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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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篇1
为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电力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决定从12月3日至12月31日,对全县电厂(电站)尤其是电力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检查全面、整改到位、监督严格、效果突出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电力行业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电力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彻底整改,消除安全生产各类隐患,进一步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这安全大检查,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安监局、经信局、县发展与改革局、住建局、电力、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分管领导组成联合检查组。为加强对全县电力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长青
副组长:刘佳铭
成员:李永邢、邹建成、储永崇、禹彬、唐勇明、李盛连
三、检查内容
1、电站区域的安全状况(施工现场、办公区),有无习惯性违章、有无重大不安全因素。
2、应知应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知识及隐患排查的掌握程度,作业人员对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危险源防范措施的掌握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5、目前现场危险性较大工序安全措施是否能满足安全需求。
6、严格排查高空作业人员对安全带的使用情况。
7、检查施工现场有无交叉作业现象。
8、检查现场脚手架的稳固性及安全性。
9、检查现场动火点是否落实了防火措施,现场消防设备的配备是否合理有效。
10、检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现场危险源的防范措施。
11、根据安全生产的原则,检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能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12、检查今年冬季安全大检查以及安全性评价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企业先行自查,然后由检查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五、时间安排
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自查阶段(12月3日-12月10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检查、整改阶段(12月11日-12月25日)。对照问题落实整改,能够整改的'安全立即整治,未能够及时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整改及总结阶段(12月25日-12月31日)。大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评估本次大检查成效,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
3、落实责任,自查自纠。各企业要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4、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篇2
一、保障供电目标及时间
完成“春节”期间的保电工作。确保“春节”期间榆林市交通运输、新闻媒体、旅游景点、重要客户及大型居民小区等单位的供用电安全。
保电时间:20xx年2月7日至20xx年2月13日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春节”期间安全供用电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刘永祥、邢志宏副经理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春节”期间安全供电领导小组,负责“春节”期间安全供电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协调处理输变电设备异常运行情况及事故抢修,以及保电客户停电事故抢修的组织安排等工作,公司各相关部门在保电期间严格按照职责划分完成保电任务,办公室设在营销部。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如下:略
三、保电工作各部门职责
1、营销部:
(1)负责编制、完善、落实“春节”期间公司保电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3)负责公司“春节”保电期间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4)对榆林市交通运输、新闻媒体、旅游景点、重要客户及大型居民小区等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客户问题必须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限期整改,确保客户在“春节”期间安全用电。
2、运维检修部:
(1)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生产部门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2)负责加强对涉及保电的变电站、线路的.巡视工作,发现缺陷尽快安排消缺。
(3)保电期间涉及保电工作的变电站、线路的日常检修、消缺等工作全部停止。
3、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负责编制、完善、落实“春节”期间主网保电方案及电网事故应急预案。
4、安全监察质量部:
负责制定公司调度大楼及主要变电站的治安工作,严防不法分子破坏。
5、市场及大客户服务室:
保电期间加强95598坐席人员管理,要求接到报修电话要快速响应,对出现特殊停电事故迅速处理,同时做好解释工作。认真落实好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确保保电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6、榆阳区供电分公司:
(1)认真编制、完善、落实“春节”期间城网及重要保电对象保电方案及事故应急预案。
(2)加强对涉及保电的城网线路的巡视工作,发现缺陷尽快安排消缺。
(3)保电期间涉及保电工作的线路的`日常检修、消缺等工作全部停止。
(4)2月6日前,完成涉及重要保电场所保电车辆、人员、物资、预案四到位。
7、神木县供电分公司:
(1)负责“春节”期间农网安全及供电保障工作。
(2)认真编制、完善、落实保电期间重要保电对象保电方案及事故应急预案。
(3)加强对涉及保电的农网线路的巡视工作,发现缺陷尽快安排消缺。
(4)保电期间涉及保电工作的线路的日常检修、消缺等工作全部停止。
8、车管所:
保证“春节”期间,保电值班、事故处理及事故调查使用车辆(至少预留2辆)。
四、保电及优质服务相关要求
1、加强用电检查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新闻媒体、旅游景点、重要客户及大型居民小区等单位用电安全检查,完成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率必须达到100%,对发现隐患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积极协助各类客户做好用电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二是高度重视保电关键用户对供电质量的需求,督促、指导、协助重点客户制订相关保电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有序用电管理,根据电力供需变化及时滚动调整并落实好有序用电方案,严格执行政府批复的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医院、居民生活、车站、铁路、交通枢纽、供水、电视转播、电信、旅游景点等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用户、重要场所的`用电要求,保证广大农村地区正常收看、收听电视广播。
2、强化电网运行管理和关键设备的运行监视。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全网输供电设备的全面巡视检查,加强设备特巡、夜巡,对发现的异常和缺陷,查清原因,合理安排检修工作,确保电网设备健康运行。并将异常和缺陷以及处理情况汇总上报公司运检部备案。
3、保电期间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值班,确保值班电话畅通,每日向公司保电工作办公室报送保电情况信息,重大情况情况应即时报送。
4、加强安全供电和优质服务宣传,坚持“四个服务”宗旨,深入落实“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保电期间不采用停电催费措施,妥善处理“春节”期间的各种问题,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司形象的优质服务事件。
五、电力调度保障方案
(一)主网主要运行方式安排
1、榆林电网通过750洛横I、Ⅱ线、330千伏横龙I线、横龙II线、横统线、横绥I线、横绥II线、横榆I线、绥朱线、统延线与陕西主网相连。
2、榆林电网内省调调管的电厂开机方式遵从省调方式安排,地调调管的小火电机组大柳塔热电厂3、4号机、新元1、2号机、东莱电厂1号机与系统并网、隆星电厂1、2号机与系统解列。
3、榆林供电区:与大保当供电区开环点设在110kV海树I线海流滩变侧开关处。110kV榆开双线向开发区变、闫庄则变、闫庄则牵引变供电。110kV榆马双线向马家峁变供电。110kV榆海线向海流滩变供电。110kV榆南、榆西、榆红线向榆林农网中部电网供电。
4、网内公司所属35kV及以上变电站除白家硷、波罗变、皇甫川、寨崖湾为单台主变运行,其他各站均两台主变运行,主变中低压侧运行方式遵从年度方式安排。
(二)相关注意事项
1、春节期间,榆林变供电区网内除事故抢修外不安排任何检修工作。
2、春节期间,若开发区变10千伏II母发生接地时,最后推拉272榆中线。
3、各级运行单位和专线用户要严肃调度纪律,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增强大局意识,协调配合,共同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4、严肃调度纪律,畅通电网运行信息沟通上报渠道。各设备主管单位发生的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事故、障碍、异常须按照设备调管关系及时上报调管单位(影响地区电网运行的省调直接调管设备异常也须向地调及时汇报,以便地调做好相应事故预想)。
5、“春节”前,运维检修部对110千伏榆开双线及开发区变站内设备进行一次特巡,发现缺陷及时处理,确保春节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三)主网主要设备故障事故处理预案
1、榆林变主变故障
榆林变主变N-1故障时,若运行主变有过负荷,可根据省调指令进行转移或控制负荷。
榆林变主变N-2故障时:1)榆林供电区与主网解列,若网内低频低压减载装置动作,上河电厂及农网内小火电维持孤网运行,榆林供电区不失压。根据省调指令通过控制网内负荷等手段配合上河电厂调频。若两台主变短时无法恢复,联系省调将榆林供电区通过110kV榆海Ⅱ线同期并入榆林北网。(注意:榆林变榆海Ⅱ开关无同期装置,必须在榆林南北网已同期并列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合环操作。榆海Ⅱ开关转运行前需调整相关线路重合闸方式)。监视110kV树海-榆海Ⅱ线路负荷,不使相关设备过负荷。并入榆林北网后,180公司Ⅰ线、280公司Ⅱ线线末灵敏度不够。调度将榆海Ⅱ线榆林变侧重合闸调整为检同期,海流滩侧调整为检无压,海树线海流滩侧重合闸调整为检同期,榆树湾侧调整为检无压。榆林变任一主变恢复后在主变中压侧同期并网,运行方式恢复为故障前方式,并将榆海Ⅱ、海树线重合闸方式改为故障前方式。
2、若榆林供电区失压,榆林公司直供110kV开发区变、闫庄则变、闫庄则牵引变、马家峁压气站、海流滩变等5座变电站失压。榆林农网110kV南郊、西沙等17座变电站失压。
①拉开榆林变110kV榆西、榆南、榆上1、2开关,合上海榆Ⅱ开关,用110kV当树-树海Ⅰ-榆海Ⅱ线带海流滩、开发区、闫庄则变、闫庄则牵引变、马家峁变负荷,并控制马家峁变负荷不超过20MW。
②注意110kV当树-树海Ⅰ-榆海Ⅱ线路负荷情况,若任一线路过载,则控制马家峁变负荷,直到过负荷现象消失(注意:控制当树线、树海线、榆海Ⅱ线电流不使线路过载)。
③若上河电厂具备并网条件时,调度将榆海Ⅱ线榆林变侧重合闸调整为检同期,海流滩侧调整为检无压,海树线海流滩侧重合闸调整为检同期,榆树湾侧调整为检无压,树当线榆树湾侧重合闸调整为检同期,大保当变侧调整为检无压后,上河电厂方可并网。
④待榆林变任一台主变恢复后,则榆林供电区恢复故障前运行方式。并将榆海Ⅱ、海树、树当线重合闸方式改为故障前方式。
注意:榆林供电区失压时,通过110kV榆-海-树-当线路向榆林供电区提供保安电源时,海榆线距离Ⅱ、Ⅲ段保护、零序电流Ⅱ、Ⅲ、Ⅳ段保护与榆开1、2线、榆马1、2线保护失配,榆开1、2线、榆马1、2线、开闫1、2线零序电流Ⅱ、Ⅲ段线末灵敏度不够,开发区变10kV公司1、2线灵敏度不够。上述110kV线路快速保护因故退出时,相应线路同时停运。
2、开发区变主变故障:
开发区变主变N-1故障时,若为后备保护动作,则检查失压母线及馈路无异常后,拉开所有失压母线上所有出线馈路,对主变进行强送,强送成功后逐条恢复各条馈路的供电,(优先恢复政府、学校、医院等重要用户的供电)。若为主保护动作,合上100母联开关恢复对失压母线的供电。通知运维检修部检查主变并进行抢修。
开发区变N-2故障,开发区变低压母线失压,通知榆阳分公司对可转移的负荷进行转移,根据故障主变保护动作和现场设备情况,选择试送一台主变,试送成功后逐步恢复各出线负荷(优先恢复272榆中线),跳闸线路或保护动作未复归线路暂不送电,待查明故障原因后再送电。若两台主变均无法强送或试送不成功,则通知运维检修部检查主变并进行抢修,并通知相关用户。
3、110kV榆开双回线同时故障跳闸:
开发区变、闫庄则变、闫庄则牵引变失压,通知华源公司将公司及银河酒店用电倒至榆林农网备用线路,根据保护动作及站内设备检查情况,检查相关设备无明显异常后,选择两条线路其中一条进行强送,若强送成功,则尽快恢复开发区变主变及出线运行(优先恢复闫庄则牵引变、政府、医院、学校等重要用户的供电),若两条线路均强送失败后,通知包西铁调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榆阳分公司事故情况并要求其通知重要用户做好应急工作。并通知相关部门尽快对故障线路进行抢修,待故障排除后尽快恢复开发区变正常运行。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篇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8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和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推进电力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电力资源是我市重要的经济基础,电力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电力安全,有利于全面推进水电、火电产业建设,有利于“云电外送”和“西电东送”,有利于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战略的实现。电力设施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的必要条件,一旦遭受盗窃破坏,造成事故,将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障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保护电网的运行安全,也就是保卫国民经济的命脉。近几年来全市加强了警电协作,不断加大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电力系统治安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市正处于开展大规模电力建设的时期,由于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针对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不仅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而且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危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经济建设大局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把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工作机构
按照《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何刚任组长的xx市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经委、公安、发改、建设、林业、国土、水利、工商、政府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和供电局党政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职责分工,统筹研究电力保障措施。要按照《通知》要求,整合行政资源,依法行政,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职责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协调相关行政机关,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审批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作业或开展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活动,并认真督促业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二)公安机关,负责对电力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群防群治工作,建立群众护线组织。负责维护电力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秩序和电力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负责查处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以及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管理使用的审核、审批把关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地申请的范围不得超越有关重点电力工程规划范围和已经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四)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止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将电力设施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规划及其依法划定的保护区域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将专项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五)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因新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林区安全通道进行的砍伐,并协助有关建设单位执行砍伐。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旧收购站点,依法整顿和查处超范围收购行为,堵塞销赃渠道。负责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场所,坚决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七)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组织培训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负责拟定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组织电力设施保护的执法检查和法制保障。
(八)电力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电力
设施保护规划,负责制定和落实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负责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工作经费。
(九)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保护电力设施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对盗窃电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报道,公布涉电违法犯罪的举报电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违法犯罪行为,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检举揭发涉电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执法办案,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严厉打击涉电犯罪。市、县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内发生的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点案件,要集中力量,加大侦办力度,尽快破获;对已经抓获、定案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尽快处理。
(二)净化电网安全环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必要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电力施工和电网通道的安全。
(三)整顿废旧收购场所。市、县区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渠道。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场所,坚决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供电企业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切实强化保障措施,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电力企业要强化电力设施的治安保卫工作,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电力企业各电站、变电站、调度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要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生产保卫人员。要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规划和计划,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要落实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严防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事故发生。
(二)完善长效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是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主力军和攻坚力量。要继续建立、完善和巩固警企结合的长效协作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依法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电力企业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的投入,把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电力建设和企业发展预算。要长期打算、统筹规划、确保重点、稳步推进,为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技防、人防、物防措施的落实提供可靠的财力、物力保障。
(四)建立科技防范网络。各电力企业要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重要部位配备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特别是对重要发电厂房、重要输电线路、重要变电站所、电力调度中心,要安装监控和报警装置,普及和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五)成立专业巡线队伍。各电力企业要成立专业巡线队伍,落实专业巡线岗位责任制。要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域施工作业单位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突出的地方,实施看护管理和蹲点守候,力争抓获现行作案分子,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
(六)组织实施群防群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群防群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各电力企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村(社)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三级联防”、“四级联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分重要线路或易发案地段,要探索推行有偿护线承包责任制。要充分依靠群众,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七)全面设立保护标志。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的保养维护。对重要发电设备、输电线路、配电装置、变电站要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全面设立电力设施警界、警示、标牌等保护性标志。
(八)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建立健全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或因自然因素发生电网安全故障后,要指导和协调电力企业尽快修复损毁设施,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
(九)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进行一次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保护电力设施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年度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各项电力设施保护措施是否落实、人员是否到位、经费是否保障、是否进行了突发性事故预防演练、各成员单位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协调配合等工作。
(十)召开年度协调会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召开一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年度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情况汇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加强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切实落实奖励制度。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奖励制度,对破获涉电重大案件或提供重要线索、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办案单位、公安民警、巡线人员、举报群众,要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地确保供电所供电营业区域内安全可靠供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关于加强电网安全运行检修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结合集团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制度。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供电所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安全可靠的供电,防止配电网突发事件,处理事故抢修和解决因用电紧张而引起的供需矛盾。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供电、事故预防和抢修措施,有效地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依靠当地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加强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安全用电意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2统一指挥。供电所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统一指挥营业区范围内安全供电、事故抢修和恢复供电工作。
1.4.3保证重点。按照“保证重点区域、重点客户和居民生活用电”的原则,保证人民生活用电及辖区内党政机关、部队、电台、交通枢纽及有重大社会活动场所的可靠用电,避免因停电造成社会不安定现象。因电力供需矛盾,确需拉路限电时,应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按照《超电网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和《紧急情况拉路序位表》实施。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保障供电抢修小组
2.1.1供电所成立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各项保障供电应急工作,成员包括供电所全体员工。
2.1.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所长:全面负责供电所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做到安全、可靠供电;
2)技安员:监督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加强工器具管理;
3)线路专责人:负责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4)库管员: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
2.2保障供电抢修小组主要职责
2.2.1贯彻落实县电力局关于保障供电的各项措施,接受电力局保障供电领导小组的领导。
2.2.2及时向电力局汇报营业区域内用电安全情况。
2.2.3负责营业区范围内10kv及0.4线路安全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
2.2.4负责配电设备的巡视、维护、预防性试验和缺陷管理。
2.2.5负责检查和处理配网事故隐患,处理紧急事件。
2.2.6负责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搞好用电检查,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正常供电秩序。
2.2.7做好本营业区域内负荷预测工作。
3、前期准备
3.1安全供电责任
3.1.1各馈路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落实到人、各台区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按片或行政村落实到人。
3.1.2按照有关规程要求进行设备的巡视、检查、试验、维护和检修,对设备缺陷做好记录,按缺陷等级分类处理。
3.1.3临时停电检修及事故抢修时,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宗旨,严格执行抢修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加强间接带作业管理,加强违章作业的`处罚力度。
3.1.4负荷预测中发现过负荷的线路或台区应采取措施提前解决。(比如:有条件的.可转移负荷等)
3.2电力紧急服务工作内容
3.2.1供电所对外公布电力紧急服务电话,受理供电营业区域内紧急电话报修,24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将报修信息传送给配电抢修人员。加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严禁他人代岗,并做好值班记录。
3.2.2组织抢修队伍、抢修车辆以及抢修工器具,确保及时处理各类供电故障。
3.2.3供电所与县电力局的电力调度通过电话、传真等保护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3.2.4配电抢修人员要做到文明服务,方便客户,不得拖延抢修时间。
3.2.5配电抢修人员工作中要做好事故预想,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地震、水灾、风雾灾害等提前准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3.3物资和人员保障
3.3.1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
3.3.2供电所结合实际情况,调动技术骨干力量,以便保障安全供电和事故抢修时,能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尽快恢复供电。
4、故障分级
4.110kv线路发生停电故障。
4.1.1.馈路发生跳闸、单相接地故障;
4.1.2.馈路发生倒杆、断线事故;
4.1.3配变事故;
4.1.4馈路、支线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避雷器毁坏事故;
4.2低压线路及配电柜发生停电事故;
4.2.1低压线路发生停电事故;
4.2.2配电柜发生事故;
4.2.3低压用户发生停电事故;
5、事件响应及应急保障
5.1事件报告
凡发生停电事故、配电设备损坏事故及时向电力局汇报,不得拖延和隐瞒。
5.2事件响应
5.2.1馈路发生跳闸、单相接地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变电站通知后,应立即报告供电所所长,由所长安排工作人员,根据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分析,初步判断故障范围;
2)所长安排巡视小组(至少2人),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线路巡视的要求进行巡线
3)巡视过程中要重点检查主干线和情况复杂的支线以及交叉跨越、导线、电杆、金具等;
4)巡视人员发现故障点,应立即将故障地点、线路名称、现场、初步处理方案、所需材料等报告供电所所长,由所长向主管领导、科室汇报;
5)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进行抢修。
6)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7)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8)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汇报,组织恢复供电;
5.2.2馈路发生倒杆、断线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倒杆、断线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报案人询问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大致原因;
2)供电所所长及值班人员迅速赶往事故地点查看,如发现导线、电缆断
落地点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内,并立即切断电源,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科室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3)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成员。
4)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5)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6)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3配变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配电变压器发生故障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所长,所长及值班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勘察、切断电源,并将故障情况报告主管领导、科室;
2)甘泉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成员。
3)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4)在变压器台架下设置安全围栏,防止行人靠近;
5)检测故障配变,对初步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对与电柜、低压线路进行巡视,综合判断配变能否运行。工作负责人向主管领导、科室汇报配变故障情况;
6)若因过负荷或其它原因配变不能运行需要更换配变的,由生技科或主管领导安排设备、运输车辆、吊车,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更换配;
7)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核对工器具、材料是否遗留在设备上,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8)工作负责人向主管领导、科室汇报并组织恢复供电;
5.2.4馈路、支线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避雷器毁坏事故
1)值班人员接到馈路、支线断路器发生故障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所长;
2)所长及值班人员迅速赶往事故地点查看,立即切断电源,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科室,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3)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为工作班成员,主管科室安排人员现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4)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5)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6)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汇报,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5低压线路发生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询问清楚地点、台区、报案人姓名,应立即报告所长,由所长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察,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2)经县电力局生技科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为工作班成员;
3)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4)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故障处理情况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5)工作负责人向主管科室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6配电柜发生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询问清楚地点、台区、报案人姓名,应立即报告所长,由所长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2)经县电力局生技科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为工作班成员;
3)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先断开低压分路开关,再拉开配变高压侧丝具,在配变低压引线和各分路上各挂接地线一组;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4)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故障处理工艺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5)工作负责人向主管科
室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恢复供电;
5.2.7低压用户发生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询问清楚地点、报案人姓名,立即报告所长;
2)所长统一指挥,安排专责人、技安员等,根据现场检查判断故障,如漏电保护器故障、低压刀闸烧损等,并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组织抢修排除故障;
6、后期处理
6.1事故调查
出现停电故障后,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6.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之后,供电所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发展的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安全可靠供电的管理水平。
7、宣传和培训
7.1宣传
7.1.1加强安全、可靠供电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安全、可靠供电预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岗位之间的配合,落实各自的责任和任务,保证预案有效实施。
7.1.2加强电力生产、线路安全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7.2培训
7.2.1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技术比武,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通过培训真正做到按规程工作。
8、附则
8.1预案的管理与修订
随着相关法规的修订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供电所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8.3附录
8.3.1供电所限电序位表
8.3.2供电所值班表
8.3.3保电事故处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