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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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未成年学生,本幼儿园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重视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
非法侵害未成年学生会对受害人及其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同时也会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在这些案件中,被害人通常年龄较小,多为留守学生。因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认真履行法律和规章所赋予的对未成年人保护、管理、教育的责任和义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学校管理与教育,切实防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坚决杜绝在学校和幼儿园发生非法侵害案件。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1、结合本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专项安全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幼儿安全教育工作,全面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幼儿的安全素质。
2、进一步加强防盗、防骗及用电、用气、用水等日常安全管理、教育等工作,使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3、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按规定开展消防、地震、特殊条件的安全疏散演练与教育,指导幼儿获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幼儿应急避险能力和教职工应急管理能力,建立校园预防踩踏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加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法制教育等,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
4、为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督促工作,我们需要加强家校联系,特别是在游泳安全方面的教育。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其他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例如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绑架、防雷击、防山洪爆发等。我们需要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我们还需要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流动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孩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作为教职员工,我们需要关注班级内学生情绪和行为变化情况,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和排解不良情绪。
5、我们可以利用主题活动、专题讲座、家长会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我们还可以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及时发布安全教育主题、安全教育内容和安全预警信息,主题突出,专题性强,把安全教育渗透到日常教学活动中。
三、我们需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为此,我们需要加强校园隐患排查,定期开展自检自查,检查严格、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和盲区,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我们还需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为此,我们需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储存关和加工关,坚持索票制度,完善台帐;做好餐具消毒和食品留样工作;定期为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此外,我们还需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及家长的交通文明安全意识,从根源上杜绝幼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现象,确保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我们还需要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应急设施和消防设施到位、完好;楼层显要位置粘贴紧急疏散路线图;及时清理学校楼道、楼梯间堆积杂物,保证畅通;加固、修理损坏的楼梯扶手,更换安装不规范的楼梯间照明设施。最后,我们还需要继续做好安全预警机制,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定期分析交通、游泳、治安、饮食、课间活动、师生大型集体活动、冬春季传染病、重点关注人群等方面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根据安全工作动态,确定不同阶段、不同季节的安全工作重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早进行教育和防范。
四、我们需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工作。
我们需要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幼儿及校园受侵害的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设安全校园。
五、我们需要突出重点防范,全面落实安全措施。
为了预防幼儿溺水,我们应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建立课后安全提醒和防溺水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在春、夏季节,我们可以在校门口显目位置设置防溺水提醒标志标牌,并且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学前的“每天5分钟”时间,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等载体,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如《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校讯通、班级群等,向每个学生及家长发布防溺水安全常识提示,努力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我们应该积极主动提请地方政府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村(居)和社区,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我们还应该开展学生上下学途径和经常活动的区域、水域的排查巡查,在重点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按照泰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泰兴市教办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两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活动目的
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为未成年人服务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两法”。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和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3日——5月29日。
四、活动办法
1.全校要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期板报(校、班)、一次班团队会、一场法制报告会、一张手抄报、一次升旗仪式、一次教职工大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让广大教职工掌握“两法”内容,并贯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掌握“两法”,并通过他们对其家长进行“两法”宣传。
2.泰兴市电视台将播放“两法”的部分法律条文,增强“两法”的宣传力度,班主任要提示家长收看。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
2.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学校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本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方案 篇3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xx]130号)、《丰城市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丰办发[20xx]2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总体部署,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工介入、群众参与”的未成年社会保护工作体系,积极拓展未成年救助保护内容,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全面确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二、基本原则
(一)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预防为主和标本兼治。坚持从源头抓起,筑牢基础防线,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的监督指导和救助帮扶,引导监护人改善监护方式,提升监护能力,促进未成年人与家庭的融合,依法干预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切实履行政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整合政策资源、部门资源、层级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权责清晰、衔接有序、紧密结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合力。
(四)因地制宜和创新方法。学习借鉴其他乡镇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工作实效,建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总体目标
1、积极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和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实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
2、探索流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做好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和教育转化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流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基础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形成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内容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工介入、群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在实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上,向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已陷入或将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延伸保护和源头保护。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救助保护
1、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一是各村委会要组织干部、志愿者开展日常巡逻,一旦发现及时上报。二是各村委会要发展辖区群众成为“眼线”,组织和动员群众提供线索,劝告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镇救助服务点求助,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四是镇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点积极开展街面救助,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服务。
2、建立未成年人村居委会救助保护机制。一是逐步构建覆盖全镇的村居委会救助服务点。成立以村书记、村委会干部、村小组长等组成的村居委会救助服务点。二是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单亲家庭、家庭暴力、行为偏差、残障儿童等8类未成年人建立专项档案。三是村居委会要利用自身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天然优势,发动群众主动关心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起村居委会救助保护网络。
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定期回访制度。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要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责令其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定期回访护送返乡的流浪未成年人,对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困境家庭进行帮扶,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流浪到社会。对确定无法寻找到其亲属的流浪未成年人,有户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妥善安置,无户籍的由流入地政府妥善安置。对因父母**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以及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婴幼儿,由民政部门负责将其安置到市社会福利中心抚育。
4、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对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因突发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临时困难、且又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家庭,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确保基本生活。
(二)教育保护
1、建立孤儿就学制度。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的适龄孤儿,可送到市阳光学校上学,或采取就近就便的方式就学,保障其九年义务教育。
2、建立残疾儿童就学制度。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保障体系。对困境残疾儿童入托给予补贴。
3、建立适龄未成年人辍学、失学、逃学工作台账及信息通报制度。
4、建立阳光学校教育矫治制度。专门对有不良行为、屡教不改、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就读的青少年进行教育矫治,对他们的食宿等费用由镇政府财政负担。
5、建立留守儿童帮扶制度。
(三)司法保护
1、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2、完善未成年人正常入学、就学等政策。
3、完善未成年人“阳光之家工作室”延伸保护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逮、慎诉、少监禁,细化附条件不起诉,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使用,保护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轻微犯罪、有悔改之意的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4、建立社区矫正帮扶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托村委会矫正工作,帮助解决其生活、心里及维权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及其早顺利回归社会。
(四)就业保护
1、实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免费就业培训制度。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进行免费得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提升自我生存能力。
2、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就业扶持制度。大力开发村委会服务、养老服务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妥善安排困境未成年人有就业意愿、有就业能力人员充分就业。
(五)医疗保护
1、落实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疾病定点治疗制度。设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急、危、重病患者和急性传染病患者以及精神病患者救治定点医院,对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收或延误救治流浪乞讨未成年危重病人,并不得收取押金,任何单位或公民在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时,有责任和义务通知120急救中心或将就近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2、建立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医疗救助制度。及时为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办理相关医疗保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医疗救助,确保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人员病有所医。
(六)精神保护
1、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加大对包括留守儿童、低保家庭子女、残障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心理支持和关注,提供专业社工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在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在乡村卫生院设立心理咨询室,在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定期开展心理解压疏导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2、建立党群组织和专业社工定期访问制度。各党群组织、村、广大志愿者和义工组织要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和支援服务,有针对性德对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实行心理抚慰、精神慰藉,努力做到精神慰藉社会化、经常化、专业化。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4月)
1、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xx]130号)、《丰城市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社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丰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各村居委会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召开全镇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未成年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任务。召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协调分工、落实责任。
3、各村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各村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分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单亲家庭、家庭暴力等情况,做出困境评估意见。
(二)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
1、建立保护网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建立家庭监护和监护机制,建立未成年人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
2、建立保护平台,设立热线电话。
3、健全干预服务方式。提供家庭服务,在全镇建议一批“青童家园”村委会未成年人服务中心,引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拓展临时照料。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查找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是在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一项基础性、综合性工作,具有很强的系统性、政策性、实践性和广泛性等特点。为大力推动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成立隍城镇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隍城镇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总的要求是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管理体制。
(二)建立健全网络体系
(三)广泛宣传动员
宣传部门要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先导作用,系统宣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教育部门要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父母和中小学教师,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促进社会参与
(五)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重点在预防,要充分发挥家庭的正功能作用。进行家庭监护能力的评估,对困境家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责任,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的基础上,积极督导各村基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建立随访制度,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干预,提升家庭抚养和教育能力。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管理、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为确保我学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责任机制,着力打造“一校一策”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工作责任不明确、安全防范不到位、周边环境整治不彻底、重点人员管控不得力、强制报告制度不落实、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等问题,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彻查失管漏管、失职渎职行为,最大程度减少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抓实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要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教职员工(含保安等临聘人员,下同)培训和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内容;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重要作用,每学期入校至少开展一次普法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宣传图册、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溺水、防意外伤害等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抓实信息摸排研判,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教师的作用,对学校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性格孤僻、行为偏激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信息和存在心理异常、行为偏执、感情纠纷、学生或家长投诉等现象进行深入摸排筛查,建立信息台账清单,及时精准掌握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保密一体化,为全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抓实校园安全防范,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补齐安防短板、堵住管理漏洞。要确保校园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配齐配强学校安全工作人员和保安力量、推动校园警务室(联系点)建设,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加强女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管控和门卫管理,落实门卫查验登记、校园值班巡逻、“护学岗”等制度,严防不法分子、社会闲散人员、来历不明人员、易肇事肇祸人员及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淫秽、暴力图书(音像制品)等进入校园;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化解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四)抓实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部门协作效能
要持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主动联系派出所、司法所、乡、村、社区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加强对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涉访滋事人员等易肇事肇祸人员的排查管控;完善学校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和校园周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以及学生违规骑乘摩电车辆、不戴头盔等现象;清理整顿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KTV、棋牌室等服务场所和售卖含有反动、淫秽色情、暴恐等违法内容文化产品的音像图文店和综合用品商店,整治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抓实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安全综合素养
要高度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不仅要对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困境儿童、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性格孤僻行为偏激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落实“一对一”关爱帮扶,更要严密防范学生发生极端事件;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在学生中普及12355热线电话和“青少年12355”微信小程序使用,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设立心理咨询室,及时对心理异常、行为异常等重点学生实行疏导、干预,落实专人专管、一人一策、因人施策等关爱帮扶措施。
(六)抓实关爱帮扶措施,提升优质服务质量
要明确分管女生工作的校领导,建立女教师联系女学生制度,遴选政治素质好、师德优秀、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女教师联系女学生,每月针对性开展一次以上谈心谈话;发生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事)件后,要及时为受害者及家属开展心理辅导、人文关怀和法律援助,并采取送教上门、异地就读等方式保障被侵害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辍学学生“动态清零”;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全覆盖;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开展“守护花蕾呵护成长”“青心护苗”“向阳生长”等关爱帮扶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活动。
(七)抓实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考核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着力提升教职员工职业道德水平;以学校为单位,每学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观看教育警示片,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教职员工“一严格两严禁”日常管理(即严格入职审查和从业查询;严禁酒后进入校园接触学生;严禁以任何理由在自居地、学生居住地、学生宿舍、办公室等封闭场所滞留异性学生),督促教职员工自觉远离“六种”行为(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行为;对学生作出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向学生展示传播包含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持有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的视听、图文资料;其他构成骚扰、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抓实强制报告制度,提升监管处置质效
学校要设立学生保护专员,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培训,为学生提供更好的'保护和帮助。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或发现疑似线索,要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适当方式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超过2小时视作迟报,超过12小时视作瞒报,将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案(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家庭信息,避免再次伤害。
(九)抓实协同保护机制,提升家校社同防力度
办好家长学校,采取召开家长会、座谈会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xx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家长(监护人)法定责任意识和保护意识,推动家长(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畅通家校对接沟通渠道,开展“万名教师大家访”活动,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在家思想动态、学习表现和生活习惯等,面对面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答疑解惑;发挥社会志愿者作用,加强放学后学生管理,有效降低学生特别是女生上下学途中安全风险;科学管理学校生使用手机。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组织机构
组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法制副校长
成员:全体行政、年级组长、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保卫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学校安全办。
(二)加强部门联动
要加强与村(社区)、乡、派出所、司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线索定期通报和联动协作机制,构建“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社会”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三)健全责任体系
要明确分管副校长担任联络员,加强对学校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督促学校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为具体责任人,切实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四)严格考核问责
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单位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对发生性侵、欺凌、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步骤
从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即日起至2月28日)
xx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下发方案。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健全各类台账资料。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3月1日起至11月30日)。
3月20日前完成第一轮重点群体人员信息和各类风险隐患摸排,此后每季度进行一次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建立摸排管控台账和问题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1日至12月31日)。
及时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成功事例、亮点工作、取得成绩,巩固好工作成果,积极推广经验做法。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查找根源,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周密部署
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动作为,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加强领导,明确重点,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教育阵地向师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宣传,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有声势,为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积极推进,抓好落实
要迅速行动,做好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全员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校长亲自抓、带头抓,要压实岗位责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项项见成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全面总结,严格报送
每月30日前汇总上报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台账和问题责任清单,6月30日、12月20日前分别上报行动部署落实情况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