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示范点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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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示范点建设方案 篇1
文明城市争创工作是体现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区域和谐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满洲里市地税局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以提高干部素质、丰富税收组织文化内涵、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提升全局整体的文明程度为目标,全面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建设和谐满洲里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原则
1、围绕发展大局、着眼科学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坚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城市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为满洲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纳税人的原则。结合行评工作,努力解决好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纳税人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征纳关系和谐发展。
3、坚持有序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到上下同心协力、内外协调有序,紧紧围绕区创建工作要求,紧扣《满洲里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立足实际,平稳、有序、扎实向前推进。
三、创建标准
依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按五大标准全面实施创建工作。
1、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市局各部门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市局将文明城市争创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统一部署,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建立由市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各自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工作扎实有效,干部素质提升。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内部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3、工作廉洁高效,行政效能提高。借助行风评议平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现有资源有效开展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4、高度关注民生,服务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融入社区,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认真组织以“融入社区、相互学习、共建共赢、永葆先进”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共建活动。
5、发挥税收职能,完成组织收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税收政策变化等情况,突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加强对月度、季度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科学预测税收规模,准确评估收入形势;按月通报各所组织收入进度情况,动态监控收入计划的完成进度,把握时间节点,争取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四、阶段安排
1、为宣传发动阶段(1~4月)。立足现有各种有效载体,着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创建常识,不断扩大创建工作宣传面,全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
2、为自查自纠阶段(5~6月)。对照《满洲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细则》和市政府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强化责任,组织各责任部门逐条对照检查,实施自查自纠,找准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抓住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推进争创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整改提高阶段(7~8月)。针对创建工作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间。对一些因制度规定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逐级向上汇报,争取在全市组织检查前整改到位。
4、迎接检查阶段(9~10月)。全面接受市组织的考评组的检查,加强创建工作的常态管理,促进创建指标的全面合格,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5、总结表彰阶段(xx月份)。全面回顾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管理机制,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加强对市局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市局专门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文明创建工作督察组,负责监查各部门创建工作落实。
2、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发展。系统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更加自觉主动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建设和谐满洲里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3、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全面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在办税服务厅试行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二类窗口设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和服务制度。开展了纳税人需求调查,并根据纳税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服务。
文明城市示范点建设方案 篇2
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打造文明和谐蚌山区,根据黄庄街道下发“蚌山黄字[20xx]15号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蚌山区委二届九次全会提出的“提质增效升级,跨越赶超奋进,全力开创皖北首善之区新局面”的战略目标,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为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宜居宜业的和平新形象,精心组织创建活动。
二、工作任务
按照蚌山区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年修订版)任务分解表》10项内容标准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xx年修订版)任务分解表》5项内容标准。
三、工作步骤
20xx年为创建攻坚年,重点攻坚,精准补差,健全机制,夯实基础;20XX年为创建提升年,巩固提高,统筹提高,统筹全域,打造特色亮点;20XX年为创建达标实现年,全面达标,圆梦创城。20xx年创建攻坚年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工作(20xx年4月20日前)。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高密度开展主题宣传,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底)。按照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力争各项指标都要达到A类标准,务必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所承担的创建任务。
第三阶段:组织迎检阶段(20xx年年底前)。查遗补漏,对照测评体系要求,逐项把关,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按量完成。组织好内容详实、特色明显的材料,力求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建档立案、实地查看等迎检项目的筹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1)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健全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定期、有效地指导和协调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2、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指标任务细化、量化,结合《蚌山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蚌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包保方案》等工作内容,实行班子包保社区机制,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推进社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每月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推进创建工作。结合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的工作内容、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第三方月考评等内容,根据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4、建立健全建档立案机制。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实地查看涉及的`项目、指标,建立统一的、规范的、详实的创城档案。
文明城市示范点建设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促进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县创文办印发《2022年灵山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灵创文办〔2022〕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号召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共享文明美好家园,为我县全力建设“富强县·魅荔城·美丽乡·幸福人”新灵山提供健康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成立灵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何忠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敬昌,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敬昌同志兼任,成员由赖东东、翁婷珍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创建工作任务(排在第一的`为牵头股室)
(一)开展自治区卫生县城创建
按照《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xx〕46号)要求,把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与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四城”同创一并部署推进,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县城品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责任单位: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实施网格化管理行动
按照灵山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创建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通知》(灵创文办〔2022〕1号)要求,县城主城区92个网格包保单位按照划分的网格区域和网格单位进行管理,开展宣传动员、环境综合整治、公益广告设置、主题宣传活动、文明礼仪教育劝导,对照测评指标加强问题整改,全面履行和落实网格内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职责任务。(责任单位:办公室、卫生应急股,县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开展“君爱灵山”专项行动
1.开展“美丽灵山·文明市貌”市政设施改造提升行动。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建筑及设施和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医院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并能正常使用。维护公共设施的整洁和功能完好,各类指示牌、标识标线、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要功能完好、设置规范、管理到位。不断提升绿化品质和养护水平,及时补植、修剪、清理绿化苗木,实现医院绿化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2.开展“文化灵山·文明宣传”教育引导行动。
(1)媒体宣传。6月份开始,各医疗卫生单位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要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报道各单位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经验做法,持续对好人好事、志愿服务、社会新风进行报道。不断拓展、完善宣传手段,让广大市民感受到创文明城市的宏大声势,切实发挥精神文明建设耳濡目染、润物无声的`教育引导效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2)社会宣传。县爱卫办要在全县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交站点、道路路名牌、广场、公园、绿地、小区、建筑工地等设置文明城市、卫生县城公益广告宣传牌,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关爱未成年人、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各医院要在显著位置设置行业规范上墙,合理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关爱未成年人、卫生健康知识、应急救护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栏,做好日常维护,长期保持。(责任单位: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各医疗卫生机构)
(3)特定人群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中老年人、社区居民等为重点,通过举办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签订承诺书、电话调查等方式,以创文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为主要内容,加大对全县居民的宣传教育力度,7月上旬前确保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90%。(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3.开展“清朗灵山文明上网”净化网络行动。7月前各单位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和网络公益活动,吸引网民广泛参与。(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推进志愿服务行动
1.壮大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各网格各类组织和基层群众性招募志愿者组织建立志愿服务队伍,7月底前各单位全部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并在“桂志愿”系统登记注册。各医院要建立志愿服务站(岗),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2.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设计开展群众有需求、便于志愿者参与的助学、助残、文化、科普、邻里守望、卫生健康、关爱山川河流等各类主题志愿服务以及乡村振兴、慈善捐助公益活动。在农村以帮扶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为重点,开展移风易俗文明风尚宣传普及、健康科普讲座、义诊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办公室、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医政医管股,县红十字会,各医疗卫生机构)
3.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普及志愿服务知识,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增强人们对志愿服务的认知认同。积极推树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招募注册培训、嘉许回馈、服务记录、供需对接机制,搭建网络信息平台,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确保7月底前,各单位注册志愿者占单位干部职工人数的90%以上,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80%。(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推进诚信主题实践行动
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主题活动,积极倡导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引导人们真诚做人、守信做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行医、非法医疗、假药问题、养老诈骗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明确责任科室,列出任务清单,定期督促检查。建立在慈善捐助领域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对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诚信教育和培训,引导他们诚信守法经营,规范诊疗行为。(责任单位:法规监督股、医政医管股,县红十字会,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是我县当前的一件重要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各股室要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创文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各股室对创建任务,要紧紧围绕各自职责,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本单位创建的具体任务,层层分解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总体协调,各医疗卫生机构、局各股室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部署、落实责任。要落实专人负责创文各项工作,并及时向局创文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及整改的各项工作。创建过程中的各类信息要及时报送局创文办邮箱:xxxxxxxxxxxxx
文明城市示范点建设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部署,切实履行我局职能,强化工作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圆满完成市园林局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承担的目标任务,对照市文明委印发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工作任务分解表》、《安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宜城板块)重点难点任务分解表》和《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加强园林系统干部职工道德建设为根本,进一步推进公园绿地建设,着力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园林绿化管理精细化水平,巩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成果,打造宜居城市,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园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教育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崇文尚德、务实创新”精神,完善载体、充实内容、创新方法、持之以恒,夯实创建工作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坚持科学统筹。全面开展各项群众性创建活动,强化建设与管理并重,大力促进园林事业发展,积极发挥园林系统工作职能,为促进城市软、硬环境建设的共同推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坚持群众路线。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使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行为,使人们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五)坚持长效管理。在创建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积累经验,围绕提高园林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三、目标任务
(一)抓好公园文明宣传
利用皖江公园电子大屏、各公园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遵纪守法、志愿服务、保护未成年人、我们的节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在广场公园出入口、广场中心适当和醒目位置,设立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在建筑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刊载内容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少于30%。每个施工工地围挡的公益广告宣传牌不少于25块。
牵头科室:人事教育科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公园、各绿化施工单位、综合管理科、工程建设科
(二)做好园林基础设施整修工作
1.完善道路绿化景观,全面补植绿化带、行道树、景观带中缺株断档苗木,及时清理和修剪,并保持环境整洁。加大绿化养护管理巡查力度,做好主、次干道公共绿地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做到绿化修剪、养护的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清运,并开展道路绿地精细化养管,实施裸露土地绿化,做到“黄土不见天”。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公园、各绿化养护单位
2.全面开展老城区55条需要修剪的主次干道行道树进行集中修剪,使行道树无枯枝烂叶、整齐有序,改善老城区居民冬季采光的需求,提升道路的绿化景观效果。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城市绿化管理大队
3.加强公共绿地管理。认真做好城区公共绿化、广场绿化管养工作,及时对缺损缺棵苗木进行补栽补种,适时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并清除残枝树叶,维护绿化景观效果。确保景区及各公园内环境整洁卫生,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各绿化养护单位
(三)抓好公园管理工作
1.规范公园管理。各公园要加强公园的日常管理,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加大保洁力度,形成全面覆盖、无缝对接、高效运转的管理格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停车持续良好,无违章搭建,无违章摊点经营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散发小广告现象;杜绝乱扔杂物、攀折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程度和环境意识,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和引导市民文明游园,让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成为人们的自觉习惯。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公园
2.确保公共设施完好。各公园对座椅、灯饰、游乐等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对损坏的座椅、护栏等设施及时组织维护更新,确保便民服务设施无破损、脏污。对景区内菱湖公园、莲湖公园、皖江公园、狮子山公园、菱北景观带16座厕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厕所内设施齐全、功能完好、干净整洁、无异味。认真做好灯饰管护工作,发现故障及时修理,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规范“窗口”服务
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遵纪守法、志愿服务、诚信服务、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遵守职业道德,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规范,准时到岗到位;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相关投诉处理记录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四、实施步骤
根据中央文明委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测评进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园林文明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6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梳理本部门工作重点,拟定工作计划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全面启动创建工作。要切实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完善机制;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三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四是突出重点,逐步推进;五是组织自测,实施整改。
(二)重点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针对创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集中进行整改。
(三)全面达标阶段(20XX年7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市园林局组织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强督导、抓整改、促落实,确保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测评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认识创建工作对于我市发展的重大意义,紧盯目标不放松,全力以赴抓创建。要把园林创建工作作为执行能力、管理水平的一次综合检验和评判,以创建为契机,把创建工作和全面履责尽职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园林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园林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局属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工作职能和创建标准,制定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强力有效推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达到的指标要求、创建活动涌现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园林部门职能作用,切实扩大公益广告在建设工地、公园广场等部位的密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大家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四)密切配合,整体推进。按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真正做到思想认识、领导力量、工作班子、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五个到位"。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支持配合,有效解决问题。要及时搜理和总结创建工作做法,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
(五)严格督查,力求实效。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要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等、不拖、不靠,从严、从细、从优,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局监察室要会同有关科室切实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巡视督查,全面掌握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于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工作无起色的单位和科室,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