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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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结合我市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情况,就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自查。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成效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刻认识推行“放管服”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局微信工作交流群、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公开承诺“马上就办”,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3、理顺关系,分清职责。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细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等赋予财政部门的权责情况,对本局各股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收费项目,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梳理出了具体的责任内容和办事流程,明确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把“放管服”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有机结合,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4、整合部门,优化职能。加大业务下发指导力度,明确责任科室和注意事项,开通有关咨询服务电话,做好镇(街道)财政业务指导工作和对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
5、立足服务,提升水平。发扬“马上就办”服务理念,引导财政干部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办事标准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进一步简化,办事期限进一步压缩,办事结果进一步优化,办事效率得以显著提高。今年以来,财政局窗口在办业务704宗,办结695宗,办结率98.7%。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开展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下放权责进度迟缓,改革滞后。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证发放、调转变更和丢失补办等还需到我局办理,还未能实现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投资评审决算审核工作),因此只能接受网上或电话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接下来我局继续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机关干部职工、镇(街道)财政所行政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二是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不定期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镇(街道)财政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收费清单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确保“行政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三是加快建立完善网上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启动推进行政审批受理预登记(挂号)系统和信息系统证照库建设。四是加大规范政务运行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财政工作职能及各股室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等推行网上公开,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坚持“该公开就公开,能公开就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五是加快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如专项资金审核,领导签批相关业务股室进行项目审核的,各单位资料报送完整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对手续完整并符合相关制度规定者即时受理,并将发放资格证书时限从1个月提前到25天;项目资金、基建款项的拨付在资金调度到位的情况下,根据工程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市“放管服”工作,服务高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2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作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发电〔20xx〕235号)文件要求,甘南州林业局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各项工作进展,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现将相关工作自查整改如下: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十八大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州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严格按照《甘南州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及《甘南州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等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政策精神,结合我局行政职能,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改革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使我局职能从管理转变到服务上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3项,分别是:
1、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2、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
3、林区经营、加工木材的审批;
4、临时征、占用林地审核;
5、木材运输证的核发;
6、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批;
7、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及核发证件;
8、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9、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备案;
10、采集、出售、收购林区内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11、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
12、国家珍贵树木种子收购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
13、珍贵树木的采伐审批。
(一)自行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的情况
我局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3项,根据20xx年5月15日省政府甘政发【20xx】47号文件及20xx年8月15日省政府甘政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不存在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变相审批、下放事项接不住、接不好等情况。
(二)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情况
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制定目录清单并已向社会公开。
二、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根据20xx年5月15日省政府【20xx】47号文件精神,省林业厅下放以下5项审批事项,分别是:
1、采集、出售、收购林区内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2、国家珍贵树木种子收购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
3、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
4、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5、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及核发证件。在承接的总体过程中,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三、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情况
我局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规范审批收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主要表现在: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局领导对深化行政审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
(二)执法主体方面。我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明确,实施行政许可符合法定权限,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三)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等均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引用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准确无误。
(四)积极推进,规范审批。对目前保留的审批事项,组织依法清权确权,编制行政审批目录,明确审批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窗口,专人负责集中受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五)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的都会受理;由政务大厅州林业局窗口负责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上报的,由分管领导审查后再报上级行政许可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按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和行政许可证件为规定格式,内容完整。年度内无重大行政许可,没有应当听证的许可行为,也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为。
(六)收费。收费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票据。
(七)阅卷归档。档案管理规范,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号,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卷内使用签字笔书写;卷内目录填写规范,卷内无金属物;档案归档及时,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八)加强管理,提升质量。健全完善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约束,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和了解办结事项的反馈意见,做到热情接待,微笑服务,耐心解答。
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监管情况
根据《甘南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甘南职转办发【20xx】6号)文件要求,建立制定了《甘南州林业局“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健全了林业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一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林业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局各科室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分层监管、协同推进”的`原则,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涵盖了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2项工作内容,明确了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二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抽查对象的专业属性,从相应名录库中通过抽号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在门户网站公开,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抽查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三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为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按照细则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对执法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惩处工作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有效增强了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五、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根据
我局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对事中事后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中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两项工作制定了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明确了事中的抽查监督步骤,规范了事后的督查反馈程序,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积极推进。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为促进抽查事项清单中林改档案工作监管和集体林权流转林地用途监督工作规范运行,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我局及时将林权流转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贯穿于林权流转工作的全过程,各县市林业部门通过媒体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群众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林地流转政策措施和目的意义,深入宣传林权流转的好处,为流转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并在不同时段迅速下发了《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通知》、《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流转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甘南州林业局关于转发《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xx年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靠实工作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林权流转是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省上关于集体林权流转的政策规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强林权流转管理,推进了林业规模化经营和农牧民增收,加强了林权流转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查处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了抵押林权处置的服务工作。截止目前,经过摸底排查,没有发生流转林地后不经营,囤林炒林的问题;县乡村干部违规参与林权流转并从中牟利的问题;违规办理林权变更登记的问题;改变流转林地用途、毁坏林木的问题等情况。
六、整改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举报监督等。
(二)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题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帮助执法检查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坚持依法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
(四)依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林改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的林改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检查和严收。加强林改档案工作监督。
(五)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工作。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充实窗口工作力量;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对照评查的标准内容,逐项逐条核查许可案卷。对不能达标需要当即改正的边查边改,讲求实效。让整个行政审批事项在制度化下有机有序地运行,尽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现将我办“放管服”落实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放管服”改革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行审改革政策。
按照县领导安排,县政务办认真学习省市县“放管服”改革精神,立足本职,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9号)、《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xx〕1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县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二是要求遵照《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108号)、《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做好贯彻落实执行工作。三是按照要求,就“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大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问题,完善、充实100份整改材料台账,制定并贯彻执行落实省委巡视组回头看整改措施。四是按照省市政务办要求,做好县镇两级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进驻事项、办件量等填报工作,统计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政府办工交科、徐州市政务办。
(二)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初印发《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睢政发〔20xx〕19号),明确了县级政务服务管理体系“一办两中心”(即: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本构架。根据工作需要,为有效推进我县政务服务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6月份成立了睢宁县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纪委、政务办为副组长单位,各相关窗口单位为成员,密切联系,明晰责任,办公室设在我办,此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连续三年将行政审批“三集中到位”工作列入县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核,有效地推进和促进了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三)始终坚持并优化窗口行政审批并联审批制度。一是围绕“两个模板”,深化涉建项目并联审批制度。自20xx年实施窗口并联审批涉建“一费制”以来,我们始终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积极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组织召集各涉建窗口召开涉建联审联办会。针对减免缓涉建收费项目,实行县主要领导“一支笔”签批。同时按照“两个模板”规定,要求相关窗口单位对照贯彻落实,以进一步优化涉建并联审批制度。上半年,“一费制”缴费63519636.34元。二是深入实施“三证合一”并联审批制度。为实现进驻窗口单位在线并联审批,节约办公成本,提升行政效能,将“三证合一 一照一码”并联审批平台与省投资在线平台并网运行,网速提高至10M专用光纤。同时维护好 “三证合一”平台,及时解决各种问题,确保平台正常运转,今年上半年“三证合一”综合窗口共办件7455件,月均1000件。三是积极推进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设在县政务大厅发改委窗口,为保障该平台有效平稳运转,我们积极推进、妥善处理平台运转存在的问题,并召开业务培训会,使相关窗口单位熟练操作,主动使用。上半年,该平台共受理办件54件,投资项目资金37.04亿元。四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六个一”运行机制。一窗式受理、一费制收费、一网式审批、一章式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已完成,正在逐步健全完善。因客观原因,一车式踏勘将在新大厅启用后,结合“两个模板”探索推进。
(四)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自去年8月份我们接手以来,为更好的推动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结合实际,我们立足本职,主动作为,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我县行权工作现状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按照县领导批示精神,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行权工作机制,印发了行权工作情况通报,制定行权工作“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同时要求各相关窗口单位按照权力事项清单规定,先行在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平台申请电子备案,及时将取消承接事项报送县法制办备案,确保清单动态调整到位,与省、市权力清单保持无缝对接,杜绝出现权力事项该取消的没有取消,该接住的没接住等问题。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行权工作纳入了县直机关绩效考核体系。
(五)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按照市县工作安排,先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整合,建立定每月29号期报送制度,由我办统计汇总县卫计委、交通局、水利局、农委、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8家单位交易数据,上报县政府、徐州市政务办。自6月底起,江苏省启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填报系统,我办将直接通过该系统把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扎口上传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数据共享。上半年,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总数197笔,交易总额19.1029亿元。
(六)积极筹备新政务大厅建设。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结合县新政务大厅装修装潢进度,我办积极设计新大厅窗口布局,重点调研和推进县人社、民政、国土、农委、国税、地税、司法、公安等窗口单位进驻新政务大厅情况后,参照周边县(市)区政务大厅进驻情况,拟进驻40家窗口单位,设置220个前台服务窗口,优化方案得到县委县政府批复同意。县润企公司牵头负责新政务大厅建设装潢,我们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完善新大厅政务服务平台软件方案及配套弱电,力争将新政务大厅打造成为一个信息化、智能化的平台载体,让客商与群众办事更快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按照国务院“一号一窗一网”和“应进全进、应进尽进”的总体要求,结合新政务大厅(1.5万㎡)搬迁,筹划组织协调县各相关窗口单位依据省政府第108号省长令、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规定要求集中进驻大厅,实施“一站式”办公。建议县润企公司加快新大厅建设步伐,力争10月份整体搬迁投入使用。
2、按照省市“5张清单1个平台7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模式,升级我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将工业、房地产并联审批“两个模板”嵌入到该软件中,打造覆盖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资源集聚、业务并联审批、数据共享。
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徐政办发〔20xx〕82号)精神,适时成立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新政务大厅(1.5万㎡)搬迁,将县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国土、水利、卫计委、农委、环保等8家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的单位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四楼办公。建设统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全县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第一步实现物理整合网上整合。积极配合县编办尽快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股级全额财拨事业单位。
4、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结合新政务大厅的投入使用,为加强党对窗口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在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议适时成立中共睢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工委,将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党团组织关系有序转至县政务办党工委。赋予县政务办对表现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权;在中心工作两年以上的视为到基层挂职锻炼,同时建议将县政务大厅窗口作为县组织部门锻炼和培养干部基地。
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加快构建“集中审批—综合执法—标准服务”体系框架,努力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标准管服务,适时成立行政审批局,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综上,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窗口单位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县简政放权和窗口效能提升工作,服务睢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4
旗政务服务局: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转变行业职能,我局根据阿左旗政务服务局下达的《关于贯彻落实全旗“放管服”改革推进会议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阿拉善盟净化整治生态三年行动方案20xx年度责任清单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进行自查,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具体工作
(一)简化办事程序。抓住转变政府职能的“牛鼻子”,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改善与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服务。如何实现群众办理业务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是城管局党委在新时期狠抓“放管服”改革追求的目标。1.对前来办理行政许可的经营业户(除即办件外)均能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没有附加任何法律法规以外的证明材料。对于以前个别申请事项存在法律法规以外的证明材料全部取消,前期户外广告设置需提供各片区证明以及施工方的各项证明材料全部取消。全面实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方便企业和经营业户办事,让“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直至“一次也不跑”成为一种新的工作常态。2.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目前我局窗口户外广告设置以及渣土审批的时限由过去的十五个工作日压缩为三个工作日,对于企业和群众急需的抢修性挖掘道路等申请,实现急需急办、先办理后完善手续。同时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所需的道路挖掘、杆线迁移申请,实行联合踏勘制,由过去的十个工作日压缩到2-3个工作日,更加方便了企业的生产建设进程。
(二)坚持以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等制度,实行大厅一站式受理,一窗口对外,限时办结。落实工作“零缺位”措施,实施精准办公,规范业务工作流程,确保前来办事的经营业户得到满意服务,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完善权利运行流程。认真落实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梳理汇总我局共有614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93项,行政强制措施2项,行政强制执行8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行政征收1项。对确认梳理的行政职权,按照“一职权类别一流程”的要求,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各环节的承办科室,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
(四)做好执法权力下放和衔接工作。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制度改革,增强乡镇行政执法能力,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遵循合法合理、重心下移、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最大限度地向乡镇下放行政执法事权。
1.下放行政执法权力内容按照旗政府的要求,我局推行“能放则放”的原则。一是处罚权在局级,而大量工作由乡镇负责的权力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事项下放给乡镇。二是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乡镇不具备主体资格的,采取委托的形式下放给乡镇。在对城市执法局行政处罚权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采取直接下放、委托执法的方式,将83项行政处罚权和7项行政审批下放至乡镇,赋予乡镇相对应的管理职权和责任及相对应的执法区域。
2.认真做好衔接落实。
一是加强管理。对下放的处罚权力进行动态管理,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明确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
二是加强指导。和乡镇综合执法中队主动做好承接工作,明确承接事项的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及相关事项,落实承接机构和人员。在旗法制办的领导下,城执局多次组织对乡镇综合执法中队的业务培训,发放学法执法手册1000余本。20xx年城执局结合乡镇执法特点组织编印《乡镇综合和执法手册》500册,上半年印发给各乡镇综合执法中队。
三是明确责任。对实行委托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和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明确权责义务。对下放的行政执法权,要求承接工作人员具有执法资格。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要求,乡镇承接下放的权利后,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取消收费标准的政策,认真落实收费情况,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收费环节的事中事后监管。所有行政许可,由窗口及时传至数管中心,由数管中心通过网站和APP等途径下传至各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对审批事项实行单项监管,同时执法大(中)队可以对审批事项全部内容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探索实行承诺制,依据申请人承诺办理各类事项,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申请人承诺存在虚假,给予严厉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
根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相关要求,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执法能力,截至目前我局企业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条,个人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8条,通过城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功能,20xx年以来123xx城管服务热线一共受理1355条群众举报,办案率98%,有效的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教育引导群众修身律己、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六)跟进“一张网”建设,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的`每个事项与“一张网”对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三级四同”,即同一事项区盟旗三级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相同,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7个事项在系统中办理,以“外网申报、内网办理、网端推送、快递送达”为主要模式,真正实现“全程在线、一网办理”。
二、存在问题
目前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我局涉及的权力事项多,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工作人员和后台维护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不能及时向经营业户答复的问题,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
(二)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中事后监督检
查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同时,历史无办件,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
(三)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涉及需要到现场勘查(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有的需要专业部门现场核验(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涉及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四办”在实践上尚有一定难度。
(四)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审批业务缺泛关联性,增加了审批成本,降低了行政审批效率。
三、整改措施
为了优化政务服务、打造便利化公共环境,我们将改进工作方法。
(一)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不见面审批办理流程,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主动对标国内先进评价标准,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实现“上一个网服务全方位”,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推广“不见面审批”、“一次都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的改革,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网上办事模式。
(三)加强培训,提升服务。加强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行“马上办”服务模式。部门要根据实际做好窗口一线人员业务培训,并组织人员到推行效果好的部门现场观摩,杜绝“脸好看,门好进,但事难办”现象,避免“马上办”服务模式“新瓶装旧酒”,同时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否则要进行问责。
(四)进一步完善首问自任职和AB岗补位制度。一是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按照城执局的工作职能及各科室工作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能够立即解决的,应立即协调、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如何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对方交代清楚解决问题的日期;决定不予办理的,应说明理由或出具不予办理的法律依据;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并做好相关材料登记工作。二是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要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但具体承办人不在时,要按AB角补位制要求,由科室其他人员负责办理;当AB角都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接受下来,并记下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具体经办人办理。
特此报告。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5
根据教体局的指示和《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推进便民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政府“放管服”调研组反馈问题整改会议精神,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登封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放管服”工作按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积极动员,及时部署。
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班子会议,成立了由主任王耀利为组长的“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登封市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部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行政权责方面的工作。
在市政府和教体局的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使权责,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并成立决策事情支部组织讨论决定,大事由班子会议决定,形成每个事项都有审批流程图,主任做末位表态。这样,规范了权力运行,有力促进了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宣传。
(三)为了落实好登封市效能革命工作,规范全体职工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制定了具体方案:
1.对各个部室作风进行整顿,避免发生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置之不理,甚至故意刁难,制造、激化矛盾的现象。
2.提高全体职工的服务意识,对群众反映事项,尽量一次解决,避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3.规范着装上岗,对擅自缺岗、脱岗、离岗的职工,依据单位绩效联酬方案考核。
4.规范办公室人员行为,不定时进行查岗,对于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网购、炒股、玩游戏、办私事等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规范会议纪律,改变会风散漫,开会迟到、缺会、替会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