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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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1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亡人火灾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局机关各科室、运管所、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交通运输和季节性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聚焦重要领域、重点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交通运输行业较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局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吴鸿斌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各位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专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四、重点任务
(一)压实火灾防控责任
冬春季节天干物燥,火灾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增加,局机关各科室、运管所、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依据《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实压紧层级安全责任,把冬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主动抓好火灾预防;要认真研判本部门本单位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实、任务实、措施实、效果实,切实抓好行业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要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港口(码头)经营人、客运站、客货运输企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
局机关各科室、运管所、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针对性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以“重点整治、重点解决”为原则,在全国“两会”前,组织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加大落实整改力度,有效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加强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危化品储存区域等重点场所火灾防控,加快提升消防安全能力,施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老旧客运站、物流仓储、运输枢纽等突出风险点管控,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三是加强城市公交、出租车等领域的新能源车集中充电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突出新材料新业态场所领域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四是加强对危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利用电子运单、危化品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等重点场所安监查危,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夹带危险货物等行为。六是加强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突出人流物流集中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防范措施。
(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局机关各科室、运管所、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在机关单位、车站等场所加大实用性强、针对性好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力度;要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危货运输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加大对消防装备建设的投入,及时添置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改善装备条件;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准备,随时保持应急待命,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险情,能够妥善高效应对。
五、工作步骤
2020年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局机关各科室、运管所、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局机关各科室、运管所、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局将结合年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消防工作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科室,将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局安监科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专家指导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鼓励采取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家开展隐患排查。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落实隐患整改。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属地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要实行隐患分级分类治理,按照“谁排查、谁督改”的原则处置一般隐患,对涉及重大隐患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可申请由政府挂牌督办或领导挂钩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屡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21〕28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安明电〔2021〕22号)部署要求,即日起至2022年3月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领导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省道路运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深刻吸取今年南平延平区“1·1”、福州长乐区“2·25”、福州闽侯县“5·9”和泉州晋江市“11·26”等火灾事故教训,严防各类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切实认清当前消防安全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省安委会、省厅有关工作要求,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力管控道路运输行业火灾风险。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全省两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以及省内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开展检查,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安保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二)加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加强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内部、道路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消防设施设备、监控报警系统有效性、用火用电用气情况、疏散通道畅通、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要积极推广运用“灭弧式”智慧用电、智能监控报警、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技防手段,提高道路运输重点场所设防等级。
(三)加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检查
积极开展道路客运站、公交场站、地铁站、货运站等重点场所及营运车辆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道路运输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不合规电气产品、使用不合规燃气具等隐患问题,认真排查营运车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油路、电路、轮胎、制动等,督促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强化危货道路运输、特别是燃气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整治。
(四)有效整治办公场所火灾隐患
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闽消安委办〔2021〕1号)要求,积极开展办公楼高层建筑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整改消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五)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宣传
大力开展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组织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开展岗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火灾处置、消防设施操作、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实现“打小灭早”。督促客运、地铁、公交场站以及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加强警示性提示性宣传,提升社会公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30日前)。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中心)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细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2年3月15日前)。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16日至31日)。总结成效、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为抓手,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省中心成立道路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安监处。各级道路运输部门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道路运输部门要深入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业务工作特点,研判分析火灾风险,明确薄弱环节和管理重点,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行业部门和所属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重点约谈;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安委会将于元旦前和全国两会前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省厅已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内容适时开展督导。各级道路运输部门要加强系统性分析,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印发<贺兰县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安委办发〔2020〕29号)文件要求,现制定交通运输局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20年11月18至2021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20年11月18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3月25日)。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分析隐患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和详细数据,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4月15日)。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联勤联动等工作机制。
三、组织机构
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局长孙富忠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许波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系统内消防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对人员密集场所、车站、桥梁、隧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落实严管严防严控措施,降低火灾风险。以公交车场及客运站为重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托运易燃易爆物品。紧盯“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尤其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内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责任单位:贺兰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段、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
(二)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按照三年整治要求和职责分工,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收官”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一是严查建设工程私拉电线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办公场所用电隐患治理;三是强化安全用电宣传教育,落实电气火灾防控工作。在2021年3月底前,开展一次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及电气线路检测。
责任单位:贺兰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段、建管中心、质监站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夯实公交车场消防安全基础,强化演练完善调度。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重点,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积极开办火灾防控工作专题,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人员密集场所高频次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利用车站显示屏、车载电视、出租车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知识。
责任单位:贺兰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段、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保持清醒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加强紧迫感,树立底线思维,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冬季气候干燥,是火灾高发期,也是重特大火灾多发的季节,单位和家庭用火、用电大量增加,春运人流高峰也将来到,容易引发大的火灾和安全事故。特别是客运场站和车辆要落实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运营。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特别要吸取往年事故的教训,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对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特别是公路养护人员焚烧垃圾、落叶的行为要禁止;野外作业烧火取暖以及冬至、过年祭祀必须做到人走火灭,积极宣传、提倡文明祭祀。
(三)严格监督考评。建立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检查监督,重点检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考评和奖惩,对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每月1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统计数据至交通运输局办公室;2021年3月30日上报工作总结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4
冬春期间,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为切实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州、县人民政府近期对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系列部署,根据《县消安委关于印发<榕江县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消委通〔2020〕19号)和《黔东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交通运输行业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县交通运输局从即日起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三个必管”监管责任和单位、家庭主体责任。着力抓好全国“两会”、省、州、县“两会”、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要节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能力。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大活动,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高风险和不放心场所(区域)消防安全整治,着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基础保障、筑牢安全底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效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遏制行业较大以上火灾发生,全面防范亡人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为全县决胜脱贫攻坚,“十三五”圆满收官和“十四五”稳步开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工作有效开展,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负责协调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的具体工作开展,跟踪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整理报送有关材料。
四、重点工作任务
以有效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为主线,巩固深化“三年行动”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成效,持续开展车站渡口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驻地及交通运输工具等消防安全治理。
(一)开展好人民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治理。要对车站、渡口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加强行业督查检查,督促管辖内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是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汽车客运站、汽车维修企业、驾校等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开展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的消防专业知识培训,适时开展消防应急演练。二是加强对车站、渡口、施工驻地、维修场所、驾培场所、两客一危车辆、三客一砂船舶等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完善且有效,紧急疏散通道畅通。三是要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督促交通建设项目业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审查和监督,确保消防设计和施工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领域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预警。要根据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分析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好火灾防控措施,及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二)广泛培训发动。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全面普及或者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开展消防培训,明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讲授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三)开展单位自查。按照“五个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对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进行一次检测维保,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全面自主评告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建立问题清单。要对车站、码头、施工工地及驻地等重点场所建立基层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问题隐患要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五)严格执法检查。要对车站、渡口、施工工地等各种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对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六)重点约谈督责。对工作开展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领导和安全具体管理人员,同时也要约谈相关监管人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监管部门加强监管。
(七)强化综合监管。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企业及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作为市场准入和业务服务办理的一个关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各单位、股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汲取历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统筹、调度指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年行动》工作,切实推进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县局将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纳入检查内容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部门和行业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各部门、企业要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加强宣传引导,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认真梳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有效举措。
(三)严格督导、严肃问责。根据要求,省、州、县等相关部门将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严处,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