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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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篇1
大力加强和落实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运行工作,认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必要性,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进一步促进完善我站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工作理念和安全工作方针,强化我站全体员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意识,与HSE管理体系运行工作相结合,真正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此为契机使我站安全质量、HSE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实现我站道路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日常管理标准化和“零伤害、零损失、零事故”的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工作目标
落实公司“强三基、反三违、除隐患”为重点工作,强化路面施工正规化和标准化,杜绝各种违章现象,建立健全我站的监督机制,努力从每位员工做起,做到“三不伤害”,实现“零伤害、零损失、零事故”,真正实现我站“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违纪、站无事故”,争创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优秀单位。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我站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我站开展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电话:
四、时间安排
按照公司时间安排,我站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传达和学习上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指示精神,安排和部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为检查整改阶段。结合实际落实自查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组织实施各项质量工作标准,完善各项基础工作,提高我站的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第三阶段:为自评考核阶段。认真落实自评考核工作,按照公司自评要求不断完善生产施工的各个环节,不断的持续改进,促进安全工作管理规范操作,行为规范。
五、工作内容
1、抓好宣传工作,贯彻好中油集团公司Q/CNPC104.1-20xx新标准的基础工作。
2、结合HSE精品大赛,完善“HSE岗位作业指导卡”、“一书一表”、岗位操作行为流程图和岗位操作程序。
3、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基础资料工作,真实及时地记录各项安全和HSE监督各项活动。
4、强化安全监督队伍,把工作层层落实,分班组、分个人进行制度化,作业化,标准化施工,做到道道工序有监控,各岗位有监督。
5、认真执行“一书一表”,真正落实HSE现场检查表的检查内容,严格执行施工程序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及时解决。
6、坚持召开安全各项会议,坚持出工前的安全讲话,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7、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抓重点,抓典型,认真落实风险动态管理,层层把关,确保不发生各项事故。
8、落实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
六、工作要求
1、全体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工作,真正在意识上有增强,在行动上有进步,在管理上有提高。
2、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把握重点工作,加强生产施工的监控,安全生产的监督,规范队伍管理。
3、大力搞好宣传、学习工作,从制度到精神,落实学习到每一位员工,从思想认识上真正有所提高。
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为核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引导、技术支持,建设一批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实现畜禽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在20xx和20xx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在全市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蛋鸡、肉鸡、肉鸭和肉(獭)兔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20xx年建设100个符合标准化生产要求、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现代化畜禽养殖场。通过创建活动的示范带动,全市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排泄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20xx年全市力争完成创建部、省、市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23个,其中生猪标准化示范场5个(部级1个、省2个、市级2个)、奶牛标准化示范场市级1个、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市级2个、肉羊标准化示范场市级1个、蛋鸡标准化示范场5个(部级1个、省2个、市级2个)、肉鸡标准化示范场5个(部级1个、省2个、市级2个)。肉鸭标准化示范场市级1个、肉(獭)兔标准化示范场3个(省级1个、市级2个)。
二、创建内容
(一)基本原则
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应坚持四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坚持示范创建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示范场建设必须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突出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展,科学安排示范场发展重点。通过典型引导,带动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提升区域农业整体素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二是坚持政府扶持引导与社会多元投入相结合。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重点扶持示范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为示范园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引导和鼓励农民合作组织和养殖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单位等参与示范场建设,引导各类建设主体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三是坚持示范创建与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有机结合。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要高度重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要以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为抓手,让无公害畜产品认证成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助推器,使无公害产品认证成为示范创建活动的强大推动力,达到畜产品无公害化要求,力争将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作为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畜禽项目实施的前置或验收条件。四是坚持示范创建与全市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绵江平、绵三盐、绵梓产业发展带)等规划相结合,通过集中优势资源和条件,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五是坚持示范场自己发展与示范带动相结合。示范场要通过机制创新、技术创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自己发展能力。积极发挥示范场示范推广作用,应用现代畜牧科技,辐射带动示范场周边地区发展高效畜牧产业,带动培育市场竞争主体,推进面上现代畜牧业发展。六是在全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形成梯次,即:市级→省级→部级。
(二)市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规模要求:
1、生猪:能繁母猪存栏100头以上,育肥猪年出栏1500头以上。
2、奶牛:存栏泌乳奶牛100头以上。
3、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
4、肉鸡:单栋饲养量4000只以上,年出栏量8万只以上。
5、肉牛:存栏能繁母牛在30头以上或者年出栏育肥牛200头以上。
6、肉羊:存栏能繁母羊在1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300只以上。
7、肉鸭:单栋饲养量3000只以上,年出栏量5万只以上。
8、肉兔:存栏能繁母兔在200只以上,笼位在600个以上。
9、獭兔:存栏能繁母兔在200只以上,年出栏商品獭兔5000只以上。
(三)创建的主要内容:
1、畜禽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2、养殖设施化。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畜禽圈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畜禽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
5、粪污无害化。畜禽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各县市区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一定要申报本地条件最好的规模饲养场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同时,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参与创建的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场区选址应远离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2、布局科学。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生产区位于常年主风向下风向,有明显的场界范围。内部建筑紧凑,方便生产,便于防疫。排水、排污设施健全。路面硬化、场面绿化、舍内净化、产品处理无害化。
3、优势明显。优先选择在国家和省确定的畜牧业生产优势区重点县,同等条件下龙头企业示范场优先考虑参加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区创建工作。
4、生产规模大。在确保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的生产规模不得低于农业部、省制定有效标准的前提下,要优先申报生产规模大的场。
5、设施设备先进。畜禽舍、附属建筑为砖混或轻钢结构,畜禽舍为全封闭式建筑。场区道路为沥青或水泥路面,场区环境优美、干净,无明显恶臭;具有焚烧炉、化尸池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仪器设备先进,有安全防护措施且便于维护和保养。
6、管理规范。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规范、完整,查阅方便,且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的优先考虑;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两年内无非法添加物使用的违法记录。种畜禽场须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出售种畜禽附具“三证”。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实施全封闭管理,外来人员、车辆及动物不能随便进入,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7、生产规范。有明确的生产技术规范,且能够按规范操作。
8、人员素质。市级有1名以上经过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培训的技术人员;省级有1-2名经过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培训的专科学历以上技术人员;部级有2-3名经过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培训的本科学历以上技术人员。
9、正常达产。到20xx年年底完全达产并正常生产。
10、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书复印件(暂不作为必备条件,但已经获得的规模养殖场优先考虑)
11、综合评分。严格按照部、省、市《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评分标准》进行验收,市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必须达到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评分85分以上;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必须达到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评分90分以上;部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必须达到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评分95分以上。
(二)申报材料
1、书面报告畜禽示范场概况。包括所在县乡村名称、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场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投资额度、养殖品种及规模、保障措施、今后发展的目标以及场区实物照片等
2、畜禽示范场土地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由乡镇土地管理所出具的符合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证明材料
4、畜禽示范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无公害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
6、种畜禽场应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畜禽示范场环评报告或证明
8、畜禽示范场布局分布图
9、畜禽示范场各类管理制度
10、省、市验收后的《畜禽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复印件。
11、申报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基本情况表
12、畜禽示范场创建工作总结。
以上各项材料须作为示范创建单位申报书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上报(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三)申报数量
20xx年全市力争创建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0-15个。各县市区向市局申报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数量和畜种不限。
四、申报程序及重点工作
(一)开展宣传动员。制定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成立创建技术专家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确定创建单位。对县市区申报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单位的数量和畜种,市局不限定数量,但各县市区必须对自愿参与创建的养殖场按省、市制定的创建验收标准进行严格审查,并分类进行排序后报市局,市局经审核研究后初次确定为示范场创建单位并报省局备案,已备审查验收。
(三)强化创建培训。市畜牧站分期对各县市区负责创建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家组和初次确定为示范创建单位业主进行培训,各县市区不定期对创建单位进行集中培训与技术指导,要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包片进行对创建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帮助示范场创建单位改造基础设施,完善规范各项管理制度等等,切实做到创建一个,达标一个。
(四)实施验收挂牌。各县市区对申报的创建业主单位,按照省、市制定的示范创建验收评分标准和既定程序,组织专家进行初次评审,要形成评审意见,并将评审合格的标准化养殖场在当地媒体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局,市局对县市区初次评审的创建单位再次评审验收后上报省局。由省局根据上报结果组织抽查复核验收合格后,统一对外发布,并颁发标牌;对农业部、省局没有验收合格的示范场创建单位经整改后,一是确定为市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二是继续进行创建,作为下一批申报农业部、省局储备。同时,市局将上报部、省、市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验收合格的业主单位在当地(农业局局网)媒体上公示,并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县市区。
(五)加强监督管理。市农业局组织专家开展督导调研,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活动开展公开、公平、公正。对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创建活动考核机制,对于确实起不到示范带动的标准化示范场取消资格。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日常监管与指导,督促标准化示范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创建单位申报时间。每年2月底以前,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组织专家按照省、市《畜禽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对辖区申报创建的示范场进行综合评分,并分畜禽品种进行排序,3月10日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局(同时报电子文档),市局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根据掌握的全市畜禽养殖场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筛选,确定创建单位并上报省局备案。
(二)开展创建工作。从确定为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后开始至10月,各示范场创建单位开展生产条件改造、装备提升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等创建工作。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对示范场创建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检查。
(三)组织考核验收。每年10—11月底之前,市局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全市示范场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对验收达标的养殖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局,省局根据上报结果组织抽查复核。
(四)颁发标牌。每年12月中旬,根据省局召开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会议的情况,市局在适时召开相应的会议,对验收合格的市级畜禽规模养殖场颁发标牌,对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县市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获得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的县市区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加分的条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成立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生产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成立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技术专家组,专家组办公室设在xx市畜牧站,具体负责示范创建活动的技术培训、指导和考核验收。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要充分认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对示范创建单位给予政策倾斜扶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支持,对示范创建活动的组织发动、基地建设、技术培训等环节给予经费保障,确保示范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要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广大规模养殖场积极参与示范场创建活动。要结合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组织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示范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推动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文件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有效地开
展创建工作,形成稳定、安全的工作局面,达到学校提出的“平安班级”创建目标,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安全、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
二、工作目标:
落实好学校提出的的工作目标,达到学校提出的“平安班级”创建考核标准。
三、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班级安全工作。
1、抓好各项保卫措施的落实。把平日与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注意重点时间重点防范;坚持班干部、值日班长、班主任按时巡视的制度,坚持安全月检、事故上报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把责任细化分工、落实到每位学生,加强安全保卫设施的配备。
责任人:班干部、值日班长、班主任
2、严格确保饮用水、食物的卫生。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杜绝学生购买街边地摊零食。
责任人:班干部、值日班长、每位学生、班主任
3、加强班级常规管理,严格报告制度,保证每位学生的人身安全。保证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体育活动,减少体伤事故。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严格按照报告制度的要求办事。在获得许可后,方组织外出,同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对学生外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做出全面的估计,并提供切实可行的预防和补救措施。在活动中,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
责任部门:班干部、值日班长、每位学生、班主任
4、确保班级教育教学的安全有序。积极参加镇中心的校园安全检查活动。做到卫生安全(饮食、饮水安全)、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活动安全(课间活动、体育活动等)等等,以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责任部门:班干部、值日班长、每位学生、班主任
(二)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
1、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班级”创建活动,使学生在创建中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保持师生违法犯罪率为0。
责任人:班干部、值日班长、每位学生、班主任
2、大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生自己保护教育。利用晨会、思品、社会、实践活动课、班队活动等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自己保护的教育,传授自护的知识和技能,切实增强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加大防范力度,防患于未然。
3、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指导与服务。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面向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好“行为不良”学生帮教机制,建立帮教档案,通过实行“导师制”、“多帮一”、帮教效果跟踪等多种方法途径,做好“行为不良”学生的转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家访制度,特别是与特殊学生家庭的联系,落实家访谈话制度。
5、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的帮困工作。要从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这个基本点出发,真正做到关爱、关心学生,要特别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的要求,以“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着力防范和化解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持续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质增效。结合x省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为实现全县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防控体系建,提升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促使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百分百达标,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消防安全职责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职责为: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3、组织防火检查,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1、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有效使用;
2、严禁锁闭安全出口,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楼梯间和消防车通道;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5、严禁在房间外窗、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卷帘门等;
6、对使用明火实行严格的管理,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烹饪或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
7、严禁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三)消防档案管理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应含有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基本情况;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5、消防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
6、存在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消防安全巡检、值班制度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定期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和值班制度。防火巡查每日开展,防火检查每月一次。
(五)自查考评
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填写自查情况统计表,所评定的分数、反映情况和数据要客观实在、真实可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主要人群为病人,行动不便、自救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发生人员伤亡,威胁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确保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级医院安全工作的基础,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在确保质量、严格标准、提升水平上下功夫、花力气、出成效。
(三)广泛宣传,典型示范。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县直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宣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重培植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县卫生健康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
年底将组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验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
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依据集团公司《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评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
通过实施工作评定,促使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地,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规范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加强生产环境管控,改善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生产水平。
二、参评对象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处
三、查评依据及适用范围
工作评定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为依据,该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展日常监督、工作评定、外部评审等相关内容。
四、评定时间
每年7月份、11月份集中组织工作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五、成立评定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六、安全标准化工作评定
1.各部门参照《评审标准》中“涉及部门”项的职责分配,与本部门有关的,按照标准要求执行;与本部门无关的,视为合理缺项部分。
2.各职能部门、管理处做好工作评定的准备事项,依据《评审标准》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留存管理记录。
3.评定小组按照《评审标准》,集中查评记录资料和生产现场,由小组成员出具评定报告和自评报告。
4.各职能部门、管理处根据评定结果和问题清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题整改和纠偏工作,做到持续改进。职能部门须指导和监督管理处的治理措施,确保改进效果。
5.根据工作评定结果,安全生产处及时组织调整目标和计划;综合处及时组织安全文件的修订和更新。
七、安全标准化工作评定结果的公示与奖惩
1.评定工作由企业管理处负责组织落实、协调管理,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执行,对评定结果进行通报公示。
2.安全绩效奖惩:集团公司集中组织工作评定,将评定结果与安全绩效挂钩,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绩效评定。各管理处按照评定得分核算,其他未及部门适用季度绩效奖惩分配办法。(7月份评定绩效独立核算,7月份、11月份评定得分结果各占50%纳入年度安全绩效)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员参与
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评定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
2.加强监督,强化应用
各部门按照安全职责分工组织、参与各项安全活动。强化《评审标准》的现实应用,将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逐项落地。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管理处的相关工作。
3.总结提升,务求实效
勤于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有组织的开展培训学习和经验交流,推广实效经验,将安全措施与实际生产相挂钩,实现PDCA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