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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2025/04/16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学校年度考核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

为推动我校网络教研工作,根据《三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中小学网络教研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我校将开展网络教研工作情况以及网络教研先进个人的数据进行统计,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网络教研个人考核

(一)考核对象

x小学所有教师。

(二)考核条件

1、在省、市、学校组织的在线网络研讨中起带头作用(在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市教研室、学校和个人网页上有所反映);

2、基于hersp平台的个人博客的发表原创文章数不少于当月发表文章总数的30%、评论数不少于20条;

3、网站基本印象好(在原创文章及品质、页面设计及栏目分类合理性等方面有所反映);

4、积极参与本校教研网站的建设和维护,指导本校教师参与网络教研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三)考核办法

网页资源建设:以每月考核教师个人hersp平台的相关数据(发表文章数和评论数)。

(四)奖励

1、将以上积分总和进行全校排名,每学期奖励积分靠前的3名教师。

2、当月考核达标的老师加10分。

2、学校应将教师开展网络教研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评优、评先、以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机制。

二、有关要求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网络教研工作的有关要求及hersp平台的.功能特点,结合我校开展网络教研工作的要求,各位老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本学校网页资源的建设。学校网页既是网络教研的主阵地,也是宣传自己学校,提高学校知名度的平台。博客管理员要及时将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学校概况在网页上进行展示;同时,要加强子栏目的建设,不断丰富和及时更新网络教研资源。

通过设置各个子栏目,要求教师通过hersp平台的“验证码”功能将个人发表的文章发送到该各个相应栏目上,并登录学校网页积极发表评论,参与学校组织的在线研讨活动,每月对各教师参加网络教研工作的情况进行统计公布,使学校网络教研工作形成常态化,同时学校网页各项数据也得到提升。

2、继续落实学校关于网络教研工作的有关要求。各教师要实名登录学校网页,积极发表文章及评论,共同推进学校网络教研工作的发展。同时提倡有价值、有反思的原创文章及真实评论。

3、结合本校与各科组的实际,各科组要每个学期组织校本在线研讨活动不少于2次,有针对性的开展行之有效的网络教研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教研工作氛围。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2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教师代表

二、绩效考核项目:

1、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2、特殊加分10分(此项作为学校领导对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服从学校安排并认真完成任务的老师,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性加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每次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工作笔记,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镇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和统考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学校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必须服从,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学校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如:男教师穿拖鞋、背心,女教师穿低胸衣服、过份分散学生注意力的奇装异服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上班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无病事假者记15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2天扣1分: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1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课每节扣3分,迟到、中空、早退每次扣1分。

3、旷会议每次扣3分。

4、病假必须有医院的证明,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以出院单为凭)。

5、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未上班者,每天扣2分。

6、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学校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7、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必须先把课程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语、科学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科学、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

2、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

3、此项满分为15分、高出15分的只记15分、高出部份在特殊加分项体现。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教学资料上交——计划、总结、学校要求的资料(4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10分)

5、听课与评课(6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镇统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1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后勤人员、非检测科目及教师的成绩得分以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成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绩效考核分数(总分÷月份):

(1)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2)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3)工作不负责任;

(4)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不服从学校管理,经常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6)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7)如有一半家要求撤换该科教师的,应教师作代岗处理。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大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强化平安校园建设,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提档升级,切实把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省市县有关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平安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衡南县教育局20xx年度学校平安建设年终考核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评估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何长虹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范围及分组

1、现场考核范围:县直各学校

2、考核评估分组(共六个小组)

四、考核评估时限和时间

1、考核评估时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2、考核评估时间:20xx年11月21日至22日

五、考核评估内容及分值

20xx年度考核评估实行100分制

(具体内容分值见《衡南县20xx年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六、考核评估等次

考核评估分先进、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七、考核评估方式及工作要求

1、考核评估工作在教育局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

2、考核采取过程督查和年终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由教育局组织六个考核评估组对县直各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并参考局相关股室的意见完成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3、请各考核小组做好检查记录、掌握第一手情况,汇总好检查结果、并于11月26日送局综治办。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4

一、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在聘、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围绕德、能、绩、勤、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核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工作方面:要全面衡量教师的教学工作,既要看教师平时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情况,又要看教师教育教学创新情况;既要看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又要看是否按照课程标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情况。

2.德育工作方面: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看是否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是否有以赢利为目的的办辅导班、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的现象,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注意倾听学生的反映、家长和社会反响,不掩盖问题,如实评价。

3.教育科研方面:能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研究新课标、新教材、新教法;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承担教改实验课、观摩课、示范课等教学任务;能不断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与体会,经常与教师共同切磋教学方法、教育科研方法。

4.考勤方面: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明确量化标准,对每个教师的考勤情况,要以平时记录为准,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

5.强调教师专业发展成果的考核,对撰写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主编或参与编写的'论著或教学用书,要有新思路、新理念,严禁剽窃抄袭。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按不超过15%确定。

因20xx年度学校被授予省级文明校园称号的;考核优秀比例适当提高,最多不超过20%。

四、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按照鲁人社发[20xx]45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行业岗位特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和现实表现为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

1、考核办法。

(1)按照中小学教职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实行领导与教职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指分管领导和年级主任考核,是对全校教职工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根据学校《关于教职工考勤、班主任津贴、工作量和绩效考核及有关奖励的规定》据实记分。年度考核在每年7月份进行,按照考核小组评议、教职工民主评议和个人述职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分值确定,真实、客观、公正反映每一位教职工的工作实绩。

2、考核程序。

(1)动员部署。学校进行动员部署,带领教职工学习有关考核文件精神。

(2)建立组织。学校建立由校长、中层以上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17人的考核小组(校级干部4人、人事干部1人、中层干部代表4人、教职工代表8人共17人组成),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由民主推荐产生。

(3)个人述职。学校分别按语文组、数学组、综合学科组、前后勤组召开教职工会,由被考核人进行总结并述职。

(4)民主评议。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或个人总结,结合工作实际,对其进行民主测评,中层领导评议,考核小组评议。

(5)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6)成绩统计。考核小组根据民主评议、领导评议、考核评议和被考核人的情况统计计分。民主评议去掉被考核人数的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中层干部、考核小组均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7)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情况及个人总结,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情况填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8)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汇总上报。按照报表要求,完备手续,认真填写,及时汇总上报。

(10)总结检查。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核工作要求

1.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考核标准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确保考核质量和效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2.进行分类考核。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工勤人员应分别进行考核,各类人员优秀等次不能交叉使用。

3.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⑴本学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和教育形象事故的;

⑵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所任学科考试成绩位于本单位下游的;

⑷从事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符的其它活动,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考核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本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进行存档和备案。

5.做好资料归档,考核结果及时归入教师考核档案。

六、几点说明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军队以及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工作累计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受政纪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含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档次。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作党纪、政纪处分的,立案审查期间按正常考核补定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处分决定前的考核周期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和中纪委、中组部、人力资源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xx〕60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