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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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篇1
为了加强我校行政管理力量,根据上级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我校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我校决定补充中层干部副职,实行新一轮竞聘上岗。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竞聘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竞聘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坚持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竞聘职数
办公室副主任、学生科副科长、总务科副科长、教务科副科长(兼教科室主任)各1名。
四、竞聘范围
所有竞聘人员限本校在编在岗(含长怡岗位的一中编制人员)教职工。
五、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政策理论水平、政治思想素质较高(除教务科副科长外,其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
②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③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④身心健康。
2、竞聘具体条件:
①年龄:35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②资历:所有竞聘人员要求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教务科副科长要求中教一级以上职称。
五、基本程序
1、宣传发动及民主推荐:7月6日(教职工大会)。
2、竞聘报名:从8月25日截止8月27日下午18:00。
3、审定竞岗对象、公榜:8月28日。
4、竞岗演说及测评:8月29日。演说限10分钟以内,包括:
①本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
②本人竞聘岗位的优势与条件。
③上岗后的基本设想及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5、组织考察(一定范围内座谈),党委审定。
6、办理任命、聘任手续。
7、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起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促进学校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进行新一轮中层干部的公开选拔工作,选拔出德才兼备、工作务实、群众威信高、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中层干部。根据《丹徒区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和有关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聘任原则
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逐级晋升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为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和建立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梯队,本次聘任中层干部对象中要求有2—3名35岁左右的骨干教师。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校长z任组长,成员有z。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党总支组织委员、副校长z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聘任方法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考评考察和竞争择优,把乐意为师生服务、为岗位担责、为领导分忧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学校中层干部岗位,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四、聘任程序
1、制定方案。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校长书记会议研究、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2、宣传发动。公示《关于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拟聘中层干部职务、职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公开报名。有意参加竞聘的教职工,需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自荐表”(附表一)交办公室。举荐他人的,需同时有10人以上签名推荐,并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推荐表”(附表二)交办公室。公开报名的截止期为2013年6月28日。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与竞争,一人可以同时报两个岗位。原有中层干部可自行确定是否参加竞聘,未报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其原任职务至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到位后自行解除。
4、资格审查。报名后,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聘任条件负责资格审查,并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5、竞聘测评。确定的候选人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说,通过抽签决定演讲的顺序。竞聘演说主要是介绍本人的工作经历及德才表现,进行自我评价(业绩和素质),介绍自己参加竞争上岗的想法以及如何做好岗位的工作设想和思路(时间不超过5分钟),书面材料交办公室。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得票数不足1/3的原则上不列入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根据竞聘演说和民主测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聘任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党总支负责组织考察,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德、能、勤、绩等四方面的实际表现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评价。
7、筛选确定。根据考察对象的评议得分、德才情况、任职经历、个人志愿和工作需要等,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岗位拟聘人选。决定时会充分考虑个人志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但个人志愿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8、聘任备案。根据考评结果和公示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校长向聘任人员颁发聘任书,并签订聘约。
五、岗位设置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行政机构设置为三部一室四处,即高一部、高二部、高三部、办公室、师训处、政教处、教务处和总务处。具体岗位设置及职数如下:级部常务主任(中层正职)3人、副主任3人,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师训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政教处主任1人、副主任2人,教务处主任1人、副主任2人,总务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六、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⑴、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有较显着的工作业绩;
⑵、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是公认的教育教学骨干或服务骨干。具有竞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管理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⑶、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维护学校稳定大局、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能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
2、资格条件:
⑴、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⑵、具备本科学历或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务;
⑶、有过中层干部任职经历,或具有在教研组长(含副组长)、年级组长或同等岗位上任职2—3年的经历,有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优秀班主任;
⑷、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次初聘者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
⑸、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的工作任务。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根据长教党〔20xx〕40号“关于《关于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选拔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教职工信得过的高素质的学校干部队伍,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进一步推动学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聘任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三、中层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
1、办公室
主任:1人副主任:1人
2、教务处
主任:1人副主任:1人
3、教育处
主任:1人副主任:2人(其中1人兼保卫科科长)
4、总务处
主任:1人
5、教科室
主任:1人
6、工会
工会副主席:1人
7、团委
团委书记:1人
四、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中层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在重大事件中不畏艰难,勇挑重担。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和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能够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艰苦朴素,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担任中层领导职务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担任学校教育、教学、教研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担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三)提任中层正职的,一般要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四)男同志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同志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五)身体健康。
注:聘任职务一般应当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并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必须报请市教育局党建干部处同意。
五、聘任程序
1、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研究解决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组长:
成员:
2、宣传发动。学校党委、校长室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方案(方案包括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另附)、任职条件及资格、工作程序等),作专题动员。(元月17日)
3、公开报名。竞聘中层干部岗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部门)举荐相结合的办法,统一填写《长沙市第六中学竞聘中层干部岗位自荐(推荐)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元月20日前)交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办)。报名人(含自荐或推荐人)须填报一个竞聘岗位,同时须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聘任的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根据中层干部聘任条件、资格和推荐情况,学校党委、校务会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参加中层干部竞聘的侯选人名单并公示。(元月21日)
5、召开竞聘演讲和民主推荐大会。民主推荐大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代表、教代会成员、教职工代表组成,不少于60人。竞聘候选人按抽签顺序向大会进行竞聘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思考,每人发言时间5分钟。竞聘演讲后,由参加民主推荐大会的全体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元月24日)
6、组织考察。学校党委、校务会根据竞聘者的德才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通过个别谈话、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意见。(元月25—27日)
7、讨论决定。召开党委会、校务会联会进行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元月28日)
8、公示结果。学校党委、校务会将拟定聘任的人选,在校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后若无影响竞聘者任职的反映,则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式办理报批手续。(元月29日—2月2日)
9、任前谈话,颁发聘书。校党委、校长室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并召开教职工大会,宣布竞聘结果,校长向聘用的中层干部颁发聘书。中层干部聘期一般为三年。
六、中层干部的管理
1、中层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和聘任制,每届任期为三年。任职期满,必须重新竞争上岗。
2、受聘任的中层干部,其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对中层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采取个人述职、教代会民主评议、组织考察、反馈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党委建立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考核档案,将考核中所形成的个人述职报告、教代会民主评议意见及有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任免、奖惩及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30%者,不再继续任职。
4、实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两届,任职满六年的原则上必须交流换岗。
5、加大对优秀中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学校领导班子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通过民主推荐、综合考察、党委校务会集中、报市教育局党委审定的方法和程序,将优秀中青年教师及时选拔到中层干部队伍中来。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要把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坚持把那些讲党性、顾全大局、勇于开拓、求真务实的干部选拔上来,将他们安排到重要岗位锻炼,有计划地进行多岗位轮换,从实践中提高优秀中青年干部的领导能力。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党委、校务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教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富有生机与活力,精通教育、善于管理的高素质学校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石嘴山市育才学校中层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三、拟聘行政岗位(3个)
(1)教务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学校教务、教研、教师考勤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2)政教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学校思想教育、法律、卫生、工会、团队、安全、党建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3)总务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后勤服务、物品采购、学校财产管理、校园管理、文件档案管理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四、选拔聘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竞聘的基本条件
1、具备合格学历,5年以上教龄,其中在本校工作须满2年以上,身心健康。
2、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学校利益为重,凡事从学校利益出发,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3、能坚持原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有一定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热爱教育事业,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业务熟练,肯于上进,能自觉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任劳任怨,努力工作,且工作实绩较为突出。
六、竞聘对象
满足竞聘基本条件的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七、竞聘程序
1、发布公告(XX年8月27日)
在全校范围公布信息,公开竞聘岗位。
2、民主推荐(XX年8月27日)
竞争上岗候选人的产生按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一是个人向领导小组自荐,二是群众向领导小组推荐,三是领导小组推荐。动员大会后,请符合条件和资格并且有意参加竞聘的教师于8月27日12:00之前向学校申请并填写《石嘴山市育才学校中层干部申请表》(申请表领取和上交皆在王治安副校长处)。
3、资格审查(XX年8月27日)
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竞职演讲(XX年8月27日13:30)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竞聘者向全校教职工发表竞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5、民主测评
竞聘演讲后,与会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占60%。民主测评时,竞聘者的直系亲属应回避。
6、初拟人选
根据民主测评的结果,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占40%,确定拟聘人眩
7、聘前公示
在学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8、聘任
公示期满,校长向聘用对象颁发聘书,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八、任期
1、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任期为3年,从拟聘用之日起算,聘任期满,自行解职,如愿继续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学校可重新组织聘用,也可根据需要续聘。
2、聘任期内,允许中层干部提出辞职,空缺岗位由校长提名,考核小组考核决定,但任期不顺延,到本届任期结束重新竞聘。
九、待遇
1、优先接受各级各类培训和参加各种学习。
2、中层干部待遇期限从拟聘用之日起算,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经济待遇。上级若有规定,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校长室提议,学校研究,对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可以提出解聘。
(1)有意或无意过失,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出现严重损害学校声誉事件的。
(2)主观上或客观上无法适应岗位工作的。
(3)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服从校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会议或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的。
(4)违背师德或不能廉洁自律的。
十一、其它
1、应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若无上述“十”规定事项发生,学校不得随意解聘中层干部。在聘用期内,中层干部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参加竞聘的人员,可以提出自己所需要竞聘的岗位,但要服从校长办公会议所作的最后分工决定。
3、在新的中层干部队伍未产生之前,现岗位的中层干部不得中断相关的职责。在新的中层干部岗位人选确定后,原任中层干部必须认真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续。
4、本办法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