 热网系统仪表应齐全准确,安全装置必须可靠有效。
1.3 换热站内换热机组、软化水、循环泵、补水泵、配电、自控等设备调试完毕,具备运行条件。
1.4 所有一次、二次管网冲洗、试运行完毕。
五、热网调节:
1、目的:保持供热量与需热量之间的平衡,做到供热系统的经济运行。
2、公司进行热网调节主要采用量调节、质调节。
2.1 质调节:保持热网流量不变,改变供水温度的运行调节。
2.2 量调节:保持供水温度不变,改变热网流量的运行调节。
3、主要调节装置:
自力式流量调节阀、自力式压差控制阀、电动调节阀、手动阀门。
4、调网前的准备工作
4.1 人员准备
成立调网小组(2到3人),熟悉调网过程,调网任务及调网检测设备应用方法。绘制热网热负荷分配简图,确定调节程序,确定需调节的阀门。
4.2 材料和设备
红外线测温仪、超声波流量计,井钩、阀门扳手、锁闭阀钥匙管钳子等设备。
5、一次网水力平衡调节
5.1 热量平衡调整
理论上讲供给用户的热量与用户需要的热量达到平衡即可达到理想的供热状况。在认为用户单位热量损失相同的前提下,将首站热量平均分配至各个换热站,即某换热站分配热量=首站总供出热量/总供热面积*该站面积。此种方法调整精度较高,但是对设备仪器的要求较高,适合于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
5.2 流量平衡调整
将首站内出口流量按需分配到各个换热站的方式。20xx年xx县一次网供回水温度95/65℃,循环水总流量为2606t/h,分配到各站的流量具体参数见附表1。
6、二次网水力平衡调节
6.1 测流量调节
根据换热站监控系统上面的流量参数进行调节。流量小于该指标要求的开大阀门,流量大于该指标的关小阀门。
6.2 测温调节
根据热网监控系统上的温度,调节一网流量,从而达到二网供水温度达到设定值。
6.3 调整原则
从换热站至用户管网调节由近及远,先调主管网及主分支,再调用户的调节原则进行管网调节。
六、用户供暖设备不热的原因分析:
暖气不热的原因比较复杂,现根据理论与实践的经验,按热源、热网、楼内系统、热用户四个方面,将常见原因如下:
1、热源因素:
热源厂由于故障因素不能很好的保证热能的供应。
2、换热因素:
2.1 换热器选型小:当需要热力站进行二次换热时,现有换热器换热量满足不了用户实际需求。
2.2 换热器结垢:由于一二次管网软化水不合格,热力站中的换热器一次水或二次水结垢严重,大大影响换热效果。
2.3 换热器损坏:换热站中的换热器发生诸如一、二次水串水等故障;板换自身存在热交换不足的现象。
3、其他因素:
停电和停水造成补水泵、循环泵不能启动。
4、热网因素:
4.1 水力失调:这是系统中最常见的现象,几乎所有供热管理单位都未解决好,所以常常造成末端用户不热而前端用户过热。
4.2 各分支阻力差距大:相邻的两路分支或两栋楼各自系统内部阻力完全不同,差距越大越难以调两者平衡。
4.3 节外生枝:未与供热管理单位接洽,擅自私接管网,偷取供热能源,打破该区域供热平衡。
4.4 支线阀门失灵:支线阀门出现锈死、闸板掉、大量跑水等现象,需要关闭、报修而暂时不能使用。
4.5 管道损坏:由于施工或材料因素及年久失修,可能会出现突然爆管现象,造成大量跑水,维修时间较长,尤其直埋管段更难于查清。
5、其他因素:
5.1 供热运行初期管网尚属于调整阶段,系统压力不稳。
5.2 管径小: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原因造成管网干线或支线管径小,不满现状、改造或发展需要。
5.3 供回水连通:管网中供回水的连通管阀门打开或失灵,造成系统走短路。
5.4 高点存气:管网应有坡度,沿途的高点应设排气阀并在运行初期放气。
5.5 管网脏堵:由于施工遗留、年久积存形成的脏堵会影响供热效果,这些脏堵经常汇集在压力较小的末端地区,使这些地区影响更大。
5.6 过滤器脏堵:同样由于施工遗留、年久积存形成的脏物停留在管网中的过滤器中,未及时清理,影响供热效果。
5.7 保温差:施工缺陷及管理不善等致使管网保温性能差,导致热量损失严重,供热温度不达标。
七、停运
1、正常停运:
由于定期检验、检修、改造及热源供应等正常出现的停止运行。
先打开排污阀,再缓慢关闭热源阀、停电泵、关闭二次水阀,开启放水阀。
2、紧急停运:
当有下例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上报。
压力值超过允许值,而采取措施无效;管道发生裂缝,鼓包,变形及泄露等危及安全的缺陷时;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液位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控制;管道发生严重震动,危及安全运行。
供暖试运行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妥善解决好全市生产生活用煤保障,确保广大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民生优先;
2、坚持因地制宜;
3、坚持协调联动。
三、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此项工作在市保障农牧民取暖用煤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煤炭保障集中供暖企业和农牧民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对接保障地区的取暖用煤需求,建立健全煤炭物资运输协调保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霍励平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沟通各旗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各项工作,负责动态掌握和收集汇总全市取暖用煤保供工作开展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具体措施:
1、摸清底数;
2、制定方案;
3、规范价格;
4、畅通运输。
五、相关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
2、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
3、抓好安全生产,完善应急预案;
4、统筹疫情防控,优化检测程序;
5、加强督查督导,全面压实责任。
供暖试运行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确保今冬明春民生供暖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电煤保供及冬季民生供暖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确保电力稳定运行民生供暖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全国能源保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稳电保供的部署要求,以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为主线,以保障电煤供应安全为目标,统筹生产组织,加强产销衔接,积极应对电煤供应紧张局面,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二、重点任务
(一)多举措提高煤炭产能。深入了解邵寨煤矿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方面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组织生产,切实提高煤炭产量,加大电煤供应力度。同时,积极衔接汇报,加快推进唐家河、南川河、安家庄、灵北煤矿项目建设,为今后煤炭生产提质增量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工信局)
(二)多渠道保障煤炭供应。督促邵寨煤矿积极承担和履行保供社会责任,把“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放在首要位置,优先保障县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用煤需求,尽快与麟北电厂及市内电厂签订电煤供应补充合同,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县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在与邵寨煤矿建立中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购渠道,适当从县外采购,全力保持合理库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能源局、县工信局)
(三)多方式畅通运煤通道。要高度重视运煤通道工作,加强协调联动,确保辖区内公路畅通,尤其要做好雨雪天气道路清理防滑工作,有效保障电煤运输车辆安全通行,必要时开通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切实提升电煤公路运输量,全力支持保障火电企业煤炭供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方位保供煤电价格。加强驻矿值守力量,细致摸排煤炭产量、销售途径及方向等情况,督促邵寨煤矿与市内电厂追加电煤供应合同,电煤中长期合同不低于产量的85%。督促邵寨煤矿和县域内各煤炭供应网点稳价保供,坚决遏制乱涨价、盲目涨价及不合理涨价,严厉打击煤炭配送网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确保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电煤生产保供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辖区煤炭保供责任,密切监测电煤生产供应动态,加强前瞻性预判,对影响电煤平稳运行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督促邵寨煤矿加快释放煤炭产能,协调解决电煤生产、运输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尽最大努力缓解电煤供应紧张局面,特别是要高度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三)加强安全监管。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煤矿安全、电力电网安全、电煤运输安全等为重点,加强隐患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和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和运输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电煤供应安全。
供暖试运行方案 篇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22〕67号)要求,为确保全旗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着力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采购、运输、销售、发放等各个环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措施得当”的工作原则,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温暖过冬。
二、保障范围
根据各苏木镇、工作部、林场统计上报需求数,2022年全旗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户数为22869户,需求量为45256.5吨(详见附件)。
三、煤源及价格
我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来源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集团煤炭企业。坑口价格460元/吨,块煤率约80%,块煤热值约5200大卡。实际支付煤价由坑口保供价、运费(我旗南北跨度大,运距远,点多面广)、装卸、损耗、税费等费用组成,最终价格按照全旗统一安排执行980元/吨。
四、保障方式
以各苏木镇、工作部、林场统计上报需求户数和数量为准,价格为980元/吨,费用由农牧民自行承担。为尽可能方便农牧民,我旗在12个苏木镇和2个矿区工作部均设立了售煤网点。由嘎查负责开具介绍信,苏木镇依据身份证等信息对购煤人员信息进行确认,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售煤网点按照苏木镇开具的证明进行售卖,坚决杜绝倒卖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行为。
五、发放流程
各苏木镇、工作部根据承运企业(旗兴通铁储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龙兴煤业有限公司)运输安排,待承运企业运送至各地设立的售煤网点后,有序组织属地农牧民购煤。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科右中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白长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伟锋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成立4个工作组,各负其责,切实保障好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相关工作。
(一)煤炭采购组
由旗政府办党组成员、行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宁国强任组长,旗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旗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煤炭采购合同的签订、委托内蒙古兴通铁路储运有限公司、内蒙古龙兴煤业有限公司负责煤炭采购、运输事宜。旗发改委根据农牧民用煤需求量,负责对接供煤企业组织调运、统筹调度,保障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并协调承运企业,确保冬季取暖用煤配送至各销售网点。
(二)运输保障组
1.内蒙古兴通铁路储运有限公司、内蒙古龙兴煤业有限公司负责将煤炭运输到各销售网点。并对出矿环节《2022年度农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确认书》、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视频影像资料等,同时,加强车辆运输全程管理,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质保量运送到位。
2.由旗交通局局长胡日查任组长,旗交警大队、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旗交通局。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保供煤运输车辆交通管控,为保供煤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旗内)。卫健委负责做好运输过程中人员及车辆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销售保障组
1.由各苏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成立工作专班,与内蒙古兴通铁路储运有限公司、内蒙古龙兴煤业有限公司及时协调对接,合理设置销售网点。
2.根据统计上报的实际需求量,检斤供应到户,严禁工作中出现乱收费和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并负责收取保供煤费用,建立台账,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旗市监局、工信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网点摸排调查,严厉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四)专项督查组
由旗纪委监委、政府督查室任组长,旗委组织部、旗审计局、信访局等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全过程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对于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七、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调度各地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情况,并积极对接盟发改委能源局、伊金霍洛旗有关部门和供煤企业,全力推动落实具体事项。对出矿环节《2022年度农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确认书》、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视频影像资料等方式,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界限,全程监督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旗纪委监委、旗政府督查室要全程监督),建立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销售台账,强化跟踪问效、督查督导,及时跟进监督、严肃追责问责。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与旗领导小组对接沟通,及时、准确提供本地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实际情况,落实诚信、可靠的煤炭销售网点,通畅运输渠道,坚决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