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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2025/04/2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平安建设工作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旅游大市目标,打造平安旅游、放心旅游、快乐旅游品牌,加强旅游景区、饭店平安创建工作,完善安全保卫和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打造和谐旅游环境,确保全市旅游景点、饭店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二、工作目标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建立职责分明、常态化运作的平安旅游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地、各责任单位在景区、饭店安全管理方面职责明确,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

二是研究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启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确保2014年平安景区、平安饭店数量分别达到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数量的60%。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旅游局为组长单位,市综治办、安监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防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市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四、责任分工

(一)市旅游局

1、牵头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动员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申创平安景区、平安饭店;

2、负责旅游景区、饭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督促景区、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

3、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各类安全隐患;

4、负责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有关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问题的投诉;

5、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全市旅游应急救援预案,牵头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市综治办

1、参与制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牵头成立考核组,对各县(区)的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2、督促各责任单位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

3、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纳入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平安建设目标考核。

(三)市公安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根据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的日常监管,定期监督检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治安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定期开展治安宣传,牵头处置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内发生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4、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市安监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3、参与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餐饮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旅游景区酒店、餐馆、疏导点内的餐饮摊贩餐饮安全检查工作,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对旅游景区、饭店餐饮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4、牵头旅游景区、旅游饭店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市公安消防支队

1、参与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考核验收工作;

2、依法对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并符合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

3、对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负责消防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旅游景区、饭店负责消防工作的专职人员持证上岗。

五、工作内容

(一)平安景区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星级乡村旅游区(点)。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3

3、达标要求

2014年市“平安景区”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二)平安饭店创建

1、创建对象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星级农家乐、旅游星级餐馆、参与同行合作的经济型酒店和社会宾馆。

2、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4

3、达标要求

2014年市“平安饭店”创建评分表得分不低于85分。

六、工作步骤

“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按照“创建、申报、考核、评定”四个程序进行,共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创建阶段(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

各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措施、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计划、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采取专栏、板报、标语、橱窗、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确保单位员工平安创建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达到100%。

(二)申报阶段(2014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各县(区)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达到创建标准可向所在县(区)旅游局提出考核申请,由各县(区)综治办组织公安、旅游、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综治办备案。市属各参创单位直接向市旅游局提出初审申请。

(三)考核评定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底)

市综治办联合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评定小组对各县(区)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定验收,对市属的参创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达到创建标准的,授予“2014年度市平安景区”和“2014年度市平安饭店”称号。

“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有效期2年。有效期届满(从参创年度的12月31日至此年度后两年的12月31日),由市综治办牵头组织评定小组对获得“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荣誉称号满2年的单位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取消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平安景区”和“平安饭店”复核工作按照企业自查、县(区)复核、市级抽查的程序开展,时间安排和创建工作同步。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开展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是今年全市旅游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旅游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为保证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高效、有序、协调开展,市旅游局牵头成立平安旅游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旅游部门也要牵头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此项工作的各项制度,共同督促、指导本地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积极参与平安旅游建设工作。各参创单位要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把创建活动融入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新闻媒体及墙报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平安创建知识,展示本地区、本单位平安旅游建设工作成果,大力营造平安旅游建设良好氛围,推动平安景区、平安饭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县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和地区财政局《地区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对截至20xx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县政府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由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送财政局。财政局将全县清理甄别汇总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后于20xx年12月22日前上报地区财政局。

二、工作职责

按照地区要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的统一领导,政府性存量债务单位具体负责清理工作,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甄别工作。

财政部门作为清理甄别工作的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政府性存量债务的甄别、汇总,对审计部门确认的政府性债务进行甄别、锁定、监控等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提供债务审计结果,审计部门要对本县各单位政府性债务进行逐条审核、确认,并出具审计意见,汇总后报送财政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建设项目立项情况说明,并牵头对在建项目进行清理认定,会同财政部门核实在建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各债务单位负责本单位政府存量债务的清理核实工作,会同审计部门进行逐笔确认。做好债权债务对账,夯实项目自身收益情况,严格按照审计口径做好清理结果的档案整理和统计工作。各债务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签字确认;确无政府性债务的单位由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签定《无政府债务承诺书》。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安排阶段(11月28日-11月29日)

财政局于20xx年11月29日前完成全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的布置。无政府性债务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无债务确认书反馈至债务清理甄别办公室,有政府性债务的预算单位在审计部门的审计指导下开展债务清理确认工作。

财政、审计、发改、银监、人行等部门于各抽调1名人员,在债务清理甄别办公室开展联合办公。各单位于11月29日前,将抽调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办公室。

(二)债务单位清理核查阶段(11月30日-12月3日)

债务单位根据债权债务双方确认的债务信息,按20xx年审计部门政府性债务审计口径,如实填报财政部门下发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情况表》。

1.截止20xx年底,各单位存量债务较20xx年6月30日,如发生增减变动,将变化情况及相关资料如实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确认。

2.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发改委的批复,如实填报在建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承建单位、总投资计划、截止20xx年底已落实资金、后续资金来源、20xx年计划融资等。

3.债务单位为融资平台公司,需填报“融资平台资产情况”表。

4.对于审计认定截止20xx年6月30日历史债务数据存在争议的,经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确定。

5.各债务单位要对每笔政府债务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包括债务信息的债权债务双方确认书、举债合同、债务资金入账通知书、债务偿还凭证、项目立项审批等资料。

债务单位于12月5日前完成本单位债务数据的清理填报工作。

(三)债务清理结果审计确认阶段(12月4日-12月7日)

审计部门对债务单位上报的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结果,进行逐笔审计确认。将审计确认后的`债务数据报送财政部门,出具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审计意见。财政部门按照审计确认结果核实并填报债务系统中的债务数据信息。发展改革部门完成对立项建设项目的审核确认工作。人行和银监部门完成对融资平台目录的审核和确认工作,以及完成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情况统计。

(四)存量债务甄别阶段(12月8日-12月13日)

财政部门根据审计确认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结合债务单位上报的存量债务资料,商有关部门后,开展债务甄别工作。将没有收益、计划偿债资金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甄别为一般债务;将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甄别为专项债务。

(五)汇总审核阶段(12月14日-12月19日)

1.财政部门汇总核实政府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结果,协调国资部门等相关单位做好政府资产的统计填报工作,全面梳理政府财力状况,分析债务风险,并将清理甄别结果报送县人民政府。

2.发改部门负责对债务单位上报的建设项目,进行逐笔审核确认,对政府举债在建项目实行名录管理,并会同财政部门核实在建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3.财政部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审计部门,以20xx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截止20xx年6月30日的融资平台名单为基础,结合审计后增减变化情况,锁定本级融资平台公司名单,并对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负债进行统计分析。

(六)汇总上报阶段(12月20日-12月22日)

12月22日前,财政部门汇总本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经县人民政府确认后,连同审计意见上报地区财政局。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需要衔接、沟通的事项多,同时还需要审计部门的审核确认,财政部门汇总上报。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此次债务的清理甄别工作。

(二)如实填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地委、行署的工作安排,各部门一定要如实填报存量债务,要见人、见账、见物,每一笔存量债务都要有明确的偿还来源,严禁瞒报、虚报、漏报等行为。

(三)责任追究。在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中,对债务数据弄虚作假,核实工作不认真,隐瞒项目收益、将偿债责任转嫁给政府,损害政府信誉等行为,自治区将提高该地区债务风险等级,情节严重的取消使用发债资格。对部门单位存在上述行为的,财政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冻结其项目经费及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篇3

为做好我县预算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地区20xx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县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预算公开的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地区的统一部署,以财政资金分配为重点,分层次、有步骤地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共财政管理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分配更加公平公正、资金更加安全高效,努力构建公共财政与防治腐败协调互促的新机制。

二、预算公开的内容

(一)财政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为当年经人大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和年度决算报表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为经县人大批准的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年未预算单位需公开20xx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

三、预算公开的形式

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采取下列形式进行公开:

(一)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的网站;

(二)新闻发布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

四、公开的时间

全县各预算单位5月20日前公开20xx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涉密单位除外),12月31日前要公开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

五、职责分工

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分管单位公开的督促、推进、指导及资料统计报送工作。

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据公开、解释说明工作,并负责指导二级单位公开工作,同时将公开内容等相关资料汇总报送财政部门分管业务科室。

六、做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认真研究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等事项,确保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协调机制。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人大、审计等部门的沟通,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主体,落实工作责任。

(三)深化预算改革。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综合预算编制体系,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加大预算资金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提供有利条件。

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篇4

根据学校提出的“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结合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平安班级”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文件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形成稳定、安全的工作局面,达到学校提出的“平安班级”创建目标,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安全、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

二、班级安全教育目标:

本班计划积极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

三、班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3、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4、网络安全教育。

四、班级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式:

1、召开学生动员会,部署“平安班级”活动的各项工作。

2、加强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班级板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利用早会、班队课等时间,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集中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活动中。

4、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组织学生进行地震、消防演习等其他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5、积极参加校园安全检查活动,做好班级内安全隐患的`自查整改工作。对班级内的教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班级内安全隐患。加强班级财产管理,保证班级、学生的财产安全。

6、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校内外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学生中存在的违规现象,突出重点,制定防范措施。

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篇5

为顺利完成20xx年县决算编报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决算工作质量,结合本年财政决算编报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决算工作流程及工作分工

全县财政决算工作由国库科牵头,预算科、文行科、社保科、农财科、经建科、国资办等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完成。为扎实做好决算工作,使这项工作有条不紊,互不推诿,进一步完善决算工作流程,将国库科、预算科及相关科室的分工职责清晰化、制度化、责任落实到人。对参与决算工作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明确各相关业务科室的决算报表工作职责。总体方案如下:

财政局成立决算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决算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国库科。

(一)财政决算工作流程

20xx年县本级部门决算工作编制流程是预算单位上报主管业务科室,主管业务科室全部审定后报国库科汇审。

(二)决算工作具体分工及职责:

1、财政总决算工作具体要求:

(1)县直预算单位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及基金预算收入的明细项目必须要与国库科总会计数据核对一致。

(2)县直预算单位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必须要与国库科预算外总会计数据核对一致。

(3)县直预算单位的人员情况必须要与编委和相关业务科室数据核对一致。

2、业务科室主管:

3、具体工作人员:

(三)财政部门决算工作:

1、具体要求:

现已将20xx年度自治区审核后的部门决算数据下发。各业务科室负责装入所属预算单位。报表审核中相关数据(预算内、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拨付和相应的功能科目,上年同期数)应核对一致,然后进行公式及过录表审核。单位相关事项都应在说明文档中说明。各业务科室将所属单位的决算报表审核无误后统一交国库部门汇审。

2、业务科室主管:

3、具体工作人员:

(四)决算办公室工作任务:

1、做好决算培训工作。部门决算报表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数据准确度要求很高的工作。为了使我县各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认真领会每个指标的含意和填报的口径,根据相应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做好培训、答疑工作。

2、负责审核县本级部门决算和汇总部门决算的上报工作。

3、负责编制县本级财政总决算报表及上报工作。

(五)、有关注意的事项

为了使年终决算能够顺利完成,请相关业务科室请给予配合并注意有关事项如下:

1、12月25日起,各业务科室停止办理除上级专项以外的'预算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

2、12月20日起,政府采购办对直接支付的政府采购资金业务停止办理。

3、12月20日前,国库支付中心对国库科批复的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要办理完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

4、12月25日以后,各业务科室原则上停止办理拨款业务。

5、预算科在12月25日后,原则上不办理本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资金的追加手续。

二、财政决算工作具体时间要求

(一)财政总决算:

1、12月25日前,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必须与国库科预算内总会计进行对账。

2、12月25日前,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应根据编办人员编制情况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核对。

3、12月25日前,各预算单位将本单位需要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额度申请报告上报至国库科。

4、截止12月25日,财政非税资金管理系统将停止办理相关业务,预算单位需在25日前与国库科预算外总会计进行对账。

5、截止12月20日,要求相关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与国库科财政专户会计进行对账,并对财政专户资金情况进行调整;12月23日后,财政专户资金业务将停止办理相关业务。

(二)部门决算:

1、本级预算单位在12月25日—1月5日将部门决算报表(含报表、附表、说明、分析、决算总结)上报至主管业务科室;

2、业务科室在1月5日—1月10日将汇审所属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报表说明、工作总结、决算分析,连同电子介质数据一并报送国库科汇审。

3、1月20日前完成全县财政部门决算汇编任务,做好上报准备工作。

(三)各部门要按照财政决算工作的总体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职责分工,保质完成本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