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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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篇1
为了切实维护我校园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种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改善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卫生、管理状况,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创造有利于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大对学校内部及周边地区的安全管理和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创造有利于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平安校园”工作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大力整治影响学校安全秩序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案件事故少,内部秩序好,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家长满意,”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各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或违规经营零食摊点。
(三)学校内踩踏、火灾、教育教学设施和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一)以强化内部安全为核心,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整治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组织网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内部安全工作。各班级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工作成效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一是要加强门卫队伍建设。
3、加强学校内部人员教育和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
4、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训练。学校要把安全常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针对广大师生尤其是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学习和训练。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分步实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全面部署和排查阶段。根据县综治委、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调查摸底,同时,对本校园内的卫生、安全管理状况,特别是对踩踏、火灾、教育教学设施和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摸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整治措施,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进一步完善校园内部管理。
(三)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
1、校园周边200M范围内确有违规无证摊点,学校是教育部门,不是职能部门,因此,学校只能向社区、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进行呼吁,在内部制止学生不准去购买。
2、校园周边200米内无娱乐场、互联网、电子游戏厅。
3、校园周边虽无社会上打架斗殴现象,学校常派教师进行巡视效果较好。
4、校园周边200米内无证经营、书摊、零食有几处学校多次社区反映,无结果,现在仍比较严重。
(四)以排查为手段,及时化解涉及学校安全的矛盾纠纷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盲、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具体要求
(一)学校于学期初对校内及周边的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制定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方案并认真填写《本校校园周边环境隐患排查登记表》,及时上交中心校。
(二)集中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宣传工作,大力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好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自护教育、犯罪预警教育、网络管理和网络文明教育。教育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操行观,杜绝一些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全面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意识。
(三)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助有关部门集中对学校周围的网吧和其它文化经营场所进行突出检查。对本校内的学生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借此专项整治进一步严肃校规校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篇2
为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问题,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助力美丽宜居平安新亭湖建设。根据全区统一部署要求,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街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十四五”规划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牵头、部门联合行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入治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压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创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先锋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城建、维稳、交通、宣传条线的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涉关机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办)在城管科,由郑华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配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本街道行政区域。
(二)整治重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以下“三大重点”。
1.重点路段
全街范围内大中型客货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农用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以及“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等重点车辆通行频率较高、事故多发的道路。
2.重点区域
全街范围内的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易滋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区域以及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商业综合体、金融商圈等人员集中的区域。
3.重点违法。在全面整治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基础上,重点整治“三乱”。
(1)施工乱占道。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期限占用、挖掘道路的,未经许可擅自开设道路出入口的;新、改、扩建道路未按规定同步建设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擅自开通的;未按规定落实交通组织、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和交通安全设施违规施工的;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未及时恢复施工前状态的。
(2)大车乱超限。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砂石运输车等工程运输车辆以及大中型客车超速(超过规定时速的)、超时(不在规定时间内通行的)、超道(不按核定线路通行的)、超员(超过核定人数的)、超载(超过核定载质量的)等“超限”违法;工程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取得营运和准运资质、非法改拼装、遮挡号牌、抛洒滴漏、不按规定放大号牌、污损车身、疲劳驾驶、非法载人等重点违法。
(3)杂车乱通行。拖拉机、农用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等禁限行车辆非法改拼装、无牌无证、闯禁区、非法载人等;面包车非法改拼装、违法载货、超员、疲劳驾驶等;“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路通行的。
四、整治目标
紧盯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全力整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违法,通过集中专项治理,实现“两个明显减少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重点违法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坚决不发生三人以上亡人交通事故。
五、具体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现在起至4月25日)
召开行动部署会、解读整治相关政策,掀起大力度、大范围、大声势的宣传行动,迅速造厚整治氛围、掀起行动热潮。
(二)全域整治阶段(4月26日至7月31日)
紧盯整治目标不松懈,全力以赴、深入推动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全街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秩序面貌焕然一新。
(三)长效管理阶段(8月1日后)
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不足,及时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巩固、扩大整治成效。在收获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实现常态长效管理。
六、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整治重点,以最大力度、最严措施、最高标准,全力推进实施“六大攻坚、十六项措施”。
(一)交通安全意识提升攻坚
1.开展“大宣传”行动。一是突出社会面发动。在街面、户外、楼宇等载体显示屏持续投放整治行动新闻报道、宣传短片,在施工围挡、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整治宣传画,进入建筑工地、拆除工地等重点区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引导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二是做好重点人告知。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重点单位负责人进行全面告知,逐一签订承诺书,全面落实主体管理职责,提升宣传的针对性。三是强化新媒体宣传。充分依托微信、微博、抖音、直播等各类新媒体渠道,开展全覆盖、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对整治行动信息进行实时推动、直播,持续曝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的浓厚氛围。(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街道文化中心)
2.开展“大举报”行动。完善重点交通违法举报查处曝光奖励机制,充分依托微信公众号、举报热线等途径,畅通举报渠道、拓展举报范围。对受理的举报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公开曝光,并对举报群众进行奖励,提升群众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全区联动的良好整治氛围。(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
3.开展“大曝光”行动。一是违法人“大曝光”。公安机关负责在媒体上开设“交通违法曝光栏”,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驾驶人、车辆进行常态化曝光,倒逼违法人员遵法守法。二是隐患车“大曝光”。公安机关、农办、城管中队、各村居按照工作职责,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农村面包车、应报废未报废的拖拉机、未取得准运资质的渣土运输车等安全隐患较大的重点车辆进行曝光,严禁单位、企业违规使用此类车辆。三是违规企业“大曝光”。经济科、城管中队、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违法违规的建筑施工单位、工程运输企业等进行曝光,落实主体管理职责。(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农办、城管中队、经济科、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各村居)
(二)路面交通环境改善攻坚
4.开展净化交通违法“夜鹰行动”。公安机关围绕四类重点违法,突出夜间这一重点时段,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夜间专项整治“夜鹰行动”,以“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全教育、罚款、记分、扣车等措施,不间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治高压态势,迅速收获整治成效。(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
5.开展规范占道施工“啄木鸟行动”。城管科、城管中队要按照自身职责,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市建设施工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十项措施》等文件规定,针对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期限占用挖掘道路、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安全、绿色、文明施工。(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
6.开展工程运输车辆“关城门行动”。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辖区范围内工程运输车“五超”重点违法,对违法高发、事故多发的运输企业实施联动惩戒,有效解决工程运输车事故多发、违法突出的顽症痼疾,全面实现工程运输车规范化管理。(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
(三)源头企业治理创优攻坚
7.运输企业“红黄黑”分色管理。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要用全用足车辆通行证、准运证、道路运输证管理手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运输企业“红黄黑”分色管理制定,根据企业评价情况,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先锋派出所、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
8.建设单位“优良差”评价体系。要配合区住建部门建立全街建设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根据建设单位违规占道施工、违规将建筑垃圾交给无运输处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运输等违法行为情况,建立“优良差”三级评价体系,结合单位的评价结果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各村居)
(四)部门联动共治畅通攻坚
9.实施运输车辆违法“一案八查”制度。建立运输车辆重点违法移交机制,实行“一案八查”制度,有效提升违法成本。具体为:一查违法上路、违法驾驶等道路交通类违法,二查无营运资格证件等交通运输类违法,三查无渣土处置证等城市管理类违法,四查非法改拼装、检测数据造假等市场监管类违法,五查高污染车辆上路行驶等环境保护类违法,六查不按规定落实安全责任等违法,七查变型拖拉机不按规定报废等农业农村类违法,八查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违法。(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生态环境中心、人社中心、农办、应急管理中心、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各村居)
10.实施违规占道施工“追本溯源”制度。配合区住建部门对照《全市建设施工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十项措施》《盐城市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交通安全组织规范》,全面查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发现的违规占道施工行为,请区职能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层层监管、规范运行的管理闭环。(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
11.实施亡人事故“多线追责”制度。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亡人事故“大倒查”行动,对发生亡人事故的,要从“人、车、路、企业、监理、监管”等六个方面进行剖析,对发现涉及交通、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建部门等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移交,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全面压降道路交通安全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城管科、应急管理中心、城管中队、各村居)
(五)智能管理手段助力攻坚
12.建筑工地监管系统。各村居要全面督促建筑工地启用智能监管系统(非道路),依托智能监控、扬尘监测等功能,不断强化车辆、人员的监管力度,打造实时、全过程、不间断的建筑工地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
13.工程运输车监管系统。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工程运输车综合监管系统,将城管部门渣土车GPS监管系统、交通运输部门营运车辆监管系统、建筑工地智能监管系统等系统数据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管理不留死角。(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
14.占道施工监测系统。配合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占道施工智能监测系统,依托现场智能监控设备,获取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引导人员、安全设施以及周边道路交通流等实时信息,设定异常情况自动报警,不断提升占道施工管理质效,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品牌打造提供科技支撑。(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
(六)长效治理品牌创建攻坚
15.创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品牌。实施占道施工管理“两步走”策略,在狠抓违规占道施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照市出台占道施工地方管理办法,全力创建全市领先、全国一流的占道施工规范化管理示范品牌。(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各村居)
16.创建“城市绿色配送体系”示范品牌。要充分借助“百日行动”契机,构建绿色、高效、低廉的城市绿色物流配送系统,普及新能源厢式货车、新能源载货面包车等车辆,探索运用新能源货车租赁模式,充分满足建筑钢材运输、农副产品供给、快消品配送等城市货物运输需要,压缩各类“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农用车以及正三轮车摩托车的使用需求,以市场手段推动非规范车辆淘汰。(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各相关科室)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村居、各机关科室、各驻街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把消除隐患、压降事故、保护生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紧研究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层层开展工作部署,切实按责履职、尽责履职。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村居、各相关科室、各驻街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建立健全“一把手”总负责制度,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全面落实“十六项措施”,在整治中拿出敢“啃”硬骨头的勇气、要“打”攻坚战的决心,真正解决一批长期存在的疑难杂症,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指数。
(三)强化考核问责。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办要发挥考核督导职能,按照区整治办制定的行动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措施,促进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走上新台阶。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xx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隐患,治理一批拥堵点位,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
(一)四类重点区域。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二)五类突出违法。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突出违法行为;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25日)。组织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动员部署。同时,在全市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25日)。围绕“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组织发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力量,每天开展整治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市集中整治行动,每旬小结通报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6日—30日)。总结提炼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法,从严治理交通乱象
1.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发布整治“四类重点区域”“五类突出违法”通告,紧盯重点区域和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确责任区域,细化责任分工,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条块结合综合整治。各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配合综合整治工作。各区作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交警为主力军,整合辖区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以及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突出难点集中整治。各区要组织残联、民政等部门,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加强“麻木”信息登记、人员劝导、违法整治、生活安置等闭环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管“麻木”主次干道违法上路、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销售环节的监管,对非法销售、改装窝点开展上门清查,并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分波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不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突出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主动设置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组织线上线下广泛深入开展讨论,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综合整治和市民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2.社会动员全覆盖。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显示屏以及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公交换乘枢纽持续播放交通守法公益广告;在全市居民小区组织开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上门宣传告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相关活动;常态化落实交通文明志愿者文明劝导工作,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在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劝导,主动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单位行业全覆盖。发动各类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主动担责,制定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协会)
(三)多方联动,深化协同共建共治
1.严格属地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属地责任。要把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本辖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补齐交通管理“短板”。要统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分片包干、捆绑责任、共同推进,并将社区、单位协助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强化部门职能。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扎实推进20xx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建成微循环道路80条、打通断头路10条、新增人防停车泊位1.8万个。认真研究分析交通堵点,科学优化信号配时,实行“一点一方案”,加快推进26处年度拥堵点位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可变车道、借道左转、交替通行、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除路口障碍物等手段,再创建50处精致路口,各区至少打造1个交通秩序精致示范片区;加强路口工程渠化,提升通行效率,改善市民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委、园林和林业局、民防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3.创新社区共治。各区要深化停车秩序管理共治机制,开展背街小巷机动车辆停车秩序“交警牵头、多方参与”的“1+N”共治行动,组织社区、小区物业配合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住房保障房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清理一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查处一批擅自停用或者将停车设施改作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整治一批违停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各区要在每个所辖街道选取至少1个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打造“零酒驾”“零事故”“零违法”社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巩固成效,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完善交通管理警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治安、特警、交警、派出所、警务综合服务站等多警联勤联动,强化基层网格化执法,有效扩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完善现有勤务机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日常执勤执法勤务质量;加强社区力量联勤联动,将交通违法行为人上门宣传告知等工作与社区警务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交通管理基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执法装备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路面监控设备应用,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携式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升级视频监控执法设备,扩大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范围,创新拓展“电子警察”新的执法功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院士引领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加强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各区至少要选择1个社区(单位)开展“共享停车”试点,在车位闲置时向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临时停车资源错时开放共享,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调整加强市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深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区也要相应成立由区委、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落实。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强化支撑。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力、财力保障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保护各方面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类妨碍执法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通过宣传劝导、严治重管,综合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人畅其行、物畅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乘客排队上车、有序下车。
二是引导驾驶员、行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不主动出示出租车票、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
三是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
三、主要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工作,广大市民和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市区主要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8%、95%和90%以上。其他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达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驾驶人)自觉告别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等交通陋习;
(三)重点区域、重点路口、重点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绝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现象,自觉排队上下车;
(四)“三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和运料车)整治达到市政府《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运营综合治理的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五)交通文明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管理责任落实。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①社会宣传:在重点区域(路段、场所)设立街头宣传站1个。在主次干道、重要场所、辖区单位、社区悬挂横幅不少于20条。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门前悬挂横幅。布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后禁驾、交通文明”温馨提示卡摆进包厢。
②单位宣传:利用文明学校、宣传栏、网站、电子屏等途径深入宣传,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区宣传:利用市民文明学校、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为宣传。登门入户,发送一封信,面对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④重点群体宣传:统揽指导督促辖区大、中、小学生,建筑民工,外来经商人员宣传教育工作。
2、深入开展大劝导活动。
发动街道机关党团员、文明单位职工、中、小学生,各类志愿者组成劝导队,统一佩戴“交通文明劝导员”袖章,在重要交通路口开展大劝导活动,对街头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宣传、劝阻、纠正。
3、深入开展“文明排队日”活动。
每月11日,在辖区车站、公交站台集中开展“文明排队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排队习惯。
4、深入规范重要路段停车秩序。
按照市里确定的重要路段数量,组织城管和辖区交警实行严管重罚,规范停车秩序。
5、深入抓好“门前责任区”责任制落实。
①非机动车划线停放:做到主次干道人行道较宽的地方一律要实行划线停放。
②严禁沿街店(商)家、单位倚门设摊和占道商业促销。
五、具体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分为谋划准备、宣传教育、严治重管、长效管理4个阶段。
(一)谋划准备阶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街道文明办制定《x市x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交警x大队编印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小册,包括交通法律法规选编、停车导则。
3、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名录,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宣传教育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在区委宣传部的统一组织下,社居委、机关各科室,辖区驻地单位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抓好新闻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宣传。
(三)严治重管阶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配合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管全员上路执勤,严管重罚。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业步行街、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依法严管,形成严格劝导、严格管理、严格处罚的高压态势。
(四)长效管理阶段(9月15日以后)
迎接区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制订长效管理办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社居委、机关各科室,辖区驻地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奖惩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舆论宣传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活动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处罚管理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二)抓好督促检查。
区文明办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义务监督员等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暗访巡查,街道将组织专人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单位或个人严格问责。
(三)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卫生先进单位等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对单位或个人有严重违规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