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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调查报告

2025/05/21报告大全

微文呈现整理的老年人的调查报告(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老年人的调查报告 篇1

第一部分: 调研背景

社会背景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以此标准,20xx年第五次全国普查时,我国的老龄化比例为7.0%,这标志着中国已经基本进入老龄化社会,到 20xx年第六次全国普查,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xx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xx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由,此可看出我国人口龄化的速度极剧加快。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增长如此之快原因主要有两个:

其一是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老年人口数目最多的国家。因此,控制我国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成为国家的当务之急,20世纪末,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随着计划生育的实行和推广,我国的人口出生率逐步下降,最终到20xx年出生率下降至“严重少子化”程度。而中年人口数不变,且依然在衰老,相对而言,我国的老龄化阶段逐渐到来。

其二是随着社会的进度以及科技的发达,我国公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保健意识加强,医疗水平提高,公民的平均寿命延长,导致老龄人口数目上升。

二者共同作用,导致我国迅速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也随之产生。如劳动力相对变少,劳动生产创造的财富要更多的分配给老年人,老年人的养老费用剧烈上升,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养老问题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提到“应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那么城市和农村的家庭赡养情况是什么样的呢,这些要求是否贯彻落实了呢

一、城市老年人家庭赡养状况:

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城市的老年人赡养问题相对于农村并不严重。这不仅因为城市受教育程度总体水平比农村高,还因为城市的老年人保障机制比农村更为健全,实施更加到位。

中国的养老,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目前主要还是以家庭养老为基础。无论商品经济发展到何种程度,无论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及家庭结构发生怎样的变化,中华民族传统

的伦理道德仍然是维系人们正常生活的基本准则。因为,在家庭中,由于长期共同生活而形成的融洽的亲情关系,是任何其他社会关系所无法替代的。

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为载体的,老人们在家庭中所遇到的养老问题可归结于以下方面:

一、生活方面

城市的'公民工作较忙,一方面要不耽误工作,另一方面要照顾孩子,最后还要照顾老人,生活节奏较快,生活压力大,因此日常生活照料就会出现照顾不周的现象。

二、医疗保健:

城市生活条件整体水平比农村高,医疗保健制度较为健全,老人们生活较为富裕,因此,医疗保健就成为老人们忽视的一个方面。

三、心理保健: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心理素质逐渐弱化,表现出进取心差、风险承受能力弱、害怕估计、情感脆弱、容易灰心等心理症状。这些症状比寂寞更折磨人,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派遣和慰藉,会导致老年人痴呆等一系列精神和生理疾病。

四、文化娱乐

城市的健身器材和设施相对农村较齐全,老人们健身运动的机会相对农村老人较多。另外城市的经济较发达,老人们在物质生活充裕的情况下有更多的精力去发展自己的爱好,参与文化娱乐活动。

五、参与社会:

城市老人一般是上世纪老一代的知识分子,掌握着熟练的知识技能,是年轻一代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劳力去学习的东西,他们渴望发挥余热,因此还希望参与到社会的建设中去,因此老人们并不缺少精神上的补充。

六、权益保护:

城市老年人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对自身的权益有更高的认识,因此,老人们的权益保护更容易落实到位。

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的基本国策虽然有效地控制和解决了我国人口过快增长的问题和矛盾,但是也随之出现了家庭中“上有四个老人,中间有一对夫妻,下有一个子女”的家庭结构,给未来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困扰和众多压力。

二、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状况

近年来随着工业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我国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老人急剧增加。由于体制和生活中的诸多原因,使得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面临诸多问题:

家庭状况

(一)健康问题:

由于生理因素的影响,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各项技能随之下降,容易引发各种疾病,目前我国老年人中有70%以上患有各种老年疾病,其中15%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二)缺乏精神慰藉:

子女工作忙,没时间陪伴照顾老人。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单调,长期导致亲情上的疏离和心灵上的煎熬。

(三)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弱化:

古代的“父母在,不远游”的思想已经极度弱化,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家庭赡养老人的意识薄弱,甚至逐渐淡化。

其他状况:

一、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

农村的经济比较落后,社会保障制度不能像城市那样顺利地完成。另外农村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出现严重不足的现象。

二、劳动经济负担大:

农村不仅要管理田地还要通过其他劳动来维持家庭的经济,劳动量大,导致生活上照顾老人不足;经济负担重,导致不能完全满足老人生活和医疗等其它方面的经济需要;两种因素综合起来间接地导致老人的生活幸福感不足。

三、老人自身的难题:

老人的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和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还有些农村老人存在封建的家庭观念,老人必须有儿子抚养,且不愿接受社会的帮助,一旦儿子经济不足或赡养意识薄弱,老人的生活将陷入困境。

四、缺少社会的帮助:

农村老人存在的困难多,老人人口数量大,需要的社会帮助尤其多。

五、隔代教育心理负担重:

子女们外出打工,留下正在成长的子女陪伴老人,老人们就担负起教育抚养孙子孙女的责任和义务。由于祖孙间年龄相差较大,心理差异也很大,导致老年人照顾和教育孩子不到位,心理产生担忧和焦虑。

老年人的调查报告 篇2

《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广东地区》调查报告近日出炉,广东省城乡老年人居住、收入等状况均得到改善,但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仍是老人关注和担忧的重点。广东省老龄办开展的此次调查抽取了全省8个市、100个居(村)委会的1000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与5年前调查相比,广东省城乡老年人基本状况发生一定的`变化和改善。老年人口居住状况得到改善,城市老年人中有产权属于自己(或老伴)房子比例的由75.4%上升到78.4%,而农村老年人中有产权属于自己(或老伴)房子比例的也由56%上升到60.8%。

调查数据显示,城市老年人中独居户占9.4%,夫妻户占35.8%,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的占54.8%;农村老年人中独居户占6.2%,夫妻户占29.0%,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的占64.8%。城市空巢老人家庭比例增加较快。

从医疗保障方面来看,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障覆盖率有所上升,且已覆盖绝大多数老年人。但他们的医疗保健支出在消费结构中仍占较大的比例,担心生病时没钱医治的城市老年人占52.5%,农村老年人占50%。

根据追踪调查数据显示,广东省有70%的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主要是高血压,其次为关节炎,再次是类风湿和颈腰椎病。

超过半数的老年人愿意与子女住在一起,而有28.6%的老年人表示无所谓,同时有10.9%的老年人不愿意和子女住在一起。城市地区老年人中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占10.8%,平均每月可承担费用为1507元;农村地区老年人中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占5.8%,但平均每月可承担费用仅为357元,对比城市则有巨大落差。可见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养老的仍占少数。

老年人的调查报告 篇3

为了真实地掌握全区老年人在基本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养老方式、社会活动、文体娱乐、家庭亲情等方面的需求情况,以便为政府更加关注与改善老年民生,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区老龄办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了河口区老年人生活需求问卷调查活动,并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调查工作基本情况

此次问卷调查活动自20xx年10月20日起组织筹备,具体制定工作方案、印制调查问卷、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11月15日进入调查实施阶段,调查人员发放问卷开始调查工作;截止12月20日基本调查与问卷回收工作全面结束;12月25日起实施整理、统计、分析、汇总、总结等工作。此次问卷调查的范围,包括新户、义和、孤岛、仙河、河口、六合等6个镇(街),辖区内胜利河口采油厂、河口社区管理中心、渤海钻井总公司及济军生产基地等单位。问卷共设置问题30个、选项142项,调查了解的主要内容体现在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障、医疗保险、中意的养老方式与养老机构、社会活动、家庭亲情需求等方面。问卷调查的重点人群为80岁以下的老年人。这次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1300份,收回1210份,收回率93%.

此次问卷调查活动,采取了入户调查与到公共场所集中调查、召开座谈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方法,调查工作始终坚持严细认真、实事求是、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防止调查工作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浪费人力物力。设置问卷问题与选项以及安排调查工作时,充分考虑问卷调查对象受教育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原从事职业、居住地、是否空巢或独居等综合因素,力争做到调查结果客观翔实、科学合理,能够真实反映广大老年人的需求,尤其是日常生活、养老服务等方面的需求。通过开展老年人需求调查,使我们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老年人,今后的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更能够立足于老年人所急所盼,着眼于老年人所想所需,进而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主要调查情况分析

从调查统计数据来看,问卷调查对象中,80岁以下的老年人占91.5%;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2%,小学文化程度与文盲及半文盲的占58%;原职业为农民的占40%,城镇非离退休人员占10%,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占48.2%,其他人员为1.8%;只有1个子女的占14.5%,2个以上子女的占84.5%;需赡养1个老人的占29.2%,赡养2个老人的占23.8%,赡养3个以上老人占12.2%,只有34.8%的问卷调查对象无赡养义务。通过分析日常生活需求及愿望情况,可以看出广大老年人对现实生活状况以及政府制定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比较满意,切实感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给自己生活带来的实惠和好处,但同时对今后和未来仍充满着期待,热切关注某些社会热点问题,思想上存有较大的担心和疑虑。

(一)赞成政府惠老政策,满意目前生活状况。调查情况与数据显示,94.1%的老年人对现在的生活状况感到满意或比较满意,仅满意的就达总人数的61.8%,只有6%的不满意或不好说;对政府制定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感到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90.8%,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只占9.2%,不满意的仅占总人数的1.5%.能有这样高比率的老年人对当前生活状况满意,对政府的惠老政策充分认可和肯定,绝非偶然,而是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得到极大改善,广大群众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的缘故。近几年来,国家、省、市、区不断制定出台惠老为老政策,老龄事业投入逐步加大,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成绩有目共睹。()对于那些历经过交公粮、出工程、"三提五统"困扰,饱尝过经济落后、物质贫乏、生活难以为继滋味,甚至是旧社会苦难的老年人来说,那些经过和记忆刻骨铭心,而对现在生活的幸福、经济的繁荣、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他们体会的更深,感受的更透。就河口而言,不仅国家、省、市一系列惠老政策都得到了认真的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还从本区实际出发,制定出台了加快促进老龄事业发展、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办法,将切实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来抓,把关注和改善老年民生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老年人保障和救助不断"提标扩面",为民为老实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真。全区老年人合作医疗、基本养老、生活救助等方面的保障水平列全市全省前茅,"银铃安康"工程、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头。

(二)选择养老服务怀有较重政府情结。这次问卷调查专门设置了养老服务需求和愿望调查题目,着重突出了"举办养老机构是政府责任吗"、"您乐意入住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还是民营养老机构"、"您对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和民营养老机构的印象如何"、"政府在社区举办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是不是您最中意的养老方式"等选题及选项。据统计,调查中认为举办养老机构是政府责任的老年人比率为83.1%;有90.5%的老年人选择乐意入住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对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整体印象较好的老年人比率为34.8%,整体印象较差的比率为3.2%,不了解的为25.8%;对民营养老机构整体印象较好的比率为22.1%,整体印象较差的比率为13.3%,不了解的为38.3%;对"政府在社区举办的居家养老机构是不是您中意的养老方式"选项中选择"是"的为885人次(此题为多选题),选择"不是"的为325人次;在"为什么选择入住养老机构"选项中,选择"自己身体多病或不能完全自理时入住养老机构"的人明显多于其他选项的人。通过这几组数据的比对,不难得出在养老服务需求和愿望选择上,老年人有着较重的.政府情结。这一情形可以说明,老年人对于养老寄厚望于政府,政府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上,还有着十分艰巨的任务和使命。当然,正确引导和鼓励个人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大力促进和发展民营养老服务业,也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从客观上讲,政府举办的各类养老机构不可能完全满足社会养老服务的需求,民营养老机构可作为公办养老机构的有益补充,承担起部分社会养老任务,有效地解决社会需求问题。

(三)医养结合的机构养老模式具有推广前景。调查统计显示,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选择在自己有病或不能完全自理时入住养老机构,这样选择明显多于因其他原因才入住养老机构的人,这一情况在前面已有分析。再如,一选题为"您会在什么情况下选择入住养老机构",选项分别为"高龄适"、"生活不能自理后"、"只有自己一人时"、"子女无法照顾时"、"什么时候都不去",选择生活不能自理时入住养老机构的占29.4%,选择其他的依次为22%、15.6%、21%、12%.在"您最看中养老机构的哪些方面"选题中,27.7%的调查问卷对象选择了最看中养老机构"医疗"这一选项,选择率明显高于其他选项。由此看来,不少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对其是否具备医疗条件还有一定的考量,同时也说明医养结合是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医养结合模式具有一定的推广前景,医养结合有着一定的市场。

(四)老有所乐是老年人社会活动的重要选择。广大老年人尤其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年朋友,如何愉快地度过幸福的老年生活时光,这既是老年人自身关心的一件大事,又是子女、家庭和全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因此,做好这方面的调查了解,较为准确地了解把握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需求,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精神生活氛围和环境,是我们的重要责任。调查问卷中设置了"您参与的社会活动类别是什么"一题,其结果是,44.5%的人选择了"文体娱乐";29.8%的人选择了"社会公益活动"、10.7%的人选择了"科技服务"、10.5%的人选择了"关怀教育"、4.5%的人选择了"参政议政".在"您平时最主要的业余生活是什么"的选题中,选择最多的是"体育锻炼"选项,比率为36%,远高于选择比率相对较高的"养动植物"、"读书看报"等选项。调查统计说明,人到老年,自以前的劳动工作中解脱出来,衣食无忧、清闲惬意,特别是现在经济飞速发展、物质极大丰富,百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多数老年朋友的生活需求也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他们在物质生活得到保障和满足的同时,将进一步丰富精神生活摆上了重要位置,通过积极参加参与文化娱乐、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等系列活动,愉悦身心、健康快乐、颐养天年,已成为当今多数老年人的重要追求。

(五)在生活上既有期待也有忧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为老惠老政策的相继出台,老年民生不断改善,老年人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尽管如此,但关注关心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不容忽视,反而要切实抓好。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是做好这方面工作的重要前提。通过此次问卷调查发现,老年人在家庭亲情、身体健康、老年产品、老龄事业投入、尊老敬老等日常生活需求方面仍有不少期待,同时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有着忧虑和担心。如,针对"最希望子女怎样孝敬您"、"您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的问题时,希望子女常回家看看与交流、希望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分别是41.4%、51.9%,远远高于希望子女经济上帮助、生活上照料、自己收入增加、老有所为等选项的比率。调查显示,老年人在社会对其关注及政府的老龄事业投入上仍有较高希望与期待,81.6%的问卷调查对象认为政府还应增加老龄资金投入,老年民生进一步改善,生活更加美好;29.9%、22.1%、12.7%和18%的问卷调查对象认为,最急需的老年产品分别是老年书报等文化产品、老年食品、老年旅游产品和其它。老年人期待政府增加老龄资金投入的人数多、比率高、愿望强烈,而对老年产品的需求除书报文化产品外分布较为均衡。在回答"您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时,29.1%的老年人选择了"生病时没钱医治"、27.5%的选择了"物价上涨"、22.7%的选择了"需要时没人照料"、12.3%的选择了"社会不安定"、8.4%的选择了"没有生活来源".由此看出,仍有不少的老年人在面对医疗、物价上涨、生活照料、社会治安等社会热点问题时表现出了担心和忧虑。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通过综合分析问卷调查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主要意见和建议。

(一)未雨绸缪,切实做好养老机构建设规划。截止20xx年底,我区社会老龄化程度一达18.5% %,高于全市水平,养老的紧迫性、重要性越发凸显,应对任务更加重大和艰巨。目前,全区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家(区中心幸福敬老院)、民营的2家,总床位不足300张,距发展规划的要求相差甚远。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剧,加之人们养老和选择养老方式观念上的转变,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会逐步增加,因此对养老床位的需求也会不断扩大。如果养老机构的规划建设严重滞后于社会需求的话,届时供需矛盾将十分突出。基于此,我们应及早规划,合理布局,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二)加大财政投入,促进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从目前我区实际来看,不但现有养老服务机构难以满足老年人未来养老需求,并且文化娱乐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也相对滞后,历史欠账较多,与广大老年人的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实际出发,使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为老服务"油、地、军"融合机制,整合资源共享共用,为广大老年人提供舒适的休闲娱乐场所和环境。

(三)加大政策扶持,促进民营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尽管公办养老服务业尤其养老机构更受老年人青睐,但民营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中仍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它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有益补充功能应对得到政府及社会的重视。当前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设发展还受不少因素的制约,归纳起来主要瓶颈在于用地、融资、从业人员短缺等几个方面,除此,自身推介欠缺、舆论宣传不够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只要正确引导,加强政策推动,切实帮助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及服务业必定有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前景。

(四)重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随着养老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各类服务需求会趋于旺盛,服务人员会大量增加,甚至能形成一个颇具发展潜力的产业。但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观念认识、社会偏见、服务报酬等多方面的原因,相当一部分人不愿意从事养老服务业,而导致从业人员短缺,需求矛盾突出,对整个养老服务业带来不利影响。这种局面如若得不到改观甚至持续下去,今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将更加短缺,矛盾更加突出,养老服务业面对的问题和困难更加严重。为及早做好应对,有效防止以上问题的发生,保障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至关重要,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纳入全区职业培训计划,作好人才储备,将来让更多的人通过职业培训走上养老服务岗位。

(五)着力解决老年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调查发现,为数不少的老年人对医疗、社会稳定、物价上涨、尊老敬老风气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比较关注。为了减少老年人的担忧和困惑,让广大老年人生活的更踏实、更安心、更幸福,各级政府及部门要从解决看病贵看病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采取有效措施平抑物价、大力倡树尊老敬老之风等工作入手,着力解决老年人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老年人的调查报告 篇4

“高龄化”已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课题之一,随着人体机能的逐渐退化,人的反应、注意力和社会认知能力都会进一步下降,通过游戏手脑并用,能够延缓脑部的衰老,增加生活乐趣,老年人用品蕴藏着巨大的商机,但由于诸多原因,老年产业才刚起步,特别是老年人玩具的开发上,对于老年玩具的消费者调查更是几乎没有,关注老年人晚年生活也是子子孙孙必备的一种素质。

一、老年玩具的现状

1、老年玩具需求市场大:当前我国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对于玩具的侧重点都在孩子身上,好像小孩子玩玩具才是理所当然的,忽略了对老年人的关心,而实际上老年人玩具的缺口市场也是很大的,现代的老年人愿意花钱买健康,花钱买潇洒,他们试图去寻找机会补偿过去因条件限制等原因而未能满足的消费欲望;

2、老年玩具市场呈空白:玩具市场99%都是儿童玩具,一方面是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太快,另一方面市场对于老年人需求的反应度不够灵敏,对于老年玩具市场的开发和重视程度都不够;

3、看不到老年玩具市场的潜力,在相关的资源配备和产品开发市场处于零;

二、老年玩具的必要性

1、老年人的生活比较孤单,子女忙于工作和孩子,“空巢老人”变得越来越多,虽然老人可能并不愁吃穿,但是也许只能整天看电视,内心是十分孤单的.,而益智玩具可以给老年人带来极大的乐趣,缓解内心的孤独感;

2、老年人普遍把身体锻炼看的很重要,但身心健康不仅仅包括身体,更要具备的是心理健康,好的益智玩具可以全面提高老年人的心理、身体、智力、环境健康等;

3、老年人需要精神上的满足,玩具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好奇心,培养其爱玩的玩具,给他们生活增加调味剂;

4、对于老年痴呆症有所防御,老年人玩具是个新领域,侧重点在益智和动手能力,减轻和推迟记忆力下降。

三、建议和意见

1、摈弃传统观念中只有小孩才玩玩具的想法,中国上千年的传统观念严重束缚了老年人对玩具的需求;

2、做足够的市场调查,根据老年人自身特点,详细掌握当代老年人对于哪种类型的玩具感兴趣,了解其内心需求,刺激市场供给;

3、刺激老年人的购买欲望,根据老年人接受新鲜事物途径的不同进行产品的推广;

4、政府、社区等应加大对老年人的关爱程度,相关活动室的配建也需要跟上。

以上是关于老年人玩具市场调查,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市场调查请登录进行查看和咨询。

老年人的调查报告 篇5

(一)转变观念,以战略的高度重视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人口老龄化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也就是国际社会统称的老龄问题。其实质就是保障老年人的各种权益问题和老龄化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问题。

在我国,人们习惯上还是认为养老是家庭的私事,公众对社会养老的淡漠使得发展社会养老缺乏动力,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开展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使人们不仅树立尊老敬老的风气,同时培养全社会的对人口老龄化的危机感和责任感。

所以,制定修订和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其目的就是以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保障老年人的各种权益为总目标,解决好老龄问题,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尽力减小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修改完善《条例》应坚持的若干原则

老年保障是包括对老年人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和生活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慰藉等的一系列措施,即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所以在修订和实行老年权益保障条例时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多层次、多渠道解决老年保障问题的原则。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处在国家经济还不够发达情况下的,而且老龄人口数量之大,完全依靠社会养老、依靠政府投资还有相当的困难。而家庭养老也因现代家庭子女锐减、子女就业率提高、子女外地就业、打工等造成家庭养老功能削弱。所以必须尽可能地动员广大社会力量来共同参与,提倡政府、企业、民间相结合的原则,使老年养老保障的设施投资及保障服务等得以实现。

2.普遍性与个别性相结合的原则。所谓普遍性,即指《条例》的各条款的实施范围包括所有老年人,而个别性则指对诸如有特殊贡献的老年人、残废军人、特别困难的老年人、以及身患残疾老年人等的特别条款,从而既保障所有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其中特别群体的特殊权益。

3.考虑城乡地域差别的原则。城市和农村由于其经济结构等的不同,其有关保障条款不能雷同,更不能彼此含糊不清,要根据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各有所强调地制定条款。

4.鼓励强调自我保障的原则。自我保障是指通过包括自我资金积累、劳务储蓄等办法来主动参与养老保障的方式。自我保障一方面可以减轻国家、社会、家庭的负担,另一方面实现了自我参与社会的权益。所以,《条例》应要求或鼓励老年人主动参与社会,尤其是参与老年保障事业。

(三)关于增加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建议:

1.依据法律,根据市情,不断丰富老年社会福利设施政府应该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利用行政的、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将各种社会资源组织起来,和发展儿童事业一样,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在社会和社区内建立老人园、老年学校、老年会馆等,建立公立、私立多种形式的与老年保障、老年服务相关的职业培训中心或学校,培养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专门人才,提高老年服务的水准和档次。使得老年人既有颐养天年的社会环境,又有参与社会发展的机会,从而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精神的和物质的需求。

(1)把老年人所需配套设施的建立纳入政府的城市发展规划中去。

市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壮大的老年人口队伍,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问题,比如在城市的住宅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合理设计老人的起居及活动活动、公共场所,考虑无障碍问题,保证老年人各种方便。

(2)建立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水准的专门老年医院,选择老年人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建立专门的老年医院。建医院的投资可由多渠道方式来筹集,政府通过法律途长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利益,并根据医院不完全以盈利为目的或不能盈利为目的,予以一定额度的减免税。而且,可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其中的服务工作,并可在其中建立老年"劳务储蓄"、"义工"等制度,为实现老年人的老有所为、以为补养创造机会和条件。

(3)鼓励建立私立老年大学、及老年大学师资培训中心等。

人口老龄化使得人口的结构发生明显变化,老年人口将是社会成员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群体。所以老年大学不能仅有的、个别的,而应象重视幼儿教育事业那样,尽可能地扩大老龄教育的范畴,面向并尽力吸收、吸引更多老龄人参与,一方面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一方面提高老年人的群体素质,使老年人晚年生活很充实。政府对办老年大学也要有明文规定,对办学投资、办学宗旨、办学方式等都要有所要求,使得老年大学趋于正规化。

(4)创办老年大学师资培训中心,培养老年教育专业师资队伍,以提高老年大学的办学水准,并使老年教育趋于正规化、专业化。师资培训对象,可为愿意献身老年教育事业的所有公民。

(5)建立老年联合会、老年会馆等机构,开展老年人横向交流等活动,充分活跃老年文化生活。

以上各老年机构及设施的创办与投资,均同建老年专业医院一样,鼓励私营企业及个人等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并根据投资者的投资目的,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权利义务等。

2.无论农村和城市,家庭保障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仍将是老年保障的重要内容。

家庭养老是中国老年保障的突出特点。尽管随着人口形式的变化,传统家庭规模在缩小,使得传统的养老功能被削弱。而且家庭人口经济收入形式也发生着变化,家庭人员参与社会程度和思想观念也大不同以往,使得家庭养老的形式、赡养人的关系范畴及赡养的内容等都发生着很大的变化。所以我们除仍提倡和实行子女与老人签定以强化家庭养老的赡养协议书,把子女对老人应尽的供养乃至生活辅助和精神慰藉的义务明确规定下来,并经过司法公证,使之具有法律效力之处,还应提倡社会各阶层有经济或服务实力的非子女、非血缘亲属的人士参与"家庭"养老,同被赡养者签定养老协议,并予以司法公证,政府应对这种养老方式予以鼓励,如对从事经营活动的,给予一定范围的减免税等优惠政策。

3.制定政策,采取适当形式鼓励老年人进行自我养老保障。

所谓自我养老保障是指,中年期为老年期的积蓄。也包括老年期继续参与社会经济生活,并获得一定的收入,从而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均有收益。其实,老年人被动地赡养并不是老有所乐的全部含义,老年人用自身的力量来帮助抵消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极力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也是体现人的生存价值和实现老年人自身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建议有关机构帮助老年人开展"劳务储蓄"自动活动,使相对年轻的老年人在其身体健康状况较好时,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帮助,但不领取现金报酬,而是将所付出的时间储存起来,当自己年老有困难需得到帮助时,可提取所存时间换取所需的服务。这是一种劳务延期支付的方法,十分适合我国老年人有时间没有钱的特点,以法律的形式和手段将这种劳务储蓄固定实施下来,对改善社会风气、实现老年人自身价值都有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

4.制定鼓励性条款,以促进老年社会保障事业的蓬勃发展。

对于赡养老人的家庭成员,可以规定在一定额度内的减免其经营税或所得税。对于签定抚养协议的其他公民或积极投资兴建老年服务设施的团体、公民也应在一定额度内给予减免税的规定。

5.制定带有监督性的条款,以保障《条例》的实施,由于老龄化将是长时期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大事,老年的养老保障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和稳定,必须以战略的意识高度重视,不得轻视、得草率。必须以加强法律保护和社会监督,以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护。为了便于条例内容的监督实施,建议增加一些有关监督内容的条款。

6.注意立法、执法分离,增加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建议修改该条款,将该《条例》的解释权归为市人大常委会。为了便于该《条例》的实施,也使该《条例》更有操作性,某些条款更具体化,建议《条例》当中可以授权市政府制定该《条例》实施的具体细则。增加并完善法律责任、舆论监督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