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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教学评优方案

2025/04/2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线上教学评优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线上教学评优方案 篇1

一、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师德一流。

2、服从学校领导,不讲报酬,做事雷厉风行,工作持之以恒。

3、每学期能按时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总结,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不无故缺席,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给班主任和班级的各项工作。

4、有独立工作能力,有班级管理的方法,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口头表达能力,能超前意识。

5、认真学习,坚持写教育随笔,在县级论文评比至少有一篇,班级管理某一方面有特色。

6、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把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渗透班级每一个环节,积极培养学生的“三创”精神,(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创优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7、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树立典型、表扬先进,对学习,生活困难的学生送温暖,有学生成长轨迹的记录,有真正幼人的转化后进生过程的详细记载;

8、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学生、家长对语辞级工作的满意。

9、一学年中班级四个零指标(安全事故为零,学生逃学为零,休罚学生现象为零,违法犯罪为零)。班级学风正、纪律好,各项考核指标必须在年级前三名或六名。

二、评选办法

1、对照条件,个人申报;

2、政教处按20%确定人数,个人写好1500字事迹材料。

3、政教处根据候选人的材料,结合平时对班级工作的考核积分,确定优秀班主任名单。

4、校长室审批。

5、优秀班主任每学年评选一次(时间定为第二学期结束),市以上优秀班主任从学校优秀班主任中产生。

三、奖励方式

1、学校对评上的优秀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和100元奖金,先进事迹在校宣传栏进行宣传。

2、优秀班主任在考评,晋升中优先;

3、连续三年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学校授予“阳罗二中信得过班主任”荣誉称号,奖励500元。

线上教学评优方案 篇2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工龄三年以上,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一线代课教师;

2 .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8%,即我校评选名额为5人。

三、评选条件

(一)德(40%)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从事第二职业。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

3 . 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备注:以教导处组织的教师互评得分为准)

(二)能(15%)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学生无乱堂、无瞌睡等。

(备注:以教师讲课得分和作业教案检查得分为准)

(三)勤(15%)

1.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神池县教育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3.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配合班主任(科任教师)、其他教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和学校各项工作。积极为学校分忧解难,乐于接受分配的各项工作。

4.各种资料按时上交完成,书写良好。

5.积极参加学校或科、组安排工作,并能出色完成。

(备注:以校领导抽查教研考勤和教研组长记录考勤以及请假考勤得分为准。教研考勤满分记5分,请假考勤满分记10分。)

(四)绩(30%)

1.教学成绩按上学年度两次期末考试成绩得分比率为准,记满分20分。计算方法按照15年度百分制教学成绩分计算。

2.学生评教评分,在学科组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

3.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热爱学生,满腔热情地关心和爱护“学困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使学生能健康地成长。

(备注:以学生评教结果为准,优秀率80%及以上者均为优秀,记10分;优秀率80%以下为良好,记8分;优秀率60%以下为合格,记6分)

附加分: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按上一年度20xx.9--20xx.8发表论文等级累计加分,按一二三等,国家级记3、2、1分,省级记2、1、0.5分,市级记0.5分)

四、凡在20xx年上半年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1个月或旷工1天或以上;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出现过责任事故(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家长举报的有偿家教)。

(6)不参加寒暑假培训。

(7)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8)质考教学成绩不达县平均水平者。

五、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初评

(1)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线上教学评优方案 篇3

一、组织领导:

在校长室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即考核小组)

二、评选对象:

本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包括班子成员)

三、评选时间

一学年评选一次(第二学期结束)

四、评选比例:

按组进行,按教师总人数的15%进行评选。

五、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来,热爱阳罗二中,教育思想端正。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教学上有创新精神,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论文,包括评比获奖论文,每学年不少一篇。

4、严格执行课内规则,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学生满意。

5、教学质量显着、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所教学科成绩在同年级比较有很大提高。

6、帮助差生,关心困难生,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有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对外开课任务。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优:

(1)不服从分工与安排晚上坐班又不坐班者;

(2)病、事假超一个月者;

(3)体罚或变相体罚者;

(4)教学工作失职,造成教学质量倒数者。

六、评选办法:

1、对照条件,个人申报;

2、各组将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小组(候选人必须写好1500字事迹材料);

3、评审小组结合候选人平时的师德表现以及教学实绩,确定优秀教师人选;

4、报校长室审批公示。

七、表彰奖励:

1、教师节大会向获奖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2、优秀教师奖金100元;

3、优秀教师在考评、晋升中优先;

4、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学校授予“xx二中名教师称号”,奖金500元。

线上教学评优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一支师德高尚,有较高知名度和教学教研水平的教师队伍。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评选范围和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人数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4%。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①不服从学校教学安排的

②发生过教学事故的

③病假超过10天(含10天)事假超过5天的(含5天)的或有旷工行为的(要求每周签到不少于14次且每天不少于1次)

④无故不参加校教研活动的和各级、各类的检查中受到批评的

⑤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五、评选程序和评比时间

1、本人申请

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当年备课笔记本、听课本)一起交评选领导小组

2、评选办法

对照评选细则量化打分(权重80%),领导小组综合测评(权重10%),学生评价(权重10%)。

3、评选时间

每年的12月份

4、公示

将评选结果张榜公示

六、奖励办法

1、年度考核时为优秀

2、县级以上的各类表彰从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

3、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不少于500元

4、获得的荣誉作为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