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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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整治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按照“抓点、促线、带面”的思路,突出重点区域,实施分类指导,在深入发展农村经济中同步推进村容整洁,创建生态文明村,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目标
(一)20xx年验收达标的1个市级生态文明村按照省级生态文明村标准、4个县级生态文明村按照市级生态文明村的标准进一步巩固提升,原帮扶部门、单位不撤离,并将达标村巩固提升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具体目标要求:达到农业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有稳定并持续增加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配套,并积极发挥作用;农村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农民的民利和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农村思想教育、科技普及、文化体育等群众活动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生活垃圾实现集中处理,统一规划,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配套,有“两委”办公场所、综合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场所、便民超市,有志愿者队伍等。
(二)20xx年,创建生态文明村10个(市级2个、县级8个),全面推进村庄整治提升工作。重点区域范围内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环境面貌根本改观,生态文明特色进一步显现;普及区域范围内的村“脏乱差”现象基本解决,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全街道主干道路两侧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户清扫、村收集、街道清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全覆盖。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2月29日—20xx年3月5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调整充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村研究制订整治规划,为创建村存留影像资料。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农民群众的认知水平和参与意识。
(二)实施阶段(20xx年3月6日—20xx年10月31日)。各管区、村、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全力加快生态文明村建设和整治提升工作进度。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的.2个村庄要提前完成建设任务,推动全街道的整治创建活动全面提质增速。期间,街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由街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街道10个生态文明村进行达标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生态文明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担负起整体谋划、科学布局,牵头抓总、组织协调,整合资源、集中投入等工作。各管区对辖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管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包村干部盯上靠上具体抓;健全工作机构,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副科级干部包村,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包村干部要深入一线,了解具体情况,解决现实问题,努力把所帮扶的村打造成样板村、示范村。
(三)加大投入力度。20xx年,县财政继续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生态文明村予以补助,对验收合格的生态文明村按每村10万元的标准奖补(先行每村拨付3万元启动资金,其余7万元待验收合格后拨付),对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的生态文明村按每年每村1万元的标准奖补。街道财政也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对验收合格的生态文明村按每村10万元的标准奖补(先行每村拨付5万元启动资金,其余5万元待验收合格后拨付,含街道统一购置每村1至2个地下垃圾周转箱)。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全社会和群众共同参与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起长效投入机制。
农村环境整治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为目标,以治理村镇生活污染、农村工业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为主要内容,以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美化农民居住环境为基本手段,强化农村节能减排,实施农业清洁生产,组织和动员全县上下相关力量,形成纵横交错的推进网络,集中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实现全县农村环境面貌的显著改善。
(二)基本原则
1、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基本解决农村环境及农村环保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条块结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形成部门联动、协同配合的推进态势。
3、创新机制,突出重点。不断探索农村环保新模式,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
4、以人为本,造福农民。通过开展联合行动,维护农民群众环境权益,使广大农民喝上干净水,呼吸到新鲜空气,吃上放心食物,生活在整洁优美的环境中。
二、行动目标、范围和完成时限
(一)目标及指标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环境意识显著提高,严重影响农村和农业生产的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格局初步形成,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到20xx年,全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具备条件的乡(镇)完成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清洁能源使用效率有较大提高;农药施用强度控制在每公顷1.2公斤以下;生态乡(镇)达到100%。
(二)整治范围
主要包括各乡(镇)、村、屯。
(三)完成时限
联合行动从开始,到20xx年结束。5月前完成方案制定、工作协调和工作部署。各乡(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乡(镇)的实施方案。20xx年5月至20xx年为全面推进阶段,纳合行动范围内的各单位将综合整治工作全面铺开,完成综合整治的基本工作任务。20xx年末进行总结验收。未达到《黑龙江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标准》的,要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不定期对饮用水水质进行卫生监测。
(二)逐步解决生活污染,改善村屯环境质量。在农村各类人口聚居生活区域,制定生活环境保护制度,做到柴草出村或合理有序堆放,沿街植树绿化,边沟清洁整齐。建制镇按国家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居住分散、经济落后村庄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在人口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村庄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
(三)加强畜禽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要在2013年前完成禁养区划定,开展禁养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要进行畜禽粪便清运处理,确保在发展生产时不污染周边环境。生产者不能实现处置的,实行指定代为处置的方式解决污染问题。推广利用畜禽粪便制作有机肥料和生物质燃料试点。到20xx年,全县6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农业区和农产品产地周边工业污染,防止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对农用土壤的污染。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的科学使用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积极推进有机、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秸秆露天焚烧监管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五)充分利用农业废弃物,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生物肥料、低毒农药、可降解地膜等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不同类型农村清洁能源工程,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大力提高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扩大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份额比例。
(六)强化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对农业和农民生活环境有破坏或有影响的项目。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加大污染整治力度,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七)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利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加强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开展草原保护、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扩大造林绿化面积。严禁坝内开荒。
(八)做好“十二五”期间农村重点污染源减排工作。各乡(镇)要在做好生活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调查基础上,将各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COD(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纳入全县“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科学核算减排基数,制定科学合理的`减排方案。建立、完善和严格实施农村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COD(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的监测、统计和考核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的领导,成立泰来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喜福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信息,编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二)各部门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编制并实施本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农村环境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环保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农村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预算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编制、立项与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县科技局负责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组织拟定农村科技奖励政策和成果推广;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组织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农业植物保护和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推广种植养殖业废弃物沼气发酵利用技术;县林业局负责植树造林和村屯绿化,突出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生态防护林建设;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组织开展农村水系整治、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划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并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物的防治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组织农村未利用地适度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与修编,指导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泥草房改造;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指导乡(镇)医疗机构依法处置医疗废弃物,有计划地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对农村改厕予以技术指导;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村间村内道路硬化建设的行业指导;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县广电局负责组织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广播、电视宣传;县法制办负责农村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例会,根据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或联络员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研究部署今后工作任务,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实用技术,推动联合行动深入开展。
农村环境整治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二、目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四、村内环境卫生标准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五、检查验收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六、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韩文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农村环境整治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12月1日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镇农村环境综合突出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整治工作水平,固化整治成果,推进长效管理,现结合我镇实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镇所有整治单位划分为四类:
(一)集镇区,整治标准:
1、整治基础设施。做好镇区道路、路灯、路牌、公厕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整治,方便群众生活起居。全面整治镇区主干道两侧有碍观瞻的围墙、临时棚等建筑物。加强镇区绿化建设,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等植物合理配置,定期对绿化进行修剪和管护,及时对枯死苗木进行更换。
2、整治环境卫生。保持街道及镇区卫生整治,划分区域、明确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河渠沟塘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实行长效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削除卫生死角。
3、整治街面秩序。规范户外广告、标牌、条幅、路标、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加大对小广告的打击力度。对镇区街道店牌陈旧、破损、有碍观瞻等情况,督促在指定期限内拆除、更换。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点划线停放,整齐有序。禁止在公共场所地晾晒衣物和其他乱悬乱挂、乱贴乱画等行为。
4、整治市场环境。规范集市摊点经营秩序,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划行划市。规范商户门店经营,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规范农贸市场秩序,所有商店入市、入摊经营,商品摆放整齐,确保道路畅通、卫生良好、秩序井然。
5、整治生活污水。集镇区要结合实际,建设规模合适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配套齐全,生产生活各类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达标排放。
(二)农民集中居住区(汴河、周庄、梁庙)整治标准:
1、卫生环境。根据小区实际入住人口,配足保洁员,常态化保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杂草杂物,保持整洁有序,小区内外河渠沟塘保持水体清洁,无垃圾杂物,小区内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转运。
2、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系统骨架清晰,分级明确,功能合理;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绿化以乔灌木为主,小区周边广植树木花草,增加绿量;自来水入户率达100%,排水管道畅通,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线路入户,路灯架设要达到全覆盖;根据小区规模,结合小区公共设施合理配建公共厕所。
3、景观标识。有村口标识,突出村口、小区入口形象。
4、物业管理。建成小区内物业管理有物业用房,有管理制度,保证小区管理有序。
(三)亮点村庄:(侯路、陈嘴、宏伟、大胡庄、大王庄、顺西、付宅)整治标准为:
1、环境净化。
(1)清理各类垃圾。全面清除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庭院内外各类垃圾,村庄垃圾池、垃圾桶配备充足合理,垃圾能够得到及时收集转运,正常保持村庄干净整洁。
(2)治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实行有组织收集,无乱排现象。积极推进公厕建设,建设水冲式卫生公厕。农户住宅统一改造卫生户厕,实现户户有卫生厕所。
(3)禁止零散养殖。对村庄内畜禽散养户进行劝导,帮其转产,或由乡镇统一组织,另辟地点集中养殖。
(4)整治乱堆乱放。农户房前屋后零散草垛集中有序埣放,杂草杂物得到全面清理,鼓励建集中堆放草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5)整治沟塘水系。通过改造及新建等方式整理村内及周边沟塘,做到不积污水,水体清洁,水流顺畅,沟塘内种植莲藕、水蒲等能净化水体的植物,水塘边可载植垂柳等景观树种。
2、道路硬化。环村庄有闭合道路,主、次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入户道路实现左右邻舍相连、户路相通,主次道路安装路灯。
3、房舍美化。拆除违章搭建及安置破败“空心房”、废弃旱厕和禽棚猪舍。村口建设物色村庄标识,在适宜地点建设景观亭棚、文体设施、公共休闲广场等。
4、村庄绿化。庭院种植花草、各类果树或盆景等,路旁、水旁及房前屋后统一栽种梨树、桃树、杏树、无花果树等经济林木,村庄周围及合适区域统一栽种各类花草。
(四)其它自然村:(除上述村庄外,所有自然村庄)整治标准为:
1、垃圾清理。正常对村庄内外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村庄无裸露垃圾。
2、沟塘清理。清除河渠沟塘内和岸坡上的漂浮垃圾、水草、秸秆和积存垃圾。
3、杂物规整。对零星草堆、杂物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堆放;砖头瓦砾、砂石等建筑材料码放整齐。
4、粪坑遮蔽。全面遮蔽露天粪坑,清理、拆除简易旱厕,无牲畜家禽养殖粪便露天排放现象。
5、道路保障。有条件的村庄修建水泥路等高标准道路,没有条件的,就地取材对乡间泥路进行铺垫,方便群众出行。
6、长效管理。每个村庄按照要求配齐保洁人员,垃圾桶、垃圾池配备充足合理。
另外,各责任单位之间道路和镇农路办对接,同时进行达标整治,做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机械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落实好整治资金,为整治工作提供保障;分管领导要一线指挥,督促推进,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行动高效。
(二)形成整治合力。本次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居的主体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美化家园。
(三)注重长效监管。要结合本次突击整治活动,切实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推进、整体联动、多元投入、监督检查和奖罚激励机制,全面制定村规民约,并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二、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20xx年12月7日起至20xx年2月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7日—20xx年12月9日)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环境整治内容,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全面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0日是—20xx年1月5日)
各单位集中人力成立专业组集中清理、整治、完善设施配套。自行地毯式、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6日—20xx年1月20日)
各单位对整治成果长效保持和提升。
(四)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2月2日)
县交通局和镇组成考核组,逐单位考核,评比、打分,排出名次,以优异成绩迎接县20xx年2月份的全县评比验收。
三、措施保障
1、各单位书记亲自抓,村建主任具体抓,严格管理,使用保洁员,确保保洁员在岗时间、工作效率。
2、对集镇区、沿路居住集中区、亮点村、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标准必须确保完成,尤其是门前屋后乱堆乱放,一律划定划定草堆场地。旱厕、猪舍、粪坑一律砌出地面统一标准,定制盖板。散放家禽一律圈养。县验收合格后,按工作量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3、镇按制定的《时间安排表》严格考核评比,对不落实单位通报、批评、大会电视检讨,对县验收不过关的单位,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