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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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篇1
根据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迅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高发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期间安全平稳。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 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三、检查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施工、公路安全隐患排查等行业领域。突出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渡口、公路建设地等重点场所,突出县乡农村道路微型面包车非法载客。
三、 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三)节假日领导值守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五)重点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
1、道路运输安全。重点检查: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检查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管理等情况;长途客货车超载、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农村道路微型面包车非法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及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
3、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落实专人值守应急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存在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报警装置;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水路运输安全。重点检查: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学生渡”专项整治;开展航道内碍航物设施专项整治、对港航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的专项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立即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和玉林市的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着力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盯紧看牢、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继续深化施工方案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
(二)统筹做好春运工作,确保群众出行便利安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全国、全区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元旦、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及早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确保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各有关单位迅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加强运输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疏导管控,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各类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车站、码头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三)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清醒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以“坚持奋战一百天、岁末年初保平安”为主题,深刻吸取我区2019年11.28和20xx年11.23事故血的教训,聚焦防范群死群伤和高频多发事故,防止因疫情防控、年底赶工和归家心切等因素造成风险叠加,在落实建筑企业主体责任下功夫,将安全风险意识传递到每个现场工人,在隐患排查整改上抓落实,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科学排序风险等级,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重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管科、质安科、质安站副职以上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工程质量安全科。
三、攻坚内容
(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各方责任主体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
(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管控和管理重点环节执行情况。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高层外脚手架、地下暗挖、有限空间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检查以下情况:一是施工前编制完善施工方案。是否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和审批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实施前,是否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二是施工过程严格落实施工方案,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安全员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是否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三是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是否组织参建主体及第三方监测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参加验收人员组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验收是否量化,验收签名是否记录在档等。
(四)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及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五)严肃整顿赶工期、抢进度问题。严格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加强工期管控,对确需调整工期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缩短后的工期进行论证、评估,明确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重点整治建设单位盲目要求赶工期、抢进度,施工单位违规交叉施工、交叉作业特别是垂直交叉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六)冬春旱季工地消防情况。聚焦工地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消防用水设施设备,消防水管是否为镀锌钢管,高层施工消防是否与楼层同步安装;有无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动火现场有无安全员、监理旁站;易燃易爆物资是否妥善存放并有明显防火标识;工人生活区有无落实36V进宿舍,宿舍内是否有电动车充电,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板房材料是否A级防火板材;是否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并进行消防应急演练。
(七)疫情防控情况。重点检查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100%实名扫码登记、100%核查人员行程,100%核查核酸检测结果,100%接种新冠疫苗,100%做好“双报告”,100%落实应急值守)要求以及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并落实闭环管理。
四、工作安排
此次行动以各建筑工地自查自纠、我局组织4季度拉网式检查、专项抽查、“回头看”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1月10日至11月30日):各建筑工地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整治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有图片、签字等依据,作为检查的一项内容。监理单位要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对不落实整治的施工单位要责令整改,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单位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检查整治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我局将结合4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六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区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根据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工地消防等进行专项抽查。并对检查项目进行“回头看”。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惩处一批管理涣散,隐患突出的在建工地,牢牢筑实我区建筑工地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线。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1月30日):我局将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对优良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后项目采取集中约谈,通报批评、行业处罚和行政处罚结合,信用惩戒并公开曝光等方式,达到抓早抓小,惩前毖后,确保平安的目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追究。各建筑工地要制定切实可靠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检查、考评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项目经理具体抓,严格落实企业级、项目级检查制度,检查不能走形式走过场,切实发现一批,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本辖区内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强化全区建筑工地大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大整治工作的落实,对凡是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提升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是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对整治难度的工地,积极联合多个部门依法采取停水、停电和停止相关业务审批等手段,坚决打击建筑工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三)严管重罚,确保取得实效。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存在非法违法施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工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违法施工建设并经停工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对非法违法施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按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和“五个一批”(及时排查出一批事故风险隐患、督促整改一批事故风险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曝光一批存在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例、建立一批长效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的执法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一、节日期间值班安排
1、春节假期前各项目将假期值班人员及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名单上报至行政部备案。
2、节日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保持电话24小时开机。
3、总部及各项目部分别安排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原则上每日均需安排人员值班,以处理各类常规及突发事件,各项目值班人员排班表放假前在项目内通知公示,并交行政部备案。
4、各项目春节假期前制定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报总部行政部备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节日上班人员,应安心工作,集中思想,不准迟到早退,严禁带情绪或酒后上岗。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安全。
二、落实节日期间安全检查
1、公司各项目组织人员对办公室及相关班点区内的卫生、安全、水电、防火、员工身体情况进行排查。
2、公司总部在人员假期离岗前,安排专人对总部办公区内的,卫生、安全、水电、门窗、保险柜、防火等进行排查,确认关好门窗、水电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3、总部及各项目提醒全体员工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及保密资料,个人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公司贵重物品一律放入保险柜,保密资料放入保险柜或带锁文件柜。
三、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安排
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总部行政部主管为公司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各部门及项目主管为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各负责人节日期间需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
2、行政部组织总部,各项目组织本项目开展办公场地、车间、食堂、宿舍、停车场、车辆设施执行如下工作:
(1)进行全面清洁,清理各类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因作业运营需要的在行政部监督下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2)下班或放假前检查门窗关闭、电脑关闭及其他设施电源断开情况,确保用电安全。
(3)对各类电器电路进行统一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维修消除。
(4)对所有作业车辆进行清洁、维保,对车辆运行状态、消防设备配备进行检查。
(5)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使用状态进行检查,如有需要进行维护更新。
(6)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如有杂物立即清理。
(7)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遵守当地规定,定点燃放,专人负责现场监督,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8)作业区域内存在烟花爆竹燃放点的,调配专人定期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
四、节日期间疫情防控
1、近14天有过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同事,一律居家办公,进行连续14天健康打卡,并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复工,工作地政府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严格遵守。
2、暂停前往高风险地区差旅,因公必须前往,需总经理审批。
3、暂不接待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行程的访客。
4、家住中风险地区的同事,按政府要求隔离。
5、不鼓励不建议10人以上的年底聚餐活动。
6、节日期间所在地区突发疫情的,第一时间报行政部主管,并按当地规定执行隔离的疫情防控措施,隔离期间按事假办理,返回工作地前需取得行政部批准。
五、节日期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1、应急组织机制:总经办牵头成立应急小组对公司应急事件总负责,组长由公司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行政部主管担任;组员由各部门主管担任。突发事件发生所在单位及其主管为直接责任人。
2、信息报告及处置:节假日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处置的全过程,突发事件发生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需做到每一个事件进行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初次报告: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由发生事件所在项目或部门负责人向应急小组副组长报告事件情况,应急小组副组长收到信息后应立即组织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组长报告,由组长根据时间性质程度进行再次上报与处理。
进程报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所在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随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公司应急小组,由应急小组将事件情况汇总整理后及时提交应急小组组长。其中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应急小组组长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结案报告: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各项措施及其效果,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对类似时间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3、善后处理及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工作重点马上转至善后处理,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回复部门或项目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停止使用的办公、食宿、停车、作业等各类场所必须彻底清扫消毒后方可恢复使用;因传染病停工的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工;火灾、失窃等事件需经公安机关允许后,方可整理现场,恢复工作。
各项目部对安全及消防检查工作情况,于2月11日中午12点前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备案。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总体目标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主要抓手,以“三坚决两确保”目标为根本导向,以昂扬的斗志和坚定的决心,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和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强力开展打非治违,从严开展监管执法,着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重大风险辨识见底和全面管控、重大隐患排查见底和动态清零、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和彻底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形势,为大力实施“一心四区”战略提供安全保障,为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
树牢安全发展观念。按照监管、属地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组织打非治违、开展监管执法和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一)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系列重大典型事故教训,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行业监管单位“打非”主体责任,健全“打非”体制机制,构筑人民防线,严格兑现奖惩,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高压态势。
严格按照年初《茶陵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全面清查,以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乱象,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一切“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二)深入强力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以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宣贯实施为契机,动员住建、交通运输、消防、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负有建筑施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精心组织安排,以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采取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形式,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依法严惩,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要集中查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对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4条、41条的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集中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21条、25条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以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费用未依法提取和使用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集中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第20条,不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严厉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第93条、94条、95条、96条和114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等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对涉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罚。同时,对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也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深入推动落实高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要督促引导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努力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
要在三年攻坚行动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企业的事故防范能力。一要指导推动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全面辨识安全风险,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根据评估结果,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企业安全风险全程可控。二要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三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技术和管理措施,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向监管部门及时报告。要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推动企业及时消除重大隐患。四要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逐步实现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五要切实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专项执法。对不认真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企业风险不可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责任分工
(一)建筑施工
全面深入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要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按“一单四制”要求,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治消除。要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三包一挂”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问题跟踪整改到位,违法事实查处到位。(责任股室:住建局质安站)
(二)装饰装修
重点对全县大型商业综合体装饰装修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检查装饰装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整治未取得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变原定消防设计;施工现场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施工人员未持证上岗或不具有施工资质;作业现场未采取防火措施等问题。(责任股室:住建局建工站、消防股)
(三)城镇燃气
重点检查各燃气门站、储配站、气化站、加气站、充装站、调压站、供应站、储气罐等燃气设施安全生产运行与管理,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消防灭火设施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特别是老旧小区燃气隐患,市政燃气管道占压、穿越铁路、穿越密闭空间、小区隔潮层、人口密集区(包含菜市场等综合市场类)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严厉查处各燃气企业,特别是瓶装燃气企业非法经营、储存、倒灌和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责任股室:住建局燃气办)
(四)物业行业
对城市物业小区开展电气火灾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物业小区内乱拉、私接电线及充电设备、占用消防通道及楼梯间;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责任股室:住建局局住房股、住保中心物业科)
(五)人防工程
要加强在建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对早期单位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早期公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建式平战结合工程的监管责任、人防设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突出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违规堆放杂物、电动车违规充电等情况,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是否到位等。(责任股室:住建局人防股)
(六)预拌混凝土生产
重点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规范进行生产作业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严格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以及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行为。(责任股室:住建局建工站)
(七)其他行业领域
1、加强农村房屋管理。重点抓好房屋建筑普查、指导乡镇街道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等问题。(责任股室:住建局危改办)
2、加强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水质安全、生产运行、维护施工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行业安全。(责任股室:住建局公事办、县自来水公司)
3、加强市政设施建设监管。对在建的市政设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项目安全。(责任股室:住建局城建股)
各企业要结合百日大会战工作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工作。
四、进程安排
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5日)
各监管股室,对之前已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向分管领导、局党组报告。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形成声势;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拨打“12350”或其他举报电话,监督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二)攻坚督导阶段(11月5日至20xx年1月15日)
对监管企业、工地、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摸清底数,并对百日大会战情况建立台账;对所有重大风险隐患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逐条整改,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切实做好迎接省市县对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督查准备,全面掌握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重大隐患与历史遗留问题能得到整改销号。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1月30日)
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并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百日大会战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三年攻坚行动中去,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新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总工程师尹光荣任办公室主任,质安站长周敏、建工站长尹新华、燃气办主任孔彪、消防股长谭华平、法规股长刘富义、质安站刘疆等同志为成员,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县住建领域百日大会战活动。其他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态度坚决、作风扎实、措施到位。
(二)实行挂图作战。对百日大会战情况(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开展督导检查、执法处罚、约谈警示、联合惩戒、制度措施、双重预防机制情况、举报查处数量、行刑衔接案件数量、事故数量)进行逐月调度并上报县安委办。
(三)形成激励约束。县安委办将对百日大会战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要给予鼓励表扬,好的经验做法要认真总结推广。对百日大会战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将予以通报约谈,因工作不实导致事故的,将从严问责。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查封,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从严追责。
(四)强化社会监督。县安委办将在电视、电台、报刊、新媒体等媒体开设专栏,对百日大会战进行跟踪报道;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集中在媒体公布先进典型、举报处理、重大风险辨识、重大隐患挂牌、停产停业、关闭退出、追究责任、“行刑衔接”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