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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2025/04/26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确保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从20xx年始试行,原方案(汝教〔20xx〕15号)同时废止。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任顾问,教育局局长任组长,教育局分管基教和教研的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局局务会成员及其他任实职的副科领导和基教股长、教研室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基础教育股,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奖罚的日常事务。由分管基教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教研的领导和基教股长、教研室主任任副组长。

二、评价和奖罚对象及奖项设置

1、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设特等奖和贡献奖。

2、除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乡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乡镇中心(完全)小学分类设奖,设一、二、三等奖。

3、县高中阶段学校:高三设高考奖、高二设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职中设高考奖、技能测试奖。

三、评价和奖罚时限

一个学年度,即上一年9月至当年8月的教育教学质量情况。

四、评价办法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按《汝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量化评分细则》(附件)实施。

①县六中按评分细则量化,如量化排全县初中学校第一名且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均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特等奖;如量化排第一名,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只有一项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按量化排第一名以后或者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均低于前两年平均值,则不评奖。

②一完小、二完小按评分细则量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一名且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特等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一名且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低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二名且第一名为城区学校、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三名及以后,则不评奖。

③除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其他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评分细则量化排名,一、二、三等奖分别评1所学校。

2、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设高考奖,按《汝城县高考奖励办法》(汝办〔20xx〕53号)执行。如奖励办法修改则按新办法执行。

3、普通高中肄业班设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按一次性合格率分别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计算,奖前6名;高一质量监测奖,按学年期末学生质量监测成绩人平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分别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量化计算(注:计算办法三项名次除以3四舍五入后作为奖惩名次),奖前6名。

4、职业中专学校设肄业班(二年级)技能测试奖,按合格率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计算,奖前6名。

五、奖罚措施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学校领导表彰奖励、干部奖惩任免、责任追究及教师工资晋级、福利待遇、评优评先、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升迁调动等挂钩。

(一)奖励办法

1、高考奖:按《汝城县高考奖励办法》(汝办〔20xx〕53号)执行。

2、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职业中专肄业班(二年级)技能测试奖:对一至六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三项一致,奖金数据实确定,2-6名按10%递减。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奖金数据实确定,一等奖至三等奖奖金按25%递减,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贡献奖按三等奖奖励。

4、对获奖学校的校长及分管教学副校长按获奖等次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奖金数据实确定,一至三等奖按25%递减。

5、对名列第一名至第三名的学校,或荣获一等奖的学校,奖励当年年度考核学校评优指标2个;第四名至第六名的学校,或荣获二、三等奖的'学校,奖励当年年度考核学校评优指标1个。

(二)处罚办法

1、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得分排全县倒数最后三名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给予该校通报批评和对校长及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进行警示谈话处理,并取消该校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及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评优评先资格;若连续两年排最后一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免职处理(注:对科级干部,县教育局将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处理意见。下同),当年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若连续两年排倒数第二、第三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诫勉谈话处理;若连续三年排倒数第二、第三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免职处理,当年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对高考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高中阶段学校、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一期末监测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学校,技能测试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必须向县教育局作出书面说明,教育局核减该校年度考核评优指标1-2个。

3、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事件的,或在省、市督导评估中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实行评奖一票否决。

(三)结果运用

此方案将列入《汝城县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分值占50%。

六、工作要求

1、基教股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二学业水平考试的评价,考试院负责高考奖的评价,教研室负责高一质量监测奖的评价,职成教股负责职中技能测试奖的评价。

2、各相关股室每年8月5日前要按量化评分细则内容向基教股提供市级以上各校获奖情况(含学校集体荣誉、学生竞赛获奖等)的获奖文件及统计表,作为记分依据。

3、各学校要以本方案为依据,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学年度具体详细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奖罚方案,经学校校务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联系点领导审核和局相关领导同意后实施。奖励额度应根据学校的财务状况具体确定。

4、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量化评分,不得徇私舞弊;工作要认真,努力杜绝差错。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2

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xx〕2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教基字〔20xx〕6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154号)精神,结合我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一)评价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全面促进中小学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价意义

通过对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各相关要素进行系统、科学、有效的评价,将有利于加强党建工作,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提出的教育教学任务;有利于依法规范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中小学内涵发展,形成各自鲜明的特色;有利于教育工作者投身课改,形成民主、和谐高效的课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轻负担高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指导,以系统的教育理论为支撑,引导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由原来的.“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由“传统型学校”向“现代型学校”转变;教育教学工作由原来的重“智育”,轻“德、体、美”向“全面发展”转变;课堂教学由原来的“学生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转变;教学目标由原来的重“知识灌输”向“知能并重”转变。

(二)综合性原则

坚持“全面评价、全程评价、全员参与”的综合性原则,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不仅要对初中毕业班的学业考试成绩和高中毕业班的高考成绩进行评价,还要对小学的各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检测评价,对初、高中非毕业班学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也要进行检测评价;不仅要对中小学的学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检测评价,还要对与教育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的因素进行评价;不仅重结果,还要重过程。

(三)实效性原则

坚持做到“查实情,重实效”。依照《通辽市普通中小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定期系统收集信息,然后进行详细的归因分析,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及时将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对象,以期改进工作。

三、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教学点),根据管理层级、权限,实施市、旗县、校三级评价。

(一)市级评价范围

通辽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对各旗县市区小学、初中进行抽测。旗县普通高中由市、旗县两级联合评价。

(二)旗县级评价范围

旗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旗县所辖的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同时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评价旗县所辖高中。

(三)校级评价范围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教学点由所辖中心校进行评价)。

以上三级被评价的学校均包括蒙古语授课的学校。

四、评价内容

(一)学校管理。主要包括学校章程、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学生依法入学、在校生巩固等。

(二)德育管理。主要包括德育工作目标的制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教育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教育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的落实,德育课程的建设,德育活动的开展等。

(三)教学管理。主要包括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规程》(内教基字〔20xx〕18号)、《通辽市中小学教学常规》情况。课程改革方案的落实、课堂教学效果,学科考试成绩、学生的作息时间和学生的作业量等。

(四)队伍建设。主要包括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xx年修订)》情况,学校干部教师两支队伍建设的措施、班子建设情况,干部教师的学历达标情况,教师任课尤其是高级职称教师任课情况,干部教师参加自治区、市组织的进修和教研情况,校本研训方案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蓝青工程、名师工程的实施情况,名师工作坊的建设与作用发挥情况等。

(五)课程建设。主要包括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开发使用,校本课程的建设与使用等。

(六)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对《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掌握,落实《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措施,《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经验总结。尤其注重以学科大概念为核心,使课程内容结构化,以主题为引领,使课程内容情境化,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实。

(七)特色办学。主要包括学校文化建设与特色办学的可行性方案、立项、实施过程和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成果。

以上七个方面的具体目标要求见《通辽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通辽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和《通辽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

五、时间安排及方式方法

(一)时间安排

终结性评价,以一学年为一个小周期,一般安排在下个学年初,形成学年评价报告;以三年为一个大周期,形成三年评价的结论性报告。过程性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

(二)具体方法

主要采取听、看、谈、测的方法进行。

听,即听工作汇报、听课。

看,即看资料、看教师的备课教案、看教师对学生作业的批改。

谈,即座谈、访谈。根据设计好的访谈问题或提纲,通过与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教师的师德水平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

测,即测评。按照《课程标准》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进行测评。

六、评价结果的产生及运用

(一)评价结果的产生

按年度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逐一量化,给出结论,分析诊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评价报告。对市直中小学和旗县高中,直接反馈给学校;对抽查的旗县小学、初中,以旗县为单位反馈。

(二)结果运用

根据评价结果,对评价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颁发“教育教学质量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批评,限期整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通辽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评价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协调组织整体评价工作。各旗县市区、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评价领导机构,确保全市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序进行。

成立专家评估组。市、旗、校三级都要成立相应的专家评估组,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专业化的评估,确保公平、公正、客观。

(二)强化经费保障。

为确保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顺利、持续和有效开展,根据评价工作需要,由市、旗两级财政每年划拨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力度。

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市、旗县、校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宣传好本评价方案精神,严格按照《通辽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通辽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通辽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真正提高我市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3

我校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开展20XX年“民族团结教育”活动,20XX年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六史”学习专题教育。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为保证活动开展的实效性,特制定“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实践,教育少年儿童了解民族精神的丰富内容,以爱国主义为主旋律,以丰富的体验教育活动为载体,感受民族精神的伟大力量,体验民族精神的时代内涵,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从小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好全面准备。

二、活动目标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作为学校办学特色及亮点,使之成为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宣传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意义,使师生了解民族知识和风俗习惯,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

三、活动内容

1、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的具体方案。今年我校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富强发展”为目标,组织学生认真开展对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学习讨论活动,使广大学生更加明白民族团结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的深刻道理,牢固树立维护祖国统一的坚定信念。我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成立活动组织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讨论制定出学校的活动方案。

2、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学习,提高全体教师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有关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到学校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领导、有布置,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依计划而行。

3、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扎实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有机融入《思品与生活》、《思品与社会》等德育课程,上好“民族团结教育课”,并在各学科教学活动中有机渗透。

4、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1)开展“我爱我的祖国”民族团结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通过参与社区活动,深入了解民族地区民俗风情、发展变化。

(2)各班级利用班队会时间,组织学生收集交流我县安定团结,经济大发展的喜人成就,以及各民族团结共进的相关资料,普及民族常识。

(3)组织党员教师开展读书活动,学习科学发展观,提高民族团结意识。

(4)每天坚持升国旗活动,唱国歌仪式。开展唱红色歌曲,观看红色电影活动

(5)利用音乐课组织学生学唱民族歌曲,学跳民族舞蹈,积极学唱、传唱民族团结歌曲,充分展现各族人民团结、共创和谐的精神面貌。

(6)开展为民族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活动,有效缓解少数民族学生生活。

总之,在一学期里我们将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做好我们的民族团结工作,使学生受到教育,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坚持依法治教,立德树人,进一步引导学校聚焦内涵,创建特色,提高办学效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更加科学化和精细化,切实提高我县中小学办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考评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三、目标及权值(200分)

目标管理考评100分、教学质量考评100分。

第一部分目标管理考评(100分)

(一)党建工作(10分)

1、支部常规工作(4分)

充分运用好“学习强国”平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党员固定日活动。

2、学校“双比双争”活动(4.8分)

深入开展“教师比奉献,学校比形象;党员争先锋,支部争先进”双比双争活动。不断探索以“党建促教育”的新模式新途径,努力打造乐安教育党建工作品牌。

3、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1.2分)

抓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在中小学思政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运用升旗仪式、入团入队仪式、各类主题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校班子成员出现重大问题,受到严重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学校、支部班子集体违纪被解散重组的,本大项记0分。

(二)学校管理工作(55分)

1、教育督导工作(6分)

配合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落实督办单制度,并在江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平台提供学校相关资料(督导室记分)。

(1)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情况(2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记2分,如工作未落实到位,接到整改督办单后,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按问题大小扣1-2分,被县、市、省、国家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0.5分.1分.1.5分.2分。

(2)按要求在江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平台上传资料(4分)。上传整改报告和相片佐证记1分,每少一次扣0.5分;对评估管理进行自评打分记0.5分;在平台上的“学校动态”与“学校上报”两个栏目上传资料每学年不少于10篇记2分,每少一篇扣0.3分;在平台上按要求填报学校基本信息记0.5分。

2、队伍建设(11分)

(1)班子建设(3分)

①办学思想端正,任期目标明确,作风民主,校务公开,决策正确(1分)。好记1分、较好记0、8分、一般记0、6分、差记0分。

②服从组织管理,政令畅通,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协作(0.5分)。访问教职工及班子成员,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差记0分。

③班子成员都能深入课堂实施推门听课并参与教研活动,起带头作用(1.5分)。副校长周课时原则上不少于本校教师平均课时数的二分之一,中层干部周课时原则上不少于本校教师平均课时数的三分之二;校级班子成员要求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其中分管教学副校长听课20节以上,查课程表、备课本、听课本及教研活动记录,好记1.5分,较好记1分,一般记0.5分,差记0分。

(2)教师管理(6分)

①抓实师德师风教育(2分)。每学期需开展一次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严守师德底线,爱岗敬业。查阅相关过程资料,好记2分,较好记1分,一般记0.5分,差记0分。若有教师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且造成一定影响的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教职工有因违反党纪国法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该项记0分。

②教师考核工作(0.5分)。有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有方案,考核过程民主化、公开化,考核有结果并按时报送。考核结果与职称评聘、评优评模、绩效考核等挂钩。查阅相关资料,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差记0分。

③教师素质提升(0.5分)。有提高教师素质的远、中、近期目标和相应的计划、措施、制度,过程详实,效果明显。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差记0分。

④继续教育(1分)。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按规定参加各种培训,教师每年不得少于2个学分,一周期不少于36学分。满分1分,有一人未达标扣0.2分,扣完为止。

⑤职称评聘(0.5分)。教师职称评聘程序规范,公平公正记0.5分。有举报申诉,经查实有不公平公正行为的记0分。

⑥家访工作(1分)。按规定完成“万师访万家”工作,学校每学年制定“万师访万家”工作方案,做到常态化,家访活动真实有效,查看资料和家访系统,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分,差记0分。

⑦系统更新(0.5分)。及时更新国家、省、县教师管理系统信息,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记0.1分,差记0分。

(3)工会工作(2分)

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关心困难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做好退伍军人优抚工作;教工文体活动正常开展;合规使用工会经费,账目规范。缺一项扣0.5分。

3、安全管理(7分)

(1)校园平安状况。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按要求协助处置信访事项,积极做好非正常上访的劝返工作,及时报送结果;制止“教育三违”,减少信访投诉。

(2)基础工作。安全知识教育;规范使用江西省学校安全工作平台;平安校园创建;按要求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教育活动和报送相关材料。

(3)重点工作。做好迎接上级部门对学校进行明查暗访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将问题化解在原地;扎实做好防溺水工作,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任务清单;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对中小学生涉恶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线索台账,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内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4、校园文化建设(4分)

(1)办学理念鲜明(1分)。学校校风、学风、教风、校训主题词充分结合学校办学特色,能在校内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展现,师生人人了解和熟记其内涵。按1、0、8、0、6三等记分。

(2)做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1分)。合理设计和布置校园,有效利用空间和墙面,建设生态校园、文化校园、书香校园,发挥环境育人功能;班级内激发学生积极向上、奋发学习的班级精神、学习园地、学生守则等文化内容布置上墙,对师生有较大的启迪作用和强烈的感染力。按1、0、8、0、6三等记分。

(3)加强学校德育工作(1分)。健全德育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认真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深化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协同育人。

(4)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0.5分)。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新风宣传,广泛开展先进典型推荐评选系列活动,按0.5、0.3、0.1三等记分。

(5)学校语言文字工作(0.5分)。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按0.5、0.3、0.1三等记分。

5、食品、卫生管理(7分)

(1)营养改善计划(3分)

①制度建设(0.5分)。营养改善领导小组、膳食委员会名单;校长职责、分管领导职责、食堂管理人员职责;食堂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台帐;公开公示。(少一项扣0.1分)

②食堂账目(1分)。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1一5月份每缺一个月扣0.2分)。

③课间餐(0.5分)。要求每天上午课间及时发放(查看发放记录表)。

④营养餐食材储藏室(0.5分)。储藏室内要张贴工作制度、管理员工作职责、课间餐正确食用的方法。储藏室必须地面平整、硬化、干燥,墙壁粉刷无脱落,电源线路和插座性能完好,照明设施齐全。储藏室不得与其他办公室混合使用。要安装防盗门窗。货架、标签(码放整齐)、进出库记录、食材(调味品等)销毁过期记录、管理员工作职责。

⑤留样记录(0.5分)。食品留样名称(0.1分);留样人(0.1分);留样时间(0.1分);销毁时间(重量120g,48小时)(0.1分);留样盒(密封0.1分)。

(2)校园卫生(3分)

严格执行并落实卫生保健制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执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1分);校门口两边50米随时保持整洁卫生,无垃圾,无占道为市,无小摊小贩,无乱停乱放,校牌无灰尘,校园围墙无乱贴乱画,无污渍、无印痕等(1分);校内地面(含教室地面)保持整洁光亮,做到无纸屑、无痰迹、无水泥污渍、无灰尘死角,桌椅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桌底、桌脚无污渍、抽屉无垃圾,门窗保持无划痕、无灰尘、污渍、脏痕记(1分)。共记3分,每发现一项扣0.1分。

(3)食品安全管理(1分)

明确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杜绝校内经营小超市;严格食堂安全管理操作规程,严把食物购买、贮存、加工关,有食堂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卫生健康证件、食品采购的证票及台账登记等;严格落实陪餐制度,至少要有一名学校班子成员陪餐,有陪餐和缴款记录。共记1分,每缺一项扣0.2分。

6、后勤管理(4分)

(1)校舍、校产档案齐全、管理有序、校建项目管理规范(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2)坚持学生卫生值日制度,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劳动(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3)开展校外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创办学生劳动实践基地(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1分)。成立学校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研究重大财务收支,每学年均有财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及时入账,无账外循环,无小金库;收支平衡,不举债运行,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各类支出标准,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积极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3分、差记0分。

7、学生管理(8分)

(1)教育资助(2分)

①各类学校(园)成立了学校资助机构,有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积极宣传教育资助政策(0.5分)。

②在资助过程中不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核资助名单并有公示,无遗漏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助现象(1分),每出现一个遗漏记0分。

③及时将学生资助名单上传、上报,资助档案材料齐全、装订规范(0.5分)。

(2)控辍保学(5分)

建立控辍保学制度,控辍保学“五个机制”(责任落实、书面报告、宣传教育、动态监测、部门联动)计1分,每缺1项扣0.2分,扣完为止;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补建学籍计1分,每缺一个扣0.1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辍学率为0计1分,其他学生辍学一人扣0.1分,扣完为止;完善控辍保学学校和乡镇双负责制相关资料,按1、0.5、0.3三等记分;落实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有送教送学和劝返相关资料按1、0.5、0.3三等记分。

(3)健全学籍管理制度(1分)

及时审核学生入学、转学、休(复)学、升学、毕业等学籍变更手续,做好跟踪和建档工作;及时做好学籍系统漏报学生补录、问题学籍和未审核学籍的处理工作;学籍档案规范,变更手续齐全,防止空挂学籍;严格控制班额,有效化解大班额。按1、0.5、0.3三等记分。

8、教育装备及信息化管理(8分)

(1)器材、设备、药品、图书等教育装备配备达标(1分)。图书:小学1:25,中学1:35;电脑:小学30:1,初中15:1;帐目清晰、借还手续齐全,管理规范,使用经常化。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2)实验室、图书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等专用功能室制度齐全,管理规范,使用经常化(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3)教育城域网的开通情况(1分)。学校教室、办公室全部开通记1分,存在未开通情况按比例记分。

(4)充分利用多媒体开展教学活动,教师能熟练掌握“赣教云2.0”的使用,随机抽查教师的熟练掌握情况(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5)积极参加上级教育信息技术活动,完成县站布置的各项工作(2分)。好记2分,缺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6)按要求完成“信息化工作(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1分)。好记1分,较好记0.5分,一般记0.25分,差记0分。

(7)保障学校仪器电教设备的维护更新、电教活动开展经费的投入(1分)。生均办公经费5%以上以上记1分,5%以下记0.5分,没有记0分。

三、教育教学(30分)

1、教育常规、教科研(15分)。学校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1分);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挤占非测评科目课时(1分);每学期有教研组工作计划、总结和详细的活动记录(1分);教学常规每月有检查、有通报(2分);每学年至少召开2次质量分析会(其中必须有全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校报告的分析会)(2分);全校性大型综合性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乡镇中心小学每学期需进行不少于1次全乡镇的综合性教研活动(2分);名师工作室建设规范,农村学校必须有一个以上校级名师工作室、县城学校必须有三个以上校级名师工作室(2分);开展了对青年教师结对帮扶活动(1分);完成“一师一优课”的晒课、推优课任务(1分);校本课程开发每年至少一种(1分);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立项或结项课题(1分)。

2、素质发展(15分)

(1)体育工作(8分)

①组织机构与管理(1分)。成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领导小组及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查会议记录、实际运转状况)(0.5分);学校工作计划、总结中纳入了体育工作内容,体育经费纳入学校预算(查会议记录)(0.5分)。

②健康教育(1分)。按国家规定新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没开齐开足(含占用)不得分(动态检查)(0.5分);落实学生每天运动一小时锻练时间,含开展课间操、阳光体育运动、眼保健操(查资料、动态检查)(0.5分)。

③竞技体育(3.5分)。每学年举办一次学校体育运动会,场地所限学校至少开展三个项目比赛(实时上交秩序册、图片、原始成绩记录表)(1分);积极组队参加教体局组织的运动会,当年比赛全部参加的得满分,每少参加一次扣分=分数/当年次数(体育股提供数据)(1分);主动承担教体局组织参加的省、市级比赛或被选拔参加比赛的学校,省级一次得分0.5分,市级一次得分0.3分,本项可累积加分,封顶1.5分。如参赛队伍有两个或两个以学校学生参加的,每人得分=0.5(0.3)/本次参赛人数(体育股提供数据)(1.5分)。

④学生体质健康监测(1.5分)。出台开展学生体质健康工作方案(上交体育股)(0.2分);建立了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上交体育股)(0.3分);按规定及时上传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及学校体育工作报表(实时通报为准)(1分)。

⑤体育人才输送(0.5分)。当年向省、市、县体校输送体育苗子,按省0.3分/人,市0.2分/人,县0.1分/人,本项可累积加分,封顶0.5分(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提供名单)。

⑥申报体育示范单位(0.5分)。当年申报国家、省、市、县级体育示范项目单位,申报获通过学校按国家0.5分,省级0、4分,市级0.3分、县级0.2分得分(公示文件)。本项可累积加分,封顶0.5分。

(2)文艺工作(1.5分)。学校每年举办艺术节或三个以上单项文娱活动(0.5分);积极参与市、县大型文艺活动并选送文艺节目,按照市级、县级选定的节目分别计1分、0.5分。

(3)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2分)。做好课内课外的教学衔接,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发展学生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二课堂活动做到“五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辅导教师、定活动内容;活动内容要有“四性”即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实效性;活动小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有反思、有结果。好记2分,较好记1.5分,一般计1分,差记0.5分。

(4)密切家校联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1分)。设立家长学校及其机构配置,办好家长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按时组织家长活动,其中每学期开至少开一次家长会,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计0.1分,差记0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合作,重视家庭教育,学校能听取和吸纳家长意见,调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积极性,好记0.5分,较好记0.3分,一般计0.1分,差记0分。

(5)按要求开展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完成市、县指标(1.5分)。按完成指标比例计分。

(6)开展“三项文化”主题教育活动、“圆梦蒲公英”活动,推动国防教育进校园,增强学生国防意识(1分)。查阅活动资料,分别记1分、0.5分、0.3分、0分。

4、职业中学招生(5分)

完成招办下达的招生任务记5分。按完成招生任务比例计分。

第二部分教学质量考评(100分)

1、考评内容及分值

(1)毕业年级学业水平监测(40分)

优秀率占分值的40%,合格率占分值的30%,平均分占分值的30%。

(2)非毕业年级质量监测(30分)

优秀率占分值的.30%,合格率占分值的30%,平均分占分值的40%。

(3)考查科目测试(30分)

音乐、美术、体育各占10分。

2、考评办法

(1)考评分为县城组和乡镇组。

(2)毕业年级学业水平监测及质量监测的优秀生是指总成绩排在参加监测总人数前30%的学生;合格生是指总成绩排在参加监测总人数前70%的学生,平均分是指全县参加考试学生各单科的平均分。

(3)考查科目随机抽取年级(除毕业年级)、班级测试,音乐、美术、体育分别测试一个班,测试内容为本年级学科教学内容。测试成绩进行全县排名,每一学科排名按中学各设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2人,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3人进行奖励。

3、考评学科

小学质量监测和毕业水平监测考评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科学,具体监测年级、科目以通知为准。

初中质量监测考评学科:中考考试科目,具体监测年级、科目以通知为准。

初中毕业水平监测考评学科:中考学科。

考查科目测试学科:音乐、美术、体育。

4、学生数计算

(1)送教的残疾生和随班就读的智障学生(办理了残疾证)及休学学生均不列入。

(2)考试前转入的学生一律计算在转入学校,特殊情况除外(如劝返学生)。

第三部分加分扣分项目

特色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1、代表县参加市级以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获国家、省、市奖一等奖分别计3.2.1分,二等奖分别计2.1、0.5分,三等奖分别计1、0.5、0.3分。(最高分6分)

2、参加县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5、0.3、0.2分。(最高分3分)

3、各部门征文活动获奖:获国家、省、市、县奖一等奖分别计1、0.5、0.3、0.1分,二等奖按照国家、省、市分别计0.5分,0.3、0.1、三等奖按照国家、省分别计0.3、0.1分。市三等奖、县二等奖、县三等奖不计分。(最高分3分)

4、本学年度学校获省、市综合先进(如先进集体、优秀单位、示范学校等)分别计4.3分,单项奖减半记分。同项工作因不同部门、不同层级而加分不同的,取最高分值,不重复加分。

5、学校先进事迹或新闻报道在国家、省、市、县级党报党刊等新闻媒体播出或报道,分别计2分.1分、0.5分、0.3分。主要新闻媒体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新华网、人民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师报、江西日报、江西卫视、江西教育电视台、《江西教育》杂志、江西教育网、抚州日报、全媒体中心(抚州发布、魅力抚州、临川晚报)、抚州教育体育网、乐安发布、乐安视线等新闻媒体)等。(最高分5分)

扣分项目

1、控辍保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辍学现象,有一例扣5分;其他学生辍学劝返记录按要求100%到位,辍学劝返记录不合要求,受到省市通报的每一例扣2分。

2、教育资助:做到教育资助一个不漏,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民办幼儿园、村小学前班及附属幼儿园,由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抓落实,有一例遗漏扣5分。

3、棚改工作:不配合政府工作涉及单位本人一例扣5分,涉及退休教师、教师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父母)一例扣2分。

4、教育三违:受到省、市、县等上级部门查处通报,每一例分别对应扣5、4.3分。

5、教师信访:出现教师赴省、市信访,每一例次分别扣5分、4分;出现教师群体性赴县信访事件,涉及的相关学校每一例次扣3分;出现教师群体性赴省、市上访,实行一票否决。教师本人由于各种违纪受到上级部门及教体局处理的不可得文明奖。

四、考评奖励

(一)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不含20xx年增加的每个教师一个月工资额及之前的绩效工资额),其中40%按照县里要求用于对学校进行精神文明、节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具体发放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60%用于对学校办学业绩考评,根据《乐安县中小学办学绩效考评方案》每学年进行一次考评,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类,优秀在良好的基础上提高10%,合格在良好的基础上下浮10%。

(二)设立乐安县教育专项奖励金。统筹使用社会捐赠、财政等多种渠道资金,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绩效考核单项奖、义务教育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水平监测奖、义务教育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奖、高考质量奖、音体美质量检测奖、幼儿园保教质量奖、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中职招生等奖项。

1、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单项奖

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后勤管理先进单位、教育装备应用及信息化先进单位、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8个单项,城区中学表彰一名、城区小学表彰二名,农村中、小学各表彰三名,每个奖项奖励3000元。

2、义务教育毕业年级学生学业水平监测奖

(1)集体奖:分城区和农村组,全部达标(优生率、合格率)2万元/校。

(2)教师奖:一等奖1500元/人,二等奖1200元/人,三等奖800元/人。六年级检测及中考的每个科目,城区组和农村组中学(语数英物化)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城区组和农村组中学(其他学科)各设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城区组和农村组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获奖的每个科目都必须要求学校该科目优秀率和合格率达标)

(3)中考学生奖:中考全县第一名奖3万元,第二、三名各奖2万元,第四、五名各奖1万元,第六至十名各奖5000元,第十一至至十五名各奖3000元。(必须在本县高中就读并在高一学年结束后发放奖金)

3、义务教育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奖

(1)集体奖:分城区和农村组,全部达标(优生率和合格率)奖1.5万元/校。县城中学若均未达标,则奖励排名第一的学校。

(2)教师奖: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监测的每个科目,城区组和农村组中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获奖的每个科目都必须要求学校该科目优秀率和合格率达标)。

(3)村级小学教师奖(单独评比):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8人。

4、高考质量奖

(1)高考质量奖的奖励对象为县一中、二中、职中教师(含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

(2)录取清华、北大奖:录取清华、北大奖3万元/生,同时奖励该生九年级、六年级所在学校各3000元。(具体分配由学校确定)

(3)名校奖:录取985名校(包括香港中文大学、城市大学和科技大学)1名奖4000元,其它一本学校1名奖1000元。(含艺体生录取,以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录取为准,须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指标,如未完成指标则奖金折半。)

(4)“三校生”升学奖。录取二本及以上院校1名奖4000元。(以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录取为准,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指标,如未完成指标奖金折半。)

5、考查科目(音体美)检测奖

考查科目音体美测试设教师奖: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测试的每个科目,中学各设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2人,小学各设一等奖3人、二等奖4人、三等奖3人。

6、幼儿园保教管理奖

幼儿园保教管理奖的奖励对象为全县公办幼儿园,奖金总额20万元。每年对幼儿园保教管理进行督导评估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幼儿园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订。

7、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奖

优秀校长15名,每名奖励5000元;优秀教师160名、优秀班主任100名,每名奖励600元;最美乡村教师15名,每名奖励1000元。

通过评选,承担县、市级名师工作室,并完成相关科研任务,发挥示范效应的,每个工作室每年奖励3万元工作经费。

8、中职招生奖

中职招生奖金40万元,根据学校完成招生情况发放招生奖,招生奖发放到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根据本校有关制度自行分配。招生奖发放标准为:未完成招生任务学校400元/生,完成招生任务学校600元/生,超额完成招生任务学校超额部分800元/生。

五、考评程序

(一)由教育督导室牵头,教体局相关股室共同组织实施。

(二)学年度考评、过程考评相结合。

1、学年度终结性考评由县教体局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评。

2、过程考评由专门督查小组、局机关各股室依据全县中小学校平时工作和对学校检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进行量分,过程考评贯穿于全学年。年度评估工作启动后,主要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学校自评填报——职能科室审核填报——分管领导审核。

第二阶段:教育督导室汇总数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评议。

第三阶段:局班子会审议决定——公示评估结果。

第四阶段:教育督导室汇总公示反馈——公布年度绩效评估结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学年度评先资格:

1、学校出现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

2、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和重大不稳定事件的;

3、扫黑斗争中,出现涉及学校师生及周边黑恶线索未排查清楚,且案件被政法部门依法处理的;

4、精准扶贫工作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县教体局负责各奖项考核细则的制定并每学年组织考核认定,落实相关资金的核发工作。学校获集体奖的资金,由学校制定奖励分配办法,分配前报县教体局备案。如全县教育教学质量评比排在全市末位,则取消学校集体奖。

(五)学年度考评中,连续两年倒数第一名的,校长在总结表彰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连续三年倒数第一名的,学校校长、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最高限为称职,学校不得评优评模。

本方案按学年度进行考评,自20xx年秋季学期施行,各校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方案进行校内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