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调查报告
微文呈现整理的学生调查报告(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学生调查报告 篇1
调查提纲
一、调查时间:20xx年xx月15日―05月08日
二、被调查单位:重庆第二公共交通公司
三、被调查人:重庆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
四、被调查人:宋良远重庆市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主任
五、时间安排:
1、xx月15日至xx月23日,收集有关资料,作好调查准备;
2、xx月23日至xx月30日,到被调查单位向被调查人进行调查;
3、05月01日至05月06日,整理调查记录,起草调查报告初稿,经指导教师辅导修改后
定稿;
4、05月07日至05月08日,按市电大要求进行打印装订。
调查记录
一、时间:20xx年xx月28日下午14时至17时
二、地点:重庆市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
三、调查人:江涛(以下简称江)
四、被调查人:宋良远重庆市第二公交公共交通公司办公室主任、(以下简称宋)
五、调查内容:重庆市公交客运中安全问题的有关情况
六、调查记录:
江:宋主任,最近看到几则有关公交车上的人身伤害的报道,想了解一下公司就营运安全义务方面的情况
宋:好你主要想了解哪些方面的问题。
江:我首先想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
宋:好的,重庆市公共汽车始于1932年5月,1933年9月成立重庆市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46年筹建电车,1955年底试运行。公司目前拥有营运车辆644辆,公司现下辖16个大公共汽车营运路队,5个小公共汽车营运路队,1个大型一级汽车保修(场)。公司下设安监科专门负责安全责任的管理。
江:在请问一下公司服务中涉及安全责任主要集中在哪几个方面。
宋:主要是因营运车辆运送中的乘客的人身损害方面。
江:那么主要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宋:主要是两个方面引起的,一方面是因营运车辆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运送责任,另一方面是由于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
江:那么,这两个方面谁占比重大,
宋:目前是营运车辆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事故占比重大,但是近来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有上升趋势。
江: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安全事故有什么特点。
宋: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安全事故有两个特点:一是因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事故,比往年逐步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但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有所上升。近来公司处理的此类安全事故有所增加。
江:那么,公司是怎么处理此类安全事故的?
宋:公司处理的原则的依法办事,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民法通则》以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处理,至于具体的办法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就不便说老。
江:那么,就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公交公司有没有责任,宋主任个人认为该怎么看。
宋:这个问题如果站在企业的方面,当然是要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可以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来实现。当然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维护,所以我们的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解决。
江:今天占用宋主任这么多时间,非常感谢,再见。
宋:不用客气,再见。
本文对公交公司因安全义务引发的人身伤害的原因、特点,及相关争议进行了调查,分析了因安全义务引发的人身伤害主要原因和突出特点,并就如何处置和适用相关的法律问题作了分析,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对因安全义务引发的人身伤害法律适用提出了肤浅的看法。
一、公司概况及相关慨念
重庆市公共汽车始于1932年5月,1933年9月成立重庆市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946年筹建电车,1955年底试运行。
重庆公交二公司,前身为重庆市公共交通公司第二行车总站,始建于1986年,拥有营运车辆644辆,公司职工4303人,退休职工631人,下辖营运线路44条。到20xx末,公司已拥有固定资产近2亿元年营运收入达8200万元,年运营里程4500万车公里,年载客能力为2。7亿人次。营运线路达到了52条。昔日单一的黄河、解放客车已被如今的豪华空调巴士、普通绿色巴士和小公共汽车等取而代之,且营运车总数已发展到了872辆。公司现下辖16个大公共汽车运营路队,5个小公共汽车运营路队,1个大型一级汽车保修(场)。
根据公路法对《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公交公司是从事公路营业性乘客运输服务的经营者,承运人。乘客是为了自身的需要以给付票款,乘坐公交车,接受公交公司运输服务的自然人。根据《合同法》第293条的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1)车票是乘客乘车的有效凭证,也是作为承运人与乘客之间运输服务合同的表现。在公交客运合同中,公交公司对乘客负有告知、救助和安全送达等合同义务。乘客则负有支付约定票款,按承运人要求乘坐公交车等义务。因此,公交客运纠纷在我国原先的司法审判实践中一直是作为合同纠纷来处理的。而且由于公交客运纠纷是发生在交通运输领域,是在道路交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故又多援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二、承运人的安全义务范围
从与宋主任谈话中得知,营运车辆运送中的乘客的人身损害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部分是因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运送义务引发的,如保证交通工具无不适行的机械故障,司乘人员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等,这部分在公交公司安全处理的客运事故中占绝大多数。另一部分是由于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如车上乘客之间引发的人身损害事故及因小偷对乘客的人身损害侵犯等,这部分在公交公司处理的客运事故中占少部分。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的客运事故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方面是因运送行为本身所负的安全运送义务引发的事故大幅下降,比起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因为公交公司近年来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责任的落实,加大对员工的职业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对减少安全事故有较好的作用。以及近年重庆市的道路扩展工程的发展,道路状况得到改善,使交通事故有所下降。但因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有所增加,一方面,在因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安全事故中,被侵权人(一般都是乘客)往往因难以确定直接侵权主体或难以及时确定直接侵权主体,往往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以往的此类案子大多可以通过调解,公交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而现在则大多要求通过诉讼来处理。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法制不断完善,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往往要求因公交公司不作为的行为而承担各项损失。
三、侵权赔偿的法律依据和赔偿范围
可供适用的民事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根据《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5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36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如乘客人身伤害是承运人在运送途中所造,要求被告公交公司给予各项损失赔偿,并承担诉讼费。关于赔偿问题,公交公司通常要求运用和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不应按《消法》赔偿。
四、承运人的民事责任有那些
一方面是乘客人身伤害是承运人自己在运送途中所造成的,如案例一,20xx年3月重庆公交217路驾驶员疏忽大意,在车进站时未注意观察乘客欲下车的情况,径自过猛刹车,导致乘客摔伤致残,原告陈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被告公交公司处理给予10万余元的各项损失赔偿,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公交公司辩称:原告在乘车中疏忽造成了其伤害,故对公安部门认定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有异议。关于赔偿问题,被告认为此事故是行车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应运用和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因没得到有关公交公司的具体处理材料,只能从法律上来分析。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成立客运消费合同关系,则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在客运合同关系中,如果承运人的行为既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又违反侵权法规范,则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竞合,对乘客的损害存在过错,承运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是第三人不法侵害导致乘客发生人身损害,承运人不作为,如案例二。因第三人侵权所引发的如乘客的人身伤害来自于承运人以外的第三人时,例如20xx年王洁乘坐114路公共汽车;
途中有一名小偷用刀划破其裤袋欲行窃,原告发觉后即与之抗争。不久,王洁要求司机把车开到公安局,此时,车到站司机开门,小偷下车后跑掉。王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公交公司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等。《民法通则》第106条:“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1)可见,合同当事人之间本应适用过错责任;
但就客运合同而言,法律又对之特别规定了适用无过错责任,即承运人违约造成乘客人身损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只要承运人不能证明乘客的伤亡是不可抗力或者乘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就应当负责赔偿,而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承运人赔偿后,可以以第三入侵害债务关系为由,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也就是说,此时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实际是垫付责任。此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公交公司承担医药费的20%,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予以驳回。经调查,公交公司认为责任不应该由公交公司全部承担,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解决。目前也没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使双方在赔付上产生较大的分歧。这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关于本案中精神损失的赔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第8条之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失的,一般不予支持。”(5)因客运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是否赔偿精神损失费,应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伤害不予主张,造成严重伤害的,应该给予主张,但具体的数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害人的获利情况等因。
五、调查体会
通过以上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公交赔偿客运纠纷中安全义务的争议重点在于适用法律和运送关系的接触而产生的安全义务。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一般伤害不予主张,如果造成严重伤害应该给予主张,但具体数额则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虽然目前公交公司安全工作中的人身伤害赔偿做到了依法、合理处置,有专门的安监部门,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法制不断完善,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目前随着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的观念在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接受,以法律手段特别是通过民事责任制度来保护人权,尤其是作为人格权的基础和最高人格利益的生命健康权。对人身伤害的归责原则趋向严格化、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确认、对人身伤害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都表明了现代民法对人格权的特殊保护。以后消费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将会越来越多,处理难度将越来越大,就要求公交公司应当充分考虑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损害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人身伤害赔偿的规定,做到妥善处置。
学生调查报告 篇2
一、调查背景
作为一种便捷的通讯工具,手机的普及率正在日益的提升。同时也刺激了手机话费的消费需求。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因此,对大学生手机消费进行调查,分析他们在手机消费方面的现状,有利于进一步了解现在大学生的消费观中所存在的积极与消极的一面。
二、问卷情况
调查采样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21B教学楼 调查时间:20xx年5月6日
共发放问卷50份,其中有效问卷43份。
三、数据分析
1、性别
2、年级
3、运营商
调查显示有67。4%的学生选择了中国电信运营商,这大概和每年充话费送手机的活动有关,且电信资费在三大运营商之中较低。同时身边的同学都在用的话,也间接的影响其他同学的选择。
4、手机月租
5、月租合理度
这一部分的数据我们从三种不同的评价分类标准来分析,很明显,很多同学对自己的月租觉得不合理,可以看出,各类运营商应该重视这个问题,改善其中的情况。
5。1、每月话费
5。2、话费支出结构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的话费主要消费在打电话上,占到被调查人数的95。3%。其次是用于上网,占到被调查人数的60。5%,而短信所占的比例仅为0。9%。可以看出,由于微信和其他通讯方式的应用,现在使用短信的数量正在下滑,而通过上网交互的方式则得到较大的普及。但打电话仍是最主要联络方式。运营商也应该根据这方面的调查,改变自己在校园活动中的套餐内容,以吸引更多的同学使用。
5。3、话费支出主要对象
从上图可以看出,在与家人与恋人的联系方面的话费消费额占了很大部分,
同学所占的比例也不少。在校大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非本地学生,与家人不在同一个城市,就需要较贵的长途费用了。而恋人关系中,本地或异地的情况都有,同学则大部分是本地号码。运营商可以设制相关的业务或优惠,如制定合理的长途或本地分钟数,促进消费。
6、话费变化趋势
7、话费控制效果
从上表看出,话费处于基本不变,但在缓慢上升的状态。大多数同学在入校选号码时,运营商都给了一个较为合适的套餐。且在存话费送手机的活动中,大多数同学的套餐已经固定,之后换套餐减少话费的毕竟在少数。由于套餐内容较为充足,多数同学没有想过控制话费的问题。但对于套餐月租的设计又以不满意居多。调查中得知是套餐的设计不合理,同学们往往为了合适的通话分钟数或流量套餐,而被迫去买包含许多不必要的业务内容的套餐,如过多的短信条数。这使他们认为自己多花了许多话费在不必要的内容上。
三、个人总结
1、总观调查,未来大学生话费的结构保持上网,长途,短信的主要结构。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手机功能的完善,上网成分逐渐成为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的'大学生中增长速度最快的结构成分,而短信所占的花费比例减少了,经过分析认为市话与长途的各种优惠的增多是大学生更倾向于选择方便的直接通话包括未来的可视电话也会终进入校园,进一步刺激手机用户打电话的需求,从而会使大学生的总体消费上升。
2、大部分学生都认为月租并不合理,针对折衷情况运营商可以月租返还为话费等等优惠,更改套餐内容比例。
3、随着短信量的下降,同时又有微信,需要的免费短信就越少了,因此可以将赠免费短信改为赠上网流量,这样会更符合情况。
4、在调查者当中,与家人、恋人通电话的比例略高,这很大部分是长途电话,移动商可以在这方面做些业务或优惠,这样也更促进消费。
5、从总体的调查来看,大学生对手机话费消费额及控制等方面做得并不理想,所以应该对自己的消费情况有所计划。
学生调查报告 篇3
调查目的:
学生的成长离不开书,书是人类进步地阶梯,读书也是了解这个多彩世界的途径之一,一本好书,使人长知识分辨善恶,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那大家读喜欢什么书呢?这往往因人而异。有的喜欢《漫画》,有的喜欢《童话故事》……对于大家的课外阅读情况,我做了一个详细的调查。
调查结果:
据调查显示:班上有65%的人喜欢读《童话故事》,5%的人课外阅读物是科普书,30%的人喜欢漫画书,20%的人课外读物是作文书,10%的人的课外读物是其他类的书。1%的喜欢阅读《国学》篇章。15%的人作读书笔记。
调查分析:
有些学生喜欢课外阅读,认识到课外阅读对语文学习有一定帮助。大多数学生缺乏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方法。
调查建议:
看课外书可以增长见识,开阔视野。通过课外书,多多地积累运用,这样对我们写出优美文章是很有帮助的。希望同学们尽量利用看电视,玩电脑的时间来多看课外书,并能做好笔记。愿同学们更爱看书,而且要看对我们有益的书,“多读书,读好书。”去开启那扇未知的大门,走向成功的彼岸。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长对孩子的营养越来越重视的情况下,我们身边同学中营养过剩的“小胖墩”和营养不足的“小豆芽”竟还是越来越多。原因就是一些家长认为营养就是给孩子多吃鸡鸭鱼肉,孩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另一些家长则相反,认为孩子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全然不顾孩子的生活特点。小学生时期是人生发育的高峰期,这一时期摄入的营养除了维护机体新陈代谢外,还得适量储存以保证继续生长发育的需求。一旦错过了这一重要时期,将会给身体发育和健康成长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这个假期,我和爸爸妈妈对小学生不良健康饮食的现象,通过查阅资料、询问身边的同学和父母等方法进行了调查。
我发现现在的小学生偏食、挑食现象严重。有资料显示,80%小学生不喜欢吃蔬菜,50%小学生不喜欢喝牛奶,吃鸡蛋,85%小学生不吃一点肥肉,95%小学生喜欢吃肉类、巧克力、膨化食品,90%小学生吃的食品单一,每天10种都不到,在选择上口味是孩子们的`首选,然后是颜色、形状,最后才是营养,一般是喜欢吃什么就吃什么。人们的饮食习惯不是与身俱来的,主要是由父母自幼培养的,现在小学生流行的偏食与挑食,实际是一种心理障碍,其根源在家庭。一些父母给孩子吃的食物单调,孩子长大后便会对未吃过的或不常吃的食物不喜欢,甚至厌恶。一些家长当着孩子的面说什么东西好吃,什么东西不好吃,这也影响孩子的心理行为,渐渐的孩子不良的饮食习惯就形成了。
在这里,我给大家提出一些建议:通过多种渠道对孩子进行饮食教育,要改变饮食观念:改变孩子喜欢吃什么为孩子应该吃什么。作为父母要以身作则,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教师。每天坚持让孩子吃多种多营养食品,并不断添进孩子不喜欢吃的新食物让孩子试吃。做到营养均衡,打破营养不良,偏食的恶性循环。简单地说就是:一把蔬菜,一把豆,一个鸡蛋加点肉,每天一杯奶,杂粗天天有。
学生调查报告 篇4
一、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近三年)
20xx年整体来说全国的情况不是很好,也就大约70%左右,相比之下,全国的211高校,985高校的就业情况要好点,可以达到80%以上!
据教育部的统计,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559万人,比20xx年增加64万人。而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压力还将继续增加,“20xx年毕业大学生实际就业率不到7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说。
“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7%。”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保部)召开的20xx年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保部发言人尹成基表示。
二、大学生就业趋势的研究
多数学生对于“务实”有新的认识,就业期望趋向现实,主要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区域等方面。
(1)就业方向:先就业后择业成为第一选择
大学生在职业取向方面优先考虑的前三项是“先就业后择业”、“先择业后就业”、“继续深造”,它们分别为41.76%、28.57%、27.84%。调查显示,在面得就业压力时,多数学生表现出特有的自信与成熟。
在此问题的选择中,特别值得关注的现象是“继续深造”,这选项占27.84%,有过四分之一学生希望继续学习,而且此风近年经久不衰,且越演越烈。究其原因:
一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影响和人才素质要求的提高;
二是就业竞争激烈,优越的职业需要优秀的高层次人才;
三是心理因素,有的大学生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回避即时就业等因素。
这一现象值得认真分析研究,其利与弊何在?其利在于缓解就业压力,促进人才素质的提高,改善我国人才结构,增强我国高级人才的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忧虑的是它反映出大学生心理素质方面的欠缺,社会压力的承受力不够,面对激烈的社会竞争,有相当部分的大学生选择了回避的方式,职业期望趋于“非风险化”。这种现象还可以从学生对就业前景的评价中看出。22.92%的同学对就业前景持有“不容乐观”的评价,这里除了客观实在的因素影响外,更多的是学生的心理素质因素问题。由此可见,高校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心理辅导工作是必要的。
(2)就业取向:就业地区首选经济发达地区
调查结果表明:学生在选择就业地区时,选择经济发达地区占66.54%。这说明两个问题:
一是经济发达地区除了有较可观的工作待遇外,经济发达地区与国际接轨更便捷,更能为就业者提供再学习提高的机会,这与学生的“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需要密切相关。
二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就业机会较其他不发达地区的高,且就业岗位多元化,这是吸引学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3)职业价值:结合专业特色,务实肯干
作为师范院校的学生在选择就业岗位上,更多的是趋向于“学校或科研机构”、“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
三、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因素
1、客观原因
导致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人认为根本性的原因在于现行就业制度、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结构、用人单位现状及用人单位的陈旧观念、以及大学生本身存在的问题等等。客观认识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正确分析大学生就业的障碍,寻求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对策,是应对大学生就业难的根本办法。
(1)政策方面的原因
第一,劳动、人事制度、户籍、档案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不到位、不完善是导致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客观原因。尽管我国己进入市场经济时期,但目前的人事管理制度仍然有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使不少缺位以待的用人单位受到用人的限制。据调查,不少中小型私营(股份)企业急需大学水平的管理技术人员,却因没有申报用人指标的途径,不能解决大学生的派遣、户口、编制、档案管理等问题,导致一些大学生担心丧失自己的“身份”而望职兴叹,企业也就招不到人。20xx年就业的部委属高校毕业生到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为31.6%,到国有企业为31.5%,到民营三资企业为26.2%,其他就业为10.7%。而从当前城镇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看,个体私营和股份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己经占60%,但是,由于很大一部分个体私营企业不能解决“三险一金”(三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而被大学毕业生放弃。
第二,就业程序复杂、就业渠道不畅,阻碍了大学毕业生的顺利就业。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整个社会缺乏顺利就业的软环境,影响毕业生就业市场中供需主体的体制性、机制性的障碍仍存在。很多地方对于录用大学生有户口、用人指标的限制,有的还有干部身份的要求;民营、外资企业不能根据需要招聘大学生,企业的.用人自主权没有到位;有些高校毕业生还面临出地出系统等要交费的障碍;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不成熟,供需见面会还很不完善,处于“粗放”的运作和初级的中介形式。缺少统一平台的互联网信息发布渠道,信息化管理手段得不到充分利用。
(2)高校方面的原因
第一,高校大规模扩招,造成就业市场“供大于求”。造成目前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很多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的情况,许多人认为是因为我国高等教育培养的人太多了,用不完了,过剩了。其实,我国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仅占总人口的5%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这个数字己经达到1/3。因此,我国的人才过剩是相对过剩。而且,社会对毕业生的需求跟不上高校教育扩招的步伐,也为高校毕业生“供大于求”制造了假象。我国的大学毕业生在大城市、大企业、大公司,人才济济,人满为患,是过剩了。而一些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偏远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则是人才稀疏,人才缺乏。
第二,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层次结构、课程内容、教学水平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在大学生就业己经市场化的情况下,大学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却显得十分滞后,致使毕业生专业结构与市场供求出现了错位,从源头讲,这已成为制约大学生就业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学的专业及课程设置滞后于社会的发展是教育的特点,但没能够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规划并主动调整,进一步放大了专业及课程设置的盲目性,专业趋同现象十分严重,造成供给结构严重失衡。不少学校专业划分过细,难以跟上市场变化的步伐;一些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缺乏特色,培养出来的学生没有竞争优势。
(3)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
首先,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的机构改革大大冲击了大学生就业。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曾经是接收大学毕业生的主渠道,主力军。1998年以后,随着政府机关进行机构改革,精简人员。精简下来的人员多数要流向事业单位,而事业单位本身也在进行定编定员,另外,国有大中型企业多数存在冗员过多,超编运转,包袱过重的问题,继而实行分流下岗,减员增效。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许多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也在面临着破产倒闭。面临着自身的生存危机,接纳大学毕业生的容量相当有限,很难给大学生就业提供畅通的就业之路。
其次,多数用人单位都走入了重“名牌”轻“一般”、“惟学历是瞻”的怪圈。随着大学生就业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化为“买方市场”,用人单位也逐渐提高了用人的标准。他们将目光锁定在少数的名牌大学毕业生身上,放在了研究生、博士生身上。相对于名牌、重点院校的大学生而言,不少一般本科院校、专科院校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存在一定的“品牌劣势”。从中国高等学校的发展现状分析,高等学校之间的资源分配不均,办学质量差异较大,导致了用人单位对重“名牌”轻“一般”的怪现象找到理由和借口。
2、主观原因
(1)不切实际的就业期望值
不切实际的就业期望值,是导致就业难的主观原因,毕业生就业期望值始终居高不下。非大城市、大机关、大公司、大院所、大企业不去,希望能去的单位名声好、工作条件好、待遇好、甚至有出国机会等等。举个例子:《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对全国28所大学、3万多名大学生作过“您最想到下列哪个城市工作?”的调查。在列出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八大城市中,想到上海发展的大学生最多,获选率为32.3%,紧随其后的是北京(27.7%),两个城市的获选率之和达到了60%,成为大学生心目中发展事业的最理想城市:另外,像深圳这样的特区城市也较受欢迎,获选率为12.1%:但是一些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和内陆开放程度较小的城市则对大学生的吸引力很小,只有0.94%和0.52%的大学生愿意到重庆和武汉去上作。而目前实际最需要毕业生的恰恰是那些边远地区的中小城市和基层一线的中小单位。毕业生想去的单位去不了,而能去的单位毕业生又不予选择。于是出现了“有人无业、有业无人”的现象。
(2)自身综合素质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
毕业生的能力素质与用人单位的要求也存在较大差距,加大了毕业生就业难度。现在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思想道德觉悟和能力素质水平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不仅要求毕业生诚实守信,勤奋敬业,而且还要求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也是用人单位看好的主要方面。用人单位重视人品和能力,对专业的要求反而有所淡化。不少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持“宁缺勿滥”的态度。因此,学生干和学生党员以及那些综合素质好、动手能力强、敬业精神好以及“一专多能”的毕业生越来越受欢迎。用人单位看重的是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3)大学生诚信缺失造成就业危机
诚信是一个人立足于社会的基本要求。在就业情况日趋严峻的形势下,毕业生面对巨大的就业压力,为了能够在社会中寻求一席立足之地,有些学生不从筑高自身的实力出发,而是挖空心思如何包装自己。正常的包装无可厚非,但是失真的包装会演变成伪装。这样一来就业诚信缺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使得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实际能力产生怀疑,结果只能是大学生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15]。
四、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措施
1、改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
改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必须加大人事制度、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力度。要加大用人机制、单位编制等制度的改革,扩大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使用人单位真正做到有用的人进,无用的人能出;加强户籍制度的改革,为边远地区、小城镇、农村的大学毕业生开方便之门,使人才能合理流动;要建立起完善的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对未就业的大学生提供服务。
2、调整高校专业和课程设置
在当前飞速变化的时代,大学要适应时代的要求,就必须把握时代的脉搏,不断调整课程结构和内容。当今世界正由工业化社会走向市场、信息社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各国间生产、流通、运输、资讯领域的相互依存关系日益紧密,整个世界将如同一个地球村,谁都无法完全正确的预料未来世界的变化。这就决定现代大学必须是面对未来开放式的,其课程也应从过去那种封闭状态走出来。
在课程布局上,应适当减少某些必修课,增加选修课的比重。一方面,让学生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兴趣来选择学习内容,有利于发展学生个性,发挥他们的所长。另一方面,这也有利于向学生提供反映社会文化各个领域发展的最新成果。因为现代社会知识急剧增加和迅速老化,选修课的开设有助于弥补必修课无法及时反映这一动态的缺陷。
3 、把就业指导工作贯穿于大学生活的始终
当前我国很多高校的就业指导课都是针对毕业生开设的,通过几次的座谈会、报告会、讲座等等就算完成就业指导上作了。
对于一年级的新生,应该着重进行心理指导,重点帮助大学生尽快了解自己的个性特点,结合入学的专业思想教育,逐步引导他们根据自身的特点初步设计职业发展的方向。在这个阶段,要向他们介绍本专业就业的大致情况,让他们了解自己所学专业及适应职业的特点和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引导他们尽早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养成独立思考、自觉学习、努力奋斗的良好习惯。
对于二年级的学生,应着重综合能力的培养。在这个阶段,要通过对社会各种职业的全面了解,帮助他们分析自我的能力、优势和存在的缺陷,引导大学生要根据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完善自己,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打好专业基础,建立合理知识和能力结构。要对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激发成才意识和行为。
对于三年级的同学,要给予一定的实习和锻炼的机会,让他们直接地去体会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帮助他们认清专业所适应的工作领域,并与自己的特点和能力相对照,继续培养和发展与其职业目标相适应的素质优势,对其原定的职业目标做出适当的调整。对于大三的学生,还有一个重要指导内容就是要逐渐分析整个社会及大学生就业形势,对大学生进行就业观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毕业生的指导是大学生就业指导的重点,这一阶段,指导的重点在于传达就业方针政策、分析预测就业形势、指导大学生作好如何获取就业信息、如何进行面试,如何克服心理障碍等就业准备,处理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临时性问题。
学生调查报告 篇5
中学时代是中学生生理和心理逐渐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此时的中学生既有别成人,又非昔日幼稚的顽童,在身体形态和心理上均发生一系列的“质的”变化。在这一时期,学生对社会的适应是一个不断碰撞而又不断调试的过程,其心理很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困扰,滋生各种心理问题。中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主要有自卑心理、逆反心理、孤独心理、嫉妒心理、唯我独尊心理、厌学心理。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不堪学业等诸多压力,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对于这些,我们需要正确的认识以及面对。
首先是自卑心理。这是普遍出现在青春期青少年身上的现象。具体体现在“我成绩不如某某某的好”“我能力不如某某某的强”“我家没有某某某有钱”“我长得实在是强差人意”等等方面。而这就造成了青少年不敢去让自己的才华,自己真正的实力展现出来。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对于这个方面,我们需要正确的去认识自己。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要看到自己的不足也要看见自己发光点看见自己长处,只有这样全面的立体的判断自己才能得到稳步提升与发展,一味的自卑只有走下坡路。
然后是孤独心理。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们的条件都太优渥了,所以他们有一大堆的时间来捏造自己莫须有的孤独。我们要看见社会上那些衣衫褴褛的工人讨不到工资一脸尘土的.孤独,我们要看见孤儿院里孩子们笑容背后没有父母的孤独,我们要看见年事已高无人照料的老人拾荒时的孤独,认识到这些,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的孤独根本就不值一提。我们可以敞开心扉与朋友老师家人面对,用知足来化解莫须有的孤独。
然后是有关嫉妒心理,这个多是出现在女孩子身上,有关别人的衣服比自己的好看,别人比自己人缘好,别人有男孩子喜欢,别人家境优渥,而面对这种正常的心理我们应当用正常的方式去处理。要知道好的条件不能靠父母不能靠先天,要靠自己去一手创造。嫉妒是把自己往火坑里推,要看到发展的一面而不是去嫉妒别人哪里比自己优秀哪里比自己条件好。
唯我独尊心理出现在和家人的相处里。认为家人的付出是应该的,认为自己是皇帝是公主,不可一世,什么要求都必须要满足,要比别人好,人家都要听我的。这种心理要去多体会别人的感受,换位思考,就能解决唯我独尊的病态心理了。
厌学心理的人往往没有远见,他们贪图一时玩乐,今宵有酒今宵醉,完全就没有考虑到自己以后的几十年人生。需要别人去开导他们走出象牙塔,了解到现在的努力是为了将来的幸福,要远见到几十年以后自己脱离父母独立了靠的是满腹经纶去闯这个社会,通过学习去计划自己的美好人生,才能摆脱鼠目寸光的厌学心理。
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多种多样,在此例举几种。希望大家能够反思自己,从中学到一些东西去提高改变自己,顺利成功的走过我们人生的花季,不要在将来因为这些微不足道的心理活动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