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应急演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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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应急演练方案 篇1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方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防洪有组织,预防有措施,抢险有能力,确保工厂安全防洪,特制定公司抗御暴雨的预案。
二、工厂暴雨预案涉及范围
本暴雨应急预案包括防御不同频率暴雨来临时的.洪、涝水的预案。
1、由地方政府通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及通报暴雨的情况。
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坐阵指挥,分片领导分头落实措施,配合地方政府负责昼夜值班。
3、公司安全小组成员应坚守岗位,轮流值班,随时与相关方联络。
4、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一定数量的人员对工厂易水浸的地方进行检查巡逻,要作重点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5、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视雨水情况组织工厂十人以上抢险队伍和准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整装待命。
6、仓库、车间的物资视暴雨情况要搬至安全地方。
7、负责易水浸地方的巡逻队伍,必须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等变化情况,及时向相关方报告。
8、人资部负责后勤组织工作。
9、当发生特大暴雨时,还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发出通报,发动公司及全体员工积极投入抗洪救灾斗争,确保工厂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安全小组全体成员,按各自负责的工作范围去发动组织人员抢险,指挥员工疏散。
(3)安排人员昼夜值班,随时掌握本部门本单位仓库和物资搬动情况。
(4)要及时通报雨情、水情、风情等气象信息,配合上级部门组织人员检查线路,一旦发生故障要立即处理,保证照明和通讯线路畅通无阻。
(5)凡有车辆的部门和单位,在抢险救灾中统一调动使用,做到调之能来,来之能用。
(6)人资部要组织治安人员到现场维护治安,协助指挥部指挥员工有组织地进行疏散。
(7)在重要部门站岗放哨,并在员工撤退时所经过的路线维护秩序。
(8)受暴雨必须撤退转移时,安全领导小组必须有组织地指挥人员向地势较高的方向撤退、疏散。
10、暴雨过后,应及时做好清污及恢复生产,并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暴雨应急演练方案 篇2
一、背景介绍
台风暴雨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提高应对台风暴雨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制定台风暴雨应急演练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演练目的
1.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通过演练,使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的方法和技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加强组织协调能力:演练过程中,各部门之间需要密切配合,加强组织协调能力,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3.完善应急预案:通过演练,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演练内容
1.演练时间:选择台风暴雨季节,根据天气预报确定演练时间,确保演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演练地点: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区域作为演练地点,模拟台风暴雨的影响和应对情况。
3.演练流程:
(1)召开预演会议:确定演练目的、内容和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发布演练通知:将演练时间、地点、流程等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3)模拟灾情:通过现场布置和模拟器材,创造出台风暴雨的灾情场景。
(4)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启动应急工作,展开各项救援和抢险行动。
(5)评估演练效果:演练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效果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四、演练要求
1.保证演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尽量模拟实际灾情,提高演练的实战性。
2.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3.加强演练的安全管理,确保演练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做好演练的记录和总结,及时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五、演练评估
1.演练评估人员: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组进行演练效果评估。 2.演练评估内容:对演练的组织管理、应急响应、救援行动等方面进行评估。
3.演练评估方法:采用现场观察、问卷调查、讨论交流等方式进行评估。
4.演练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六、演练总结与改进
1.演练总结:根据演练评估结果,总结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和教训。
2.演练改进:根据总结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效率。
通过台风暴雨应急演练,可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加强组织协调能力,完善应急预案,为应对实际灾害事件做好充分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暴雨应急演练方案 篇3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气象防灾减灾职责,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和有效进行,最大限度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相关专项预案等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国气象局组织全国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的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地震、矿难、疫病等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需要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保障,可参照本预案组织。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中国气象局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中国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应急办)负责应急响应的综合协调,有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领导小组: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示精神,部署应急响应气象服务工作;
2.审核、签发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气象决策服务材料;
3.检查、指导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单位的工作,决定是否派出现场工作组;
4.指挥调度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物资、资金及技术装备等资源;
5.指挥处置气象灾害应急过程中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6.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局应急办:
1.组织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统一组织、协调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资金等资源调配;
3.向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响应期间的决策服务信息;
4.收集和汇总各相关应急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编辑有关应急响应情况摘报,督促各单位的应急响应工作;
5.组织起草气象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和应急响应;
6.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协调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减灾司:
1.根据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情况,联合局应急办进行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
2.组织制作相关决策气象服务材料;
3.组织开展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
4.负责灾情调查、收集及应急气象服务效益评估;
5.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预报司:
1.负责气象灾害应急相关预报、预警任务的落实;
2.负责气象灾害实况、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的制作和汇总;
3.根据需要,向观测司提出应急加密和移动观测需求;
4.组织协调应急响应期间加密天气预报或预测会商,组织重大灾害天气联防;
5.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观测司:
1.负责组织各类气象观测资料的收集、传输和处理;
2.根据预报司需求,负责组织应急加密和移动观测及资料传输;
3.负责组织气象装备的运行、监控、维修和调配;
4.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1.负责协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示精神;
2.统一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报道;
3.负责组织新闻发布和协调现场报道工作;
4.负责组织应急科普宣传;
5.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和应急工作例会;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气象中心、气候中心、卫星中心、信息中心、探测中心、公共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气象服务工作。气科院、报社和华风集团按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科技支撑、新闻宣传和影视服务工作。
人事司、计财司根据实际需要或领导小组的要求,组建气象应急专家组(专家库),做好气象部门灾情调查和应急救灾及灾后重建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关服务中心做好水电保障、医疗卫生、食宿安排、安全保卫等工作。
五、应急响应规程
(一)应急响应原则。遵循分灾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及职责分工做好响应工作。
(二)应急响应级别: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设为IV级、Ⅲ级、Ⅱ级、I级四个级别,I级为最高级别。
(三)应急会商组织。为确定应急响应的种类、级别、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以《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附录)为应急响应启动的参照标准,综合考虑预警信号、可能影响程度、临近实况监测、发生灾害范围、公众关注程度等多种因素,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具体建议。
(四)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组织应急会商:
1.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寒潮等重大气象灾害预警;
2.已发生与气象因素密切相关的重大灾害并造成严重损失;
3.气象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对敏感人群产生影响,引起较大社会反应;
4.应急响应期间需要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范围;
5.需要解除应急响应。
(五)应急会商由局应急办、减灾司、预报司主要负责人,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可能受到气象灾害影响较大的省(区、市)气象局应急办负责人参加。可视情况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主要商议启动应急响应种类、级别、范围,是否派出工作组以及其他应急事项。
(六)分管预报服务的局领导、局应急办主任、减灾司司长、气象中心主任根据应急会商结果,联合议定启动应急响应相关事项。
(七)应急响应命令。局应急办根据议定意见,起草应急响命令并报局领导签发。应急响应命令包括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和解除(含其种类、级别、范围及其它应急事项)。原则上,Ⅳ级和Ⅲ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副局长签发,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局长签发。
(八)原则上按照气象灾害种类分别启动不同应急响应,当遇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适合不同启动级别时,按灾种最高级别启动应急响应。
(九)一般情况下,应急响应启动或变更的级别应从低级到高级逐级进行,必要时可根据气象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过程,越级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十)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应按领导小组或当地政府相关要求,根据本地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启动不低于中国气象局应急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降级及解除须提前报局应急办,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六、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或变更后,领导小组及各相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具体响应程序和详细内容根据响应级别确定。
(一)IV级响应
签署启动或变更到IV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局应急办向有关省(区、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传达IV级应急响应命令。
应急响应内容:
1.局应急办全体成员在岗待命,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和变化情况。
2.办公室组织对内对外宣传,发布最新气象灾害和应急响应工作动态。
3.局应急办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适时制作《气象局值班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通报情况。
4.减灾司及时分析跟踪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向局应急办提出加强预报预警应急措施建议和应急响应变更或解除建议。
5.其他相关人员在岗待命。
6.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和中国气象局有关直属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局应急办报告。
(二)Ⅲ级响应
签署启动或变更到Ⅲ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局应急办向有关省(区、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传达Ⅲ级应急响应命令。
应急响应内容:
1.局应急办全体成员在岗待命,保持通信联络,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
2.局应急办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适时制作《气象局值班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通报情况;每天编制1期《气象灾害应急情况摘报》报送领导小组;向领导小组提出加强应急综合措施建议。
3.减灾司要明确在岗责任人;组织搜集、整理有关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及其影响情况,组织制作决策服务产品,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国务院应急办和有关部委;向局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变更或解除建议。
4.预报司要明确在岗责任人;及时组织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工作,跟踪、分析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视情况组织加密天气会商和发布对下指导产品;根据需要向观测司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
5.观测司要明确在岗责任人;了解掌握进入应急响应的有关省(区、市)气象部门重要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及时排除故障;组织实施预报司提出的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
6.办公室组织对内对外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最新灾害性天气影响及其发展趋势和应急响应工作情况。
7.其他有关人员在岗待命,保持手机开通。
8.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和中国气象局有关直属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负责人带班制度,每天16时前向局应急办报告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预警预报情况、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
(三)Ⅱ级响应
签署启动或变更Ⅱ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局应急办向有关省(区、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传达Ⅱ级应急响应命令和有关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司和直属单位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进入响应的单位要明确应急岗位责任人,制定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安排,及时启动加密观测,有关应急装备进入待命状态,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服务。
应急响应内容:
1.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参加中央气象台天气会商和加密会商。
2.局应急办根据需要每天举行应急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应急工作任务;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情况,适时制作《气象局值班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通报情况;每天编制1期《气象灾害应急情况摘报》报送领导小组,必要时增加编报频次;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协调安排气象应急现场服务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加强应急综合措施建议。
3.减灾司及时组织收集、整理有关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及其影响情况,组织制作决策服务产品;加强对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分析工作,组织制作专题服务材料,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向局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变更建议;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气象应急服务工作情况。
4.预报司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工作,跟踪、分析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每天适时增加一次天气会商,及时组织发布对下指导产品;做好信息网络保障组织;根据需要向观测司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预报预警工作情况。
5.观测司及时掌握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重要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及时排除故障;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安排部署应急观测和网络保障任务;根据业务运行状况,提出应急装备和资源调度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预报司提出的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观测网络运行情况。
6.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对外宣传,收集部门外宣传报道动态情况和舆情,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应急响应工作的进展,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口径和重点,组织策划部门内外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组织落实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新闻宣传工作情况。
7.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以及中国气象局有关直属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报告情况,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时次,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观测网络业务运行情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等,遇有突发事件随时向局应急办报告。
8.领导小组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工作,必要时调配有关应急设备和团队前往应急服务一线。
(四)Ⅰ级响应
签署启动或变更Ⅰ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局应急办立即向有关省(区、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和内设机构传达Ⅰ级应急响应命令和有关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局应急办根据工作需要,调集各相关人员实行集中办公,进入响应的单位制定应急岗位排班表,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有关岗位24小时值班,取消所有休假安排,应急岗位人员全体到位,随时准备加密观测和设备保障,应急移动装备及专家团队根据需要赶赴现场。
应急响应内容:
1.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立即到达工作岗位,参加中央气象台天气会商和加密会商;领导小组组长在岗,随时签发向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材料;根据最新情况随时研究决策应急事项。
2.局应急办根据需要每天举行应急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并根据领导小组要求部署应急任务;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情况,适时制作《气象局值班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通过NOTES邮件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各应急响应单位通报情况;每天编制1期《气象灾害应急情况摘报》报领导小组,必要时增加编报频次;遇有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按指示办理;随时检查、督促各应急响应单位工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气象应急现场服务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加强应急综合措施建议。
3.减灾司组织收集、整理有关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及其影响情况,组织制作决策服务产品;加强对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分析,滚动制作专题服务材料,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向局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变更建议;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气象服务工作情况,遇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4.预报司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工作,跟踪、分析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每天适时增加两次天气会商,及时组织发布对下指导产品;做好信息网络保障组织;根据需要向观测司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预报预警工作情况,遇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5.观测司及时掌握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部门重要装备、通信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及时排除故障;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安排部署应急观测保障任务;根据业务运行状况,提出应急装备和资源调度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对关键地区重要装备的保障,负责实施重大观测设备的跨省调度;组织实施预报司提出的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观测运行情况,遇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6.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对外宣传,收集部门外宣传报道动态情况和舆情,及时向局应急办报告;根据应急响应工作的进展,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口径和重点,组织策划部门内外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组织落实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书面报告新闻宣传工作情况。
7.进入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局以及中国气象局有关直属单位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每天16时向局应急办报告情况,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时次,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观测网络业务运行情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等,遇有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8.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成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持,参加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由人事司组织从各单位抽调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支持团队。
9.领导小组立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工作,根据情况调配应急移动车和应急支持团队参与响应省(区、市)气象局的服务工作,必要时可从其他省(区、市)气象局抽调人员或装备协助应急响应的省(区、市)气象部门工作。
七、信息公布
(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有关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二)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电视直播、发布新闻通稿、组织现场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三)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强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应急响应和服务工作等情况。
八、后期处置
签署应急响应解除命令后,应急响应各单位自动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业务运行和管理状态。
(一)IV级、Ⅲ级应急响应终止后,进入应急响应各单位及时做好总结。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进入应急响应各单位在应急响应终止后2日将总结报送局应急办,由局应急办汇总形成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如有必要,局应急办可在应急响应期间组织中期评估。
(二)应急响应结束后,局应急办和各单位对本次响应过程和工作成效进行分析总结或小结,为预案修订和完善做好准备。
九、预案管理
(一)本预案由局应急办管理。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各应急响应单位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发现应急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局应急办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各省(区、市)气象局和各直属单位可依据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响应工作流程。
(三)本预案由局应急办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暴雨应急演练方案 篇4
为贯彻“预防为主、常各不懈、应急救灾”的防灾精神,以预防为主,着重于提高防抗台风暴雨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为有序、高效地开展抗灾自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防抗台风暴雨工作总则
将保护市民人身与财产安全摆在防抗台风暴雨工作的首位。物业管理项目防抗台风暴雨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各物业管理企业应积极开展抗台救灾工作,时刻把业主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统一指挥,统一部署,以“预防为主、救助为辅”为防灾工作原则,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防抗台风暴雨工作职责
1、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
(l)负责通知辖区内所有居民(业主)和各物业管理企业;
(2)做好抗击台风暴雨的工作,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新村、宿舍楼、大厦由街道(乡镇)或社区居委会派工作组进驻组织落实,对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大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指挥该住宅小区(大厦)的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抢险期间与上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如气象、停电、停水、交通状况等信息);
(4)负责灾后清理淤泥、垃圾,组织灾后自救,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入社区或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消杀工作。
2、物业管理公司
(1)各项目管理处经理(主任)是本小区(大厦)抢险教灾召集人,协调业主委员会和大厦业主共同开展住宅小区大厦)的抗灾自救工作;
(2)各项目管理处工程主管负责设备房、电梯、潜水泵正常运行及围墙、广告牌等安全防范工作,维持住宅小区(大厦)水电正常供应,在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及早报告供电、供水部门,并配合其工作。
(3)各项目管理处安保主管是抢险突击队队长,负责抢险和公共秩序的维护及机动车辆的安全转移或停放等;
(4)各项目管理处客服主管负责获取最新气象信息,通知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做好抗灾的准备,如储存生活用水、充电、购置手电筒或蜡烛等应急用品,并在灾后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和社区委员会开展消杀工作。
三、灾前准备措施
1、物资准各:沙袋、机动潜水泵、照明工具(各种手电筒、应急灯),手提电喇叭、电吹风、雨衣、雨靴、绝琴手套、小型发电机、对讲机、消防战斗服(配防毒面罩)、救生绳、铁锹、地下车库出入口配直的闲板及闸槽等。
2、抢险抗灾队伍的建立
(1)各住宅小区(大厦)管理处应以安保人员、工程维修人员组成抢险突击队,并分成若干小组:战斗组、保障组、交通组、业户疏散引导组等;
(2)街道、社区居委会应按小区或划片,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宿舍楼、大厦派驻工作人员,对群众进行宣传发动、组织队伍,采购必要物资设备和工具,做好抗灾准备和现场指挥。
3、灾前预警及准备
(1)指定专人收集天气预报及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当地防洪抗台指挥部发布的即时气象信息,及时做出预警,以电话、宣传栏、告示牌、消防广播、背景音乐、大门岗位口头告知等形式通知所有业户,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尽可能上门通知并适当提供帮助;
(2)各项目管理处接到台风通知后,应立即在显著位直张贴《紧急通知》,对大厦业主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业户本人或单位领导,有条件的'社区要通过消防广播等宣传工具将台风暴雨预报轮番向业户播放,提醒业户做好防台风暴雨工作,并将各自的门窗关好,清理阳台、户外等易被台风刮走的物品,对外出的业户,应想办法通知其本人或留在本地的家人或亲友前来做好防台风暴雨准备工作;
(3)各项目管理处应组织人员对所有空置房进行检查,查看门、窗是否关紧、卡死,下水管道是否畅通;
(4)根据气候情况因地制宜,由业户选择车辆停放地点,针对台风级别高但雨量不大的情况,业主将停放在广告牌、树木下的车辆转移到架空层或地下车库,若是降雨量大则要动员地下车库里的车辆转移至地面,以减小被水淹的危险;
(5)各项目管理处组织工程人员巡检地下车库潜水泵是否正常,地下车库的排水沟是否通畅,排水管道的阀门是否正常;
(6)对易被风刮倒的树木进行加固,在易倒塌的围墙和广告牌旁设置警戒带和明显的警示标识;
(7)因地制宜在地下车库入口档墙内侧用角钢制闸槽并加固,准备相应长、厚的木板作为闸板,若是双车道、斜坡道还应在水闸中部增设埋地式立柱(非固定);
(8)对地下车库侧面各种电缆洞口进行堵漏,用石棉粉和堵漏王(7:3)混和堵塞,对通风口可在其周边用角钢、铁板将风口堵遮;
第7、8两项工作均应提前预备做好,经调试安装后做好记号拆下,急需时立即安装,以防洪水从以上薄弱处突入地下车库。
四、抗灾应急反应
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照预定方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安保人员负责巡视地下车库,在车库出入口堆放沙袋、安装闸板,防止大水灌入;同时要巡视建筑物高处、外墙广告、车场天棚等设施,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水电技术人员负责各种机房设备和排污泵(包括机动潜水泵)的正常运行,必妥时可采取非常措施。
五、灾后恢复生活、生产秩序
对进水或部分进水的支配电设备,由供电部门负责检查、维修和保养;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或大厦业主报告,并安排工程人员、保洁人员清理卫生,用风扇、电吹风等工具对相关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必要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当地政府文件规定的程序申报启用专项维修资企。
及时清理各处淤泥、垃圾和动物尸体,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消杀,并在宣传栏发布相关信息,对业户予以指导。
对供水、供电线(管)损坏的住宅小区(大厦),由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公司)等单位负责予以恢复,对小区内部分损坏的供水管和供电线路,物业公司应组织工程人员配合水电部门及时抢修。
对被台风刮倒或洪水冲倒的树木、广告牌、店招和围墙等,要及时予以修复、栽种。
上述预案仅供参考,物业管理企业要因地制宜,不同的住宅小区、大厦可以编制不同的预案,并在平时加以演练。对防抗台风暴雨的物资要妥善保管,沙袋的沙可集中堆放作为平常消防所用,空袋子也不容易损坏;地下车库入口的闸槽要贴反光膜,以防止汽车被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