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复课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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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复课检查方案 篇1
在这个特殊的假期,每一位学生不仅要面对严峻疫情所带来的心理冲击,还要应对在线学习的挑战。复学以后,如何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学生的心理“复位”,是摆在所有学校和每一位心理健康教师面前的首要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行政人员和班主任共同参与、制定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计划并明确分工和职责。
复学后建立三级预防机制,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三个方面协同开展,系统推进。
二、紧抓契机,开展生命教育辅导
不经历生死,难以真正理解生命的可贵和价值。在这次抗疫战争中,无数医护人员、民警、防控人员和志愿者,冒着生命危险,奋战抗击在一线,成为最美“逆行者”,生动体现着伟大的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切都深深感动着包括所有学生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心。经历过这样的全民战疫之后,学生对生与死的体验深刻,这正是引导学生思考、探寻人生意义的窗口期,是青少年学生人生意义辅导的大课堂。通过开展有关生命意义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探索生命的本质,理解生命的价值,珍爱生命,将生命中的爱和潜能充分展现出来。
三、营造积极心态,提升防疫抗疫的正能量
传染病疫情迅速蔓延和发展的不确定性,给广大中小学生带来了恐慌情绪。当前,中小学生的积极心态对自身健康和疫情防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积极平和的心态可以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增强对病毒的抵抗力。研究表明,情绪状态可以直接影响人体的免疫系统,情绪低落、忧郁,会导致免疫功能的下降。相反,积极乐观的心理状态,会提升免疫系统的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心态可以使人提高警惕,做到自觉防护,阻断病毒的传播,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并以班级为单位开展重大疫情危机下心理调节活动主题班会,利于培养学生积极心态,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增强防疫抗疫的正能量。
四、个别和团体辅导相结合
抗疫情期间,学生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部分学生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如紧张、焦虑、恐惧、忧郁、丧失兴趣、敌对、自卑和失眠等。因此,迫切需要精准分析,实施个性化的心理辅导。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包括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
五、排摸重点,开展危机干预
复学前期,通过班会活动、课堂观察、谈话、问卷等各种渠道全面了解学生的身心状况。只有早发现,早干预,才能帮助学生迅速摆脱困扰,克服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
对个别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其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开展心理辅导必须遵循职业伦理规范,在学生知情自愿的
基础上进行,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
学校复课检查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制定了《贵州省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和贵州省普通高校、中小学、学生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为确保我校高三学生2020年春季学期顺利开学、平安开学,全力构筑阻断疫情进入校园的一道道防线。最大减少人员流动,坚决阻断疫情扩散,切实保证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接合学校实际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一、严格管控学校校门
自2月10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一切学生、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返校,非本校学生、教职工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我校教职工进校门统一凭有效证件由后门进,保卫科登记并且报杨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需进行体温检测,体温(额温)超37.3℃不得进校。除工作需要外,校园内不准随意走动。
二、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开学前一切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进出校园,进出校园一律做到进口必拦,身份必查,体温必测,信息必登。教职工进校门统一由后门进,正大门一律关闭。
开学时,关闭后门,开放正大门。我校学生、教职工进校门统一凭有效证件由正大门进。进校前必需配合相关部门在校大门进行体温检测健康后班主任认领本班学生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开学后,一切学生、教职工30天内不得出校园,特殊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放行。
三、做好每日值班工作
杨校长关于校务会成员、保安等值班人员提前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掌握工作内容,熟添工作流程。值班人员时刻注意自身防护到位,一律佩戴口罩,并且配备体温测量仪,每日监测体温。值班值守人员通讯表、值守记录册等,要保证电话畅通,确保值守工作高效、安全、有序。
四、做好校内消防安全工作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在做好防疫各项工作的同时,保卫科邓德清主任负责做好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坚持每日巡查。在开学前后,关于用水、电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特殊时期校园安全稳定。
五、做好校内巡查工作
每日校务会值班人员协同保安加强校内巡查,早、中、晚、放学时有序关于学生错时疏导。晚上22:30准时封闭的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并且消毒,未经杨校长批准不得打开,发现特别情况即时报告值班领导并且处治。
六、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后勤处超前安排食堂粮食等物资储备和防护用品(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配备即时足量。
七、谢绝外来来访观赏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且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体温检测无特别的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戴口罩进入校园。
本通知暂定执行至疫情解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学校复课检查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增强学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充分做好教职员工开学前各项工作的准备和平稳运行,按照《xx大学教职工和其他人员返校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学院各类教职员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相关信息汇总等工作。
具体联络人:xx
二、明确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安排,分级分类、分批分区、错峰有序”的原则。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整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初步按照xx市内人员、不包括xx市内的省内人员、非重点疫区的省外人员、重点疫区人员等四种情况进行返校。尤其是跨区域返校的教职工,回到学校所在地后应居家(或在指定场所)隔离观查14天,无异常的经学院疫情防控小组联络员请示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后方可返校上岗;在学校所在地居住不曾跨区域流动的,应确保返校前14天身体无异常情况。坚持返校前健康监测和日报制度,坚决杜绝学院教职工带病返校、带病上岗。
三、学院人员范围类别和类别划分
包括:学校事业编、A类人事代理,B类人事代理、校发工资临聘人员,以及学院长期聘用的开展教学科研的外籍教师等。以上人员以学院上报给校人力资源部的人员信息为准,统一纳入教职员工“疫情防控通”每日健康打卡范围。具体类别划分为:
第一类:学校事业编、A类人事代理人员等,由学院疫情防控小组根据校疫情防控办要求,组织实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类:B类人事代理、校发工资临聘人员等,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校疫情防控办要求,由相关人员报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报备。
第三类:学院长期聘用的开展教学科研的外籍教师,由学院外事秘书与外籍教师本人联系,将其相关情况报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报备后,由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报校国际合作部办公室。
四、返校条件(待定)
教职工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具体返校条件,由学校疫情防控办根据上级要求确定(初步按以下情况进行分类):
(一)xx市内人员
(二)除xx市以外的省内人员
(三)非重点疫区的省外人员
(四)重点疫区人员
五、错峰安排
由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院实际,在返校人员必须符合返校条件下,按照人员类别和工作需要确定分批错峰返校安排,错峰返校原则上按照人员类别顺序开展。
(一)第一批人员返校安排
按照服务保障先行的原则,统筹安排,按照xx市内的、除xx市以外的省内的学院管理工作人员(不包括B级人事代理人员)错锋返校。
(二)第二批人员返校安排
按照保障教学的原则,统筹安排,按照xx市内、除xx市以外的省内教学科研人员错锋返校;
(三)第三批人员返校安排
按照学院B级人事代理人员、临聘人员、非重点疫区的省外教学科研人员顺序错峰安排;
(四)第四批人员返校安排
在确保重点疫区的人员符合返校条件的情况下,统筹、谨慎安排重点疫区人员返校事宜。
(五)第五批人员返校安排
对学院长期聘任外籍教师由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按照国际合作部(国际教育学院)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外籍教师及港澳台教师返校方案执行。
六、实施步骤
教职工及其他相关人员返校的实施步骤按照数据下发、单位报送、学校核准、分阶段返校的程序统筹进行。
(一)第一类人员
1.信息报送。学院按照学校返校条件,结合职工个人及家属“疫情防控通”每日健康打卡情况和教职工个人工作实际,逐一研判所属教职工和其他相关人员是否具备返校条件。按要求填写返校人员情况汇总表后,报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
2.学校审定。由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组按照要求,对信息意见进行审核。
3.分批返校。根据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组的审核意见,按照学院制定的返校工作方案,做好符合返校条件的人员错峰返校具体工作。
(二)第二类人员
按照第一类人员返校方案执行。
(三)第三类人员
国际合作部(国际教育学院)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外籍教师及港澳台教师返校方案执行。
七、信息报送
(一)学院当前进行的各类常规性每日信息日报工作仍按要求进行,保持不变。
(二)教职工“疫情防控通”每日健康打卡工作持续进行,做好提醒督促,确保不漏一人,做好系统打卡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三)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组联络员做好返校人员每日信息日报台账整理,汇总上报学院教职工返校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八.相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根据本方案,清醒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防控。
(二)承担学院疫情防控的必要人员或其他紧迫工作岗位任务人员,必须经学院批准,在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可提前返校。其他人员在开学时间未确定前,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和开展聚集性活动。
(三)学院教职工须严格按照校人力资源部《返校人员情况汇总表》的填报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汇总相关事项,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并对所填事项负完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教职工符合返校条件的,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返校时间按期返校,否则按旷工处理;不符合返校要求或不完全符合返校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延期或暂不返校。因病缺勤人员应由校医院根据医疗机构健康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
(五)持续加强对学院未返校教职工的监管和联系,安排专人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充分体现工作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心理健康关怀。
(六)学院要主动加强与学校人力资源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社科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国际合作部等部门的请示沟通,合理安排未返校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
学校复课检查方案 篇4
为做好20xx年秋季学期老生开学返校工作,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03号)和《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xx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xx〕27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防控为主,严格责任管理,确保快速反应,加强联防联控,做到学生开学信息通知到位、健康状况精准排查到位、校园封闭管理和值班值守制度执行到位、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措施落实到位、身心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到位,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确保校园疫情“零状态”,实现新学期开学平稳、有序、安全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1、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工作专组根据包保责任牵头做好老生开学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
2、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党委(党总支)秘书、团委(团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安排和落实本学院老生开学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举措
(一)持续做好学生暑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线上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介绍疫情防控政策与规定;要求学生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与要求;组织学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醒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非必要不赴京,确需赴京的须报所在地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告知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返校,假期出现发热、呼吸道及其他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2、坚持信息排查报送制度。各学院要督促每位学生坚持每日通过“掌上蔚园”健康打卡,常态化跟进了解学生旅居史、接触史,加强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监测;坚持学生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尤其要将在外实习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范围,列为“日报告、零报告”的一项内容。
3、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学生功课复习、防溺水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汛期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抵制不良网贷教育、防范金融诈骗教育等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各学院可开展线上家访活动,促进家校共育。
(二)扎实做好学生返校前准备工作
1、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各班级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学生骨干为成员,设立以寝室长、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为主要成员的学生宿舍信息员,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协同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实现防疫工作无缝隙、全覆盖,确保排查、宣传、管控工作到位,提升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学院)
2、明确学生返校流程。学校至少提前两周发布学生返校通告,辅导员(班主任)要求学生至少在返校前14内居家隔离,每天坚持健康打卡,自觉学习防控知识,在本学院返校日前一周提出返校申请、申报返校行程,并按时提交个人健康档案和承诺书,不得隐瞒或谎报。(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3、摸排学生健康信息。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学生至少在返校前14内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个人健康档案》,辅导员(班主任)据此并结合“掌上蔚园”健康打卡情况等,收集和汇总学生健康状况信息,形成“一人一档”,精准、及时掌握每位学生返校前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和身体健康状况。(责任单位:各学院)
4、抓实返校各项环节。学生返校前,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线上班会、学生群、家长群等方式和渠道,组织学生学习《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督促学生居家隔离、健康打卡、提交个人健康档案和承诺书,向每位学生发送学校统一制定的《学生返校须知》,通知学生返校时间和返校要求,提醒学生返程途中安全注意事项,提倡家长亲友自驾陪送学生返校,提倡学生自备口罩、温度计等个人防护物品,要求学生自带餐具等;各学院综合判断,审批学生能否返校,向可以返校学生提前发放《同意返校通知》(加盖学院公章的电子扫描件)。(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5、精准掌握返校情况。辅导员(班主任)要在学生返校前收集所带班级学生返校信息,精准掌握返校人数、行程安排、交通方式、到校时间等,尤其要摸清从中高风险地区返皖返滁学生信息。各学院安排专人提前汇总填写《20xx年秋季学期老生返校信息一览表》,报学生处备案。(责任单位:各学院)
6、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学生返校前,后勤等有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对师生办公、学习、活动和生活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实训车间、计算机房、图书室、阅览室、学生公寓、活动中心、食堂、浴室、厕所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以及师生员工经常触摸的设施、设备、物品等进行全方位清洁和消毒,有关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责任单位:后勤处、各学院)
7、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开学前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五个一律”。对学生公寓、食堂、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等方面开展检查,对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及时整改落实。加大校园巡查和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堂从业人员出入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做好库存的主副食品、调料品保质期的检查。(责任单位:安保处、后勤处)
8、举办相关技能培训。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对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医务、食堂、宿管、保洁和安保等人员,就学生返校报到、体温检测、发热症状处置、心理辅导、公寓管理、食堂就餐等进行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学生处、后勤处、安保处)
(三)统筹安排学生错时错峰返校
1、明确返校条件。学生符合以下所有条件者可以申请返校:
(1)返校前14天身体健康,无发热、胸闷、乏力、干咳等症状,并持有健康码绿码。
(2)返校前14天内未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
(3)返校前14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
(4)返校前14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未接触过国(境)外人员。
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暂不返校。暑期(截至返校前第14天)曾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生须持有返校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并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返校复学。
2、实施分批返校。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并从有利于防控角度出发,拟定自8月23日起至8月31日,分批次、分学院安排符合返校条件的老生有序返校,并按“先返校先上课”原则,组织学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3、严格入校管理。学生返校时,在报到现场自觉出示《同意返校通知》,核验身份,报到登记。未提出返校申请、未经学院审批同意、以及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对未经同意而擅自返校的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学院的责任。(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4、入校体温检测。学生返校时,在报到现场接受健康扫码、体温检测、行李消毒,把好入校关。健康码和体温正常的学生,直接安排回宿舍居住;异常的学生,学校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分别转送定点医院接受核酸检测或安排在校内指定场所进行医学隔离观察。(责任单位:后勤处、校医院、安保处、学生处、各学院)
5、坚持值班值守。学生返校期间,学校各级领导和全体学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学生处统筹协调,安保处负责维持秩序,后勤处负责物资保障,防控办和校医院负责应急处理。辅导员(班主任)采取“人盯人”,加强与学生联系,全面掌握返校学生返程动态;发现应返校而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立即联系其家人,有关信息及时报学院和学生处;夜间返校学生,由后勤处、安保处协同各学院妥善安排。(责任单位:校办、学生处、安保处、后勤处、校医院、各学院)
6、及时召开班会。学生返校期间,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组织学生召开班会(保持“一米线”、戴口罩),学习宣传疫情防护知识,介绍教学活动安排,提醒返校后安全注意事项,传达学校关于校园和公寓封闭管理规定,教育引导学生服从学校管理、遵守相关规定,告知学生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后果等。(责任单位:学生处、各学院)
(四)抓实抓细学生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
1、校园封闭管理。学生返校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在校园内自由有序流动。同时应遵守校园封闭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出入校园,确因特殊原因需短暂外出(在滁州市内且时长不超过3小时)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班主任)报请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在滁州市内且时长超过3小时但不足12小时的由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离开滁州市(但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在滁州市内时长超过12小时的由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批准后,报学生处、教务处审批。(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安保处、各学院)
2、实施健康监测。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学生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学生每天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寝室长和班级生活委员收集测温情况,及时报告辅导员(班主任)。学生返校14日内出现发热(达到或超过37、3℃)、乏力、干咳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校医院,辅导员(班主任)协助做好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医院、各学院)
3、落实日报制度。完善学生疫情信息员队伍,建立“学生信息员—辅导员(班主任)—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信息报送机制,保障疫情相关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实行学生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各学院)
4、严格日常管理。辅导员(班主任)要严格考勤、请销假和病因追踪制度,对缺勤的学生须查清原因、查明动向、登记备案、及时批评教育;对请假尤其是因病请假的学生要做到病因明确、及时关怀、持续跟进。严格病愈复课证明审查制度,学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需持医疗机构健康证明到学校医院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复课。(责任单位:校医院、各学院)
5、开展健康宣教。把健康教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学习作为学生返校后的第一课。以思政课堂为主渠道,依托校园网、公众号、学生群、易班等平台,通过课堂讲授、主题班会、专题视频、宣传展板、宣传彩页、知识竞赛等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学生。(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他学院)
6、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返校学生的思想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战“疫”专题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援助服务,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减少和消除学生思想焦虑和心理压力,稳定学生情绪;对暂不返校的学生给予及时关怀。(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各学院)
7、组织教学活动。教务处、各学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实验、实训、课程串讲、复习考试等教育教学活动,优化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过程,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确保学生返校后的学习生活正常、充实、富有意义。(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8、加强住宿管理。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课余时间不相互串门,不开展聚集活动,保持宿舍卫生整洁,适当开展室外体育活动。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性深入公寓宿舍,走访看望学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及时处理突发情况。(责任单位:后勤处、各学院)
9、加强就餐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学生用餐自带餐具,就近用餐,错峰用餐,尽量避免集中就餐,餐前餐后勤洗手。(责任单位:后勤处、各学院)
10、优化管理服务。食堂、超市、便利店、浴室等生活必需品服务单位正常服务,以满足在校师生日常生活需求。加强对生活物资、快递邮件等出入校园的管理。(责任单位:后勤处)
11、实施定期消毒。教室、宿舍、食堂、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卫生间以及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由后勤部门安排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食堂、卫生间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通风清洁;储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温度计等必要的防疫物资;设置口罩等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箱,定时消毒处理。(责任单位:后勤处)
四、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秋季返校学生人数多,工作任务重,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学生返校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学生返校接待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检验,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各项要求及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2、发挥组织作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各级党委(党总支)要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保证作用,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做好学生返校后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3、严格落实责任。全校各部门和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严守工作纪律,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严格、严肃地做好学生返校前后各项工作,做实基础工作,突出重点工作,补齐工作短板,堵塞工作疏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4、加强舆论引导。各部门和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抵御不实信息,做好谣言辨析,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回复学生关切的问题,第一时间通报信息,保证信息公开透明。增强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5、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造成疫情发生扩散等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