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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方案

2025/05/08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校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校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方案 篇1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果断处置疫情,确保防控工作常态化。

二、组织领导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镇疫情防控工作。

三、具体工作职责

(一)各村

1、各村书记、村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所在村的疫情防控指挥安排,进一步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网络化防控举措,发挥党员包重点户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

2、各村信息员及时做好外来返乡人员信息摸排报送工作,每日早8:30,下午4:00将本村外来人口返乡情况上报卫计办,由卫计办同意上报至市相关部门。

3、凡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提前与镇村取得联系,将返乡日期,乘坐车次等上报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到站后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行集中隔离,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中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提前与镇村取得联系,及时沟通返乡日期,乘坐车次等相关信息,到站后由所在村安排车辆接送至市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然后进行14天居家隔离,隔离期结束后,由所在村安排车辆接送至市中心医院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正常后解除隔离。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企业

镇工业站加强企业巡查工作,落实企业主体防控责任,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实施办法同各村外来返乡人员。

(三)学校

落实学校主体防控责任,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抓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第一时间与分管领导联系。

(四)餐饮、超市及农贸市场

1、农贸市场和超市、餐饮场所均要在入口处警示提示进入人员戴口罩和扫健康码。所有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码扫码或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从业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上岗期间佩戴口罩。

2、全面落实农贸市场消毒措施,每日做好市场的清洁、通风、消毒工作。特别做好蔬菜批发市场长途运输车司机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

3、一旦出现发热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做好个人防护或专人专车护送下,前往市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及时采集核酸进行检测。

4、农贸市场所在的村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抽调人员全天候参与巡查,要在第一时间内落实上级部署的防控新举措。

5、要严格落实餐饮、超市、农贸市场经营户的主体责任,严格海产品、水产品和动物类产品的交易行为,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镇畜牧站对全镇相关商家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镇卫计办做好各类信息摸排及统计上报工作,配合处置应急个案问题,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发布指挥部命令。

校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方案 篇2

一、教职工管理方案

1、各班教师每周一、三、五上午可向班级群内推送教育资源(防疫知识,小游戏,小运动,故事,古诗等)各班做好计划,记录好推送内容,责任到人。

2、教师一定严肃疫情期间的排查工作,首先对自己和共同生活人员的上报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不得瞒报。对幼儿和学生家长排查工作,一定仔细、严格!有问题及时反馈!特别强调紧急排查的时间问题,不要拖和等,微信不回的及时电话联系。

3、老师们手机不能静音!工作群更不要静音!随时待命状态,幼儿园群里有排查等重要消息在半个小时内回复,如果收到社区隔离、流调和被封的信息,马上上报园长。

4、全体教师每日上午8:30之前,下午2:30之前完成上报个人体温等情况和各班幼儿日报等情况。教师本人及本班幼儿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出现被社区(村委会)贴条封控或进行居家监测的;被转运到集中点进行隔离的情况,大家一定第一时间上报!

5、教师要随时关注属于重点人群、被隔离、收治的幼儿的体温变化,班级出现以上情况的幼儿,班级三位老师一对一地进行追踪,责任到人,一旦出现新情况必须马上上报!

6、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疫情管控要求,任何教师不得以上班为理由外出小区,严格按照管控规定,听从学校的通知和安排!

7、全体教师务必配合好社区,一次不落地完成全部核酸检测,检测完及时填写《教职工核酸检测情况表》及《幼儿核酸情况检测情况统计表》两个共享表格的检测时间,未及时检测的务必上报原因,催促幼儿及时检测。

8、传播正能量,不在朋友圈随意发布非正规渠道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居家。

二、幼儿管理方案

1、按照局统一安排停课,积极参与班级定期推送的教育资源,丰富幼儿生活。

2、每天对自己进行健康监测,继续实行晨、午(晚)检制度。每日上午8:30之前,下午2:30之前完成上报个人体温等情况。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呕吐、腹泻、呼吸短促、等症状的幼儿,执行社区村和校园双报备,并立即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如出现以下几点:

(1)孩子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2)如出现被社区(村委会)贴条封控,进行居家监测的家庭及幼儿;

(3)被转运到集中点进行隔离的家庭及幼儿;

一定第一时间上报给本班班主任!不得瞒报!特殊时期,请大家一定提高警惕,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其次,一定要听从社区(村委会)的安排,一次不落地做好核酸检测,上报教师检测时间!

4、全体幼儿严格遵守区防控措施,在封控区域内,里不出、外不进、内不动,足不出户;管控区内也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流动,不得离开小区。

5、配合卫健部门和社区(村)认真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务必保证一次不落地完成全部核酸检测,及时向老师上报核酸检测时间,当天未能检测核酸的向老师说明情况,尽快完成。幼儿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不逗留、不扎堆。私自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6、与教师保持经常性联系,通过班级微信群接收相关疫情信息,避免不实信息传播,稳定社会秩序。

校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方案 篇3

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校园平安和师生健康,现就做好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预案,请各县市、各学校结合实际细化后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原则

各县市、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全国、全省、全州“一盘棋”的思想,始终坚持“集中统一、科学有序、精准防控”的原则,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统筹做好疫情监测防控和校园秩序维持工作,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预防和控制疫情在校园的发生和蔓延。

二、开学前的工作

云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已经明确通知,所有学校延迟至2月底以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科学研判确定后另行通知。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一律不得擅自提前开学,并在延迟开学期间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校值班值守。各县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学校领导带班、教职工轮流值班和门卫24小时值守制度,对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对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师生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律要测量体温并扫码登记。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除正常值班外,不安排大规模人员在校留守,提倡在家办公、网络办公,规避交叉感染风险。

(二)建立家校联系网格。各县市、各学校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格,确保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传达,师生身体情况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措施及时落实,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到位。要通过网格全面摸排师生假期行程信息,严格落实师生涉及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三)开展师生线上辅导。各县市、各学校要按照红河州教育体育局2月3日下发的《“云课堂”教学计划》要求,从2月10日开始,启动高三、初三年级的在线学习教学计划。其他年级可在原定计划开学时间之后,结合各校实际开展“云课堂”教学计划,在线上组织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做好卫生防疫知识普及和心理健康辅导。

(四)做好开学前期准备。各县市、各学校要制订“一校一策”的开学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开展必要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开展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要结合各学校实际,有序组织外地教职工分类分批提前返回工作地居家观察,保证开学前所有入校教职工不存在疫情风险。

三、开学后的工作

(一)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各县市、各学校何时开学,要坚决服从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开学前对师生的假期行程和健康状况要严格排查并建立台帐。要按属地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根据开学时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做好网格精准管理。要巩固假期网格化管理成果,逐师逐生排除疫情风险,精准安排教职工和学生以院系、年级、班级为网格,分期、分批有序返校,认真填写本人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高危人员等情况,杜绝生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师生返校。以网格为单位,落实定时定点开展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制度。

(三)掀起校园卫生热潮。有条件的学校要采购红外线人体测温安检门等设施,教室、餐厅等室内公共场所通风、消毒要常态化,学校食堂要养成分年级、分时段错峰分餐就餐的行为习惯。坚持班级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鼓励学校将校园卫生责任区划分到班级,要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教职工和学生使用,引导师生养成勤洗手、爱劳动的好习惯。

(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完善校园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做好每日缺勤学生原因动向记录,随时进行监测。对出现各种疾病症状的在校师生,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学校要有专人专班,保障应急措施能够有序落实。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县市、各学校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面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要通过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形成学校卫生防疫长效机制,结合各学校实际完善应急工作预案。要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学生的公共卫生意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州教育体育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法律法规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校园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方案 篇4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要求,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或疑似病例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三、工作体系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专项职能组,全面负责学校防疫工作,设置防控指导组专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完善联防联控应急网络,建立完善的内部应急处置机制。

四、信息报送流程

发现人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xx);通知防控指导组和护理中心进入应急处置流程;确认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上报。

五、应急处置流程

可疑情况者:发现发热并伴有干咳、气促、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为可疑情况者。

发现途径:师生入校、每天体温检测、自报和他人发现等发现途径。

(一)现场处置流程

1、校内发现发热人员

发现有可疑情况的师生,发现人立即向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口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防控指导组立即安排发热人员到学校临时隔离室,由护理中心对其进行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后学生会出现体温变化,对可疑情况者注意询问,如是此类情况,待学生身体恢复常态后进行重测)。

2、校门口发现发热人员

严禁发热人员进入校区,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口罩,留存发热人员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立即报告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为我校师生立即安排发热人员到学校临时隔离室,由护理中心对其进行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

(二)送医上报。护理中心根据前期摸排《xx学校师生健康备档卡》信息,结合现场复测和核实情况,做出如下处置:

1、对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送定点医院就诊。

2、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无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联系家长送医院发热门诊,若家长短时间不能到校,学校派护理中心人员陪同送医。教职工(含校内托管人员)出现上述情况建议由家属陪同或自行前往。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疾控中心、卫健委和教育局。

六、应急启动

当可疑情况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立即启动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委和疾控部门的要求,防控指导组协助卫健委、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疫情报告人按规定上报信息,同时通知学校所在地社区、师生居住社区等。

2、调整教学。出现上述患者的班级,教学工作组要根据实际立即启动教学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实际调整教学活动,避免与其他师生继续交叉传染。

3、通风消毒。防控指导组要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隔离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4、宣传引导。宣传舆情组、家校沟通组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回应社会关切。

5、后续措施。如果可疑症状者经定点医疗机构排除为非疑似病例,则由其家人接回居家隔离,满足《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的复课(复工)标准后方可回校。

七、有关防控指南

1、离校就诊指引

(1)前往医院路上,应该根据病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2)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乘车路上需打开车窗。

(3)时刻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4)如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注意事项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学校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处于居家位置的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掩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3、返校管理事项

(1)患病师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先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痊愈证明,复课(复工)前将医院病愈证明照片发给护理中心登记,经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方可复课(复工)。

(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返校,可安排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从专门通道入校,由护理中心核查病愈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

(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八、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