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帮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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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帮扶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入基层,解民困,提升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按照市上到联系乡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要求,决定在高明乡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一对一”结对认亲帮扶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工作,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一种有利方式,是拉近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关系,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能力的有效途径。科级结对帮扶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广泛听取群众建议,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结对帮扶认亲工作原则上一定3年不变。每名干部每年到结对户家中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4次,并认真填写《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工作民情日记》,详细记录每一次帮扶时间、面临问题、主要举措,下一步打算,确保帮扶工作实效。
二、范围对象
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党总支书记
三、目标任务
按照“政治上扶学、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贫、能力上扶技、经济上扶业”的帮扶要求,结合帮扶对象的实际困难,扎实开展结对认亲帮扶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体目标是:
(一)解决一批具体问题。每年解决1件以上结对帮扶群众的现实困难和问题。重点是解决群众就业难、住房难、看病难、饮水难、子女上学难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
(二)找到一条致富门路。立足环保工作实际,为结对帮扶群众做好三年的`发展规划,结合自身知识、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通过送资金、送知识、送技术,帮助结对帮扶群众找到致富门路,提升致富能力。
(三)倡导一种良好风尚。强化在帮扶村、户的国家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的宣讲,真诚的与帮扶群众沟通,如实的记载帮扶群众的利益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帮扶对象加强爱国精神、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的交流与沟通,营造良好的风尚。
四、结对原则
按照一名科级党员干部帮扶一户困难户的原则,按照我局6名科级党员干部的职数,由高明乡提供6户困难户,开展一对一结对认亲帮扶。
五、阶段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3月—5月)
1、结对分户。与高明乡联系,由高明乡为环保局提供6名困难户名单和资料。环保局在征求高明乡意见的同时,6名科级干部做好结对分户,并建立分户台账。
2、上门认亲。6名科级党员干部要及时深入到帮扶对象的家中主动上门认亲,了解困难户家庭情况,进行对接,掌握全面的材料,为下一步制定帮扶对象的三年帮扶规划打好基础。领导干部与帮扶对象的上门结对认亲工作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协议书》的签订于4月30日前完成。
3、认真规划。领导干部要深入结对帮扶户家中,深入了解情况,建立帮扶对象基本情况台账,认真研究帮扶措施,制定目前和长远的帮扶规划。局长的帮扶规划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其他5名科级领导干部的帮扶规划报局长审核。
4、完善台账。领导干部要认真填写《科级结对认亲帮扶登记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工作民情日记》,详细记录帮扶工作的主要内容,注重留存帮扶工作过程点滴、帮扶成果体现及帮扶前后变化的影像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科级党员干部的帮扶情况,完善结对帮扶工作管理台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协议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登记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帮扶名册》在5月20日前,收集上报市委组织部。
(二)稳步推进阶段(20xx年6月—20xx年6月)
帮扶人员结合帮扶对象不同的致贫致困,将“智力扶持”作为帮扶重点,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助贫困家庭树立信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帮思想。帮扶干部定期走访帮扶对象,与他们“认亲戚、拉家常”,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排查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转变观念,树立信心,努力自力更生脱贫致富,寻求合法途径化解矛盾。帮扶干部每年到结对帮扶家中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5次,经常通过电话等方式强化沟通,多给予帮扶对象人文关怀,记好帮扶工作民情日记,适时跟新帮扶进展。
2、帮生活。生活上开展输血式帮扶,与帮扶对象“接穷亲”,为其生活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为帮扶对象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于基本生活、子女就学、住房、身体健康等方面存在困难问题,多渠道为其出谋划策,多途径寻找帮扶办法,通过与乡镇、民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借助政策、集中帮扶、开展慰问等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帮扶干部在传统节日要开展送温暖行动,为帮扶对象送去生活必需品,全年开展送温暖活动不得少于2次。
3、帮生产。生产上开展造血式帮扶,对帮扶对象在农业生产、项目开发等遇到的困难,要尽心竭力,从科学文化、技术培训、协调部门关系、筹划项目、资金、销路等方面提供相关服务,帮扶对象通过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水平,改变目前的生活状况。帮扶干部要根据帮扶对象实际,选择适合帮扶对象特点的种植和养殖业务,帮助帮扶对象对生产进行科学规划,帮助帮扶对象寻找其种植产品和养殖牲畜的销路,实现全年的增产增收。
4、帮就业。为帮扶对象创造就业条件,对有创业潜能的鼓励引导创业,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向的,帮助推荐就业,努力促进其就业或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扶助解困,从根本上帮助有条件的困难家庭尽快脱贫。帮扶干部对帮扶对象家庭有劳动能力且有劳动意向的,要积极的帮助帮扶对象寻找适合的就业岗位,扩宽帮扶对象家庭收入的来源渠道。
5、帮信息。向帮扶对象宣传并解读中央、省、市党委和政府有关决策政策部署,为其提供市场信息等相关信息,找准发展路子,自力更生,发展脱困。帮扶干部要时刻帮助帮扶对象关注其从事生产的农产品和牲畜的价格走势,以便其在最合理价格时买进和卖出,实现节约成本和利润最大化。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7月—12月)
1、认真总结,积累经验。通过总结积累经验,查摆问题,对照帮扶规划查看帮扶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确保帮扶效果。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将帮扶工作积极主动和成果显著的作为宣传重点,引导党员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
3、建章立制,确保效果。要认真总结提炼创新举措、经验做法,形成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把结对帮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对帮扶工作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参与帮扶工作的科级党员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在高明乡的帮扶活动。在帮扶期间,领导干部若发生变动,要主动做好沟通对接,确保帮扶不断、亲情不断。
(二)强化督查检查。局党组将不定期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不定期通报结对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帮扶干部将追究责任。
(三)强化纪律约束。科级党员干部到结对帮扶对象家中开展帮扶,要带着感情、责任、纪律,融入群众生活。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下乡帮扶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强化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组〔20xx〕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为根本,扎实开展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确保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的精准帮扶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原则。广泛排查摸底,严格标准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情况,精准确定帮扶对象,结亲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到人,确保“扶真贫”。
(二)坚持帮户原则。以贫困户为单元,对每个贫困户实行定人、定责、定时开展结亲结对帮扶,并因户制宜确定帮扶内容,实行一定三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不走人,确保“真扶贫”。
(三)坚持发展原则。坚持扶志扶根扶本,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坚定发展定力,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落实改善生存生产生活条件、落实致富项目,发展增收产业、寻找增收门路、提升增收能力,通过发展加快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三、帮扶内容
(一)改善生存条件。参与结亲结对帮扶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贫困村贫困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制定扶贫规划,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和民政救助政策,切实解决贫困户出行、吃饭、穿衣、住房、子女上学、就医等“两不愁三保障”方面问题,帮助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条件。
(二)发展增收产业。帮助贫困群众出点子、想法子,共同谋划发展新思路和新举措,坚持以产业为支撑,因地制宜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增收致富产业,尤其要帮助发展一批周期短、效益大、可持续增收的产业,努力探索构建贫困群众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三)增强致富本领。加大贫困群众教育培训和转移输出力度,帮助贫困群众成为具有增收致富技能的新型农民,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将帮扶对象纳入各项惠民政策保障范围,促进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四)提高幸福指数。坚持物的扶贫与人的扶贫有机结合,将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与开展依法治村、文明创建、文化进村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新农村建设。把改善贫困村贫困户人居环境与提振精气神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贫困地区“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神气”,不断提高贫困群众幸福指数。
四、帮扶方式
(一)参与帮扶人员。颍上县地税系统所有在编人员(女同志年龄在50岁、男同志年龄在55岁以上除外)。
(二)结对帮扶对象。颍上县建颍乡二龙村,共计158户贫困户。
(三)结对帮扶时间。20xx年至20xx年,一定三年不变,对象不脱贫、结亲不脱钩、帮扶不走人。
(四)结对帮扶方式。党组领导结对帮扶3户贫困户。中层干部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其余在职人员每人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协调各方面工作。
(二)整合扶贫力量。各分局、各股室要按照“城乡统筹、全面帮扶”的要求,实行“一对一”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统一整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便民春风行动”、“公益志愿者活动”、“献爱心”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扶贫帮扶工作。
(三)落实帮扶责任。牵头贫困村的'局领导班子和各分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对此次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负领导责任,全县地税系统所有在编人员为定点联系贫困村和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的责任主体。各分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要在县局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结对帮扶见实效。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局将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实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对帮扶工作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将开展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的工作情况、文字、图片资料,及时报送县局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进行深入宣传报道。
下乡帮扶工作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孜州委关于举全州之力推动群众工作全面覆盖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爱心帮扶实施方案。
一、帮扶对象
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
二、帮扶目标
通过爱心活动和政策扶助,切实帮助解决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实现爱心帮扶全覆盖。力争三年实现多名孤儿住进福利院,得到关爱帮扶;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全部住进敬老院;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得到积极救助。
三、帮扶方式
(一)爱心结对。农村五保户和残疾人由与其结对认亲的干部职工负责爱心帮扶;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城镇残疾人由县委安排干部职工爱心结对帮扶。
(二)政策扶助。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结合财力情况,打捆整合项目资金,适当提高有关政策的补助标准。
(三)社会关爱。由各级群团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各类献爱心活动,并动员、争取县内各类社会团体、爱心人士进行爱心帮扶。建立慈善爱心基金;确定每年11月19日为慈善爱心日。
四、帮扶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孤儿
1、我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孤儿认定,建立孤儿档案,健全孤儿信息保障系统。逐步将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分类保障范围。
2、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600元,保障孤儿吃、穿、住、医、学等基本生活。
3、拓宽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代养、社会散居、家庭收(寄)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儿。
4、将孤儿医疗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范围。
5、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孤残儿童康复治疗,对其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疝气患者康复等孤残儿童手术康复项本运行经费,对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纳入福利院供养,不断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和服务水平。五保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60%,集中供养率达到40%,中心敬老院入住率达80%。
(二)农村“五保户”
实施散居五保对象危房改造工程。力争三年内消除散居五保户危房。对未入住社会福利院的城镇三无人员通过廉租房解决其住房困难。
(三)残疾人
1、落实残疾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符合低保和五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每月补助托养金不低于50元。
3、免费为自身需要的残疾人发放轮椅、安装助听器等辅助器具。为符合条件的贫困脑瘫儿童通过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助器具方式实施救助。
4、维护残疾入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进入普通中小学、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学习。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入学生进入特教学校学习。
5、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掌握实用技术,促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庭能够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积极帮助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残疾人就业。
6、落实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解决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特殊困难。为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10元的援助金。
7、协助相关部门实施香港关怀行动、晚情行动等慈善活动。用五年时间在全县进行肢残患者普查,符合条件的病人全免费治疗(包括生活费)。逐步为60周岁以上残疾老人配置假肢、轮椅、助听器等辅具。
8、开展残疾人关爱行动。州特殊学校残疾人由州残联落实州级机关干部爱心绪对。我乡城镇户籍残疾儿童由县残联落实县级机关干部爱心结对。在每年助残日或重大节庆日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不得少于1次。
(四)重大疾病患者
1、对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比例(最高70%)和救助封顶线(最高50000元),仍有较大困难的实施二次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或临时生活救助。
2、对符合条件并进行手术治疗的白血病患儿补助20000元,非手术治疗补助5000元。
3、对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州内医院住院治疗临时生活补助,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17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7元。对因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一年最高补助80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责任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爱心帮扶活动。乡镇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保障工作。参与爱心结对的干部职工是爱心帮扶对象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了解帮扶对象的现实需求,帮助反映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爱心帮扶政策。并力所能及地为结对对象提供帮助。
(二)宣传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宣传好爱心帮扶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全力营造爱心涌动、情满康巴的良好氛围。县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爱心帮扶活动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推广,推动面上工作。
(三)监督主体。我乡要成立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办公室落实爱心帮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月通报制,重要情况及时通报。
(四)考核主体。我乡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爱心帮扶进行统一考核。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每月爱心帮扶活动情况报送至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将纳入到目标考核中。各办公室要及时上报爱心帮扶活动各类信息。
下乡帮扶工作方案 篇4
一、走访对象
派驻第一书记的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走访主体
帮扶责任人、非贫困村第一书记。
三、走访内容
(一)贫困户
由帮扶责任人实施。
一是通过使用脱贫攻坚APP,入户走访所帮扶的贫困户,核实贫困户基础信息和帮扶信息;
二是对已脱贫对象开展“回头看”,核实“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
三是采集帮扶成效图像资料;
(二)派驻第一书记的非贫困村
由派驻第一书记实施。
一是通过使用脱贫攻坚APP或PC端,采集帮扶成效图像资料;
二是采集录入非贫困村基本信息和“三个一”帮扶信息(包括第一书记和农技巡回小组信息);
三是采集贫困村产业扶贫、消费扶贫信息。
四、责任及分工
(一)帮扶责任人职责:负责走访所帮扶的贫困户信息核实;帮扶成效图片上传;对已脱贫对象“回头看”,对个别指标达标质量不高的已脱贫户,及时进行“回头帮”,确保脱贫质量;宣传扶贫相关政策;宣传推广贫困户查询二维码。
(二)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其它非贫困村村支部书记职责:负责对帮扶干部上传的帮扶成效图片审核;汇总收集帮扶干部核实后需修改的贫困户信息和“回头帮”对象上报乡镇街委;负责对相关扶贫政策宣传;非贫困村第一书记还要采集所在村产业扶贫、消费扶贫信息及采集非贫困村基本信息和“三个一”帮扶信息,并录入数据大平台。
(三)乡镇街委扶贫专职干部职责:负责各村上报需修改的信息在国扶系统中修改录入和收集汇总“回头帮”对象报区脱贫攻坚办。
五、走访步骤
第一阶段(4月10日前):组织培训。组织所辖区帮扶干部培训,重点解决“大走访”活动中需要把握的有关问题。
第二阶段(4月底前):入户走访。由帮扶干部通过脱贫攻坚APP,全面核查核准贫困户和非贫困村的'基础信息、帮扶信息及产业发展等情况。
第三阶段(6月中旬前):完善内容。根据入户走访情况完善国家业务管理子系统中的相关内容并提交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第四阶段:综合督导。将非贫困村、贫困户基础信息、帮扶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作为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综合督导中的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帮扶干部及第一书记和各村书记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全面掌握第一手信息,实事求事核实情况。
(二)确保数据质量。对数据前后逻辑不清、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各村务必认真核查,严格把关。确保村、户数据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