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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策帮扶实施方案

2025/05/07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一户一策帮扶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一户一策帮扶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XX〕11号)中的《关于就业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及《亳州市谯城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谯发〔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人社部门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技能脱贫培训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区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培训任务目标200人,计划培训400人。每个培训项目、每个培训班期的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培训对象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贫困户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原则上每人每年可免费参加一次技能脱贫培训。

(三)实施内容

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贫困劳动者免费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含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伙食、住宿和交通补助。伙食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住宿补助标准为50元/人天,交通补助标准为20元/人天。伙食补助采取补给培训机构与直补个人相结合办法,住宿补助补给培训机构,交通补助直补个人。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贫困劳动者外出(所在乡镇以外)参加培训的,其培训期间的食宿由培训机构统一免费安排,按实际培训天数将伙食、住宿补助补给培训机构,并给予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补助;在本乡镇范围内参加培训的,按实际培训天数将伙食、交通补助直补参加培训人员。 对培训机构实施免费培训发生的成本费用给予补助,其中:培训工种在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范围内的,按规定标准补助;在目录范围之外的,区人社部门将围绕当地农业资源、特色产业等开发相应工种,按培训时间、成本等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培训工种

在执行省级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区域产业特色,新增种植、养殖、手工编织、机动车驾驶员等19项培训工种及补贴标准。

(五)实施程序

技能脱贫培训实施程序遵照《安徽省技能脱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XX〕1734号)执行。

二、就业扶持工程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

1.目标任务。通过购买750个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岗位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岗位安置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3.岗位开发机制。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要求,坚持合理开发、保障重点的原则,与实际需要、资金保障能力和援助对象具体情况相结合。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重点向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企业(单位)购买公益性岗位吸纳困难人员就业,实现开发、投入、利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4.岗位补贴办法。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按季度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给予补助,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岗位补贴,个人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 625元/月。所需资金通过就业专项资金列支。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1.目标任务。开发25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优先吸纳毕业年度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2.见习对象及时间。就业见习对象为毕业1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为3-12个月。

3.见习对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汇总本地就业见习基地和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并通过部门网站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广泛发布。在本地办理求职登记且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1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就业见习申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就业见习对接会,或推荐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

4.见习补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其中,对于企业吸纳见习人员的,财政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吸纳见习人员的,财政按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企业,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公共服务辅助性就业岗位和“六员”劳务岗位开发

(一)开发目的` 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能力不全面、就业距离不宜远、多数不能全日制工作等特点,拟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开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公共服务辅助性就业岗位和“六员”劳务岗位,促进和引导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

(二)开发任务 全区开发900个公共服务辅助性就业岗位用于安置16-59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每个乡镇(街道)本级不少于6个公共服务辅助性就业岗位,每个行政村(社区)不少于2个公共服务辅助性就业岗位;开发22868个“六员”劳务就业岗位,用于安置有就业意愿和就业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三)资金补助 公共服务辅助性就业岗位月待遇人均不低于600元;“六员”劳务岗位采取劳务承包模式,月待遇按人均不低于300元,由各乡镇(街道)控制规模,根据实际制定岗位人员待遇发放办法,原贫困户在“六员”岗位上的应享受同等待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具体负责公共服务辅助性就业岗位和“六员”岗位人员管理。 四、创业担保贷款 1.发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申请条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自提交申请之日起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企业贷款记录; 3.贷款额度及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 五、新技工教育 在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8号)基础上,对在亳州技师学院接受全日学制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子女,再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生活、交通补助。其他市生源学生就读亳州技师学院的,由亳州技师学院负责提供相关材料后,学生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市地申领。此项补助与“雨露计划”不得重复享受。

六、实行农村贫困户家庭劳动者动态管理服务

(一)管理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16-59周岁劳动者(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

(二)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开展贫困劳动者基础信息摸查和填报就业信息表,及时了解贫困劳动者人员变动、信息变更等情况,及时将新认定的贫困劳动者和新实现脱贫的贫困劳动者信息录入就业创业脱贫信息系统,并对新认定的贫困劳动者的就业状况、服务需求等进行全面摸查。重点核查已就业贫困劳动者真实就业状况、未就业且无就业意愿贫困劳动者真实就业意愿,做到“不漏一人、不少一户”,全面检验前期调查摸底成果。

七、“就业扶贫驿站”示范点建设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度计划设立4-5家就业扶贫驿站。

(二)开发目的 结合产业发展,在支持企业建设扶贫工厂、扶贫车间、扶贫加工点的基础上,通过政府投资新建、企业帮扶捐建、废旧村部(或学校)改建、企业设立等多种途径,在扶贫开发任务重的乡镇和贫困村建设就业扶贫驿站,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

(三)驿站功能 为扶贫企业和贫困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技能培训、推荐就业等公共就业服务,组织贫困劳动者参加居家就业、公共服务或到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通过整合资源、叠加政策、优化服务,实现送项目到村、送就业到户、送技能到人、送政策到家,达到村村有项目、户户有良策、人人有岗位、兜底有政策的“四有”目标,实现群众、集体、企业“三赢”。

(四)资金补助 对建成并正常运行3个月以上的就业扶贫驿站,可按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补助1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 八、三送一交心活动 按照省市就业脱贫工程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开展“三送一交心”(送岗位、送技能、送温暖,与贫困劳动者交心)活动,活动贯穿到推送岗位信息、认定(居家)就业扶贫基地、开发辅助性就业岗位、送培训下乡等工作中,集中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提供政策、岗位、技能等就业服务和人文关怀。区人社部门印制就业扶贫政策汇编1万份、开发稳定就业岗位1370个,由各个乡镇(街道)扶贫站发放到每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手中。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就业局要高度重视就业脱贫工程,认真贯彻相关政策,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积极与区财政、区扶贫等部门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就业脱贫工作。

2.强化基础管理。依托安徽省就业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将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全部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3.发挥资金效益。就业脱贫所需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与就业脱贫无关的任何开支,确保培训资金规范使用、发挥效益。

4.强化监督考核。就业脱贫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公开和举报投诉制度,要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就业脱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按照“谁审批、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强考核工作,发挥导向促进作用。

一户一策帮扶实施方案 篇2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贫困村“摘帽”,贫困户脱贫的计划,根据区精准扶贫攻坚工作指挥部领导的指示,请你们及时制订完善我区38个贫困村“一村一策”和20xx年脱贫贫困户“一户一法”帮扶方案计划,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制订贫困村“一村一策”帮扶方案主要内容

请各镇(场)和尖山街道组织贫困村第一书记、包村单位按照“一低四有四通三解决”贫困村摘帽验收标准,结合贫困村实际,制订切实可行“一村一策”帮扶方案内容。

(一)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村所处地理位置、总面积,其中耕地面积、林地面积、水田面积;自然村(组)数,总户数、总人口,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数、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无房、危房、住房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贫困户数、人数;“五保户”数;现有劳动力,其中贫困户劳动力数;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情况。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自治区、钦州市扶贫攻坚工作文件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觉悟,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全力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现全区20xx年所有贫困村摘帽、20xx年全部贫困户脱贫任务,20xx年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小康。

(三)基本原则:一要坚持对策方案落实到村到户。制订贫困村脱贫摘帽方案,做到对策上墙、方案入档。二要坚持项目资金到村到户。专项扶贫资金要用于到村到户产业项目的扶持,各职能部门涉农惠农项目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各类社会保障项目力争实现贫困户全覆盖。三要坚持帮扶措施到村到户。组织实施“三个一”帮扶到户工程(一户制定一个帮扶计划,一户确定一个增收项目,一户落实一个帮扶责任人员)。四要坚持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对帮扶项目的落实和效果实施监测,对帮扶对象情况实施跟踪动态管理,达到脱贫条件的要及时调整,未实现脱贫的,限期脱贫。

(四)发展现状及问题: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环境、公益事业等现状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五)发展目标:根据自治区和钦州市的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贫困村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确定发展目标,包括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电商、科技、卫生、安居、农民人均纯收入、减贫等要实现的目标。

(六)建设任务:一是在项目建设上,要明确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事业等具体建设任务和投入,包括财政资金、资源整合、职能部门、社会帮扶、群众参与等;二是要按照“一低四有四通三解决”贫困村摘帽验收标准要求,明确逐项建设任务。

(七)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沟通区直帮扶单位、完善扶贫到村到户政策,鼓励成立农村合组织,小额信贷资金开展项目扶持,强化激励机制和项目资金监管等措施。

贫困村要做到“六有”:有村情档案、有问题台账、有需求清单、有脱贫规划、有帮扶单位、有脱贫时限。

二、制订“一户一法”帮扶计划主要内容

由区直各联镇包村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深入贫困户家中了解情况,与贫困户商量,对照“八有一超”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标准,列出帮扶清单,精准详细做好帮扶计划内容。

(一)基本情况。户主姓名及家庭人口情况;家庭详细住址及联系方式;贫困户属性(一般贫困、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三留人员情况;致贫原因;军烈属情况;发展优势和意愿等。

(二)帮扶需求和帮扶情况。帮扶单位和责任人、贫困户的'具体帮扶需求、落实帮扶资金到位。

(三)帮扶任务及具体措施。要对贫困户进行深入摸底,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的不同进行指导帮扶,并明确实施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惠农惠民、居住条件、转移就业、产业发展、小额信贷等帮扶任务和方法措施。确保使每一个贫困户都得到政策扶持。

要逐户制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责任人,确定具体的帮扶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一户一本台帐、一户一个扶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底数清、任务清、职责清、问题清、对策清”,切实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订“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是为了更精准地开展帮扶工作,各镇(场、街道)、区直各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区将把“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建设纳入扶贫工作考核内容,区精准扶贫攻坚工作指挥部督查组也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

(二)强化指导,认真负责。各镇(场、街道)要加强对方案制订的指导,以贫困村规划、计划为依据,凡已确定的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改,重点是在工作措施、扶持措施、管理措施上体现创新。

(三)严格把关,确保成效。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方案计划制订完成后,各镇、丽光场、尖山街道,区直各联镇包村单位要严格审核,认真研究讨论,确保方案计划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能落实、见成效。“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帮扶方案计划请于6月24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莫贵栋。

一户一策帮扶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有效防范和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聚焦19个省市县挂牌督战村,聚焦全市未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两类户”,尤其是20xx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户,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加强监测预警,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案”,强化精准帮扶,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年底脱贫、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易致贫户不致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二、聚焦挂牌督战,实施“一村一策”

(一)摸清基本情况。按照省、市挂牌督战工作安排,根据剩余贫困人口较多、贫困发生率较高等因素,确定3个省挂牌督战村、3个市挂牌督战村和13个县挂牌督战村。要进一步摸清19个省市县挂牌督战村的基本情况,包括贫困人口底数、“老少病残孤寡灾”等重点人群、边缘易致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村集体经济收入及构成、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情况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逐村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分析影响挂牌督战村脱贫攻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强化督战措施。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村一策”。要以“一抓双促”为引领,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大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持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补齐挂牌督战村发展短板。认真落实“四帮四促”“四个一批”措施,大力实施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推动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复产带贫、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户及带贫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销售帮扶等脱贫攻坚四大增收行动,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持续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核查整改,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政策,确保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包保联系制度,市级领导同志联系6个省市挂牌督战村,带队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相关县的领导同志分别联系13个县挂牌督战村,开展实地督战,一线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和资金项目向挂牌督战村倾斜,多方联动协调解决挂牌督战村需要支持的事项。各级帮扶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帮扶责任,为挂牌督战村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和政策措施,给予足够的支持与帮助。

三、聚焦重点群体,实施“一户一案”

(一)紧盯重点对象。围绕未脱贫户(10133户24710人)和脱贫不稳定户(4790户13556人)“两类户”,组织镇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全面开展入户走访,进一步排查核实“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逐村逐户建立完善村级“两类户”台账,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纳入系统监测管理。

(二)强化精准施策。针对“两类户”中有一定自主发展能力、通过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能够实现稳定脱贫的“综合施策户”,一方面加强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支持,另一方面实施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针对“两类户”中自身无发展能力或发展能力弱的“兜底保障户”,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社保、医疗救助等兜底政策。

(三)制定“一户一案”。进一步核清“两类户”20xx年人均纯收入情况,按照4000元以下(2219户6995人)、4000—5000元(2212户6139人)、5000元以上(10492户25132人)三个区间分类划档,建立收入底册。对20xx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4431户13134人),依照综合施策户、兜底保障户分类,制定“一户一案”,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打好脱贫攻坚主动仗。

(四)实行分类帮扶。市级组建产业发展增收组、就业务工增收组、社会保障兜底组等3个工作指导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分别牵头负责,根据自身工作职责,针对未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两类户”,研究制定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具体举措,拿出产业就业增收、综合施策帮扶、社会保障兜底三套办法,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有效开展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比照成立工作指导组,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创新方法,有针对性做好“两类户”帮扶工作。

(五)实施重点包保。对“两类户”中20xx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4000—5000元的(4431户13134人),在原有帮扶干部包保联系的基础上,新增由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或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包保的“双包保”制度,进一步加强帮扶力量,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对其中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户,明确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或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包保。

(六)开展监测预警。市、县两级要定期开展数据筛查,强化实地核查,及时掌握未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等情况,做到动态监测、全程管控。要加强部门数据比对,根据省扶贫办月核查情况,对返贫风险较大的户,及时标注预警,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强化帮扶措施。同时,要高度关注边缘易致贫户,在政策框架内研究制定扶持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推动“一村一策”“一户一案”落地见效。扶贫部门要认真排查筛查重点对象,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面监测,实时预警。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定期入户走访,扎实做好帮扶工作,落实落细各项措施。挂牌督战村和重点户的包保责任领导要切实履行包保责任,认真开展调研和暗访,掌握真实情况,落实务实管用的举措,完成挂牌督战和包保任务。

(二)加快工作进度。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科学制定“一村一策”“一户一案”,抓紧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和扶持措施,统筹调配帮扶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迅速组织实施。4月上旬,要完成“一村一策”制定;4月中旬,完成“一户一案”制定。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

(三)加强调度督导。要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讲评”。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月要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月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分析研判和政策创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四)转变工作作风。要把跟踪问效贯穿于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案”加强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工作全过程,避免重部署、轻落实。要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突出“四联四增”,严防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作风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注重工作实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调研暗访,确保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充分运用系统数据,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一户一策帮扶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提升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水平,增强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能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按照《安康市避灾扶贫搬迁“一区一策、一户一法”增收致富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xx]16号),在全市择优选择10个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社区,进行“一区一策、一户一法”增收试点。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按照全市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提速度、强管理、重配套”的整体要求,围绕“生命至上、避灾优先、改善条件、加快致富”的工作思路,坚持有土安置和有业安置相结合,以财政扶持资金保值增值为前提,以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绩效为目标,以扶贫、扶弱、扶强为重点,通过集约土地发展特色产业、集中培训促进就业、集成政策鼓励创业,全面落实“一区一策、一户一法”增收措施,不断增强搬迁群众自己发展能力,促进试点社区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力争通过十个社区的试点建设,实现搬迁户每户主要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致富技能、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试点社区搬迁群众有组织劳务输出1万人以上,建成特色产业5万亩,建设省级农业园区10个,培育劳动密集型企业10个,人均增收5000元的目标。

二、增收方式

发展特色产业。结合所选择的10个试点安置社区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完善土地、山林流转平台,规划产业板块布局,培育市场主体,落实一村一品,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夯实群众增收基础。发展壮大以茶叶、核桃、魔芋、蔬菜为主的特色种植业,壮大以养猪、养羊、养鸡和各类水产养殖为主的养殖业。力争试点社区特色产业达到5万亩以上,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

培育各类园区。采取加大招商引资、鼓励返乡创业、能人大户带动等多种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建设农业园区、工业园区和旅游景区。依法有偿流转土地,探索搬迁户土地入股等形式,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农业园区;依托各类工业园区,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渠道接纳搬迁群众就近就业;依托自然禀赋和区位优势,积极发展旅游景区,通过景区就业,促进搬迁群众增收。力争试点社区建成10个以上省级农业园区,建设10个以上现代化龙头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建成休闲旅游观光景区8个以上,实现搬迁群众就业创业5000人以上。

加快转移就业。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切实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努力实现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全覆盖”。通过建立劳务输出就业信息平台,广泛收集用工信息,择优选择有实力、讲诚信的企业,开展维权服务,引导搬迁群众转移就业,提高有组织输出程度,实现“转移一人,增收一户”的目标。力争通过试点建设,每年有组织劳务输出1万人以上。

实施全民创业。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充分利用各种优势,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引导搬迁群众自主创业。通过安置社区服务岗位和门面房经营安置一批,重点发展商贸流通、餐饮等服务行业;通过城镇经商,兴办、领办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安置一批,重点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园区景区提供就业岗位安置一批,重点发展手工艺品、农家乐、交通运输、物业物流等产业。通过全民创业,在搬迁群众中广泛培育市场主体,带动广大群众兴业致富。

完善社会保障。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扶贫开发、民政救助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困难搬迁群众的救助扶持,对无就业、无劳动力的搬迁户,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使其住有所居、老有所养。

三、扶持办法

积极争取省上对我市开展“一区一策、一户一法”搬迁群众增收试点的支持,省补资金按照总额控制、分项补助、有偿使用、保值增效、持续发展的原则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试点资金的效益,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

园区景区带动群众兴业。对在试点区域建设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或各类市场主体、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按照自愿有偿、互惠互利的原则,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作为股本参与经营,社区搬迁群众享受股本分红,增强园区景区与社区的融合度,扩大园区景区对社区就业的牵引力和带动力,促进搬迁群众兴业。

资金互助鼓励家庭创业。参照扶贫互助资金模式,在试点社区扩大或设立互助资金组织,引导群众入股,滚动发展股本金,作为银行贷款的担保金,为搬迁群众贷款提供担保,增强银行对搬迁群众创业兴业的贷款规模,扶持搬迁群众创业。

以资代劳促进就近就业。从试点资金中提取部分资金,加大对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重点搞好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努力实现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全覆盖”。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园区和合作社,成立劳务专业公司与市场主体进行平等对接,签订劳务合同,促进搬迁群众就业。

四、配套措施

强化项目捆绑。各县区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大试点社区项目捆绑力度,扶持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对搬迁户发展特色产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山林经济的,涉农项目要优先扶持;对搬迁户自主创业建设工业、农业园区、各类合作组织的,各相关部门要提供优质服务,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土地整理、小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向试点安置社区倾斜。要通过多渠道整合捆绑项目,确保每个试点社区实际捆绑并落实到位项目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工作,要按照“目的考核、目标管理、项目实施”的要求,加大试点社区建设力度,每个试点社区落实一名县级领导挂联,一个部门包抓,一批干部帮扶。结合试点社区工作实际,通过因户施策、因户定扶,逐户弄清情况,着力解决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每户搬迁群众都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促进搬迁群众稳步增收。

完善试点方案。各县区要按照“镇域统筹、点面结合、以大带小”的要求,制定完善试点社区“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方案。试点方案要详实具体,有操作性,特别是要把试点放在整个镇域的层面上统筹搬迁工作,要依托安置社区兼顾面上,充分利用试点社区现有产业基础和自然条件以及区位优势等,找准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方式,明确帮扶措施,落实帮扶项目,确定扶持办法。要通过省级试点资金的扶持,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最大发挥试点资金效益,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各县区的试点方案要抓紧上报市搬迁办审核备案。

注重搞好结合。各县区要把试点建设和创新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凡是确定为试点的社区,都要开展“四新”培训、创建“五星”社区,即开展“新社区、新农民、新技能、新风尚”教育培训,创建“法制管理星、创业致富星、文化特色星、环境优美星、服务保障星”社区。通过四新培训和五星级社区创建,进一步完善社区机构,落实管理人员,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创新服务内容,提高搬迁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全面提升搬迁群众文明素质,加快农民到市民的转变,建设安全、文明、富裕、和谐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