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施工保障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春节期间施工保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春节期间施工保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岁末年初历来是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冬季施工作业条件恶劣,特别是临近春节长假,部分建筑工程项目容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情况,极易引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市质安两站、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务必高度警醒,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部署春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工作,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重点和范围
一是督促企业主体开展自查。市质安两站、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立即组织辖区内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逐项排查,重点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加强深基坑和高切坡、脚手架和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和提升设备、施工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市本级及各县市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排查,主要排查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是否落实整改,特别是对小型零星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工程项目要进行重点排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支模架(含操作架)、脚手架、深基坑与高切坡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严防坍塌、高坠、火灾、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含分包单位人员)不到岗履职、无方案或不按论证审批方案强行施工以及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要坚决予以停工,督促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执行停工指令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按规定上报记录不良行为。
三、精密部署
市质安两站、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制定节前排查、节后复工复查方案,明确复工条件。申请复工的施工单位应对项目开展隐患自查自纠,重点对施工现场的.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建设、监理单位要开展同步检查,消除隐患后由项目经理、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复工意见,向受检项目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复工核查。对申请复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对施工单位复工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要求。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
四、工作要求
市质安两站和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督促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春节停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安排专人值班,落实安全防火、防中毒、防无关人员擅入施工现场等工作责任,防止各类突发事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上报;对个别春节正常施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施工、监理企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雨雪冰冻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春节后我局将组织对各县市的节后复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市质安两站及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于20xx年3月底前将行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局工程质量安全科。
春节期间施工保障方案 篇2
为确保各工地春节期间安全和社会稳定,让建筑从业人员过一个祥和、安康、愉快的春节,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务必做好春节期间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实施范围
规划区内所有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放假前应做好工地的支模架、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四口”及临边防护等容易存在安全隐患区域的'自查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消除。
(二)春节停工期间工地要将工地大门封闭,按要求配置灭火设备器材,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三)春节停工期间配电箱必须上锁,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吊篮)必须断电,塔吊要顺风向停靠,施工电梯箱体及吊篮要落地。
(四)严禁在工地上燃烧煤炭、木柴、汽油等及易燃有害物等燃烧取暖,严防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五)春节期间各工地要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春节停工期间,各工地要安排好专人值班,强调值班纪律,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确保通讯通畅。
(六)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条件下,填写《春节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表》、《建筑工程春节后安全检查复工审批表》、《项目现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施工现场值班表》于2月9日前报质安站办公室。
(七)因特殊情况,需在规定放假时间内延后施工或提前开工的工地,请于2月9日前向质安站提出书面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三、复工要求
(一)规划区内所有房屋和市政基本公共工程建设工程复工前需先进行自查自纠,安全隐患整改后向质安站递交复工报告。
(二)质安站对递交复工报告的工地进行复工验收,达到复工条件的方可复工,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复工条件方能复工。
春节期间施工保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关键时期专项整治、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等工作,督促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春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春节前后,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重点检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否落实;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及起重机械等危险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到位,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春节期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扎实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建筑施工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通过规范标准、评估指导等工作,实现企业安全预防关口前移和头管理。一是按照枣庄市安委会办公室“两体系一平台”建设的整体推进方案,纳入信息平台运行和管理。二是认真组织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系统的年底验收工作,确保运行良好。
(三)做好冬季事故防范工作。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综合采取安全检查、教育警示、技术防护等有效手段,企业从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装置、特种设备的防冻措施,强化异常状况监测预警,加大巡查频次,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活动。春节期间要加大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切实抓好“三项岗位”人员、重点作业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两个体系”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健全安全培训考核记录和档案。认真开展好全员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惨痛教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五)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按照“职业健康执法年”要求,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不良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树立危害超标就是隐患的理念,对岗位危害因素超标的,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提高检查频次,严格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方案提出的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分解细化任务,周密部署安排,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力求每项工作抓出实效。
(二)强化执法,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春节之前,要对建筑施工领域重点生产环节进行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对隐患较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要停产停业整改,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履行职责,做好节日期间工作安排。做好春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建立定期调度通报、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整改,跟踪问效,闭环管理。同时,市建工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抽查,对发现存在组织推进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的,采取媒体曝光、通报、约谈等措施,对节日期间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的建筑施工领域企业,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春节期间施工保障方案 篇4
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认真整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整治建筑施工中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强化安全监管为重要手段,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建立不断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在市住建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工作职能,我局成立和平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
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建工股、质安站要结合春节放假前,节后开工实际,研究部署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文件传达和组织部署工作,通知到辖区所有企业、项目和有关单位。
(二)自查自纠,深入检查,严格执法
1月底至2月上旬,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账管理,列出隐患清单。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确保100%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
我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动员部署,定期不定期检查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认真落实检查工作,不搞形式、走过场。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建工股、质安站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检查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建立台账,列出隐患清单,推动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纠正安全生产检查“政府热、企业冷”的错误倾向。
(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建工股、质安站一是要把安全生产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对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的,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个人作出行政处罚。二是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住不放,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有重大问题和隐患或已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要逐一复查,特别是对省和市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坚决落实“闭环管理”,严防敷衍了事、死灰复燃。
(四)集中攻坚整治重大隐患
建工股、质安站要把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主要内容,确保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期限前全部完成整改或处于严密有效监控之中。对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推动企业在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五、工作措施
建工股、质安站要对措施不力、管理不善、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对消极敷衍,拖延整改,导致严重后果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