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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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篇1
一、活动背景
交通安全是中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头等大事。可是我们的小学生是否都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呢?面对青少年严重的交通安全问题,所以我认为有必要就小学生交通法规教育进行探索,有必要对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现状和意识进行调查,并让学生亲身参加社会实践,帮助学生提高交通法规的认知水平。
二、指导思想
(一)使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
(二)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
(三)交通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坚持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自救自护与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相结合。
三、班会活动准备
问卷调查
(1)你身边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有哪些?
(2)你认为学生违反交通规则时的心理是什么?
(3)你知道的交通标志符号有哪些?
四、活动过程
1、首先播放一些违章的视频节目。
2、让学生自由发言,说出其中的违章行为,对交通违章先有个感官的认识。
生:早晨上学没有交警值勤时,违章违规率大大高于傍晚,而下午有交警值勤时,几乎无人违章。违章现象表现有以下几种:
(1)、闯红灯;
(2)、并行骑车聊天;
(3)、骑车带人;
(4)、突然拐弯,左转弯不打手示意等等。
生:“‘红灯停,绿灯行。’这个多么简单的道理,如果每个学生,每个人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那么还会出现多少这样的事情呢?”
3、介绍学生应该注意的一些安全常识:
每位同学必须牢记如下行走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学生畅谈体会。(时间大约15分钟)
五、老师总结发言
通过今天的安全教育中关于交通安全的主题班会的开展,使大家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与学习,特别是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的安全,时刻记得今天的班会开展的内容,并能在同学之间相互交流。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且合格的小学生。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安全行为,提高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市教育局宁教基[20xx]119号文件精神的安排,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在路上”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主任:xx
组员:xx
二、指导思想:
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是改善城市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形成良好文明交通风尚的重要举措,是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的有效载体。通过组织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实践活动,提升全校师生的交通文明意识,引导全校师生积极倡导和自觉践行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行为;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影响家长乃至全社会进一步强化交通文明意识,共同营造文明礼让、和谐顺畅的交通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2月
四、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1、充分利用校广播站、宣传栏等载体,以遵守《“文明在路上”公约》(文明行路:不闯红灯、不走车行道、不乱穿马路、不攀越交通护栏、不沿马路并肩行走;文明乘车:不乱上乱下、不强行上下、不随意拦乘、不抢占座位、不乱掷垃圾;)为主要内容,建立多维一体的宣传氛围,做到人人知晓、个个参与,增强全员参与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利用好国旗下讲话的时间,以“文明在路上”为主题进行宣传教育,发出文明出行倡议,引导全校学生、教职员工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提升文明出行素质,做到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
3、邀请做交通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知识》、《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4、以主题队会、班会的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法规学习活动,让学生们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认识各种交通标志图、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礼让的交通习惯,为创建平安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5、由政教处负责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在路上”的征文比赛,积极引导学生与家长形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6、学校团员青年、大中队辅导员、普通教师要以身作则,遵守《“文明在路上”公约》自觉践行交通文明行为,做好表率作用。
7、开展“小手拉大手”教育体验活动。印发一份《“文明在路上”公约》,请家长践行《公约》成为孩子文明出行的好榜样。并鼓励广大中小学生做家长文明出行的劝导者,提醒家长文明行车、乘车。
8、组织学生在学校周围进行交通安全实践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在班主任教师带领下,组织部分学生和学校“青年志愿者”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劝阻家长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总之,通过此次活动要加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带动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共同来做到“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为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篇3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好今年第xx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携手共治交通环境、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xxx
二、时间安排
11月中旬为前期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5日为后期推进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提升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xx”建设。
四、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各地公安交警、文明办、网信办、教育、交通、安监、司法等部门要提前策划、联合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主题活动,划分群众互动区、宣传展示区、专家解答区等,通过文艺演出、有奖竞答、视频展播、承诺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2、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结合《xx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泉教安〔20xx〕23号)精神,检查、落实以“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为主题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的情况,是否通报了“10.22”泉港、“11.13”永春两起涉及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是否组织观看了《关注学生出行》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确认各学校是否已经与学生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专题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要积极开展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的征文、演讲、知识大赛等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让广大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学校负责人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密切协作,推广“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程,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课”视频、示范课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要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3、各地文明办、司法行政部门要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宣传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进社区、进农村广泛张贴宣传,通过自有的LED电子显示屏、固定式宣传栏、辖区楼宇电视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播放警示片、文艺表演、法律咨询、签承诺书等方式对私家车驾驶人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对普通市民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4、各地交通、安监、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力量组成宣传小组,深入辖区内所有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知识讲座、观看专题宣传片、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组织企业管理人、安全责任人和客货运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全覆盖宣讲,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交通、安监部门要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
(二)组织“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
各地公安交警、交通、教育部门要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结合摩托车、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曝光无证驾驶、超员载人、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违法载人以及货车超速、超载、不按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揭示现实危害,增强社会震慑力。
(三)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
各地文明办、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严格查处机动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陋习,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如交通安全教育的光盘和挂图等,大量印制、发放、传播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部分宣传品电子版附后)。
(四)举办媒体122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周(月)活动。
1、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部、文明办、交通等部门要围绕今年122主题联合举办先进典型展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集中宣传泉港农村“劝导站”等社会协同治理的工作典型案例和“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故事,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
2、各地各部门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要以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活动为契机,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全市性或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邀请相关部门领导走进“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与群众交流互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
(五)发动社会力量参与122协同治理和公益宣传活动。
各地教育、司法行政、文明办要联合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等122协同治理公益宣传活动。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宣讲、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发放宣传资料等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选取交通繁忙的路段组织开展以路口引导、车站服务、扶助事故受害者等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
(六)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强大覆盖和集群效应。
各地要突出新媒体传播,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增强用户黏合度。12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依托微信,在全省122个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官方微信上统一设定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语和承诺口号,在122当天以及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喊红包,攒安全”互动活动,提高活动热度和网民对“122”的参与度。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网信办要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做好122活动当天的集中宣传报道推广工作,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起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网络互动活动,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文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与网友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交流互动,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省级、市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全省、全市联动,大造宣传声势,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推动业务和宣传紧密结合。各部门要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全社会依法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保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明确步骤、层层推进,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三)积极推动宣传工作创新。各级部门要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推出有本地特点的主题活动。强化品牌意识,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宣传品,发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122公益安全活动,创造一批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地要认真收集当地开展宣传工作情况(照片、总结等),按照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收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前期宣传工作情况请于11月25日前上报,122当天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日上午下班前上报,总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送至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道路交通宣传的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三)强化安保工程建设。县政府承担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九)推进科技信息应用。全面应用路长制信息系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四川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网,通过系统、平台汇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实施线上工作部署、统计、监督、考核。积极推进智能交通系统、“雪亮”工程、“天网”系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农村地区自建监控等视频数据采集系统融合共享。城镇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未建监控点的,要补充建设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集违法智能抓拍、视频监控、道路情况提示、执法取证、事故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智能交通指挥中心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三)建强设施设备。各地要根据乡村分布和路网结构特点,在进入国省县道、通客运道路的`乡镇村口(道口)、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合理规划劝导站;
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
在农村集市、人群密集地、出村出镇口等重要地点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大喇叭。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路长办)配置办公设备、装备;
为执法小分队、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和农村劝导员提供日常办公、路面劝导和执勤执法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五)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严格逗硬奖惩。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对工作不重视、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逗硬问责;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