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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返岗的方案

2025/05/06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员工返岗的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员工返岗的方案 篇1

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规定要求,为做好疫情期间教职工有序返校返岗的分类管理、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为学院正式开学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做好人员保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所有返岗教职工要按以下流程排查处置。

(一)健康状况正常的,各处(室)、系(部)以及联合办学企业提前2天将返校工作的教职工名单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检查核对健康申报表与教职工健康档案,了解返岗教职员工的具体信息,包括返校前14天行程、返校事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情况等,综合评估后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是否返岗上班。

(二)学校须通知其做好自身防护各项工作。

(三)开展筛查并分类处置

1.经筛查,寒假期间没有离开万州区的教职工,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者且无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身体健康教职工。经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

2.经筛查,返校前14天内无流行病学史,若从市、区外非重点疫区返万,且返万后按照所属社区规定需居家医学观察满14天,身体健康,体温正常的教职工,按程序申请返校返岗工作。

3.经筛查,14天内无流行病学史,市、区外非重点疫区返万后居家医学观察未满14天,暂时不返校。待按照规定需居家观察满14天后,身体健康体温正常的教职工,才可按程序申请返校返岗工作。

4.经筛查,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有在湖北境内、或其他本地病例持续地区旅行史或生活史,与前述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患者有接触史,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体温正常的,无疑似症状的,按照规定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后,身体健康,体温正常的'并解除隔离的,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必须按程序申请返校返岗工作。属于入境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后按照前述流程审批。

(四)信息上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二、教职工返校批次安排

经过筛查后,按照“非必须、不返校”的要求,所有返岗教职工,须提供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疫情防控行程卡”一键查询近14天国内行程(停留4小时以上)及国(境)外到访地区,且在返校当日之前连续14天身体状况正常。再分批次安排到校返岗工作。

第一批:先安排所有保卫、后勤等保障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岗工作,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第二批:行政、管理人员返岗,做好管理服务相关工作,为师生返校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批:根据学生处统一安排,学生分批错时返校上课,并配合教务处排课情况,各系部教学工作需要,安排一线教师返校工作。

三、教职工日常监测管理

教职工上下班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不聚集、不串岗。工作场所多开窗、勤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所有教职工返校返岗前,均需申领重庆“渝康码”。每天要凭员工卡进出校门,进行两次(晨检午检)测量体温,教职工上班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检测:

第一、乘坐校车上班的。由校车驾驶员负责安排第一个上车的教职工在校车前门进行体温检测等,情况正常方可乘车,到学校1号门统一下车再经过体温检测等方可进校;

第二、自驾车或自行到学校上班的。从1号门配合做好核查、登记和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园;

第三、校内居住的教职工。自行到校内规定的检测点登记接受检测,宿管人员、超市、食堂等工作人员由责任部门负责检测。

四、落实教职工晨检午检和报告制度

执行教职工和学生晨检午检、“每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晨检为上午8:30;午检为下午3:00点前。午检请教职工在规定时间自行到各检测点检测,如确因特殊情况(包括请假、出差、节假日等)不能进行晨检午检教职工按照学院疫情管理规定自行通过学院疫情管理平台每天如实申报。

各检测点要认真负责做好检测工作,检测数据原则上由安装了自动检查设备的检测点的系统自动生存汇总,特殊情况由各检测点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所有数据在下午3:00前由组织人事处程军汇总后报学院防控办。

晨检午检和报告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各处(室)、系(部)要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指南和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返校返岗人员审查和工作期间的健康监管和每日疫情检测报告责任,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员工返岗的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1、检查车辆、防疫保障物资由总站统一安排调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总站、审图中心三家单位协助提供4辆公务车辆,每周具体车辆和司机应保持固定不变,报给总站统一安排调配);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员工返岗的方案 篇3

根据省、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银行业稳步有序复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各银行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银行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并报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通过。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银行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二、复工需达到的标准

一是完善防控机制。签订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突发状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复工人员条件。

1、返岗人员14天内无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史,无公布的中高风险区逗留史,近期连续6次核酸检测为阴性。

2、返岗人员须为防范区内居民,原则上企业实行封闭管理,根据情况逐步放开。特殊情况下,由企业采取“两点一线”“点对点”方式接送返岗人员。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居民一律不得返岗。

三是防护物资齐全。要提前准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和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储备充足,要设置突发应急隔离室,并建立放库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

四是消杀灭菌要到位。做好营业场所及办公区域的卫生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卫生间、垃圾桶和接触类较多的.公用设备;空调使用全新风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并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进行消毒消杀,保持通风换气,并建立健全消毒消杀台账。

五是申请复工的银行,除必须岗位外,其他岗位人员暂时居家。

三、复工后管控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在营业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核酸检测次数及检查口罩佩戴等情况。

二是控制营业网点人员密度。采取限流措施,减少客户在网点滞留时间,保持一米线间距,营业网点内办理业务的客户不得同时超过5人,防止发生聚集性风险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复工人员管理。复工人员返岗后,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督导复工人员及客户做好个人防护,服务交流时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复工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天早、中、晚分别对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建立健全复工人员健康信息台账。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共场所二维码、疫情防控明白纸,利用墙面和显示屏等宣传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做好日常消毒消杀。日常保持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每天定时对营业场所和办公区域,空调进风口、出风口和接触较多的公用设备等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

六是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复工人员尽量在行里进行封闭管理,确需返回居住地及外出办理业务的,实行“两点一线”闭环接送,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不必要的会议、集聚等,职工能够实现分批就餐,满足错峰就餐要求。

四、复工程序

1、银行业复工实行向财政金融局申报备案制度。银行向区财政金融局提报《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返岗人员名单和核酸检测情况。

2、返岗时间安排。3月28日早6点起银行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等区域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达到规定标准后,解除管控。

员工返岗的方案 篇4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结合。把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科学设置开工、稳产、增产时间表,确保“两手抓、两手硬”。

(二)坚持分类施策和全面推进相结合。按照民生工业企业优先复工复产、防控物资生产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重点项目抓紧复工复产和全产业链协同跟进的原则,坚持一企一策,全面精准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坚持各司其职和强化协调相结合。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思想,在深入落实各自疫情防控职能的基础上,全力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共享、主动服务、协同发力。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保障事关民生企业正常开工开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确保涉及公共事业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煤、供暖、油气)、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各类工业企业全面开工。

(二)大力推动防控物资工业企业加快生产。突出抓好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及相关原辅材料等产业链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帮助防控物资企业用好“惠企政策20条”,引导企业加快扩能改造。支持传统企业转投应急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应急产品,扩大防控物资供给,提高标准质量。将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企业纳入环保、交通正面清单,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和运输。向防控物资企业派驻特派员,督促企业开足马力、扩大生产,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有序推动其他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大对装备制造、电器电子设备制造、新材料、入围省百家民营企业集团、千家领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有序复产。精准帮助企业解决原料运输、产品销售、企业用工、要素协调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全县工业经济基本面稳定健康发展。

三、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

1、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企业疫情防控领导专门小组,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落实企业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2、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同时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及体温检测等设备,包括口罩、手套、肥皂、消毒剂、洗手液、温度计、红外测温仪、防护服等。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专门的驻厂医务人员,应急车辆、隔离室等。

4、门岗设立拦截指示牌和体温检测点,实行封闭管理。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利用微信、QQ、钉钉等移动互联网方式对所有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有条件的企业提前制作宣传标语、宣传板等,在显要位置和场所进行张贴、公告。

5、复工前对厂区内进行全面整治、消毒,重点对办公区、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彻底的消毒清洁。

6、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向属地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疫情排查情况。对全体职工开展健康状况摸底调查和登记,严格做到一人一档、一企一册,全面掌握返岗员工基本情况,尽量避免新入职员工。根据属地政府或者县防控办工作要求,对外来或返乡员工按照规定实施隔离观察措施,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上岗,对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安排就医,并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

四、实行报备制度

为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缩短报备时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属地管理、分级报备制度。

1、已开工的工业企业,要向属地镇、街道、开发区报备,同时必须完成本方案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

2、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提前2日直接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开发区组织工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本方案中的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共同做出能否复工复产书面答复。

3、倴城镇、街道办辖区内工业企业(不含城西园区和嘴东园区),提前2日直接向倴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倴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本方案中的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共同做出能否复工复产书面答复。

4、其他各镇工业企业,直接向所在地镇政府提出申请。所在地镇政府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第一时间做出工业企业能否复工复产的书面答复。

5、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安排专人汇总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每日上午9:30前报送《xx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日报表》和《xx县工业企业生产情况汇总表》至县工信局(邮箱。

五、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门岗设立拦截指示牌,在落实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明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严格进出管理,对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询问是否属于“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并逐一进行登记。凡发现“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及体温异常的一律不准进入厂区,并通知属地采取集中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进出人员必须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凡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的严禁入厂。(“五类人员”指本人或家属:两周内去过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两周内自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返回的人员;与上述两类人员有密切接触、间接接触的人员;与上述两类人员有接触的发热人员;不明原因的发热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新冠肺炎病例6例以上县区,二类区域:新冠肺炎病例1至6例县区)。

2、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做好返岗员工摸排登记和分类管理,明确疫情严重地区人员返岗条件,制作返岗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企业所有职工必须佩戴口罩(包括外来人员),要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企业职工进行两次体温测量(上午、下午各1次),并做好登记台账。重点针对外来运输驾驶人员做好“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登记核查。

3、定期进行厂区消毒。每天对厂区进行全面消毒,并建立消毒台帐。

4、开展滚动式、反复式排查。对企业所有职工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落实“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凡发现“五类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保证排查情况真实全面,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5、加强疫情防控值守。加强值班力量,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到位。

6、做好办公场所防控。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左右。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工作期间,建议有组织分批次开展适当、适度的工间运动。减少乘用电梯,鼓励走楼梯。

7、加强生产车间防控。生产车间每天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安装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以增加空气流通,对初效滤网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增加生产车间清洁消毒频次(至少每天一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8、严格重点人员管控。生产企业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对确因工作需要返唐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疫情排查工作,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企业进出人员(含本企业职工和外来人员)中凡发现“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的,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五类人员”,凡本企业职工未出现发热症状的,安排居家观察,并落实分包责任制;凡本企业职工出现发热症状的或外来人员,要控制人员流动,待医护人员到达后采取送定点医院救治或隔离措施。

9、做好后勤保障防控。在疫情未结束前,企业食堂不能集中供餐、员工不能集中用餐,应错峰就餐、打饭用餐,避免人员密集。服务、安保、清洁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六、强化组织保障

1、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提高重视程度,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实行领导班子包片、一般干部包企、重点企业派驻驻厂人员制度,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要求、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工业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

2、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科学统筹,县、镇两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体统筹安排,提高工作运行效率,不做重复工作,同时将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工作纳入各级现有督导检查组工作内容。县卫健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工信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生产组织工作,并督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应急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公安、交通运输、人社等部门要协调保障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点企业的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生产要素。

3、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节后复工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和职工安全。

员工返岗的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返岗的管控工作,按照省市开学工作指导方案和县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会议纪要》(〔20xx〕第6期)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通知》(金疫指〔20xx〕151号)、《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上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金疫指〔20xx〕16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制定我校教职工分期分批返校返岗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摸排评估

成立教职工分期分批返校返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滨

副组长:潘启林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由工会、总务科牵头,严格排查所有教职员工(含后勤社会化企业员工,下同)假期去向情况及健康状况,按照“一人一表”要求,建立完善教职员工健康卡,进行分类登记。要求县外教职员工来县之前,均须认真填报疫情期间情况摸排表(附件1),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外地返校教职工监管责任落实工作台账》(后勤社会化企业员工由总务科负责)。根据摸排情况,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返校返岗细致评估。

二、分类有序返县待岗

(一)县外重点疫区教职工。对于仍在湖北、河南等地区尚未返回的教职员工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近期一律不要返县返校。

(二)县外非重点疫区教职工。对于县外具备返县条件的,即日起申请返县待岗,来县之前扫描健康六安APP二维码(见附件2)网上填表申报并截屏保存,确定返县时间、路线、交通方式等(同时电子档报工会存档),来县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科学做好自身防护,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县的,学校酌情可安排专人在到达地引领、接送,到达后要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告,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或定点隔离观察14天的防控措施。对持有当地乡镇(街道)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的,不再进行隔离观察。对在当地落实隔离观察措施不满14天的,必须继续隔离观察至14天期满。对隔离观察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天通过APP填写问卷调查表,隔离观察情况及时向经开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

(三)县内乡镇教职工。于即日起(不含汤家汇镇、关庙乡及隔离观察、居家重点监测未到期人员),可以持所在乡镇(单位)出具的证明返回县城,人员返城后服从梅山镇、经济开发区正常居民管控措施。

三、分期分批返校上岗

(一)延迟开学期。按照“非必须、不返校”的要求,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校在岗外,其他教职工以居家办公为主,原则上不得返校。确因疫情防控工作、线上教学辅导工作、开学准备工作等需要提前返校返岗的,坚持“能少尽少”原则,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校长签字,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办公室人事管理人员备案,通知相关人员上班。

(二)开学缓冲期。接到上级开学通知后到正式开学的缓冲期,符合健康要求的管理人员正常上班;毕业班教师、寝室管理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坚持“能少尽少”原则,由学生科、教务科、总务科、督导室及系部负责安排上班,并向办公室人事管理人员报备。所有上班人员均要配戴口罩,严格遵守每天体温检测、一日一报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自身防护,不串门、不聚集。

(三)正式开学后。全体教职员工,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及学校“两案十九制”要求,从严落实各项科学防控措施,直至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全部解除疫情防控为止,严防传染性疾病输入和蔓延,确保校园师生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

四、加强领导严格要求

(一)做好管理服务。由教职工健康审查工作组(联系人潘启林,电话15856453096,7368356)对所有市外返县人员、和县内疫点返回人员等各类需要隔离观察的教职工逐一落实居家隔离或定点隔离观察,确定居家隔离监管责任人,严格落实隔离规范要求。由疫情日常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组(联系人肖家儒,电话13966289953,7368396)负责为居家隔离教职工发放居家隔离告知书、个人防护指南(征求主管部门意见,提供模板),张贴“居家隔离”标识,明确隔离时段,严格“一天两检报告”,做好监督检查。隔离期满无异常情况,按照解除操作程序,解除隔离。对于隔离期间,身体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及时就医。

(二)严格执行纪律。由教职工健康审查工作组建立《外地返校教职工监管责任落实工作台账》,明确包抓领导,防控措施,明晰监管责任。开展返校教职工登记、接引、报告、隔离和健康承诺,对于所有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必须填写《自愿隔离承诺书》(附件3)并交学校存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由物资及后勤保障工作组(联系人王伟,18856434915,7368918)负责隔离人员后勤保障,为返校隔离教职工提供生活便利。对于瞒报、漏报、谎报疫情情况的人员,不按规定进行隔离人员,不执行防控工作要求不服从防控工作管理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一定影响或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把返校关口。严格执行达到返校工作条件者方可返校上班的规定,严格落实返校教职工疫情摸排登记和审批制度,从严从紧把好教职工返校工作的关口。根据工作安排和岗位需要,及时通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返岗。同时提醒教职工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指导教师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工会要与不能正常返岗的教师保持联系,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关心关爱他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