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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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案 篇1
一、安全。(学生安全)占30%
二、学生数。(学生数按照小班25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少一人不扣分,人多奖分多一人奖0.2分)占30%
三、饮奶。(全部饮奶计20分,个别学生没饮奶计19分,少数学生没饮奶计18分)占20%
四、打预防针。(班上打预防针的总数占全班总数人数的60%的计20分,占50%的计19分,占50%以下的计18分)占20%
小班:(30+30+20+18=98分)谭定瑞
中班:(30+30.8+20+20=100.8分)曾桂华
大班:(30+34.6+19+19=102.6分)张瑜
考核方案 篇2
一、考核目的
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提高卫生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水平。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考核标准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简便高效原则
简化考核程序,突出重点内容,保证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三、考核对象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
四、考核内容
1、各单位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各单位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台帐及报表工作。
3、有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必须落实“实时通”工作要求,落实各项登记率达100%。
4、各单位的独生子女补助、专干岗位补助、奖励措施及其它优惠政策到位率100%。
5、关爱女孩,落实独生子女保险100%。
五、考核方法
1、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进行一次自评。
2、县卫生局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分半年度、年度各进行一次考评。
六、计分标准(换算成百分制记分)
(一)加分项目
1、当年被所辖社区、计划生育部门或本系统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加记5分。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专干本单位可以计发奖金;
2、当年被评为县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加记10分,分管负责人和专干本单位可以计发奖金;
3、当年被评为省、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加记15分,分管负责人和计生专干本单位可以计发奖金;
4、提供“两非”典型案件信息,配合县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案件处理到位的加记10分,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金按20%奖给执法单位;
5、落实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到位率达100%的加记5分;
6、各医疗单位完成扶持所在单位和所在工作地农村户口计划生育特困户5户-10户,且每户扶助资金高于200元的加计5分。
(二)扣分项目
1、当年被所辖社区和当地计生部门评定为计划生育工作不合格单位的扣5分。
2、当年被省、市、县检查有计划生育工作指标不达标,影响在省、市、县、局评估排名的扣10分。
3、违法行政、违规执业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对象上访,影响恶劣的,扣除计划生育工作全部分值,取消单位和相关人员评先评优资格。
七、考核结果运用
各医疗卫生机构季度自评占年终总分的30%;半年度工作考评占年终总分的30%;年度工作考评占年终总分的40%。年终总分在90以上的取前6名为先进单位。
考核方案 篇3
长期以来,我县广大中小学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默默奉献,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近年来,极少数教师违反师德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xx〕7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市教发〔20xx〕9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广大教师优良的师德风范和专业素养,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实现永修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1.师德建设常态化。面对日益增长的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对教师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的更高期待,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弘扬高尚师德,实行师德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2.师德教育长效化。教师岗位培训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在职教师培训要把师德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丰富师德教育形式,把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实现师德教育长效化。
3.师德激励多元化。各级各类学校要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将师德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实行师德多元化激励措施,全面提升师德水平。一要联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集中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树立优秀教师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二要完善师德激励制度,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月中开展各项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师德典型,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崇尚师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三要把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必要条件(如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评优评先和职务(职称)晋升中优先考虑。
4.师德考核系统化。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要求(见附件1),以学校为单位,分学年实施,分级管理,统一登记。
5.师德监督体系化。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要求(见附件3),实行分级对每一所学校师德建设进行监督测评制度,分学年登记一次测评结果,将师德建设纳入督导评优体系中。同时要建立行之有效、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发生。师德举报电话:XX。
6.师德问责严厉化。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九江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提高认识,加强师德行为督查。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以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
三、实施步骤
1.师德考核过程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附件1)要求实施。考核工作在学年末(6月)进行,重点考核教师一学年内师德表现,考核情况和结果要载入教师档案(填写《永修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表》,并要求打印)。县教育局依托现有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每年6月至9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上网登记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分市、县、校三级管理,分级上传汇总,然后上报省厅。首次考核时段为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
2.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过程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附件3)要求实施。监督测评工作在学年末(6月)进行,重点考核学校一学年内师德建设工作情况。监测内容主要涉及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纠错机制和工作实效四部分。县教育局每年6月至9月进行上网登记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测情况,分市、县两级管理,分级上传汇总,然后上报省厅。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建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师德建设。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合力,促进师德建设健康发展。
考核方案 篇4
一、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凤湖管委会。
(二)县直相关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计生局、县民族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食药监局、县烟草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体育局、县档案局、县粮食局、县气象局、县残联、县移民局。
二、考核内容
重点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考核具体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按20xx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分解表(附件1、附件2)分类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动态监测。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考核对象档案,及时收集依法行政工作资料,动态记录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单项工作后,应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联系电话:472****)。
(二)自查自评。12月1日前,考核对象对照本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自查评分表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组织考核。12月底前,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直相关单位对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按考核内容分解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得分作为县人民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中相关依法行政工作项目评分内容折算记分依据。
(二)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对考核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对实行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结果,由县政府法制办通报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并作为县人民政府对该部门行政执法或依法行政绩效的考评结果。
(四)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对考核单位依次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并予以通报;对年终考核评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