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会议讲话稿
微文呈现整理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会议讲话稿(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会议讲话稿 篇1
全体市民朋友们:
春节即将来临,提前祝大家新春快乐!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然而,烟花爆竹的燃放,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造成的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也会给市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因制造、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为使我们的洛阳拥有更多的蓝天白云、见到更多的闪烁繁星,为了千万个家庭的文明和谐与安宁,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发出倡议:
一、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减轻我市空气污染程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
二、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燃放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不在早、晚等休息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通风状况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阳台、楼顶、草坪上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要在家长的监护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利用燃放烟花爆竹嬉戏打闹或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
三、选择低碳环保的喜庆方式。建议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积极选购安全、低污染的环保烟花爆竹,在享受烟花爆竹带来的喜悦时,尽量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点燃文明之火,培育礼仪之花,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节俭、安全、环保的“低碳”春节。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城市,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会议讲话稿 篇2
亲爱的容城父老乡亲:
新年好!值此xx年春节来临之际,恭祝您xx年大吉,阖家幸福!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国人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也给生活带来了诸多问题和困扰:一是造成空气污染;二是产生噪声污染;三是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增加环卫工人工作负担。为此,容城那点事微信平台向广大县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己做起,春节期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过一个文明、健康、环保的.节日。
二、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春节期间少买烟花爆竹,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更多地选择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要本着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原则,尽量选择安全系数高、污染轻、噪声小的环保产品,减少燃放数量、时间和频次。
三、节日期间多采用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尽量少开车、不开车,减少废气排放。
空气环境质量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努力成为低碳环保的倡导者,成为环保理念的传播者,成为环保生活的践行者,传递环境保护正能量,共同呵护美丽容城!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会议讲话稿 篇3
全体职工和家属区居民:
XXX年春节即将到来。集团保卫处、物业办、安全科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烟花爆竹色彩美丽,增添了节日喜庆欢乐的氛围,深受广大职工和居民的喜爱。南北家属区紧邻集团成品纸仓库且家属区内机动车辆较多、小区的所有道路基本停满、没有宽敞的燃放鞭炮的地方,为居民们的财产安全带来很大安全隐患。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依法燃放是你的权力,文明燃放是您的义务!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一、请依法燃放。不要在厂区内、靠近仓科的`地方、易燃易爆场所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二、请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伤人等安全事故。因此,在燃放烟花爆竹之前,请阅读产品包装上的燃放说明,按照正确方法燃放。小朋友一定要在家长的陪同下才能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三、请文明燃放。请不向人群、建筑物、过往的行人、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禁止在家属楼栋楼道、职工宿舍走廊燃放。请每位职工“从我做起”,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共同营造喜庆、和谐的节日气氛,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新春佳节!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会议讲话稿 篇4
市民朋友们:
“花果飘香美乐土,新年增色换人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一些市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这与我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最美xx,仁爱之城”,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文明办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xx的'天更蓝、地更净、城更幽。倡议具体内容如下:
1、除大年二十九(除夕)至正月初六、正月十五可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不在任何场所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2、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人。
3、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4、在规定的可适当燃放时间点,沿街商户不燃放烟花爆竹,以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一律不放“开门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6、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含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和文昌阁等区域范围,不燃放烟花爆竹。
7、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公园、山林、草坪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敬老院);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民航、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小高楼住宅区内等按规定禁止燃放的地方不燃放烟花爆竹。
呵护碧水蓝天,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