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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冬行动工作方案

2025/05/2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暖冬行动工作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暖冬行动工作方案 篇1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帮助其安全、顺利度过严冬,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严寒天气较往年来得更早,流浪乞讨人员是最边缘、最脆弱的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本次“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

三、明确救助原则,合理开展工作

一是秉承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是救助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救助对象有自愿求助和放弃救助的自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应提供无偿救助,不得向受助者本人或其家人收取任何费用。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其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求助方式,保存好现场劝导救助影像资料等;二是秉承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在日常救助及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疾病隐患、病情危重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进行救助或帮助其返乡;三是秉承分类救助、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人员的具体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类型受助人员的'生理、心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制定街面巡查计划表、动员基层开展排查工作

一是各级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门制定街面巡查计划表,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注重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要主动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开展针对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夜间低温时段集中巡查救助,同时做好巡查救助登记,文字记录、视频留存;二是广泛动员基层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成立排查队伍、主动报告。要组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等在本辖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大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人,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各县(市)和州救助管理站要将巡查排查工作广泛告知并动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救助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

(二)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和广度,及时储备救助物资

一是各县(市)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的巡查救助工作力度,重点对车站、广场、商场、居民楼道、桥梁涵洞、超市、银行、烂尾楼、废弃厂房、农村柴草堆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时常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遇到恶劣极端天气,要增加巡查救助的频率和覆盖范围,实行全天候巡查救助,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二是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巡查制度,民政救助必须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救助站能够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救助车辆能够24小时外出救助求助人员,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求助信息,不延误任何一个救助服务。州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外省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三是在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四是各县(市)财政部门要保障救助资金按时及时拨付,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冬季御寒物资储备工作,要整合救灾物资储备资源,对寒冬救助对象急需用的毛毯、棉衣、棉被、食品、药品等救助物质采购储备充足,以确保满足站内和街头流动救助服务需求。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成立调研组在“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期间不定期对各县(市)物资储备、发放情况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暗访。

(三)制定详细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各地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特殊、人员流动性大、重要时间节点多等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切实加大救助服务保障力度,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强化发现与处置衔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县(市)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居)设立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等,明确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确保沟通配合衔接顺畅。对社会各界提供的线索,救助管理站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到达现场并按要求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救助站要及时联系指导求助人员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实施应急救助,快速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困难。三是及时妥善处置特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救助管理站要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救助管理站要明确专人进行跟踪管理,配合医院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

(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站内管理和站外托养

一是各县(市)要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二是规范站内管理。各县(市)要结合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近期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改救助管理机构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部门衔接、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按照照料服务达标专项行动要求,在站救助人员严格根据男女、成年人、未成年人、健康状况等实行分区居住,提供必要安全的食宿、卫浴、取暖、无障碍设施等相应的生活照料和便利条件,确保其安全过冬。三是严格托养监管。对于发现凝似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优先送公立精神卫生机构,对在站外托养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优先送公办养老机构并按照“谁送托、谁负责”原则严格加强监管,每半月对托养机构照料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探视托养人员,跟踪掌握托养对象生活状况,监督检查托养机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一是快速查询身份。各县(市)要按照“大爱寻亲.温暖回家”行动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二是及时开展寻亲服务。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滞留人员,各县(市)救助管理站要及时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和黔东南日报、今日头条等各类媒体发布寻亲公告,随时更新完善公布受助人员基本信息,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进行比对,加强省、州、县联动寻亲工作,提高寻亲成功率,帮助滞留人员尽快重返家庭。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各县(市)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长期接触、交流,采集有效信息,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关键信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继续做好滞留人员身份查询工作。三是妥善进行安置。各县(市)民政局要按照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要求,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强向当地政府汇报请示,按照程序拟定安置方案报送同级政府予以安置。公安部门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六)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各县(市)要结合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本地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落实责任人加强管理。要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加强教育引导,综合施策,有针对性的采取帮扶措施。二是各县(市)民政局要将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要组织开展就业培训,建立多层次源头预防帮扶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接得回、留得下、过得好。

五、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协同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xx-20xx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协同,形成“寒冬送温暖”行动有效开展的强大合力。各县(市)民政局要切实履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调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排忧解难;要督促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全面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救助管理机构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主体职责,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做好求助人员接待、安检、生活照料、管理服务、身份甄别、接送返乡等工作。各县(市)政法委要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贵州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各县(市)公安、城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职责。各县(市)卫健部门要组织疾控部门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应急救治。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消防救援部门要指导民政部门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各县(市)要充分压实街道(乡镇)、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及时排查发现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精心制定“寒冬送温暖”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的县(市),必须于12月底前筹划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接。各县(市)要及时掌握当地“寒冬送温暖”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各县(市)专项救助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州联席会议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行调研检查,检查“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寒冬救助物资储备及发放情况。各县(市)于20xx年12月2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地“寒冬送温暖”行动方案;于20xx年1月1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情况;20xx年2月1日、4月1日前分别将“寒冬送温暖”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州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暖冬行动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一的基本生存权益,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民电〔2017〕1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依法依规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城市文明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救助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强县乡(镇)联动,协调部门互动,开展街头巡查和流动救助,使我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确保不冻死、冻伤一名流浪乞讨人员。

三、时间及范围

专项救助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结束,工作范围是我县行政区范围,重点是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长途汽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淮

副组长:王卫华、周礼、刘心捷。

成员:社会救助局、社会事务科、局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乡镇民政事务所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庞胜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县救助站要组织协调公安、行政执法、卫计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巡查机制,以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长途汽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加大街头巡查和救助力度,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县救助站根据冬季及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对街面上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人员均要劝导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再甄别协调接送返乡或安置。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易流浪乞讨人员、流浪乞讨返乡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救助档案,切实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特别在降温降雪寒冷天气要加强夜间排查登记并做好记录和分类处置工作。

(三)强化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县救助站要严格按照民政部要求,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电话接听、救助接待、甄别查询、安全检查、值班巡视、跨省接送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处置程序和工作标准,严格按照要求,把每一环节做细、做好,依法依规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四)做好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乡镇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管理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的重大意义,引导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自发自愿作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同时,各乡镇要积极发挥村(社区)对群众宣传教育的功能,如遇到流浪乞讨现象及时拨打救助热线电话,方便救助工作及时救助,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要指导县救助站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各项救助接待服务。遇到重大冰雪等恶劣天气或紧急救助事项,要立即启动救助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按突发事件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县局。

(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县救助站要进一步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救助管理工作风险隐患排查,堵塞工作风险隐患漏洞;重点做好防火、防盗、放食物中毒、防传染病感染等环节。

各乡镇、县救助站要及时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于20xx年4月19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暖冬行动工作方案 篇3

为了积极响应县团委的号召,组织为开县部份贫困学生捐赠旧衣物活动,召唤大家献出自己的爱心,使闲置不用的衣物得到利用,让山区的孩子度过一个暖和的寒冬,使他们感遭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关爱,让大家感遭到帮助他人的乐趣,在全校修建乐于奉献,关爱他人的良好氛围。

活动时间: 12月19日——12月24日

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活动主题: 捐赠一件衣服,奉献一份爱心

捐赠地点:大队部活动室

捐赠衣物要求:

1、捐赠范围:旧衣物以能御寒为主,最好是冬衣、棉鞋、棉裤等用品。

2、衣物不要有严重的破损现象,在五成新及以上。

3、建议每人最少捐一件衣物。

4、将清洗干净的旧衣物整理好后,于下周一带到学校,学校将举行捐赠仪式,这些衣物下周也将同一打包运往山区学校。

活动前期预备:

1、大队部:发放倡议书,病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发出倡议。

定制横幅,下周一举行捐赠仪式。

2、后勤部:大号塑料袋100个(每班3个)。

暖冬行动工作方案 篇4

寒冬将至,根据省厅"大爱四川情满救助"工作要求,为管控流浪乞讨源头,确保安居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区救助站将于20xx年12月至20xx年3月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流浪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与部门协调协作,加强主动救助力度,积极应对严寒等灾害性气候,确保各类生活无着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动主题

美丽安居,真情救助

三、组织机构

成立"寒冬送温暖"活动专项工作组,由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福利中心主任、区救助管理站站长(兼)李伟任组长,区福利中心副主任兼救助站副站长潘柯为副组长,成员由杨科、张智、夏先刚、潘绪、张霞、王玉萍组成,具体牵头工作由潘柯负责。

行动时间及范围

行动时间为:20xx年12月起至20xx年3月底结束。

对区内车站、广场、繁华地段、居民楼道、桥梁涵洞、超市、银行自动取款室、拆迁未完工区域、烂尾楼、废弃厂房、农村柴草堆等生活无着人员时常活动和露宿区域重点巡查,适时开展救助活动。

下沉到村、社区、学校对因病、残、老、弱、幼丧失劳动力的家庭进行源头管控救助。

五、主要任务

加强街头主动劝导救助力度,每天安排专车专人坚持上街开展主动劝导救助。在做好城区重点地段和设施的常规巡查基础上。加强与联合城管、公安、乡镇、村(社区)的联系和协作,加大对生活无着人员可能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劝导救助各类生活无着人员。逐街逐点巡查到位,并对现场救助情况摄像登记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要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冬季主动救助、联合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积极争取各镇(街道)政府支持和公安、城管、卫生、环卫等部门配合,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社会关爱。

(二)协调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发挥民政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在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如遇极寒天气,要坚持全天候巡查。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区要在1小时内、各镇(街道)要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

(三)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密切关注天气气候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重要节假日,特别是极寒天气时段,要做好夜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巡视救助,增加巡查次数,扩大巡查范围。要按照保护性救助原则,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年老体弱、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及时采集DNA数据。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棉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救助方式,保存现场劝导救助视频资料。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对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干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五)搞好寒冬救助信息传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及时拨打当地救助热线。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和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网上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冬季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宣传救助战线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工作良好形象,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六)加强内部管理。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保障寒冬救助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要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救助人员和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进行追责问责。专项救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