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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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1
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明晰国有资产权属关系,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完善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开展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加强领导,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资产清查范围
20xx年16月31日前,经市、区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行政单位和全额、差额、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社团组织纳入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范围。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参加此次资产清查工作。
二、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通过清查,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为预算与财务提供真实数据,为产权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二)全面查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通过清查,对清理出的问题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有关规定重新核实,进一步强化各单位资产及财务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全面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研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逐步扩大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与审核范围,将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相关环节,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GB/T14885—20xx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的要求,实现固定资产的重新分类,完成新旧国标码的转换,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为预算编审和资产日常管理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信息支撑。
三、资产清查基准日
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xx月31日。
四、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所属单位具体实施。
(一)市、区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职责
1。领导小组组成
成立市级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杨晓超局
长任组长,张宏宇副巡视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市财政局相关处室主管处长组成。下设市级资产清查办公室。
各区县可参照市级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在市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下,负责开展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
2。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国家及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本地区资产清查总体工作方案。
(2)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
(3)确认本地区资产清查结果并向本地区政府汇报。
(二)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及职责
1。办公室组成
市级资产清查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和有关处室人员组成。(见附件2)。各区县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开展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
2。办公室职责
(1)负责拟定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批。
(2)组织开展、指导检查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
(3)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中有关政策咨询、问题解答。对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本地区清查领导小组汇报。
(4)对本地区审计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
损失及资金挂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和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甄别,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5)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结果的批复。
(6)负责汇总和撰写本地区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三)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按照20xx年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业务骨干,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实施。
1。主管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机构职责
(1)根据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资产清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2)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自查并进行监督检查。
(3)配合审计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
(4)编制和撰写本部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5)审核汇总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报本地区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批。
(6)根据本地区资产清查办公室批复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的职责
(1)负责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2)组织开展单位自查。
(3)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并提供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
(4)编制和撰写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5)依据本地区资产清查办公室批复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后报主管部门备案。
(6)负责对资产清查工作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资产清查档案库。
五、资产清查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
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资产清查工作需要,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类库存现金、各种银行账户、有价证券、资金往来、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财产清查
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四)损溢认定
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对清理出来的有关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五)资产核实
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在损溢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予以审核批复。
(六)制度完善
各行政事业单位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六、资产清查工作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二)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制度、规定
1。《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管理办法》
2。《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3。《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
4。《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帐销案存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七、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预计于20xx年6月底完成。分单位自查、财务审计、资产核实和批复三个阶段。
(一)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底)
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基本情况、财务、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会计差错进行调整;对清理出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资产清查政策,结合有关财务准则、会计制度提出处理意见;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自查报告。
(二)财务审计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15日)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资产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提出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处理意见书。
(三)资产核实批复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6月底)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依据专项审计报告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并予批复。
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依据资产清查批复文件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建立经批准的账销案存事项的备查账和资产清查档案库。
八、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一)市、区县财政部门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资产清查有关规定,努力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三)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对清查出来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虚报。
(四)社会中介机构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履行必要的程序,认真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清查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财务核对,出具鉴证意见和专项审计报告。
(五)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清查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要及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将资产清查各种工作底稿、证明材料原件等装订成册,按规定归档,妥善保存。
九、附则
(一)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2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财政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县财政局机构类型为机关法人,单位负责人:刘水录,地址:贵州省**县**镇**中路3-1号,机构情况:机关内设局长室、副局长室、办公室、国库股、预算股、综合股、预算单位资金管理股、地方债务股、绩效评价与采购股,并下设5个二级事业单位,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基层财政管理局、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大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人员编制情况:年末在职人数为57人,行政编制52人,工勤编制5人;退休人员14人,遗属人员5人。20xx年财政预算收入为8039.35万元,总支出为2289.66万元。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51号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统一为:20xx年12年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纳入本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在清查前,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指定专人参加全县固定资产清查培训会,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刘水录为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范文《财政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做到专人负责,明确分工,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2、组织单位人员按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1)基本情况清理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2)财务清理以资产基准日为时点,对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内部资金往来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往来款项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了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3)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和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由于领导重视,计划周密,保证了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基本上摸清了单位的资产家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促进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二是实现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的有效结合;三是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针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已专项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了有关规章制度,为局机关国有资产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奠定了基矗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未认真清理产成品,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常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经过清查我局资产总计为102,807,414.00元,负债总计21,050,279.00元,净资产总计81,757,135.00元(含财政拨款结转70,882,479.00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4,325,557.00元,资产基金6,549,099.00元)经过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讨论,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计 1,840,791.00元,全部均为固定资产(即:通用设备1,785,891.00元,其中:汽车两台,价值358,200.00元;家具用具54,900.00),总计盘亏238项目。
四、对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未认真清理资产、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尝对损坏不用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做好报废相关手续,账务处理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账务。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3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于20xx年x月XX号在全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保质完成,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资产清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清查日期
(一)工作目标:摸清学校资产的“家底”,如实反映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状况,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清查日期:此次清查工作,以20xx年x月xX日为资产清查结束日。
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 长:吴自范
成 员:王芳 李丽 王超 相振贞 王增芬 王曙光 李春凤 王桂兰 于秀玲 孟莹
(二)职责:一是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校资产清查工作;
二是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
三是审核确保本校资产清查最终结果。
(三)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1)马钦东: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
(2) 王增芬:负责教学仪器设备清查。
(3) 王曙光:负责电教设备清查。
(4) 王桂兰:负责图书资料等清查。
(5) 相振贞:负责办公家具清查
(6)于秀玲 孟莹:负责音、体、美器材清查
(7) 王超:具体负责数据的整理,电脑操作等。
三、实施阶段: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xx年x月XX日)
1、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时间、步骤,制定基本情况清理和固定资产清理等;
3、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4、组织资产清查有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二)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xx年x月XX日—x月xX日)
1、部门自查,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完成这次资产清查工作,对各项资产、各项资金进行清查、登记、核对;对清查结果和查出的问题进行更正。
2、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实、验收。
(三)第三阶段总结情况和整改(20xx年x月xX日)
1、根据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向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汇报。
2、针对学校在财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这次资产清查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帐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二)对于固定资产清查,重点做好“帐、物、卡”相符、帐实相符。
(三)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四)固定资产第三类、第八类实行一物一卡。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4
某局关于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xxx局关于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xxxx局: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20xx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1、截至20xx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资产合计xxxxx元
(1)xxx
(2)xxx
(3)xxx
2、截至20xx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负债合计xxx元
暂存款xxx元
3、截至20xx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净资产合计xxx元
(1)xxx
(2)xxx
其中:经常性结余xxx元
专项结余xxx元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清查结果情况
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的分析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xxxxxx
(二)原因分析
xxxxx
(三)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建立资产理责任机制。二是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基础工作。四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清产核资有关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
xxxxxxxxxx局
xxx年x月xx日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的管理秩序,我局紧密结合撤乡并镇后国有资产重组工作的现实需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20xx年2月开始,历经8个月的时间,对全旗各苏木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检查清理。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清理情况
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府以及撤乡并镇工作的需要,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圆满的完成了清产核资以及国有资产重组工作,使各苏木镇能够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1、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情况:固定资产为2,894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351万元、暂付款为470万元、暂存款为802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暂付款数额较大,应报帐没有及时报帐。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如因人员调动或死亡而形成暂付款和应收款。二是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帐,帐面实物不相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关于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审计整改报告。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xx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xx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xx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