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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疏导方案

2025/04/2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交通疏导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交通疏导方案 篇1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维护我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市开展城市交通治堵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理,群众参与、文明出行”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开展城市交通整治,尽快改善城市交通状况,为建设“和谐”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绿色、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城市交通疏堵保畅工程,力争20xx年6月1日前城市交通状况得到迅速好转,20xx年底实现显著改善,20xx年实现根本改变。具体目标如下:

(一)道路停车秩序明显好转。建立联动执法机制,道路违章停车现象基本杜绝,6月1日前二环以内道路停车秩序形成良好局面。

(二)主要交通堵点基本疏通。城区施工路段、临街学校、商圈广场、过江通道、进城通道、环线立交等主要交通堵点拥堵状况明显改观,及时解决交通拥堵状况。

(三)城市路网结构不断优化。优化城区路网级配,使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等级结构有效改善,过湘江通道通行能力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区对外通行能力进一步提高。

(四)交通管理水平得到提升。20xx年底交通智能控制信号覆盖率达到40%,20xx年城市主要道路路口电子警察、电视监控实现全覆盖。二环以内与二环以外、中心城区以内与中心城区以外、上下班高峰期与平峰期的交通流量趋于平衡。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文明交通秩序逐步形成。

三、工作措施

(一)减少停车占道

1、规范路内停车行为。开展路内停车专项整治、按照“先二环以内后二环以外、先主干道后次干道、先拥堵路段后畅通路段”的原则,对中心城区所有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置的路内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打击违法违章占道停车行为,对违法违章占道停车行为一律顶格处罚,一律公开曝光,对违法违章占道停靠车辆一律拖走,减少违法违章停车对路面交通的影响。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和停车需求,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加强路内停车管理,确保二环以内路内停车秩序在6月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全面整顿经营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城区所有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亭棚管线占道堆放和各类建材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废旧物资回收市场违章占道经营行为,以及占用人行道、盲道的报刊亭、信息亭、综合服务亭等各类设施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实行宣传教育在先、纠正处罚在后工作模式,对不服管理、屡教不改的违章户要严管重罚,坚决取缔违章经营行为。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在不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不影响市容市貌的地方设置便民摊点区,引摊入“市”,集中规范经营。严格各类设施的占道审批和管理,严格查处违规设置新的占道设施。(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

3、加强施工占道管理。科学安排城区项目建设时序,严格施工占道审批,优化施工路段交通组织。大型建设项目应先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制定交通疏解方案,经市交警支队批准后,先疏导后围挡。各施工单位要优化项目施工方案,规范施工围挡,不得超标占用道路以及只围挡不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线路,避免施工车辆进出高峰与相邻道路交通高峰重叠。市政道路的日常维护,原则上都应该安排夜间施工。(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区工务局、区市政公司、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4、开放单位停车场。对辖区单位所有停车场摸底,摸清车位数量及现状。支持和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提高单位停车场利用率,缓解城区停车压力。(牵头单位:区治堵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交警大队)

5、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全面开展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停车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谁是业主、谁签合同、谁负责清退”原则,督促被挪用停车场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进行整改,必须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清退工作,恢复地下停车场的停车功能。对改变用地、建筑规划性质,不服从整改并未按要求如期恢复停车场使用功能的,由有关部门吊销企业的有关证照,并追究产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责任。按照“配建停车场为主、社会停车场为辅”的原则,严格执行停车场配建要求,适度提高配建标准,已规划的停车场要尽快按规划建设到位。抓好大型公共建筑物、住宅小区、繁华商业街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停车场配建工作。新建项目严格按规定配建停车场。不具备停车条件的建筑物不得改作商业、餐饮、娱乐等用途。(牵头单位:区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消防大队)

6、利用社会空闲场地。充分利用空坪隙地,开辟为临时停车场,容纳社会车辆停放。(牵头单位:区城市交通秩序创新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7、开放立交桥下空坪。由区城管执法大队对立交桥下现状进行摸底,清理违规市场、洗车场等场所,开辟为停车场。(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优化路网结构

8、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和城市快速路建设。抓紧做好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支路网建设力度,推进片区支路微循环改善,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加快背街小巷提质改造。对各单位(小区)的`车行通道及出入口科学论证,严格审批,畅通微循环。(牵头单位:区工务局、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城建投资公司、区市政公司、区规划分局)

(三)疏通交通堵点

9、持续实施交通疏导工程。结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及近期规划建设项目,加强微循环优化、节点改造和慢行交通优化力度。20xx年重点抓好麓山南路、溁湾路的拓改工程。改善慢行环境,充分挖掘非机动车通行潜能,实现区域低碳出行,减少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辆路权之争。(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公司、区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

10、整治交通堵点。对中心城区施工路段、临街学校、商圈广场、过江通道、进城通道、环线立交等交通堵点进行排查,针对各个堵点的形成原因,在5月底前通过优化信号灯配时、增设交通标志、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强化日常管理等措施,加强对交通堵点的交通组织管理工作。制定交通疏导应急预案,确保大面积交通拥堵发生时能够快速救援、及时疏导。(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实施城区街巷改造。20xx年提质改造爱民路、华中路不、彩虹路、玉兰路、学堂坡路、民路、雷林路、汽电宿舍小区路、望月路、月桂路、荣华巷等11条街巷,打通交通微循环。(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12、实施社区(小区)提质改造。由各街道办事处摸底,区城管局组织实施社区(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增设停车位,解决社区(小区)停车难、拥堵等问题。(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四)开展交通乱源综合整治行动

13、整治东方红广场和登高路交通乱源。加大处罚力度,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登高路沿线禁停,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牵头单位: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警大队、桔子洲街道办事处、麓山景区管理处、湖南大学)

14、整治汽车西站周边环境。对电的、摩的、非法营运车辆实施整治,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处,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理。(牵头单位:汽车西站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综治办、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卫生局、望城坡街道办事处)

15、实施潇湘南大道、猴子石大桥西头综合治理。严禁道路拉客、揽客行为,对潇湘南大道乱停放车辆抄牌,取缔非法经营水上餐饮船舶及浮动设施,对非法营运车辆、摩的严管重罚。(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通局、街道办事处、坪塘镇人民政府)

16、整治高校周边及重要节点非法营运。持续整治非法营运,规范停车秩序。(牵头单位:区综治办、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相关街道办事处)

(五)精心组织交通

17、加强禁停路段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设立禁停标志。对禁停道路行车道和人行道停车行为进行处罚和教育。(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市政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18、优化交通组织管理。采取路口停止线前移、设置左转待驶区等措施,20xx年5月底以前完成二环以内所有道路的交通组织优化。实施城区车辆分流,在二环线主要交通路口设置交通分流点,根据城区交通状况适时安排警力实施车辆分流,延缓进入城区的交通流量和流速。(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19、严管重处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变道、占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通行、限制通行管理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加强渣土和混凝土运输管理,禁止跨橘子洲湘江大桥、银盆岭湘江大桥、猴子石湘江大桥运输。强化电动车管理,巩固“禁摩规电限货”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及异地经营车辆等非法营运行为,在客流集散地、城乡接合部、车站等重点区域,24小时上路开展执法巡查,形成对“黑出租”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

20、提高交通科技管理水平。建成智能交通行车诱导系统和停车诱导系统,设置交通信息诱导屏,实时路况信息和停车信息,有效调节交通流向。增设高清电子警察、电视监控设施,实现电子警察、电子监控中心城区的有效覆盖。完成公安交通指挥中心的升级改造,提高指挥调度的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六)加快事故处理

21、完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发生交通事故时,按照就近派警的原则,由指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离事故现场较近的值班民警。值班民警要及时出警,按规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做到“快到、快处、快撤、快疏”。对轻微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全部实行快处快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细则》,扩大简易交通事故理赔范围,增加城区理赔中心。对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实施强制撤离,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七)实行网格管理

22、建立网格管理体系。根据城区主次干道分布特点和道路交通状况,将城区主次干道划分为网格,按照一类警务区24小时有警巡查和二类警务区重点时段有警巡查的要求,建立“大队领导包片、中队干部包线、责任民警包点”的疏堵保畅责任机制,实现城区交通由面到点的管控。根据城市人口、机动车、道路面积的增幅比例,增加一定数量的交警。加强对协警员、文明劝导队伍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辅助管理、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的作用。(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八)加强路面勤务

23、全面提高路面见警率。按照“勤务跟着流量走、勤务跟着事故走、勤务跟着违法走”的动态管理要求,坚持“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原则,拓展高峰时段的警力布控面,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压到路面上,做到定岗、定点、定时、定责任,切实加强中心城区主要路口、易堵路段的交通管理,加大巡逻监控力度,提高巡逻管控能力。交警大队领导带头上路,靠前指挥,每天安排两名大队领导上路巡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并及时解决执勤中遇到的困难。(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24、加强交通管理勤务督查。认真落实路面动态勤务考核办法,对每个中队、每条路段、每个时段、每台巡逻摩托车的勤务进行责任定位。通过视频督查和路面巡逻督查,加大对市区各主要路口和路段警力落实情况、民警执勤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交通管理勤务工作不落实者,初次违反的,对当事民警进行离岗培训;一年内有两次违反的,当事民警年终等级评定为“不称职”;一年内有三次违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民警进行处分。(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十)倡导文明出行

25、加强文明交通宣传。继续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体,组织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道路交通新闻宣传活动,强化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良好风尚。(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文明办、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6、抓好文明交通教育。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教育引导。推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护学旗”制度,深入开展“平安进校园”、“小手牵大手”活动。(牵头单位:区文明办,配合单位:区交警大队、区教育局、区直机关工委)

27、发挥志愿者和群众作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党政机关公务员、文教卫系统干部职工和学生为主体的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采取上街宣传、义务劝导的方式,重点对不文明出行行为进行劝导,协助交警纠正行人乱穿马路,自行车闯红灯及自行车、助动车在人行道骑行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维护社会交通秩序。(牵头单位:区文明办,配合单位:团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交警支队、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区政府成立城市交通秩序创新管理协调委员会,由区委书记赵建强,区委副书记、区长任顾问,区政府副区长任主任,区政府副调研员任常务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高春波、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卿超平、区城管局局长毛著、区交警大队大队长雷泽阳任副主任,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务局、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团区委、区文明办、区市政公司、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区交警大队,由雷泽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明确一位专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实施办法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要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增加投入,提供保障。按照城区交通治堵的实际需要,建立财政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区财政要足额保障到位。加强资金专项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严格城市交通治堵考评工作,将其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采取定时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进行公开通报,并严格实行奖优罚劣。

交通疏导方案 篇2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维护交通秩序,及时处理各类交通堵塞事件,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依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保畅领导小组,组长由xx县交警大队大队长xx担任,副组长由交警大队教导员xx、副大队长xx、xx担任,成员为各室所队全体民警。

办公室设在交管队,交管队队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城区中队

1、加强城区车辆停放、行车秩序管理,尽量使其做到各行各道。

2、交通高峰期,适时疏散交通流量,减少拥挤,合理组织交通流量、流向,积极提高夜间运输,以减轻白天的交通压力。

3、严格对进入城区车辆的管理,禁止农用车、大货车白天进城,因特殊情况的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城区。

4、合理安排警力于各个容易堵塞的路口,在这些路口处严禁车辆停放、车辆违反规定掉头、转弯。

5、加强巡查车辆巡查力度,遇到钉子户、闹事者予以严厉打击。

(二)各公路巡逻中队

各公路巡逻中队按各自承包路段负责巡查。

1、xx中队负责303省道xx境内道路巡查和一般以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2、xx中队负责206省道xx段道路巡查。

3、xx中队负责沿河湾、招安、王尧三乡镇路线。

3、县乡中队负责我县境内县乡道路巡查。

4、巡查队负责建华寺坪桥一线道路巡查。

各公路巡逻中队中各处承包路遇因道路坍塌、损坏致交通堵塞的,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未修复前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遇因治安案件造成的交通堵塞,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请求相关部门立即派民警处置,积极疏散围观群众,疏通道路,维护交通秩序;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应立即报告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并通知120急救中心抢救伤者,对事故伤员进行先期救治,做到保护现场,疏导交通。

(三)事故处理中队

及时接出警,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分别处置,如财产损失轻微、责任明确的,应先撤离现场,然后协商;如财产损失较大、有人员伤员的,应当迅速勘察事故现场后,撤离现场。

(四)办公室、交管队 、车管所

做为备勤人员,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充实各中队。

三、工作要求

1、集中领导,统一指挥。

2、发现情况及时向道路交通保畅办公室或带班领导报告,由其统一协调、指挥。

3、加强协调联系和工作配合。要树立全局观念,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联动保障机制。

4、严格纪律。全体民警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禁擅自行事。

交通疏导方案 篇3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加强责任落实,依法监管,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我局4月份以来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及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喻鸿为组长,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文件,通报学习分析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研究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

二、加强宣教,增强安全意识

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发放宣传单、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及广大群众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4月份以来,利用各单位、客运站等led显示屏和公交车等车载视频滚动播放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片,营造浓厚氛围;

组织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运站负责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培训2次,督促各运输企业每月开展2次教育培训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开展专项工作

根据重要时段、节点特点,积极应对春运、夏季高温、汛期、雨雪天气、节假日、高考期间、国庆期间的运输安全工作,使专项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20余次;

其中,在“迎大庆、保平安”节前安全检查中发现行包安检x光机老化、驻站人员上班迟到、站内无安保人员、乘客没有系安全带等情况。在4、5事故和5、10事故后,我局组织3个隐患排查组,排查出隐患300余处,督促各镇乡排查隐患880余处,并于8月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6、17地震后,我局成立5个检查组对全县县道、桥梁22座、隧道1个、涵洞20个和海瀛超限检测站开展地震后安全隐患排查。

四、加强监管,强化日常管理

(一)道路运输

1、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一是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禁没有安全保障运输经营业主进入运输市场,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大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企业每月不少于2次教育培训,企业驾驶员及从业人员受教育率必须达100%。二是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督促企业每天做好班线车辆的安全列检,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问题”车辆上路。三是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主要是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在公安部门对驾驶员操作技术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素质符合要求。四是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放超员车辆出站。

2、打非治违工作。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大力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今年4月以来,出动执法车辆375台次,稽查执法人员1865人次,检查车辆5111台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55台,其中已处罚非法营运“黑车”35台;

查处客车违规8台,货车违规2台,共处罚金330200元。

(二)隐患排查与整治

4月以来,我局组织检查组50支,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200余处,并整治了1058处,其中清理水毁塌方10余处,安装标志标牌30余套,波形护栏1000余米;

并完成了筠落路k1+300处弯道加宽工程、镇高路17公里烂路整治、团林水毁工程、联合、高坪、蒿坝通乡公路水毁修复工程、筠落路k10+200挡墙修复、龙蒿路水毁工程、s206-县城烂路整治工作、公路烂路临时修补等工程,共计投入资金700余万元。

(三)公路路政管理方面

1、路政巡查工作情况。4月以来,组织人员上路巡查580次,巡查里程13475km,查处损坏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33起,清理占道堆物作业117处,查处公路摆设宴席专项整治22次,纠正污染公路违法行为8起。

2、超限治理工作情况。4月以来,海海瀛、腾达两个超限站共投入执法力量2000余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29781辆,查处超限车辆167辆,强制卸载2555、6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件次,罚款11、9万元,向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反馈超限信息167件次,反馈源头企业有关超限信息20次,共同督促企业落实源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严密高效”新格局。

(四)在建工程方面

始终坚持施工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对在建的工程进行了安全检查与督导。并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前,设置安全警示牌,悬挂横幅,排查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学习,将安全工作宣传到位,同时排查施工路段坍塌、滑坡、落石等险情,针对险情及时制定方案,做好修复工作。

(五)汛期应急保障工作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汛期雨情等,及时传递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做到定岗、定时、定位、定责。从5月1日起至今,按照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并做到一天一记录。

交通疏导方案 篇4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治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状况,有效改善群众的出行环境,结合我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和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严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则,开展大宣传、推动大教育、营造大氛围的“治理”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改变出行理念和习惯,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加大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家长、教师、学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解决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三、工作重点

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等重点路段,依法查处校园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及周边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违法停车、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管理力度,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一是各中队要科学合理调配警力,针对学生每天上学和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制度,落实警力维护交通指挥疏导工作。二是各中队要组织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违法行为高发点、拥堵多发点进行摸排,广泛征求学校和周边群众意见,开展针对性整治。三是各中队要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闯红灯、人行横道不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和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电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四是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上下学时段校门前交通路段的管理,安排值班老师负责上、放学时段学校门前交通秩序的维护,组织学生从斑马线或安全路段过马路,发现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并进行记录,学校将学生交通安全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个人德育考核。

(二)完善交通设施,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出行条件。各中队要深入排查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存在的隐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出改善建议,优先完善学校周边道路警示和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和车辆减速设施等,为学生出行创造安全通行条件。

(三)立足长效机制,加强校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各中队要对本辖区校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落实整改。二是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严禁未成年或无驾驶证的学生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三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坚决杜绝学生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各中队对学校学生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上下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教育部门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抓好典型教育,对管理不到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各中队要以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为契机,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迅速开展走访活动,重点走访老师、学生和家长,广泛征求群众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一是教育部门要印制“致家长一封公开信”,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告知接送学生家长自觉遵守和维护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二是各中队要会同教育部门深入本辖区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增大宣传教育的密度、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周边隐患点的巡逻执法,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位,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板报、标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校讯通、校安平台定期向家长发送交通安全信息,努力营造浓厚的家、校交通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