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2025/05/07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新港镇村庄整治工作进程,倡导纯朴民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和谐新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村广大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农民树立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在我村生产生活的农村常住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我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热爱祖国星、遵纪守法星、创业致富星、义务风格星、科技兴农星、计划生育星、移风易俗星、重视教育星、团结和睦星、环境卫生星(“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附后)。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村评审小组的指导下,由各村(居)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具体方法:制定评选条件——申报——互评——审议确定。各农户按照标准,条件达到几颗就申报几颗星,村(组)根据申报,进行公开民主评星,评星在审定后报新港镇党委,达不到遵纪守法星、计划生育星均实行一票否决,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步,宣传动员和家庭申报(20xx年3月15日至3月31日)。首先进行评选试点。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组织群众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评选标准,发放宣传材料、审批表,使群众深刻了解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广泛动员广大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评,然后将审批表报到村民小组。

第二步,群众评议(20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在自评申报基础上,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的意见,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步,村两委审核(20xx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村民小组的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由村两委审核把关,建立档案,报镇党委批准。

第四步,授星挂牌(20xx年5月1日至5月15日)。镇审核评议结束后,要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一律挂在门楣上。各村对5星级以下户不挂牌,对满“十星”户进行表彰。

第五步,总结表彰(20xx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自查评估,写出工作总结,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向镇文明委推荐3户事迹突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对特别优秀的“十星级户”在县内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授予“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称号,并适时召开会议总结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将此项工作纳入村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健全机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实行村申报、镇核准、县备案的办法进行。村建立“十星级文明户”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宣传、评选和审议工作。

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我县文明水平,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近期将在全县14个乡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村民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和精神文明修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实现社会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从而把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评选标准

1、爱党爱国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爱护公共财产。

2、诚实守信星。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等不良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家庭成员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问题。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家庭成员中无欺行霸市、偷盗、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无受治安处罚、劳教、刑事处罚者;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制假售假,不坑、蒙、拐、骗他人。

4、兴业致富星:坚持科技兴农,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部分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执行乡镇、村的统一规划和各项生产管理措施。

5、孝老爱亲星: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勤俭持家,孝敬老人,关爱子女,邻里相亲,兄弟姐妹亲情浓厚;无歧视妇女、虐待老人儿童现象、无家庭暴力行为;亲朋关系和谐,互助友爱。

6、助人为乐星:助人为乐,关爱他人,扶贫济困,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7、环境卫生星:保持庭院整洁,住房周边无粪土、杂物、杂草乱堆乱倒及污水乱泼等不文明现象,做到牲畜圈养;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好;积极参加村集体环境卫生整治;家庭成员讲究卫生,健康状况良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8、勤俭节约星: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热爱劳动;合理消费,量入而出,不盲目攀比,拒绝脱离实际追求高消费;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精打细算,取用有度;坚持喜事、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9、移风易俗星:崇尚科学,不参与并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开展对健康不益的家庭文化娱乐活动,不搞低级趣味。

10、文明礼貌星:讲文明、树新风,家庭成员文明有礼,品德端正,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积极参加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不做伤风败俗之事;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践踏草坪,不损害公物。

三、评选时间

本次评选活动从20xx年8月下旬开始,10月底结束。

四、评选名额

20xx年度将评选出520户“十星级文明户”示范户,具体名额分配为:14个乡镇中,秀水镇、南娄镇、孙家庄镇、路家村镇和苌池镇各50户,剩余乡镇各30户。

五、评选原则

1、县级主导,镇村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虚功实做,动态管理,激活基层,常创常新。

六、评选流程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20日——8月31日)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公开栏等媒介,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及评选内容、评比条件等,要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营造争先评优、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2、第二阶段:创建评选(9月1日——9月30日)

一是对标创建。村支两委会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组织召开评星筹备会议,精心组织部署评星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农户自评。各乡镇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评星表,指导填写农户自评一栏,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三是群众互评。组织群众召开评星大会,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做好记录。

四是审星定级。村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村支两委会综合镇派出所、工商所、信访、综治等相关方面意见,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五是张榜公示。村支两委会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村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支两委要及时复查复议。

3、第三阶段:总结表彰(10月1日——10月31日)

一是授牌表彰。村支两委根据各参评户的实际情况,就“评星”结果上报所属各乡镇,由各乡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统一检查复核,将最终名单上报县文明办。县文明办进行统一挂牌和表彰。

二是成果展示。设立“善行义举榜”。评选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要在所属辖区内选取人民群众集聚的区域设立善行义举榜,集中宣传展示辖区内“十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明是非、晓真假、辨丑恶、知对错,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见贤思齐的良好村风民风。

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山腰街道本辖区内村(居)民,参评对象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得参评“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纪或违法犯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赴省、赴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情节严重。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类型包含:“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具体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和集体的事;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家风正、名声好、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黄、赌、毒、黑、恶”等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或违法行为。

4、勤劳致富星: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家庭富裕,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赡养老人,善教孩子,夫妻、婆媳、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6、助人为乐星:乐于牺牲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

7、环保卫生星: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现象。

8、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由街道负责统筹,村级具体落实,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评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相关评选程序如下:

1、宣传发动(6月1日至6月15日)。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6月16日至7月31日)。群众根据“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创建,以户为单位,向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汇总登记(附件1)。

3、群众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针对本小组申报对象进行群众评议,形成初步人选。

4、填写申报(8月16日至8月31日)。初步人选根据创建情况,如实填写“泉港区山腰街道星级文明户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村(社区)。

5、评选审核(9月1日至9月15日)。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认真审核村(居)民小组上报初步人选名单及申报表,确定“星级文明户”建议人选。

6、复核审定(9月16日至9月30日)。街道将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审定,审定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

7、结果公示(10月1日至10月7日)。“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在村公告栏予以公示7天,并将公示情况上报街道宣传办,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

8、表彰授牌(10月下旬)。街道将对“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村(居)在获评群众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类型“星级文明户”牌匾。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街道文明委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要分别进行调查摸底和审核推荐。

2、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参与。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以及结合日常开展的讲座、入户活动向群众宣讲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让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星级文明户”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评选结果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3、精心组织,增强评选质量。“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年底各村(社区)按照星级标准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予以摘牌。

4、强化措施,增强活动实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将纳入乡村振兴和年度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的情况发生,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获评对象进行实地走访。

村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4

根据《中共揭西县委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揭西发[20xx]1号)、揭西文明办〔20xx〕18号关于印发《揭西县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乡风文明,突出家庭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测评体系及文明村镇创建的要求,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暨“星级文明户标兵”创评活动。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打牢文明户创建这一基础,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文明村镇建设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为我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绿色崛起示范县和潮客融合发展传承区,营造良好文明环境和提供坚实道德支撑。

二、评选标准

科技致富星:坚持科技兴农,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1—2项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或收入);勤奋敬业,懂经营、善管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村(本小区)平均水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诚信守法星:诚实待人、恪守信用,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合法经营,不制假售假,不悖德欺诈,无不良贷款记录,无恶意欠费及偷漏税行为;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村规民约》,积极维护全村稳定大局,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依法依规办事;优生优育,家庭成员中无赌博、吸毒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

和谐友爱星:邻里团结,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家庭和睦,民主治家,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孝敬父母,自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精心照顾父母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尊重老人,文明礼貌对待老年人,热心帮助孤寡老人。

公益义务星:关心集体,热爱公益事业,大力支持农村引水、通电、修路、造林等公益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农村捐资助学,敬老助残、灾害救助、文化体育等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设施,自觉节能、节水、节电;弘扬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各类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教育等政策法律义务。

文明新风星:勤俭持家,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新风,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活动,家庭成员无酗酒等不良嗜好;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村(小区)各种公益活动,崇尚教育,学习文化,重视个人修养,严守村规民约,家庭文化氛围浓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院落里外美化绿化,室内室外保持清洁卫生,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不良现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评选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以户为单位,由街道部署,村(社区)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要严格遵守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操作。评选程序严格按照村(社区)“两委”会评议、街道评选审定表彰进行,分宣传发动、自评申报、民主评议、审定公示、表彰授牌五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社区)要通过村村通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加强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宣传,各包村(社区)领导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党支部、包组干部,结合每星期“三学三推”党建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走访户、召开户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2、农户“认星”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包组干部向农户发放评选具体标准和申报表(见附件1),参评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自我认星,并填写申报表(即附件1),由农户自主向村党支部提出申请。

3、村组“评星”阶段。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对各户申报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提出各户得星情况的建议,审核认定结果报村党支部委员会。

4、村(社区)级“定星”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组织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和农户代表对各农户申报情况,各村(社区)审核认定结果进行民主评议;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和农户代表民主评议结果及获三星以上文明户(见附件2)需在村(社区)委会张榜公布,并广泛征求农户意见,对审核认定的“五星级文明户”统计表(见附件3)及评选过程典型事迹材料报送街道文明办(五星文明户评选数量控制在全体农户的10%以内)。

5、表彰授牌阶段。各村(社区)党支部要根据星级文明户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对三星以上文明户进行表彰授牌仪式,并在农户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具体星级“文明户”标牌。

街道组织司法、计生、派出所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五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街道党委研究审定同时择优推荐上报一批“五星级文明户”参加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评选,由县文明办组织审核确定为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报县文明委审定,县文明委审定确定的县级“星级文明户标兵”,将适时在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命名表彰。

四、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站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及“星级文明户标兵”评选活动,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村(社区)要按照评选步骤有序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体现群众在创评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评活动,创评活动的各个环节要突出群众的广泛参与,让群众唱主角,把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贯穿到评星全过程。要尊重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真正把创评活动打造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制、自我提升的有效载体。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村通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内容标准、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强化保障,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