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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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篇1
为规范学校餐厅运营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 鲁教财发〔20xx〕1号》,现对学校食堂所需大宗食材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单位
高青县第三中学
二、采购项目
高青县第三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三、食堂所需食材分包及配送要求
包1:冷鲜肉。冷鲜肉所需食材随用即送。
包2:副食、调理品及冷冻产品。副食、调理品及冷冻产品随用即送。
包3:米、面及其它粮食类。所需米、面及其它粮食类食材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4:食用油。食用油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5:蔬菜类。蔬菜类食材随用即送。
包6:调味品。调味品(酱油、醋、香油、味极鲜、花椒、八角、大料、蚝油、鸡精等)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7:禽蛋类。禽蛋类食材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四、食品原料质量要求
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米、面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xx标准,GB1355-20xx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提供陈化粮。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调味品、豆制品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五、供应商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证件(注:20xx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需的供应能力。
3、完全满足招标产品的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近期生产的合格产品,若有假冒伪劣,后果自负。
5、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将所需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六、报价文件及相关要求
1、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规格参数完全符合清单要求,所报价格应包含运送费、包装费、发票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依据前后2天内高青县大型商场的市场价格作参考,下浮率不低于5%。
2、询价采购报价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授权代表请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附有身份证明;须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期;询价采购报价表须密封,并标“开标时启封”字样。
3、投标单位可以针对其中的一个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对多个包进行投标报价,在对多个包进行报价时,须分别提供每个包的报价表。
4、询价采购报价表需注明包号,同时询价采购报价表密封袋上需标明所投包号。
七、报价时间
20xx年12月2日--12月8日
八、送达地点
高青县第三中学总务处
九、联系方式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篇2
受盱眙县第三中学的委托,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的盱眙县第三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盱眙县第三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20xx-20xx学年,盱眙县第三中学在学校食堂就餐师生人数约1400人左右。
标段一:对时令蔬菜,水果,牛奶,干货调味品等进行采购,预算金额:126万元;
标段二:对食堂冷冻食品进行采购,预算金额:54万元;
标段三:对鲜鸡、鸭、鹅、牛、羊肉等进行采购(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打水、无异味、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预算金额:66万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20xx年9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五)配送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7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方式:供应商将(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委托人联系方式);(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扫描整合成一份文档发送至956765824@qq.com邮箱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517-80327251。
售价:300元/份,(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逾期不予接受),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盱眙县教育体育局账户,务必在报名时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请报名单位将报名费用截图一同发至报名邮箱,否则视作报名无效。
账户名: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账 号:488459896956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盱眙支行营业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xx年7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四楼417室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xx年7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四楼4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中标办法
现场报价,最低价中标,如最低价报价相同,进行下一轮报价。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保证金金额:无。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1%的履约保证金。
3、付款方式:一月一结(对公转账)。
4、代理费收取:本采购项目三个标段代理费共6600元,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每个标段的代理费用按照其预算费用占总预算费用的百分百乘以总代理费用计算)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盱眙县第三中学
地 址:盱眙县第三中学
项目联系人:史仕军13915161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篇3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xx〕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邵东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全面规范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做好配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肖新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罗中安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列事项:食品配送工作开展的方式,配送企业招标文件的`审定和发布、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认定结果决定推荐配送企业名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组,成员如下:
1、办公室主任:李志敏(兼)
成员:尹巨平李剑雄
2、监督组组长:申合志(兼)
成员:谭小群
办公室设县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职责为: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起草工作文件;联系招标承办单位,负责资质认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入围配送企业服务质量监管体系。
监督组设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职责为: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过程监督,受理招标过程中举报投诉,纠正、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二、工作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施时间
20xx年6月底前召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配送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入围参加招投标配送企业的认证工作。7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品集中配送企业的招投标工作,8月学校与认定的配送企业签订合同,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由配送企业配送。
四、配送的范围及品类
邵东县学校食堂的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
五、认定程序
(一)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资质:企业必须是市监部门登记注册的食品流通企业,持有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且证件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投保了食品安全责任险。
3、《企业服务承诺书》。
(二)配送企业认定程序
1、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协调领导小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
2、经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3家以上(含3家)企业作为邵东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配送企业。
3、发布对评标结果:对拟中标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现场考察:组织有关人员对拟中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企业的资质、仓储能力、配送能力及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
5、认定:根据中标与考察结果,确定1家为中标企业。
六、其它
1、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企业的认定有效期限为3年。
2、邵东县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学校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3、实行对配送企业定期评估制度。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配送资质,且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资质认定。
4、本着坚持就近采购的原则,支持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本县内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方案 篇4
为保证原材料产品质量稳定,降低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同时进一步控制食品原材料价格,满足学生和家长对饮食的高标准要求,现结合我校食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比选优质合法的食材供应商,制定比选方案如下:
一、比选项目
XX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项目。
二、比选项目简介
1、供应商类别及配送品种:
①预包装类:米、面、油、奶;
②生鲜肉蛋类:肉、蛋、禽;
③果蔬类:水果、蔬菜
④副食调料类:干货、调味品、豆制品
⑤其他预制品类:面包、麻花、油条等
2、食堂食材配送位置:大路新区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两校区
3、就餐人数:2100人左右。
三、比选对象
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具有合法供货资质的食材供应商,并愿意在中标后缴纳5000元质量保证金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质、资格等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纳税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疫情防控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①米、面、油、奶、蔬菜、水果、调味品等:
A、投标人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B、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符合33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S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xx,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xx规定;
C、投标人所提供食品原材料须有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蔬菜、水果能够溯源;
②肉、蛋、禽类等:
A、所有肉类食品应符合鄂尔多斯市肉类溯源体系要求;
B、投标人需提供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③其他预制品类等:投标人需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加工场所;
7、其他要求:
①在实施具体采购项目时,配送企业不能将成交采购项目分包、转包;
②配送企业在与学校签订合同时应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③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运输;
④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配送价格应不高于准格尔旗市场价,付款方式由学校与配送企业自行约定;
⑤配送企业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⑥鲜活食品原料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⑦配送企业与学校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及配送合同,每月一签;
⑧配送企业制定食品原料配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含配送服务的应急保障措施和应急赔付处理等内容);
⑨配送企业要响应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规定和要求,符合疫情防控等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五、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
制作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7、拟配货员身份证明、配货员个人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及;
8、专用加工场所(仓库)场地证明、专用配送使用车辆信息证明;
9、配送食材种类及报价表;
10、价格承诺书与质量承诺书;
11、应急预案;
12、其他优质资格证明文件:其他合作单位供货证明、年度纳税记录证明、公司管理制度、抗风险能力、售后服务等。
注:上述所有索取的资料是复印件的均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生产厂家或配送企业印章。
六、确定供应商入围流程
1、学校在公众号和校园公示栏公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比选公告。
2、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具备合法供货资质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3、从招标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名的先后或实力等情况初步选定每类别入围商家三家。(如果报名有3家以上,比选小组将进行初选,并确定最终进入比选流程三个商家)
七、比选流程
(一)比选报名截止时间:
20xx年3月21日下午16:00点前。
(二)比选初审:
20xx年3月22日上午10点,由比选小组对报名商家进行初审,最终确定三家入围。
(三)比选复审:
20xx年3月22日-25日,由比选小组对入围的三个商家进行复审。
(四)复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比服务、比质量、比价格的原则,由比选小组成员独立综合评分最终确定2家中选。
(五)比选复审程序:
(1)检查投标书密封情况并拆封;
(2)资质审查;
(3)评委查看投标资料;
(4)商家现场陈述;
(5)评委评分;
(6)分数统计,排名;
(7)编写比选结果报告;
(8)在校园公示比选情况;
(9)为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相应供应合同;
(10)双方在拟定合同时,我方有权聘请法律顾问。
八、原则及标准
1、比选小组只对通过入围的供应商采用相同的比选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将商家的'原料质量、原料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承诺兑现等情况纳入评议范围进行打分;
3、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4、如中标人因生产能力或其他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学校将与此次比选排位第三的供应商签定合同。
九、废标
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定标
1、定标原则:根据学校比选小组综合打分得分,各种类前两名的商家中标。
2、在学校微信号公布中标结果。公示期为5天。
十一、成立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小组
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校委会,生活部和党政办),共计9人的比选小组,开展本次比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