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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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工业经济和社会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等都发生巨大变化。同时,农村面源、非道路移动源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逐渐显现,亟须对其排放情况开展系统性调查。因此,国务院于20xx年10月26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59号),决定于20xx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方县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前准备、全面普查、总结发布三个阶段。
前期准备:20xx年11月26日,中方县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立,根据中方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方案,共需要普查经费247.12万元,县政府同意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中方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5月10日制定了《中方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并组织普查培训,建立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
全面普查:中方县自20xx年4月~6月,开展现场清查工作,县普查办工作人员在全县聘请的50余名普查员的配合下,对4类源(除去普查阶段新增移动源)近20xx余家普查对象逐一进行了排查清查。通过两轮实地核查工作,最终确定了普查对象。
20xx年10月,正式进入入户调查阶段,对产排污企业及单位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单,完成数据审核录入汇总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后续时间一直在完善普查相关资料以及补充相应佐证材料。
总结发布:20xx年9月-10月,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20xx年11月完成普查档案的建设并迎接验收,20xx年12月完成普查数据的发布以及对普查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资金为490000.00元,本司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投入了相应的资金,并完成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完成中方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为中方县的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2、阶段性目标
(1)项目清查阶段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组织人员完成中方县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等污染源的清查工作,并提交有关工作成果。
(2)项目入户调查阶段
根据前期清查成果,开展污染源入户调查工作,填写有关表格,提交调查成果,并进行系统上传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社会效益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而且通过以项目为对象的绩效评价,达到对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评价,以促进相关单位管理好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对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该项目立项投入、组织实施、运行管理的具体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提供重要参考。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对象:中方县第二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商户、清查及普查企业入户调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范围: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的设计、实施以及最终评价需满足以下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3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本项目通过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全面考察项目的实施是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公开公正原则:绩效评估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我司评价小组在客观、独立的前提下开展评价工作,出具评价报告,随时可接受委托单位区财政对评价工作情况的考核监督与评价报告、评价底稿质量的验收。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根据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的特点将其作为重点评价项目,委托第三方对其开展独立的绩效评价工作。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本评价报告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的标准、原则、方法披露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与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2、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的评分标准以计划标准为主,同时依据实际情况参 照行业标准、历史标准以及其他标准等。
3、绩效评价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的评价方法为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具体运用情况如下:因素分析法:主要应用于指标设计、数据分析环节。从项目概况入手,在分析政策文件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工程项目设立的背景、目的、项目内容、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等因素,设计相关指标,以全面考察该项目决策、投入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财务管理和产出效果。比较法:主要应用于数据分析环节。项目计划、合同与实际项目开展情况相比较,分析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此外,对预算单位制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力求客观、科学地反映项目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紧密的对应关系。
4、绩效评价标准
为客观公正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小组拟采用如下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我司对本项目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包括了方案的制定、数据的采集,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
(1)资料收集阶段
根据财政部门布置的评价工作要点及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资料清单,搜集的资料主要有:项目资料、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等。与预算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接项目资料,进一步了解项目详细情况。
(2)方案撰写阶段
将前期搜集的材料进行分类、分析,了解项目实施的背景、目的及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有关要求梳理设计项目绩效指标、调查问卷、访谈方案等,整合形成工作方案。将方案初稿交由公司内部三级复核责任人逐级对其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情况的关联性等进行复查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完善、细化、补充,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形成征求意见稿。
(3)方案修改定稿阶段
将征求意见稿交给区教育局、基建中心、资产中心等相关方进行确认,由其对方案内容的可操作性及项目真实情况披露的准确性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完毕后形成评审稿。由财务专家、业务专家、绩效专家对方案评审稿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评审分析。我司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建议对方案的项目概况、项目预算及管理进行进一步充实,评价指标体系的合理性进一步优化,调整了问卷内容等,形成评审修改稿并交由预算单位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形成方案定稿。
2.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1)数据采集法
本绩效评价项目的证据收集主要方法包括:相关资料收集法、问卷调查法等。
(2)数据采集过程
我司评价小组接受区财政的委托进行绩效评价,并于后续项目沟通会上获取了该项目的总预算以及相关背景资料。通过沟通了解到项目的组织与管理模式及资金的拨付流程等,并根据前期发送的资料清单获取项目立项依据、预算安排明细表、项目管理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制度、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等开展有关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见有关表格。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二)项目过程情况
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三)项目产出情况
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
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模块化开展工作,提高效率
为有效降低风险,提高效率,本项目采用模块化工作模式,
引入模块作业,使得人员集中在现场工作,成功降低现场风险,
提高工作效率。
2、质量控制有效,工作质量完成度较好
成立质量控制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该项目的质量工作,主要分为三级审核,其中最后审核为公司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确保了项目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导致项目开展不顺
由于该项目实施前,全国污染源第一次普查工作已开展10年,因此对该项目的整体理解、国家政策把握等存在一定差距,无太多有价值的经验可参考,因此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对项目的正常推进造成了一定影响。
2、国家政策变动较快,未及时跟进
全国污染源第二次普查工作是一项全国性工作,由国务院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在政策、技术规范上更新较快,工作小组未及时学习和跟进,导致工作成果进行了多次调整和修改。
六、有关建议
(一)细化前期准备,保障有序开展
应严格把关前期准备工作,明确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包括项目前期清查、入户调查等,保障准备工作的周密性,合理预测各种可能影响项目顺利推进的主、客观因素,制定有效的、具体细化的实施计划且配套应急保障机制,在计划确定后应严格执行与监督,强化计划约束刚性。如发生突发情况,即刻采取应急手段,在不偏离原计划的情况下,继续推进项目实施,以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
(二)及时研究并对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更进
成立专门研究小组,对该项目国家政策及技术规范进行系统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及时反馈至各小组成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根据《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丰都县全面推行云长制工作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实施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两个部分。一是软件服务部分包含4项功能:丰都县环境治理监管数据编码规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接入及数据分析、环境噪声/水在线监测数据接入及分析、环境在线监测问题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二是云资源服务部分包含:计算资源、安全、灾备、专线、短信、运维服务等。
(二)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20xx年项目结转资金50万元,到位5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项目完工成本49万元,资金执行49万元,执行率98%。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督,确保项目指标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项目进行多重验收检测,确保质量过硬。
(三)绩效目标。(设定预期目标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设置:升级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1套、监控系统乡镇覆盖数量3个
2.产出质量指标设置: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监测点正常运转率100%
3.产出时效指标设置:升级计划及时完成率100%、污染预警信息预报及时率95%
4.产出成本指标设置:项目成本≤50万元
6.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提升水质污染预警效率-达标、当地居民环境保护基本知识普及率≥90%
7.生态效益指标设置:人为破坏环境案件发生率≤80%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和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和相关标准,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县的相关工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对接中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问责。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县的履约工作。
15.承担丰都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安全监管、信访稳定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丰都县重点整治流域碧溪河流域(包括社坛镇、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所建设的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传输至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全面改造升级完成,确保了在线监测数据稳定正常,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支撑。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产出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1套,覆盖社坛镇、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4个乡镇。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验收合格,能够有效提升监测水平,所有监测点稳定高效运行。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并验收合格,污染预警信息预报及时率提升至95%。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成本49万元,节约项目资金1万元。
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监测信息及时反馈,大大提升预警效率和有效率,同时向当地居民进行系统及相应环保知识普及,覆盖率95%以上。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项目后,人为破坏环境案件占环境案件比例有所下降,起到了及时监察作用,维护环境安全。
持续性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完成后,对基础设施进行定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持续监测污染源。
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项目验收合格,提升了环境监测能力,有效防止污染事件发生,受益群众及主管部门对项目较为认可,满意度均≥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项目后期维护缺乏相应资金支持。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确保项目后期管护延续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xx年中央抗疫特别国债下达张贵庄街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40万元。
其中包括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费用为154.1万元、招标代理费2.82万元、造价咨询费2.08万元、实施方案代可研编制费5万元、设计费36万元、测绘费40万元,共240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到位240万元,全部为抗疫特别国债。
自240万抗疫特别国债拨付至我街道后,所有资金皆在10月24日前已经全部及时拨付到位,并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实际总支出为240万元,结余0万元。
严格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1:完成项目建设,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目标2: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要求,按时投入使用。
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设立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客观实际,严格落实质量、保证进度、确保社会效益、提高受益群体满意度。
截至目前我街道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目标的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于20xx年11月26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0平方公里,工程包括道路海绵改造工程包括道路两侧生态树池、截污挂篮等海绵提升工程;建筑与小区雨落管断接、线性排水沟、雨水桶、下凹式绿地、植被恢复、透水停车位等海绵提升工程;东丽公园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花园、海绵宣传设施东丽广场雨水花园、景观提升等海绵提升工程。已达成数量指标中改造面积及改造数量要求。
(2)质量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设计功能实现率≥95%。该工程于20xx年11月26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开工时间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施工完毕,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施工,项目按计划开工率≥95%、工程进度达标率≥95%,项目按计划完工率≥95%。
(4)成本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费用为291.8927万元、招标代理费2.82万元、造价咨询费2.08万元、实施方案代可研编制费5万元、监理费7.35万元、设计费45万元、测绘费40万元,单位维修成本为394.1427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概算为476万元,实际维修成本约为394.1427万元,概算执行率≥95%。
(2)社会效益指标:张贵庄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后服务于9个建筑和社区、7条道路、1个公园、1个广场,项目收益人数≥3万人。
3、满意度指标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解决雨天积水、道路泥泞等问题,方便小区居民生活,优化社区生活环境,使张贵庄街排水防涝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此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今后转移支付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绩效自评结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我市水污染防治在“十四五”时期继续保持向好趋势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和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分为3个二级项目,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各镇(街)的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建设补助,污染防治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4个方面,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方案编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排污许可管理、环保监控设施通讯及运维、仪器设备购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其他重点工作7个方面。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投入。
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支持42个项目,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7个项目)、污染防治资金946万元(17个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8万元(18个项目)。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支出2452.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27%,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执行率100%;污染防治资金935.5万元,执行率98.89%;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0.37万元,执行率98.77%。
(二)过程。
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江环〔20xx〕51号)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制分配,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公开公示等程序分配”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于20xx年8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江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江环函〔20xx〕240号),布置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储备项目并开展项目入库工作;20xx年9月-20xx年2月,多次召开项目入库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项目复核。20xx年4月,结合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及生态环境项目申报入库情况,拟定了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按规定进行公示,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为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出安全、专款专用,我局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计划,按计划督促、推动资金支出,建立每月调度和通报资金情况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落实好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 “双监控”监控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我局于20xx年9月组织专门工作组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资金现场督导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规范资金使用和支出管理,严格把好资金管理关。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
安排资金906.66万元,共实施7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建立全市73个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巡查机制,其中蓬江区6个镇(街)、江海区3个镇(街)、新会区11个镇(街)、台山市17个镇(街)、开平市15个镇(街)、鹤山市10个镇(街)、恩平市11个镇(街),每个镇街环保巡查队伍的人数均不少于10人,每个队伍巡查天数均不少于240天,提高环保巡查队伍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完善巡查制度建设。
(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296万元,共实施4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深入摸排和管控项目报告编制,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子点周边1km,3km和5km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画像”6份、大气污染源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大气污染源管控问题与改进提升措施清单,形成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与管控项目报告1份。通过建立大气环境的基础数据,为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源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2、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编制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报告一份,开展江门市臭氧污染来源分析,指导江门市深入开展臭氧、PM2.5协同控制,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江门市20xx年油气回收系统监督检查检测项目,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xx)《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xx),开展全市区域范围的加油站、储油库排放监督性抽检,抽检企业133家,并出具检查报告133份。通过加强全市加油站、储油库监督性抽检,提高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率,减少VOCs排放。
4、江门市重点区域无人机航飞影像采集服务项目,完成江门市重点区域数据采集及高分辨率影像图2套。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江门市国控子站周边5公里范围、滨江新区华盛路沿路一带等重点区域进行影像数据采集,生成江门市重点区域高分辨影像图,摸清重点区扬尘污染源现状,强化扬尘源监控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对江门市空气质量影响,为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155万元,共实施2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20xx年江门市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完成我市14家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测,出具14份检测报告,基本掌握重点监管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现状,为实施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奠定基础。
2、江门市20xx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项目,完成40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出具40份技术意见,对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把好质量关,有效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335万元,共实施3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一套,并完成验收。进一步提高我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也是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我市涉危险废物企业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不见面(远程)执法、在线实时上传数据、视频监控提醒以及执法数据全程可查可追溯等功能,大大提升执法效率。同时,与现有的江门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平台等系统无缝衔接,形成实时、有效的数据统一和上报机制。
2、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项目,完成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152家、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507家,并出具审核报告。进一步压实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高风险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能力。
3、江门市20xx年企业固体废物数据校核项目,对120家重点产废单位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或排污许可管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等情况,以及申报的危废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数据等情况进行抽查校核,并出具报告。进一步压实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掌握重点污染源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状况,进一步完善数据库,为固体废物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五)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
安排资金160万元,共实施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台山市、鹤山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由于项目还在实施期未完成,市本级及其他市(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出具监督性监测报告306份。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完成常规化监督性监测任务、专项行动监测任务及涉环境污染犯罪相关监测取证任务。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
安排资金618万元,共实施1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仪器设备项目尚在质保期,项目尾款未支付,其他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各1份。在“十四五”期间,提升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提升我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江门市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江门市潭江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与溶解氧指标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潭江新会饮用渔业用水区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江门市潭江牛湾断面溶解氧超标原因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研究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1份。
3、江门市20xx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项目,完成20xx年江门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申报材料编制,编写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报告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37个指标技术报告各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基本条件分析报告1份,为示范创建提供有力支撑,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侨乡。
4、20xx年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10个重点行业118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重点行业50家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对核查出的质量问题,指导督促企业修改完善,提高我市排污许可证管理水平。
5、20xx年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维护、监控中心通讯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运维项目,对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核应急指挥中心会议系统、水质发布系统和监控机房进行维护服务,保证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监控中心设备正常运行,有助于生态环境局更好地履行环境监管职能;租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光纤线路10条,开通使用物联网卡700张,保证污染源监控等系统数据安全传输;对213家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进行运维,使环境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保证自动监控数据作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保税征收和现场执法依据,实现对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实时监控。
6、江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服务项目,现场抽检1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并出具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表,加强我市对环境监测机构(包括社会机构)的监管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7、江门市20xx年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服务项目,制作并发放环境统计宣传资料1000份;组织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培训班(现场或视频培训)7场。通过完成上述宣传、培训与资料收集工作,为下一步的数据填报、审核及按时上报工作奠定有力的基础。
8、江门市涉重金属环境状况检测项目,完成我市重点疑似涉含重金属污泥和污水引起的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等污染情况监测项目5个,出具相关报告5份,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状况,为重金属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9、20xx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完成省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审计报告5份。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我市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加强和规范我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账务审计,对我局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职责的有效履行,使财政资金发挥预期的效益。
10、20xx年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蓬江区环境监测站购置高锰酸盐指数机器人分析系统1台、立式高压蒸汽灭菌锅1台、实验室耗材(玻璃器皿、试剂等)等环境监测设备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购置超纯水机1台、多参数分析仪1台、数显滴定仪2台、瓶口分液器2台、COD自动消解回流仪2台、颗粒物/大气综合采样器4台、实验室检测仪器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
11、台山市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项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转经费,包括3名人员工资、水电费、网费等,确保指挥所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我市核应急值班、应急响应等工作。
四、项目主要做法和经验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加快资金支出。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开展绩效评价。
五、项目自评结论及得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决策论证充分,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实施进度有序推进,资金管理和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