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总体方案

2025/05/20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总体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总体方案 篇1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医疗需求,提高医院的医疗管理水平,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旧店中心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一、医疗方面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格式及内容严格按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采取院科两级督导检查的方法,每周至少抽查1次。

1、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内容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部分要有四测,各种阳性体征及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对符合住院指征,而病人或家属拒绝住院治疗者,应在门诊病历中注明拒绝住院。

(2)接诊医师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对急、危、重病人亦可先办理住院手续,后完成门诊病历,时间不超过6小时。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扣5元/份。

2、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1)字迹清楚(2)地址详细到镇(乡)、村(3)涂改要签名,涂改2处以上的处方作废(4)药名剂量及用法准确无误(5)须有sig并清楚无连笔(6)静脉滴注缩写统一为ivdrip,不含上述要求扣2元/份。

3、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1)内容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庭史、体格检查、专科检查、实验室及其它辅助检查、初步诊断等,修正诊断及补充诊断应在确诊之日用红笔写于病历的左下角,写明日期并签字。格式按照《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要求》。不合上述要求扣2元/份。

(2)入院记录应在病人入院24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实习医师不得书写)完成,危重病人及手术病人应即刻完成。不合上述要求扣5元/份。

(3)病人出院后应在1周内将病历完整上交科主任,逾期不交者扣2元/份,无故丢失病历,主管医师扣罚50元/份。

4、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1)首次病程记录应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及格式由住院医师(实习医师不得书写)完成,不得缺项,漏项(尤其是不要漏掉鉴别诊断)。夜班收住院病人超过3个以上者,如遇手术、抢救病人等情况,可允许推迟完成时间。否则应在病人入院6小时内完成。但危重病人不论任何情况,均应即可完成,并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对于夜班收住的未完成的病历,夜班医生应向科主任或主管医师交班,由有关医师在次日完成,缺项、漏项每份扣2元,不按时完成每份扣5元。

(2)病人入院24小时内须由主治医师查房意见,并标明治医师(或主任)查房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分析,查体阳性体征,须完善的辅助检查及鉴别诊断等,主治医师或主任应在审查后用红笔签字,不合上述要求扣5元。

(3)一般病人病程记录应1-2天记录1次,危重病人应随时记录,不合要求扣2元。

(4)病人出院时的病程记录,应以小结的形式写出,不合要求扣2元。

5、实验室及其它辅助检查,病人住院时间超过24小时者,要求三大常规及其它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齐全,并与医嘱相符合。不合要求扣2元。

6、危重及死亡病例要有病例讨论记录,重大手术及新开展手术要有术前讨论记录,术前小结应在术前完成,术后记录、手术记录应在6小时内完成,拆线记录应在拆线后即刻完成。不合上述要求每项扣5元。

7、临床各科室间应建立会诊制度,会诊医师应具备主治以上职称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将会诊意见记于病历。

8、急危重病人抢救:

对急危重病人应签订抢救承诺书,将有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并发症与病人家属讲明,取得家属的支持和理解,抢救病人时,全科医生应通力协作,边抢救边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及时记录病情变化。病人死亡后应尽快完善各种病历文书的书写,包括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及死亡讨论等,缺项或记录不全者扣5元。

值班医师规范:

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的办法实行院、科两极考核。

1、值班医师应穿工作服,衣帽整洁,不得穿拖鞋,违者扣5元。

2、值班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工作场所(包括买饭、刷牙、洗脸、回宿舍喝水等),除需在病房处理病人外,应在门诊接诊病人,中午不得到值班室睡觉,晚上睡觉时间不得早于9点,违者扣10元。

3、值班医师应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巡视病房并记录,对病人的.一切医疗措施要在诊察病人的前提下进行,违者罚款5元。

4、值班医师应在交班时详细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不得找人代替交班而提前离岗,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违者罚款5元。

5、值班医师对住院病人进行的处理必须及时做好记录,说明原因及疗效,违者罚款2元。

6、值班医师对病人发生的病情变化要及时恰当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违者罚款5元。

7、收观察要有观察病历,无或内容不全者扣2元,观察病人不能超过3天,违者扣5元。

8、各科抢救病人,组织急症手术、抽调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包括休班、下夜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参加,违者罚款50-100元,构成医疗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药房、药库

1、药品管理:妥善保管药品,防止药品受潮、发霉及过期、失效,如因药品管理人员失职致大批药品报废,由药品管理人员包赔损失。

2、配方发药:药剂

人员应细心、迅速、准确,配方药物严格执行核查制度,发药与复核人员实行双签字,如检查无双签字处方,每张罚款1元;如因发错药致医疗事故及不良影响者,根据赔偿额的10%个人负担。

3、毒性药品管理:严格实施五专管理,天天做日销,保证帐物相符,如帐物不符给予20元罚款,并限期追查药品去向。

4、药房划价力求准确,误差不大于0.1元,划价不准确,每份处方罚款0.1元。

5、药库:严格药品进货渠道,层层把关,严防伪劣药品进入,如发现伪劣药品,当事人负担药品款的10%。

三、护理方面

护理文书书写规范:格式及内容严格按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采取院科两级督导检查的方法,每周至少抽查1次。

1、表格书写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特护记录、交班报告。

2、医德医风:按护士素质要求、病人的满意度检查。

3、病房管理:看是否符合达标要求,如急救物品管理、消毒隔离等。

4、基础护理:特护、一级护理、晨晚间护理及分级护理标准。

5、查治疗室工作:无菌操作、医嘱查对、三查七对及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

以上发现不符合规定者罚款5-10元。

值班护士规范:

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的办法实行院、科两极考核。

1、值班护士应穿工作服,衣帽整洁,不得穿拖鞋,违者扣5元。

2、值班护士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工作场所(包括买饭、刷牙、洗脸、回宿舍喝水等),中午不得到值班室睡觉,晚上睡觉时间不得早于9点,违者扣10元。

3、值班护士应严格交接班制度,危重病人应床头交接班,对分级护理病人按规定时间巡视病房,并做好记录,当班完成,违者罚款5元。

4、值班护士不得找人代替交班而提前离岗,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违者罚款5元。

5、值班护士不得带孩子,干私活,违者罚款5元。

6、各科抢救病人,组织急症手术、抽调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包括休班、下夜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参加,违者罚款50-100元,构成医疗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医技科室

1、对医疗设备专人负责,定期保养,及时维护,保证机器正常工作。对于故意损害机器或责任心不到位致机器损害的,根据损害价值赔偿。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检查结果正确。对玩忽职守致报告结果不正确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认真填写报告单及登记,对原始材料妥善保管,对出示虚假报告或遗漏原始材料所致纠纷,每份罚当事人20元。

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总体方案 篇2

一、医疗质量管理目标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更是各个科室的生存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科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不断发展,结合我科的实际情况,特此制定该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以求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中医科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不断发展,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及职责

(一)质控小组及成员组长、

成员、

(二)质控小组职责

为了科室医疗质量而成立的质量控制小组,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其职责分述如下、

1、教育科室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科室内的医疗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科室诊断、治疗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各质控小组成员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及时向医院质控办公室反映并提出整改措施。

5、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6、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7、组织全科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操作规范,并组织医师进行三基三严的培训考核。

(三)职责分工

1、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按照部署,督促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

(2)组织科内医务人员完成各项医疗工作,指导科内医疗工作的开展。

(3)每周组织科内医务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完成低年资医师的带教。

(4)负责科内门诊工作的开展,每月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分析总结。

(5)及时召开科内质量工作会议,传达医院各项会议精神,收集各医务人员的意见,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严格奖惩

2、成员职责

(1)组织全科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诊疗操作规范。

(2)组织医师进行三基三严的培训考核。

(3)制定本科诊疗常规,并检查执行情况。

(4)抽查门诊病历及门诊处方等医疗文件的书写情况。

三、质量管理控制目标

1: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仔细检查,力求患者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及时、完整的书写好各项医疗文件,质控小组严格监控病历质量,使门诊病历合格率达95%以上。

3、加强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及专科知识学习,严格按照本科制定的诊疗常规、规范准确诊治疾病,各类申请单、报告单及处方合格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医务人员无菌技术及相关操作规范的学习,医疗人员在实施各项医疗技术操作时严格遵守本科制定的《技术操作规范》,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5、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法律法规》、《医德医风》以及核心制度的学习,努力争取三基考核合格率达100%。

6、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医临床路径》中各种疾病的诊疗程序进行诊疗,努力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力争药品收入占科室总收入<60%。

7、严格抗生素使用管理办法,密切观察药物不良反应,临床用药符合病情需要,抗生素使用严格遵守分级分线管理办法。

8、医疗差错、医疗事故责任追究重大医疗过失及事故上报率为100%。

四、医疗质量管理重点

1、核心制度的知晓及落实情况

2、病历及处方书写规范化程度

3、抗生素分线管理实施情况

4、三基三严培训考核情况

5、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处置情况

6、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五、医疗质量管理措施

1、不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及质量检查,每月进行科内质量检查工作总结、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兑现奖惩。

2、不定期组织科内人员学习各类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

3、加强科内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和考核。

4、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书写好门诊病历。

5、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6、在进行诊疗操作,开些医嘱处方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7、严格执行会诊制度,及时完成其他科室的会诊请求。

8、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的隔离、治疗和上报工作。

9、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工作,尤其是治疗室的管理,认真进行治疗室的消毒工作,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规范执行各项诊疗操作。

六、考评奖惩

为了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将医疗质量安全纳入科室对个人的考核内容,贯彻落实到人、执行到位,促进医疗工作安全有效的提高和发展,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考核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或避免医疗事故重大损失者,一次性奖励100元。

2、医疗技术精湛,医德高尚,受到群众表扬者,作为评选先进的参考条件。

3、对工作认真负责,勤于钻研业务,各项医疗工作均符合规范要求,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并视情况科室予以相应奖励。

4、门诊人次指标奖励

5、鼓励全科人员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项目,年终上报新业务、新技术项目成果,凡经验证确实每项奖励200元。

6、为了提高全科人员理论学习进取的氛围,鼓励撰写医学专业论文,每发表一篇论文,按市级、省部级、国家级分别奖励现金50、100、150元。

(二)处罚

根据医院下达的医疗任务指标,逐项分解落实到每个医务人员,如门诊人次、治疗人次等,每月进行考核,实行处罚。

1、各级医务人员未能履行本职工作职责者每次罚款20元,当月三基考核未合格者,扣发效益工资50元。

2、凡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者,每次处罚10元,未请假无故脱岗者,每次处罚100元,造成差错事故者,交由医院处理。

3、工作责任心不强,未严格按照诊疗操作规范进行操作者,每次处罚50元。

4、向患者收受或索要红包、接受回扣者,没收非法所得,并通报批评。

5、按有关规定,对重大事件未请示汇报或知情不报、故意隐瞒者,扣除当月奖金。

6、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临危退缩,与同事缺乏协作精神者,视情节予以待岗处理。

7、无故不参加科室会议、培训及考核者,每次扣发效益工资20元。

8、接诊患者时,态度生硬,不认真负责,推诿或拒诊病人者,接到举报每例处罚50元,并责令改正。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不到位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当月效益工资50元。

9、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及抗生素使用比例,超出规定者,对当事人提出批评,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0、门诊病人无门诊病历者,每例处罚10元,未按要求填写门诊日志、各类申请单、处方书写不合格者,每份扣效益工资2元。

11、严肃医疗秩序,保持诊疗科室内的环境卫生整洁,参加月末卫生大检查,不能落实执行到位者扣发责任人当月效益工资20元。

12、门诊人次指标处罚

七、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1、科室结合院科两级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检查及考核情况,每月进行认真讨论总结,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并认真组织督办和落实,下月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上月问题的改进情况,不断总结与改进。

2、每半年进行一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工作的情况总结,查漏补缺,不断改进及完善。

3、认真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提出整改意见。

4、每两年对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进行总结修订,对质量安全管理组织进行调整。

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总体方案 篇3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医院端正办院方向,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以下简称“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健全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项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活动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全部参加“医院管理年”活动,同时,指导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参加“医院管理年”活动。

三、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

(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重点要求:

1、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2、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3、严格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

4、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重点是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逐步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5、加强急诊科(室)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急诊科(室)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实现急诊会诊迅速到位,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

6、加强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7、加强科学合理用血,保证血液安全,杜绝非法自采自供血液。

8、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9、医院领导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

(二)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重点要求:

1、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布局合理并增加服务窗口,缩短病人等候时间。

2、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做到有导诊咨询台、有候诊椅,大中型医院要有饮水设施、有轮椅、有电话等。

3、缩短各种等候和各项检查预约、报告时间。创造条件,开展预约挂号服务。

4、提供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

重点要求:

1、自觉维护病人的权利,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服务态度良好,服务用语规范,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3、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4、建立、完善病人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号码,及时受理、处理病人投诉。

5、定期收集病人对医院服务中的意见,并及时改进。

(四)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完善经济核算与分配办法,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

重点要求:

1、医院财务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医院的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2、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分清级次,责任到人。

3、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管理,严格实行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努力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

4、完善收入分配办法,既要打破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过分悬殊。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科室承包。

(五)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重点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

2、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3、主动接受社会和病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减少医疗收费投诉。

4、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的.单病种费用、单病种平均住院日。

(六)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

重点要求: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坚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并在医务人员中开展评优、学习活动。

2、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制度教育,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并与执业医师考核、护士执业证书再次注册相结合。

3、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严禁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等办法,严禁医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5、严禁医疗机构使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其它医疗机构招揽病人。

6、严禁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误导患者,欺骗群众。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坚决追查严肃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

完成“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下发本方案,对“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同时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和《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作为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加强医院管理和评价工作的依据。

2、召开全国医院管理工作会议,对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背景、意义和总体要求进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12月)

1、医院自查与改进工作。医院要以贯彻方案为重点,根据“医院管理年”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同时推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落实,要结合医院实际,提出各项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医院在自查与改进工作阶段,要注重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习先进做法和经验,通过自查和改进工作,逐步实现“医院管理年”活动目标。

2、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按照职能进行指导、评价和监督检查。在医院全面自查和改进工作的基础上,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对医院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指导,对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检查。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注意收集和总结“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及时推广。各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将社会关注的`医院服务信息向社会公示。

各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将本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检查结果分别上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抽查。在医院自查和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指导、评价、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围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3月)

召开全国医院管理经验交流会议,交流各地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院制度建设,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进医疗服务的经验。同时,总结和树立一批管理好、服务好、社会反映好、效益好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导。同时,研究部署下一年推动医院管理深入开展的有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是医疗卫生系统贯彻“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的一项重大措施。各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抓好医院领导班子建设,明确院长为“医院管理年”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医院管理年”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先进性教育和“医院管理年”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二)地方负责,分级指导。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对辖区内医院的管理、指导与监督作用,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分级指导的原则,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重点负责三级医院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市、县(区)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分别负责二级和一级医院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卫生部部属、部管医院参加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属、局管医院参加所在地省级中医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院管理年”活动。

(三)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本方案提出的重点要求是对医院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的基本要求,各地、各医院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本医院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工作中要以方案为重点,同时推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和《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落实,尽可能制订一些操作性强的量化管理指标。卫生和中医行政部门不仅要抓好对综合医院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还要加强对专科医院的检查指导,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四)深入宣传,广泛动员。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注重患者、注重管理、注重质量、注重安全的.舆论氛围。健康报、中国中医药报、医院报、《中国医院》等媒体要开辟专栏或专版充分报道,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在各自网站开辟专栏,对“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动态报导和评论。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期协调中央各主要媒体报导各地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动态信息,交流各地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的做法和经验。

(五)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各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和曝光。

(六)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医院管理年”活动结束后,各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组织开展医院间的横向交流,医院要进行自身改进情况的总结,建立机制,健全制度,为今后继续加强医院管理奠定基础。

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总体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20xx年至20xx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相关质控中心、有关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肿瘤诊疗管理工作力度,狠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推动肿瘤诊疗质量和诊疗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全肿瘤诊疗管理制度,进一步形成肿瘤诊疗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推动肿瘤诊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措施

(一)推进诊疗体系建设,提升肿瘤诊疗能力

1.加强肿瘤诊疗相关专科建设。根据《关于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xx〕7号)要求,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1014〕第30号)合理设置肿瘤科、内科、外科、中医科、放疗科、病理科、药剂科等相关科室。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置肿瘤科,开展肿瘤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到20xx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中西医结合的肿瘤诊疗专科建设。

2.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肿瘤诊疗相关卫生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力度,强化专业知识,提高诊断能力,保证治疗质量。加强肿瘤患者护理人员的配备和培养,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3.完善肿瘤诊疗服务体系。将肿瘤诊疗体系纳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联体建设、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等加大力度着力推进。统筹辖区内肿瘤诊疗资源,明确综合医院、肿瘤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康复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功能定位,加强协作和对口支援帮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建立完善覆盖肿瘤诊疗全周期、全过程的医疗服务体系。到20xx年,基本形成技术指导、上下联通、分级诊疗、分工协作、中西医协同的服务机制。

(二)优化肿瘤诊疗模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落实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有关诊疗指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等。要根据肿瘤病理分型、分期、分级、分子生物学特征等,综合患者一般情况、治疗经过,科学合理选择手术、化疗、放疗、生物靶向治疗、中医药等治疗方式,制订完善细化可操作的具体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实施规范化诊疗。

2.推行“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按照《关于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xx〕7号)要求,积极推行“单病种、多学科”诊疗理念,强调多学科联合、中西医并重。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相关诊疗制度流程,组织做好疑难病例和手术、特殊检查讨论,通过多学科讨论制定综合诊疗方案、多学科联合查房共同监测评估诊疗效果和病情进展,共同实施相关检查治疗等方式提升治疗效果。中医医院要积极推广肿瘤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肿瘤的新思路、新方式和新模式。

3.强化知情同意要求。医务人员要严格落实《民法典》第七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临床试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的,要求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医患沟通能力和意识培养,提高沟通效果。要落实院务公开要求,在医疗机构官方网站、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保政策等信息。

(三)提高肿瘤诊断能力,促进合理医疗检査

1.加强相关科室建设管理。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学影像科、检验科、病理科能力建设,开展有关医疗检查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xx〕73号)办理登记,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室内质控和管理,参加室间质评,使用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检查检验设备、诊断试剂。设置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要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xx〕194号)进行管理。

2.加大对医疗检查的监管力度。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相关专业质控中心要将肿瘤相关医疗检查作为重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xx〕29号)要求,探索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及时预警并纠正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定期通报高值高频检查项目监控情况,并与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评优评先等挂钩。医疗机构要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对检查的适应证、必要性、检查结果阳性率等进行评估并在机构内公示结果。

3.规范实施医疗检查项目。各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诊疗指南(规范)临床路径等,按照诊疗必需的原则为患者实施医疗检查。风险较大、缺乏诊疗指南(规范)或临床路径支持的医疗检查项目,应当有相关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并经科室讨论后实施。科室讨论过程须有详细文字记录,相关专业质控中心可对讨论记录进行不定期抽检,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评估。要求相关专业质控中心综合考虑风险、医疗费用、循证医学证据推荐级别等因素,制作检查项目分级管理目录,明确不同级别检查检验项目的具体管理要求。到20xx年底,初步形成北京市肿瘤诊疗检查项目分级管理目录。

4.建立健全医疗检查协作机制。接诊或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经治医疗机构)无法开展的医疗检查项目,可通过医联体、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实施。经治医疗机构通过委托或购买服务,外送样本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医疗检查的,应当深入了解其资质能力等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项目、双方权责,以及样本采集运送、费用收取和结果反馈流程等。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医疗检查,经治医疗机构要将知情同意书、检查单(医嘱)检查结果等记入(存入)患者病历。公立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的,医疗检查相关费用应当由公立医疗机构收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接受检查、治疗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强化肿瘤用药管理,提高用药规范化水平

1.规范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

1.1应用原则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按照《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函〔20xxB87号)等,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鼓励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收录、国家医保谈判或招标采购涉及的药品。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原则上须遵循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

1.2明确用药依据

使用抗肿瘤药物前,应当取得病理诊断支持。对于有明确作用靶点的药物,应当取得靶点检测支持。个别难以进行病理诊断的肿瘤,可以依据相关诊疗规范(指南)等进行临床诊断。

1.3超说明书使用

医疗机构在尚无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使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对抗肿瘤药物超说明书应用进行严格管理。

特殊情况下抗肿瘤药物使用采纳的证据级别依次是,其他国家或地区药品说明书中批准的用法、国际权威学协会或组织发布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国家级学协会发布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等。

2.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采购。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C201D11号)《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国卫办医发〔20xx114号)等,加强抗肿瘤药物全过程管理。要建立抗肿瘤药物遴选和评估制度,开展临床综合评价,紧密结合临床需求制定并定期调整抗肿瘤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依据医师条件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肿瘤药物处方权。各相关质控中心要科学设定监管指标,通过治疗效果评估、处方点评等方式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定期评估并公布应用情况。同时,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参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3.严格外购药品使用管理。临床诊疗必需但未纳入医疗机构供应目录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纳入本机构目录采购使用。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确需使用本机构目录以外药品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临床急需但短时间内无法采购的,临床科室应当组织讨论,报医疗机构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具处方。同时要充分告知外购药品的必要性、医疗费用、医保政策、存在风险等,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外购药品使用情况要记入病历。严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购买药品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4.加大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力度。医疗机构要制定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按照政务公开、院务公开等要求予以公布。对纳入目录的药品要做好处方审核和点评,加强点评结果公示、反馈,进一步规范处方行为。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药品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五)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开展临床试验和临床研究

1.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号)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开展肿瘤诊疗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具有符合要求的诊疗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准予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并纳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管理。

2.规范限制类医疗技术应用。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论证和评估制度。拟首次应用的医疗技术,应当通过本机构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论证。对限制类医疗技术要进行重点评估,对患者实施前,临床科室应当组织讨论,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充分告知必要性、医疗费用、医保政策、存在风险和替代方案等,取得书面同意后进行。

3.严格临床试验、临床研究管理。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质量保障和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组织体系、质量体系和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等,保障其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要经过科学性审查和伦理审查,坚持知情同意原则,严禁违规向受试者或研究对象收取与研究相关的费用,同时报医疗机构批准同意。经医疗机构立项的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应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完成登记方可开展研究。临床试验应遵照药物临床试验相关规定。禁止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以及未经审批注册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六)丰富肿瘤诊疗服务内涵,加强人文关怀

1.推进肿瘤早期筛查。市肿瘤治疗质控中心、市体检质控中心、北京妇幼保健院等应针对适宜肿瘤病种制订完善筛查指南,明确安全、有效、经济的筛查方法,要广泛开展培训和科普宣传,提高肿瘤早期识别能力和机会性筛查水平,促进早诊早治。

2.保障肿瘤患者日常诊疗需求。重视肿瘤患者日常诊疗服务需求。建立健全肿瘤患者基础疾病、并存病、并发症诊疗相关科室与肿瘤诊疗科室会诊沟通机制,加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肿瘤疾病基础知识培训,鼓励针对常见问题组建协作小组,联合提供专业、规范、有针对性的.日常诊疗服务。

3.关注患者心理社会需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转变医学模式,关心患者心理变化,关注其心理社会需求,提供心理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为有需求的患者争取社会资源提供帮助。

4.加强全程管理。加强肿瘤患者的健康教育和随访,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肿瘤用药、并发症和注意事项等咨询指导。将姑息治疗理念融入肿瘤诊疗全过程,选择适宜的治疗方式,加强功能康复、长期护理和营养支持,提高癌痛控制意识和水平,推进安宁疗护,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

5.做好科普宣传。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普及肿瘤防治知识,实事求是、客观宣传诊疗效果,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理性的健康观、生命观,促进良好医患关系的形成。要重点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要求的宣传,提高肿瘤患者及家属政策知晓率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诊疗行为辨识能力。要严格落实医疗广告宣传有关规定,不得虚假宣传、夸大效果、诱导检查治疗。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接诉即办”群众反映的肿瘤诊疗方面的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凝聚行业力量,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制定印发本区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完善本区肿瘤诊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组建相应级别的肿瘤专业质控中心开展肿瘤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加强肿瘤诊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肿瘤诊疗质量安全意识,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质控中心要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并加强日常监管。重点针对本行动计划,制定完善会诊讨论制度、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合作制度、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临床试验和临床研究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实化、细化相关管理要求和工作流程。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指导有关医疗机构于20xx年的年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三)开展培训指导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要加大肿瘤诊疗相关业务培训考核力度,定期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北京医师协会要将相关内容纳入肿瘤诊疗相关医师定期考核,培训考核内容包括肿瘤诊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诊疗指南(规范)临床路径、用药指导原则等。市肿瘤质控中心要组建肿瘤诊疗管理专家委员会,开展专业培训、技术指导、同行评议等,各相关质控中心要积极协同,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力量。

(四)加大监管力度

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肿瘤诊疗、临床试验等作为卫生监督执法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相关质控中心要将肿瘤诊疗作为医疗管理工作的重点,组织专家加大质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五)做好总结宣传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质控中心要建立定期总结报告制度,将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行动计划和工作成效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工作中注重发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组织借鉴推广,推动形成制度性安排,进一步健全肿瘤诊疗管理制度体系。

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总体方案 篇5

为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医疗安全,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病人为中心,创一流文明优质服务;以改革为动力,倡导竞争、敬业、进取精神;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努力提高全员素质;以质量治理为核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以安全治理为重点,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以目标治理为主线,强化治理力度。努力完成各项医疗工作和任务。

二、目标与任务

(一)院内感染管理

加强院内感染知识宣教和培训,强化院内感染意识,成立院感控制机构,完善科室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无菌操作规程。以“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为突破口,抓好重点部门的管理。规范抗生素的合理使用。

(二)医疗安全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成立以院长为首的医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急诊急救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医疗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开展医疗安全知识宣教,深入学习岗位差错评定标准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严格落实差错事故登记上报制度。及时完善各种医疗文书,履行各项签字手续,抓好门诊观察病人、新入院病人、危重的病人管理。坚持会诊制度,认真组织急危重病症及疑难杂症讨论,发挥远程诊疗系统作用,积极开展远程会诊。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避免医患纠纷。

(三)医疗质量管理

不断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细化质量控制方案与质量考核标准,实行质量与效益挂钩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质控职能,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建质控办,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质控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检查指导,定期召开例会,汇总检查结果,找出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医疗文书的.规范化书写,努力提高医疗业务水平。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处方、辅助检查申请单及报告单的规范化书写,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切实提高医疗文书质量。及时督导住院医师按时完成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患者出院后病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切实注重病历内涵质量的提高,要求住院医师注重病历记录的逻辑性、病情诊断的科学性、疾病治疗的合理性、医患行为的真实性。抓好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控制,成立医院病案管理小组,搞好病案归档工作,积极开展优质病历评选活动。

(四)护理质量管理

建立护理治理机构,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护理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全院的护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护理工作计划,定期督导落实,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总结经验,对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各种护理文书,根据具体疾病制定出合理的护理方案。以多种形式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包括到上级医院轮训学习,每月开展业务学习以及“三基”考试。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严惩护理差错,护理责任人应严格把关,勤检查,重督导,竭力避免因护理失误引起的医疗纠纷。

(五)医技质量管理

加强业务学习,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诊断水平。利用现有设备,搞好设备维护及保养,充分发挥每台设备的使用价值。医技科室要与临床科室搞好协作关系,为临床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化验室要积极接受新知识、新技术,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各种检查工作的登记、报表工作。

(六)深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持续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宣传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从源头上强化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充分利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医患的沟通能力。

(七)规范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过度医疗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标准,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手术指征,坚持开展“三合理”督导检查。尊重患者权利,重视人文关怀。严防过度检查、过度用药情况发生,持续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西安市卫生局医务人员十条禁令》和“医患双方拒绝收受回扣红包协议书”。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医疗质量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是医院管理的核心。狠抓医疗质量安全全面提高医疗质量是医院的首要任务。各单位要制定医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要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理念,强化制度管理,规范医疗行为,规范和提高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不断提高诊疗水平,杜绝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量化考核指标,定期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检查结果与绩效分配,与职称晋升挂钩,对出现医疗质量不良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取消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的资格。局每年组织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专家对各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各单位要总结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做好宣传报道,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全系统医疗质量管理会议,评价质量的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核心制度,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理念,使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