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办社区服务中心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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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办社区服务中心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的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日发〔20xx〕1号)精神,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结合我街道实际,现编制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xx)11号、鲁发(20xx)16号和日办字(20xx)29号文件精神,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搭建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平台为重点,以增产节支提效、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按照“把为农服务中心建在产业链上”的工作思路,根据地域产业资源和农业农居需求,加快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服务辐射街道域内所有居庄,促进农民科技素质和合作水平提升,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综合效益全面提升,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支持、供销社主办、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整合聚集供销、农业、农机、科技、气象、保险、电信等部门资源在为农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打造“一站式”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平台,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2、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备”的`要求,围绕当地主导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研究规划布局,设置服务项目,分析建设规模和辐射范围,把为农服务中心建在产业链上,打造农业全程规模化服务主阵地,确保建成一处、覆盖一域、服务一片。
3、坚持“公益为重、服务为本、综合协调、发展持续”原则。把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有机结合,既构建科学的盈利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又要体现公益性特点,聚集涉农公共服务资源,承接政府委托和购买的为农服务项目,把为农服务宗旨落到实处,成为落实国家支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载体。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围绕花生、小麦、玉米、水稻、茶叶、林果、瓜菜等当地优势和特色产业,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服务辐射街道域内所有居庄。
(二)明确为农服务中心功能设置。重点完善以下7项功能,也可根据实际需求,增设其他服务功能。为农服务中心应具备其中4项以上功能。
1、智能配肥。配备测土配方设备和智能配肥机,为辐射区域开展测土服务和智能配肥服务,节约化肥使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使用效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2、农机服务。购置大型先进农业机械,整合社会农机,形成规模化服务能力,开展统一耕种、统一收获等服务。同时开展农机展示、销售、存放、维修等业务。
3、农资直供。发挥供销社农资经营优势,开展联合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施业务,把质优价廉的农资送到农民身边。
4、烘干仓储(或冷藏加工)。配置粮食烘干设施,开展小麦、玉米等烘干服务,实现增产提质增效;发挥供销社农产品经营优势,配置农产品加工冷藏设施,搞好产销对接,拉伸服务链条。
5、统防统治。购置自走式喷药机械和飞防设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积极参与区域性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防双减”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6、农民培训。面向农民合作社社员、种粮大户、农机手等开展新型农民合作知识和生产经营专业技术培训,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步伐,提高为农服务队伍的服务技能,打造职业农民队伍。
7、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服务平台,联合农口部门、街道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开展科普宣传、产品购销、土地流转、合作金融、社会保障、文体娱乐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三)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大力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开展。
(四)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积极探索不同作物、不同果类开展农业服务规模化的有效途径,着力开展茶叶、花生、蓝莓、樱桃、蔬菜、小麦、水稻等产业的全托管和半托管服务。加快推进小麦、水稻产业服务规模化,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优质产田,提供种、肥、药、科技相结合的个性化套餐服务试点,在此基础上由点到面,稳步向外围推开。围绕土地托管,进一步创新农资经营,加快拓展农资规模用户市场,积极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居委团购、种田大户等各种规模用户,扩大农资联采直供服务。
(五)落实农业社会化公共服务。加强飞防服务力量的贮备,抢抓日照“林水大战”机遇,在政府购买造林飞防服务中争得主动。
积极参与粮食等主要农产品高产创建活动。把规模化服务与高产示范基地创建相结合,把示范基地的基础设施优势、政策支持优势与土地托管服务优势相结合,使各项政策、技术措施和农业基础设施管护使用措施得以整体性落实。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服务中心是为农业生产提供规模化、系列化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和重要载体。各级要加强组织领导,纳入“三农”工作大局,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措施,提前化解瓶颈性问题,确保为农服务中心规划建设顺利实施。
(二)加强政策和资金扶持。贯彻落实市委1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土地、财政等部门落实建设用地规划和资金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为农服务中心、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托管等项目资金,保障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三)强化典型示范引导。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以点带面,促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为农服务中心为综合平台开展农业服务规模化,需要不断地推广农业生产新品种和新技术,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要切实将基层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用市场化的机制选聘人才、激励人才,形成重视人才的浓厚氛围和事业引人、待遇留人、情感育人的良好机制。加强职工培训,努力提升系统职工的职业技能,全面提高基层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街办社区服务中心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的实施方案 篇2
按照我校后勤服务集团关于开展“精细化管理与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餐饮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和目前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学校餐饮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的为师生服务,餐饮服务中心特制定“精细化管理与服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后勤服务集团关于开展“精细化管理与服务”主题活动实施意见为指导,围绕餐饮管理与服务工作,以促进精细化为目标,进一步提升餐饮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确保饮食安全和稳定,更好的为师生服务,为学校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饮食服务保障。
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中心管理人员、各餐饮公司管理人员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0日——20XX年12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1、实行终端商户管理精细化
主要是建立终端商户进入和退出机制;完善终端商户管理信息;推进商户合同规范化;实行终端商户直接结算。
2、推动饭菜价格管理和监督精细化
完善饭菜价格制订机制,并通过网络和新媒体手段,利用窗口二维码实现对饭菜价格的精准管控和监督。
3、推进食堂安全管理精细化
根据食堂安全关键点和特点,制定岗位工作时间轴,编制工作日志,并按要求实施;通过现场开具检查记录单,增强现场管理效力;开展各项岗位安全和业务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开展食品加工程序规范化专项活动,提高食品卫生水平。
4、加强炊餐沟通,促进服务精细化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强与师生沟通,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和投诉,做到及时整改提高,促进服务的提升。
5、进一步推进集中采购工作
在优化大宗原料集中采购的基础上,针对小批量原料使用、配送的特点,解决在配送环节出现的服务不及时、不到位情况,进一步探索适合目前经营特点的、有利于双方的配送办法。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动员
1、根据集团主题活动实施意见,餐饮服务中心召开部门主任会议,传达集团主题活动实施意见,安排部署餐饮服务中心“精细化管理与服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意义、活动目标、活动内容和活动步骤,落实活动负责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2、分校区召开管理人员和餐饮公司管理员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行动,围绕活动开展各项具体工作,练好内功,切实提高餐饮管理与服务水平,并做好本次活动的全员动员与部署。
(二)、组织实施
根据主题活动内容,按步骤开展以下工作:
1、完成精细化管理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制度完善工作,为开展精细化管理提供基础性数据,主要是完善终端商户的经营信息、价格信息、结账信息;健全商户进入退出的各项制度和程序;对基础性数据进行核对、整理,实行电脑化管理;按照既定的要求和制度,实现商户管理、商户结算、商户退出进入、价格管理的.精细化。
2、积极探索学校、餐饮中心、学生共同参与的饭菜价格审定机制,促进伙食工作良性发展,维护师生利益,确保伙食价格基本稳定;在11月中旬完成窗口饭菜价格二维码扫描工作,实现对价格精准管控和全员监督,提高服务水平。
3、开展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规范餐厅经理工作日志和现场检查记录本的使用,进一步发挥钉钉管理软件的管理效力,提升管理水平;开展精细化管理专项活动,组织餐饮公司交流学习活动,相互促进,提升工作;开展食堂原料、用具摆放规范化活动,促进食堂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加大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配送和使用的衔接。
4、继续发挥、扩大网络平台为师生服务的作用,做到食堂信息和学生动态的及时沟通,增进炊餐关系;建立专用微信平台,及时收集就餐意见、建议和投诉,并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开展餐厅服务人员、保洁人员、洗消人员专项培训工作,促进服务规范化,提升服务水平。
5、以集团创“十佳优秀服务班组”和“十佳优秀服务员工”为契机,倡导食堂各班组落实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卫生和安全水平,为师生提供优质的饮食保障;引导员工规范化操作和规范化服务,树立为师生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服务水平,争创“十佳优秀服务员工”。
街办社区服务中心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的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理顺饮食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切实搞好学生大众餐的供应,有偿为全校师生员工及时提供多层次、多品种、经济实惠、营养卫生、优质的饮食生活服务,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切实履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责,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
二、机构设置
1、生活大楼一楼定为一食堂(分白案组、蒸菜、卤菜、凉菜组由食堂统一成本核算)。
2、生活大楼定为二食堂、清真食堂、北方风味窗口等。
3、三楼定为教工食堂。
4、原师范食堂定为三食堂。
三、管理体制
1、饮食服务中心承担学校规定的饮食服务经营项目,实行总公司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其劳动人事、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接受总公司的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
2、饮食服务中心下属的食堂为基本经济核算单位,可实行目标经营管理、承包经营管理和经营场地连营等方式进行经营管理。
3、饮食服务中心的下属各食堂可设厨师长1人,在民主推荐与协商的基础上,由中心经理聘任,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备案。
4、食堂员工由厨师长根据总公司临时工聘人办法自由组合聘任。报饮食中心和总公司备案。
5、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实行集中采购制度。中心成立物资采购供应组,负责统一采购中心所属各单位需要的一切物资。
四、成本核算
1、一、二、三食堂为学生大众食堂,负责为学生提供可口的早、中、晚餐。在核算食品价格时,除收回直接成本(食品原料)外,还应计算按月分摊炊具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设备与设施维修费、燃料费、食堂操作间内水电费及餐厅30%的水电费,蒸汽费和设备设施折旧费、采保费、及食堂工资与部份辅助人员、勤杂人员工资等间接成本。计入直接和间接成本后,食堂全年月平均盈利率不得超过22%。
2、中心为各食堂集中采购的物资,一律按采购额的6%收取采保费。
3、锅炉房按各食堂营业额的4%收取能源蒸汽费。
4、水吧收入按营业额的6%提取各种费用(采保费、蒸汽费、折旧费)。
5、折旧费按厨房设备使用年数折旧计算。
6、北方食堂、清真食堂、和北方味风味窗口以联营等方式进行经营管理,每月按营业额的百分比提取纯利(并交纳一定的风险金做抵押)。每月完成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按营业额22%提取纯利,每月完成营业额在2万元以上按营业额20%提取纯利。水电费按表计算,每月月底从营业额中扣除。
7、教工食堂以联营等方式进行经营管理,每月按营业额的百分比提取纯利(并交纳一定的风险金做抵押)。每月完成营业额在5万元以下按营业额24%提取纯利,每月完成营业额在5万元以上按营业额20%提取纯利(烟、酒等另外计算)。水电费按食堂水电费标准计算,每月月底从营业额中扣除。
五、工资分配比例
(一)、厨师长〈食堂主任〉岗位工资
1、各食堂每月每人完成营业额在10000元至15000元,毛利达22%以上按本食堂总营业额的0.1%计取劳务费、及带班费300元。
2、各食堂每月每人完成营业额在10000元以下毛利达22%以上按本食堂总营业额的0.7%计取劳务费、及带班费200元。
3、各食堂、每月每人完成营业额15000元以上,毛利达22%以上按本食堂总营业额的0.1%计取劳务费、及带班费350元。
4、各食堂毛利低于22%或发生食物中毒等,取消厨师长〈食堂主任〉每月带班费和劳务费。
5、食堂其它人员工资由厨师长〈食堂主任〉按劳取酬分配。
(二)、基本工资
1、营业额每人每月完成10000元———15000元(含15000元)按下列标准发放:
①毛利率达26%以(含26%)提取比例为30%,其超过26%以上部分按26%计算。
②毛利率22%—25.99% 提取比例为29%
③毛利率17%—21.99% 提取比例为28%
④毛利率低于17 % 不提取任何比例
2、营业额每人每月完成10000元以下,按下列标准发放:
①毛利率达26%以上提取比例为29%,其超过26%以上部分按26%计算。
②毛利率22%—25.99% 提取比例为28%
③毛利率17%—21.99% 提取比例为27%
④毛利率低于17 % 不提取任何比例
3、营业额每人每月完成了15000元,其超过15000元以上的超过部份按下列标准发放:
①毛利率达26%以上(含26%)提取比例为45%,其超过26%以上部分按26%计算。
②毛利率22%—25.99% 提取比例为43%
③毛利率17%—21.99% 提取比例为40%
④毛利率低于17% 不提取任何比例
(三)、勤杂工工资
卫生工、洗碗工等属于饮食中心临时工,经聘用后和总公司签订短期劳动协议合同。岗位工资418元,奖励工资100元,效益工资按食堂营业额的0.05%提取,伙食费和食堂员工同等对待。岗位工资418元、奖励工资100元、二项计入食堂成本。效益工资按食堂营业额的0.05%提成部分在食堂总工资中提取。
(四)、专职保管员、成本核算员
1、专职保管员、成本核算员岗位工资418元,奖励工资100元,效益工资按本食堂营业额0.07%提取,伙食费和食堂员工同等对待。岗位工资418元,奖励工资100元,二项计入食堂成本。效益工资按食堂营业额的0.07%提成部分在食堂总工资中提取。
2、收银员岗位工资418元,效益工资按收取现金的2%提成,伙食费和食堂员工同等对待。岗位工资418元计入食堂成本。效益工资按收取现金的2%提成等费用计入饮食中心。
六、工作要求
1、各食堂原则上只分红案和白案。早、中、晚餐主副食一定要分蔬菜、豆制品、肉类、鱼类、蒸菜、卤菜、凉菜等,副食严格按3:4:3的比例搭配,高档菜2.5—4.0元,占比例30%;中档菜1.20—2.4元,占比例40%;低档菜0.5—1.00元,占比例30%。中、低档菜必须从开餐至始至终都有销售。保证学生伙食质量,不断更新和增加花色品种,必需实行中、小锅菜,全天必须提供免费汤。
2、加工场所不准堆放任何与工作无关的其他物品,并须及时整理和清扫;学生就餐场所必须每天清洗,确保食堂整洁、干净。
3、严禁出售变质和劣质食物。食堂厨师长必须每天对食品质量负主要责任,其他人员负连带责任,同等处罚。
4、食堂物资由饮食服务中心物资供应组和各食堂轮流采购员按计划统一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由物资供应组和采购员共同负责,不符合要求的、质次价高的物资由采购供应组全体人员负责退货,数量不足的由采购员追回。退不了和追不回的物质由采购供应组全体为员负责赔偿。若职能部门抽查出不合格物质所引发的一切费用将由采购组承担。
5、物资采购供应组每天将市场信息反应给各食堂和经理。采购供应组必须接受经理及相关领导、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及时报告进货的渠道、价格与质量。
6、各食堂要抓好优质服务、微笑服务和形象工程,按时开餐,上班时间要统一着装,挂牌服务。工作时间严禁抽烟、嚼槟榔、喝酒、干私活与聊天。
7、饮食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私自挪用、拿取食堂物资的,按总公司和中心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8、饮食中心所有员工必须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七、劳动用工制度
1、饮食中心应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岗位安置方案》,聘任临时工。
2、中心下属各食堂的.厨师长实行公开招聘,其它工作人员(其中技术临时工应有相关技术资格证)由食堂厨师长根据总公司提供的名单聘任,经经理同意后,报总公司审批备案。
3、中心经理根据工作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有权调配各食堂工作人员,食堂需新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由经理批准,经考核合格报总公司批准备案后方能上岗。
4、对不服从管理,严重违纪的职工,经经理同意,食堂厨师长有权辞退,并报总公司备案。
5、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总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重违反总公司规章制度,给总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总公司有权解聘,并负责损失赔偿。
6、临时工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的,原则上不再聘用。
7、凡聘用的临时工,根据总公司的《临时工聘用管理暂行办法》,须签订劳动协议,承包合同或短期劳动协议合同,交纳押金,并办好《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身体健康证》。工作服、工牌等费用与饮食中心各承担一半。
8、各食堂经中心经理同意,报综合部备案后,可聘请编外临时工,以解决临时性缺员或季节性用工问题,其费用由所聘食堂自行解决。
八、总公司提供的条件与政策
1、提供学校划归总公司用于饮食服务的场地、设备、设施、家具等条件。
2、房屋的维修、改造、装修、大型设备的购置,由饮食服务中心提出计划,总公司根据学校有关政策解决。
3、根据情况,总公司论证后对饮食中心的合理发展项目给予支持。
4、总公司对饮食中心每期开展一次评优活动,评比优秀服务中、优秀食堂,对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
九、工资、奖金分配的指导意见
1、严格按划块包干、多劳多得、向第一线和技术岗位倾斜的原则进行分配。
2、实行目标经营管理、承包经营管理的单位,按饮食中心制定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3、中心的管理人员和二线人员实行奖励工资,按饮食中心制定的奖励办法执行。
十、财务管理
1、中心及各食堂的财务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单独立帐,单独核算。
2、中心下属单位必须及时上交各种营业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如有违反,即扣除有关责任人员当月的岗位工资和所有效益工资。
3、各食堂对外经济合同,不论金额大小,均由经理经办,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总会计师会签后方能执行。
十一、物资管理
1、各食堂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炊具、餐具等财产均应及时建帐、建卡。
2、中心各食堂保管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入库和出库的管理制度,及时登记好物资的出入明细帐,做到手续齐全、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街办社区服务中心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的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彻落实《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设全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XX]60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电商换市”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总体要求,本着“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总体思路,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有机结合、公共服务和特色服务融合互动、丰富内容和提升品牌同步推进,建设台州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争取到20XX年,建成市级(市辖区)和6个县、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80个电子商务服务联络点,基本形成主体多元、服务规范、高效有序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为全市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供全流程、一站式、低成本的电子商务服务。20XX度年,台州市级(市辖区)、天台县、三门县、仙居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报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同意(浙商务联发[20XX]106号文件公示),务必要抓紧落实好建设方案。
二、重点内容
根据电子商务服务功能要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市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及在乡镇、园区和专业市场设立电子商务服务联络点,天台、三门、仙居服务联络点争取达到10个以上,市本级(市辖区)争取达到20个以上,服务中心建成以后,直接对接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形成覆盖全市、全省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由商务部门牵头,整合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以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资源和行业协会资源,让我市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公共服务中心平台上能找到所需要的电子商务服务相关业务。公共服务中心要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门人员任职,负责综合平台上的电子商务服务资源和辖区内企业的业务需求对接,提供电子商务培训、咨询等服务。
电子商务服务联络点建设,由各市县服务中心牵头,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等设立专业性电子商务服务联络点,为当地提供专业化电子商务业务咨询和联络等服务。联络点建设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并鼓励其采取市场化动作方式,为当地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相关的`增值服务
三、组织实施
按照全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统一部署,我市(市辖区)、天台、三门、仙居三个县率先试点,各承办企业(或单位)要抓紧调查研究,按照原先制定的建设方案,把当地最优秀的电子商务服务资源吸收到公共服务中心上来。从今年10月开始,市辖区、天台、三门、仙居三个县要起动首批相关企业入驻服务中心并提供服务,11月底前对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及服务联络点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估,为年底前迎接省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价做好充分准备,争取列入全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示范地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电子商务联络点(各10个以上)建设纳入明年试点。
四、相关政策
对市县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给予相应财政支持。省里已明确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资金配套和相关政策扶持。对于列入服务中心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产业基地(园区)、培训机构和实践基地,以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主体可优先享受当地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可优先申报上级有关政策性扶持项目,可优先评选有关示范性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