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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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调研报告 篇1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沿海发达地区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外向型企业被迫停产、破产或大量裁员,造成大批农民工陆续返乡。**是一个农业大市,是面向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的劳务输出大市,也经受着农民工返乡大潮的冲击,如何缓解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
一、全市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2008年,**市外出务工人数为132.3万人,年前农民工返乡人员达50.56万人,占38.2%。截至2 009年2月5日,全市再度外出务工人员34.05万人,失业返乡农民工在家待业人数达16.51万人,占12.5%。
2.返乡原因。根据在常宁市泥潭乡的抽样调查统计,农民工返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世界金融风暴返乡。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出口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出口受到限制,经济不景气,导致企业停产、转产、降薪、裁员,造成一些农民工提前返乡,占全乡返乡农民工总数的75%。二是受中央惠农政策影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如新的粮食收购政策的出台以及新的土地政策对农民工返乡具有吸引力,占全乡返乡农民工全总人数12%。
3.返乡动态。调查发现,目前在家待业的返乡农民工主要动向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在家务农。这批农民工约占58%。二是再次就业。这类人约占12%。基本上都是希望接受驾驶、电脑、焊工、电工、烹饪、旅游、酒店服务等培训后等待机会再次外出到内陆地区或本地企业务工就业。三是回乡创业。这类人约占15%。其中不少人凭借资金、信息等优势,发展规模经营、从事农产品流通等。
二、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分析
尽管农民工经过城市工作与生活的洗礼,学到了先进的理念、经验、技术,带回了多年积攒的资金,是家乡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但仍给**带来了不可忽视的社会压力。
1.经济发展压力。一是直接导致农民减收。农民工非正常返乡在短期内经济增收受到影响,各地劳务收入大幅减少。二是给本地资源和环境带来压力。人口与资源、经济匹配不当,多项承载力相对不足,将构成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负担。三是影响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有效实施。从短期来看,农民工返乡带回了少数资金,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然而,农民工难于就业导致减收必然减弱消费需求,从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四是制约了农业规模经营。原来将土地长期租赁给他人的农民工,现在回家要依靠土地来生活,从而影响了农村土地的加速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社会稳定压力。一是心理失衡带来的社会压力。无奈返乡的农民工自尊心受到伤害,有可能演变成心理疾病,导致过激行为,宣泄对社会的不满。二是价值认同带来的社会压力。很多农民工因长期生活在城市,一旦回到较落后的农村,可能会心情浮躁,滋事生非。三是不排除返乡农民工在沿海发达地区染上一些不良习气,随着返乡将影响社会风气。
3.民主建设压力。一是民主化进程的差异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长期在外的农民工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知识和法律知识,对民权的要求也较高。如果基层干部依然实施简单粗放的工作作风,就容易造成农民的抵触、对立情绪。二是长期积累的潜在问题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农民工回乡后,对于农村容易出现的土地、山林边界权属争端等问题必将引起关注和重视,从而考验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必须有心理准备和应对方案。三是维稳治安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不排除有些农民工蓄意制造事端,或染有、吸毒等陋习,从而滋生一些危害社会安定的行为,这对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严峻挑战。四是农民工的更高期望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越是有见识的农民工,对于地方政府的期待和要求就越高。如果地方干部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达不到农民工的期望,其管理权威必将大打折扣,并伴随产生执行不力等诸多问题。
三、因势利导将农民工返乡带来的社会“压力”转换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力”
尽管农民工返乡将带来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困难和压力,但是,只要措施得力,因势利导,完全可以将返乡农民工转换成为当地就业创业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1.完善机制,构建返乡农民工帮扶体系。
(1)建立监测机制,掌握农民工返乡的形势和动态。由劳动就业部门牵头,组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时做好返乡农民工的登记、摸底和就业需求信息,并就返乡潮的当期状态、趋势及可能给社会治安带来的问题定期报告。
(2)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社会竞争力。调查显示,在返乡人员中,参加各类培训的仅占14.6%,因此,培训农民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重要。要整合教育、农业、扶贫、劳动和社保等相关部门的资源、资金,发挥职业教育优势,尽快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培训体系,加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的鼓励支持力度,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和创业成功率。要认真分析预测经济复苏后的市场及返乡农民工的共性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术含量高的长线专业培训。尤其要围绕发展一村一品、建设现代农业的现实需要,积极做好粮食增产增效、经济作物种植、畜牧养殖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宣传引导和服务支持。目前,**市县两级依托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采取集中培训、订单式培训、农业生产适应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对28岁以下返乡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
(3)健全社保机制,维护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独立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全国统筹,有效解决当前农民工保险续接和续保问题:建立生活状况的定点监测制度,对生活困难者给予救济、财政补助等,帮助他们度过失业难关;加强疾病防控、计划生育、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等,积极引导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障返乡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给予吸纳返乡农民工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以保险补贴,在促使企业尽量多地提供就业岗位的基础上降低用工成本;推行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综合保障办法,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捆绑,实施政府托管下的市场化社保经营制度。
2.搭建平台,支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
(1)建立政策支持体系,鼓励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一是完善返乡农民工创业政策促进体系。在采取措施保证现有政策全面落实的基础上,专门研究出台《关于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形成包括土地流转、融资、税费、担保、培训等在内的支持政策体系。加强信贷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的企业可作为微利项目,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优惠。改善返乡农民工创业环境。开设农民工返乡创业“绿色通道”,建立健全返乡农民工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县域经济发展力度,完善住房、用水、用电、交通和物流中心等设施,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培育生产大户。鼓励他们回乡后,依托本地自然优势,兴建特色种养基地和科技示范园等,发展一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群。三是兴办二、三产业。利用他们在城市和大中型企业工作的经验、技术,抓住规模企业产业链条向前和向后延伸的机遇,主动接受大中型企业的`辐射带动,积极发展为大中型企业服务的配件配套企业,促进一批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利用他们亦工亦农亦商的特点,积极参加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成为经纪人或创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通过农产品的生产资料购销、传播信息以及开展技术承包,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兴建特色种植业等。
(2)加强政府就业服务,推动返乡农民工有序转移。一是就地转岗就业。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工业园区、规模养殖、设施农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科技企业等,为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务工提供岗位。二是转移输出重点。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的作用,合理引导返乡农民工将输出重点逐步转向长三角地区及环渤海湾等受金融危机影响相对较小的地区和行业。三是开辟新的渠道。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及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的契机,充分发挥各类职介机构的中介组织作用,加强区域劳务合作,采取举办用工企业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农民工开辟新的外出务工渠道。
(3)深化社会农村各项改革,扩大农村就业容量。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一是加快产业化建设。依托区域和资源优势,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乡镇企业发展,不断扩大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载体,让更多的农民工“离土不离乡”。二是加快小城镇建设。规划发展小城镇、小集镇,适度集中财力硬化、优化发展环境,让小城镇建设与非农产业建设产生互动效应,构筑县域经济的新格局,把更多的返乡农民工吸引到小城镇上来,让他们有更大的就业空间。三是加快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温总理提出的扩大内需十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农村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农田水利建设、沼气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农业项目,增加农民工的就业机会,引导农民工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让返乡农民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3.强化服务,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
(1)做好农村社会综治工作。一是加强心理疏导。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的思想稳定工作,通过开展金融危机的专题知识讲座,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农民工进行就业和生活方面的专门心理辅导,认真化解返乡农民工心中的疑虑。二要扩大法律宣传。积极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重点开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刑法》等法律知识讲解和省市帮扶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三要扩大低保范围。做好既无地又无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工安置工作,对他们进行摸底,像城市失业工人一样纳入低保,保障其生活、就医及子女就学等。
(2)构建健康的乡村文化。一要扩大公共文化阵地。加大投入,逐步建设起一批合法、高尚、健康的公共休闲娱乐场所,引导农民从事健康的文娱活动。二要开展多彩文化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充实农民的精神生活。三要打造乡土文化品牌。积极推进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与传承,支持农村自然旅游资源的挖掘、保护与修复等,激发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增强农民工对农村的价值认同感。
(3)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一要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挂钩联系返乡农民工制度,拓宽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覆盖面,认真收集梳理各种涉诉涉访信息,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安全生产隐患、食品卫生安全、劳动社会保障以及乡村干部违法违纪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排查,下大力气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力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培养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将政治素质好,可塑性强,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返乡农民工纳入重点培养对象,培养一批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培养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实践表明,回乡创业的农民工不仅是农村带头致富和带动群众致富的领头人,是农村基层干部的后备力量,更是新的生产生活方式的推动者、开拓者。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后备干部培训,选配一批农民工担任村干部,引导返乡农民工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切实加强党的基层执政能力建设。
农民工调研报告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两化” 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工作会议精神和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两个“着力”,建设“幸福资阳”,及时分析研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农民工就业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思路,确保全市农民工就业稳定,我们于20xx年8—9月在全市开展了农民工就业形势分析的专题调研。
一、全市劳务开发现状
(一)基本情况
20xx年1—9月,全市共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58.11万人,同比增长2.73%,其中男94.83万人,占59.98%;女63.28万人,占40.02%。按年龄划分:16—20岁 16.14万人,占10.21%;21—30岁28.29万人,占17.89%;31—40岁86.25万人,占54.55%;41—50岁23.74万人,占15.02%;50岁以上3.69万人,占2.33%。按文化程度划分:不识字或仅识字的12.99万人,占8.22%;小学38.83万人,占 24.56%;初中58.23万人,占36.83%;高中及中专文化44.66万人,占28.25%;大专及以上3.4万人,占2.14%。按区域划分:省内89.14万人,占56.38%;省外68.73万人,占43.47%;外派劳务0.24万人,占0.15%。省内除就地就近转移在资阳本土的外,其余主要分布在成都、德阳、绵阳等省内大中城市,省外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较发达地区。按工种划分:加工制造业51.31万人,占32.45%;建筑行业55.56万人,占35.14%;服务行业25.58万人,占16.18%;其他行业25.66万人,占16.23%。
(二)农民工就业形势
从农民工就业现状和形势分析看,我市农民工就业呈现出五个特点、四个转变。
1.五个特点
(1)就业从事行业多样化。农民工就业相对集中,省内是就业重点。从事行业多样化,几乎涵盖所有行业,但主要以建筑业、服务业、商业、农业为主。从总体上看,体力劳动型输出仍占大部分,靠脑力劳动实现就业的相对较少。
(2)就业形式以血缘、地缘和业缘为主。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农民工就业以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聚集,有组织输出的不到劳务输出总数的一半,大多数农民工就业方式仍然是自找门路、投亲靠友或者通过劳务市场中介。在陌生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为了生存与发展,逐步形成了以血缘、地缘及业缘为纽带的聚集现象。
(3)劳动报酬差距大。据调查统计,我市外出农民工收入高的达到5000元/月,低的不到1000元/月,差距主要来自于青壮年劳动技能型和老年体力型之间。劳动技能型务工人员,其工作相对稳定且收入较高,而老年体力型务工人员,其工作不稳定且收入低。
(4)年龄及性别结构差异明显。从年龄上看,外出农民工中,以中青年为主,30—50岁的青壮年约占70%,是劳务输出的主要对象。从性别上看,男多女少,男女比例达到6∶4。男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主要有技术工人、生产工人、建筑工人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依次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一般职员及办事员。年龄差异和男女同工不同酬,是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之一。
(5)文化素质整体较低。调查显示,约69%的农民工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文化素质的差异,决定了这些农民工只能从事靠出卖体力的简单而繁重的脏活、累活,且工薪待遇低。另外,由于文化素质不高,行业歧视、地域歧视甚至人格歧视时有发生。
2.四个转变
(1)由低收入型向高收入型转变。劳务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常年在外务工的农民,经过逐年技能提升培训和多年在外务工积累的实践经验,找工作相对容易且收入逐年增加,这部分农民工年均收入在3万元以上。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月收入大都在2500元以上。个别专业技术过硬的农民工月薪上万,安岳籍农民工高级服装设计制作师谢宗体年薪百万。我们在XX县八庙乡龙井村和吉庆村走访了20位务工人员,通过调查了解,20xx年1—6月份,日均收入为70—80元有12人,90元以上有8 人,日均收入约为88元;20xx年同期,这20位务工人员日均收入为60—70元有6人,70—80元有11人,90元以上有3人,日均收入约为80 元。20xx年年初以来,农民工人均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
(2)由季节型向常年型转变。由于新农村建设、工业开发、城市建设、退耕还林等项目的实施,加上招商引资和回引创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落实,大批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农村剩余劳动力由过去多是农闲外出务工,农忙回家种田,到现在转变为常年在外打工做生意,年底回家团聚。
(3)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大部分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农村青年特别重视实用技能的学习培训,以前依靠体力劳动干粗活的农民工,通过培训和多年的实践操作,逐步成为有一技之长的`砖工、焊工、装饰装修工、电工、缝纫工、家政服务员和厨师等新型农民工,技能型农民工比例大幅度提高,有各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型农民工越来越多。
(4)由无序型向有序型转变。过去招工要去宣传甚至做思想工作。现在外出务工已经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理想和追求,是新兴职业。而且随着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工作,政府引导、部门组织、中介参与、职业培训、安全护送、维权服务等多措并举的劳动保障体制不断完善,农民工上规模、成建制的转移输出增多,全市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农民工就业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农民工就业形势判断
20xx年,我国经济增幅放缓到6—7%之间,对我市劳务经济的影响不大。由于我省特别是我市的经济发展迅速,第三、四季度用工需求量增加。预计,到12月底,全市转移输出的总规模将达到160万人以上,比20xx年同期增长1.6%以上。但,春节回乡过节的农民工中,估计将有3万人不再外出务工,其中2万人将就地就近就业,0.5万人将参加各类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之后重新就业,约0.5万人暂时失业在家。预计,20xx年,全市转移输出总规模将与今年基本持平,但劳务收入将稳中有增。
因此,今、明两年,我市不会出现大规模的农民工返乡潮,劳务经济将持续平稳发展。但,由于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也将给我市带来一些不利因素,主要体现在:一是增加了市内就业和再就业的压力。二是农村矛盾、问题、不和谐因素增多,社会管理成本增高,难度加大。三是部分农民收入减少,特别是农民现金收入减少,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社会商品购买力。四是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新的压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量加大。
三、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农民工就业工作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稳定输转规模,拓宽就业渠道
一是巩固和拓展输出规模。以巩固现有规模为基础,坚持“立足西部、巩固南部、拓展东部、扩大海外”的思路,进一步畅通渠道,多管齐下,培育劳务输出新的增长点,扩大技能型农民工输出比重,实现输出劳动力由数量型向技能型转化。
二是抓好劳务市场组织建设。重点抓好龙头企业、劳务公司、劳务中介、劳务经纪人等市场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水平,从而提高劳务经济效益。
三是加大就地就近转移力度。以“1+4+2” 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连片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等为载体,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继续实施“农民工人才回引工程”。在突出抓好工业开发和发展服务业的同时,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拓展农业功能,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
(二)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一是培训项目为载体,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大力实施劳务精品培训战略,积极抓好劳务“品牌培训”、“企业在岗培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劳务扶贫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培训项目的实施,提高农民工就业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工从“就业——稳定就业——选择性就业——充分就业 ——体面就业——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循环。
二是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劳务培训中的主力军作用,全市通过联合扩张办职教、吸引社会力量办职教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职教规模。进一步加强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进一步扩大农村未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或劳动预备制培训的覆盖面。
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务培训基地建设。重点改善6个省级劳务培训基地的硬件及软件设施,打造高素质培训师资队伍,增加培训数量,提高培训质量。
(三)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
坚持“以创业促进就业”的思路,积极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搭建创业平台。
一是提供创业培训。各县(市、区)依托劳务培训基地,充分利用“创业培训”和“农村青年技能培训”等项目,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回乡农民工实施创业培训。
二是搭建融资平台。大力发展会员制担保机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已有的3家会员制担保公司。进一步整合就业系统小额担保贷款、工会创业小额贷款、团市委小额信用贷款、妇联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等项目,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工创业的融资需求,让他们成功创业,从而带动更多的人就业。
三是搭建创业平台。积极为回乡农民工建立创业园区,为回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创业条件和平台。在目前已有的50个农民工创业基地基础上,再兴建一批农民工创业基地,进一步拓宽创业基地覆盖领域。
四是搭建政策平台。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意见》(资府办发〔20xx〕14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回乡创业政策扶持体系、服务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大力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
(四)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进一步抓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伤害农民工利益的事件。
一是大力推进农民工参保。推进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二是建立和实施居住证制度。农民工持居住证和在居住地已就业相关证明,享受子女教育、住房租购、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从制度上逐步让尚未落户的农民工享有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
三是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确保农民工随迁子女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是不断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企业、社区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
五是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继续开展“留守学生关爱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充分依托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村推进建立儿童活动场所、托管机构等关爱服务阵地。加大农村文化设施投入,丰富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六是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民主政治权利。进一步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落实农民工的民主权利。加强农民工基层党、团组织建设,注重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团员,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工会,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民工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农民工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强市、县(市、区)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增加编制,落实人员,保障经费。进一步建立健全镇(乡)政府农民工工作常设机构和专兼职岗位,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县(市、区)与镇(乡)两级之间的沟通与配合,提高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考评机制,落实相关责任。
二是加强农民工统计监测和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统计调查抽样方法、调查手段,充分利用联网数据,全面、系统、准确地采集农民工统计信息,掌握农民工队伍的发展变化趋势,为市、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信息依据。
三是引导农民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农民工的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国情省情市情的宣传教育,使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法纪教育,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倡导农民工勤于学习,不断提升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养成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提高农民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四是努力营造尊重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政策措施,宣传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进行文艺创作,开展农民工文艺创作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的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创造的鲜活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农民工调研报告 篇3
“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广义的农民工,既包括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也包括在区域内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本报告的研究范围,主要是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既外来人口。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的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权益保障仍存在诸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的维权事件不断发生,对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建立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笔者作为**镇总工会主席,从工会在农民工维权中如何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的角度进行调研。本次调研对象是**地区的农民工,举行农民工座谈会2余次,共发放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78份。
一、 本镇农民工现状
农民工这一充满生命力的新生事物,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走出田间、走出乡村,进入工厂、进入城市,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创造着自己的新生活,创造着中国的现在和未来。
(一)本镇农民工的主要特点
1、以初中文化的青壮年为主。根据本镇外口办最新统计指出,截至六月底,**镇总外来人口数量95535人,其中从业人数75055人,占总数的78.6%;年龄在18岁至49岁之间占总数的89.6%;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是84.1%,高中文化程度的比例是12.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所占比例是3.8%。可以看出,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比较轻,也是农村劳动力中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群体。他们思想活跃,向往城市生活,有强烈的外出就业冲动,也较为容易适应现代工业生产要求,但是总体素质仍然偏低,多数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
2、以自发性外出为主。目前,农民外出务工主要依托以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信息网络。调查统计显示,88%的农民工通过自发方式外出,有组织外出的仅占12%。自发性外出主要靠亲友介绍或帮带,就业成本低且成功率高,这也与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少、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诚信的认同感低有关。近年来,通过政府或中介机构组织和介绍外出就业的农民工逐步增多,但仍然不是主要渠道。
3、以务工为主。统计至今年6月底,本镇农民工务工人数占从业总人数的78.1%,在建筑业就业的占4.1%,经商的占17.5%,务农的占0.3%。
4、对工会组织概念模糊。调查显示,对于工会组织知道大概的占调查总数的87.4%,对于未建立工会的单位,在问到是否希望建立工会组织时,无所谓的态度占75.9%,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不了解,与自身发展无关等。
(二)本镇农民工维权意识
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增强,但法律知识欠缺。通过与农民工直接对话和问卷调查,自我评价为稍具有一点维权意识的占92.9%,维权意识很高的占3.5%,仍有3.5%的人认为维权意识很差;在权益受到伤害时,有83%的人想到维权。
用工单位从不拖欠工资的占97.7%,交纳保险的占75.6%,但没有交或不清楚情况的仍占24.4%;对于高温补贴给付,没有或者不清楚的占55.6% 。我们感到,目前农民工维权意识在增强,但法律知识跟不上。虽然对劳动人身安全和防范措施普遍看重,在权益遭受侵害后,也知道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在具体维权法律程序和方法上却陷入茫然,甚至不得已而放弃。
二、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的现状及矛盾
(一)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维权法律依据不足
现行立法中有关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9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劳动部及省、市有关部门制订和颁布的相关配套法规、规章。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现有法律法规在内容上,可操作性上存在局限性和滞后性,已不能满足妥善处理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需要。在农民工劳动关系、工资收入、社会保险、人身保护方面的规定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难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国务院颁发的《法律援助条例》,对农民工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等追索医疗费和赔偿的法律事项,尚未列入《法律援助条例》受援范围。这使得有关部门在进行农民工维权时常因缺少法律依据,工作难度大。
(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农民工就业难度大
农民工就业渠道不畅,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由市场调节方式实现。相当多的职介机构规范性和诚信度较差。通过中介组织介绍就业的农民工比例很低,只占到调查总数的20.2%。第二种,通过组织输送实现。由于政府的服务职能尚未真正就位,由此实现就业的农民工比例更低。超过70%的农民工是通过第三种方式,即自谋职业。存在盲目性大,管理失控,劳动关系难以确认,情况复杂混乱等情况。
劳动保障部门主管职业中介,人事部门主管人才交流中介,两种中介并存于劳动力市场,统一的市场被人为的划分。因而形成多头、多级审批和管理,不利于规范和有序管理。部分以欺骗求职者骗取钱财的中介机构,扰乱了劳动力市场秩序,对非法中介活动的打击,劳动、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治理力度不够。
(三)法定诉讼程序繁杂,农民工维权成本高
由于农民工的特殊性,尽管仲裁机构与各级法院采取了各种措施降低仲裁和诉讼门槛,但对大多数农民工而言,维权时效与诉讼成本仍然较高,使其仍难以承受,农民工即便胜诉,支付的成本与收益之间也严重失衡。由于维权成本高,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事故拒绝赔偿等侵权事件发生后,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民事诉讼的比例很低。大量的非诉案件,农民工或无奈放弃,或用非正常方式去谋求解决。
(四)部门配合缺乏协调,维权资源存在不足
由于条块分割,各自为阵,缺少统一的机构和协作机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与社团组织等维权主体虽然有一些小范围的协作和配合,但总体来看,在协调配合上还不适应维权需要,维权资源还未有效整合,综合维权优势还未形成。在财力、人力上,维权经费和人员配备的缺口较大,使部门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五)农民工文化程度偏低,维权意识比较淡薄
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虽有一定增强,但由于其文化层次较低,处于弱势的农民工为了保住饭碗,对于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也听之任之。有些农民工为了保证择业自由,自己也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一旦发生侵权事件,农民工自身证据缺乏,加之取证困难,导致其合法权益难以受到法律保护,不利于维权工作开展。多数农民工职业技能单一或无技能,仅具有劳动力价格低廉的比较优势,对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则难以为之,形成就业的结构性障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农民工,就业率超过80%。相当部分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险认识不足,只注重眼前经济收入,不愿花“小钱”购买保障长远利益的综合社会保险。
三、 解决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建议
(一)抓重点,认真解决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使用农民工的企业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加大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监察力度,对违反国家规定,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二是要解决最低工资制问题。制定农民工最低工资制,并与城市居民的最低工资标准结合起来,体现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原则。三是要探索适合农民工实际的社会保障制度。要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确保他们因工伤亡后及时得到救治和补偿。四是要建立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同享公共管理服务的机制。取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尽快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适度满足和保证农民工的基本精神文化需求。
(三)加强劳动安全监管,大力改善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一是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使他们充分了解应当如何做到自我防范和保护,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障部门在检查劳动合同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要督促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在合同中写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岗位待遇。三是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的监测和预防。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病的监督检查和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四是安全生产和卫生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日常巡查,督促各类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现场作业条件,健全安全防范、劳动保护措施,对有毒有害生产岗位加强安全监控;对无视安全卫生条件和侵害农民工安全健康权益的单位及时责成整改、纠正。五是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要建立农民工集体宿舍,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六是发挥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的作用,把农民工吸纳到安监队伍中来,及时消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七是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女职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
(四)工会牵头抓好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员工具有法律约束力。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应针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资偏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拖欠工资矛盾依然存在、劳动时间长、生产条件差等问题,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模较小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签订区域、行业集体合同,规范用工行为。
农民工在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约定,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工会要督促单位并做好积极的引导。
(五)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工作,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基层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要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使农民工的正当要求有一个正常的反映渠道。对伤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用人单位要及时纠正,农民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应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六)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就目前来说,最紧要的是推动调节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劳动法》的修改。同时也应制订与之相适应的、相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使劳动关系的调整等方面都能做到有法可依,为农民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以适应维护这支庞大劳动群体群英和社会的稳定。
(七)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
一是应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突出加强职业技能和法律政策培训。要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设置教育培训内容,使农民工基本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能;二是在法规政策方面,着重使农民工增加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利益诉求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能力。
(八)协调各有关方面建立健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工作
政府应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农民工的用工计划、劳动管理及权益保障工作等等。要明确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地区间合作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制度创新,深入研究和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健全舆论宣传导向,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农民工为城市和社会所做的贡献,客观反映农民工的现实状况,让社会公众了解农民工,在社会中尊重农民工、平等对待农民工,主动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把农民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农民工作为中国社会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群体,他们收入低下和权益缺失的状况如果不能尽快地得到有效改变,他们中的多数人如果不能逐步转化为正规的产业工人和安居乐业的市民,中国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变和扭转,农业弱质、农村落后、农民弱势的问题也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将会延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进程。
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又要看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农民工问题,是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必须用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必须从政治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统筹解决,必须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有针对性地逐步解决。
农民工调研报告 篇4
当大四学生刘莉苹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上课的时候,距离株洲700公里以外,她的父亲,正在深圳某家具厂做工;她的母亲,正在邵阳老家一家工厂包装着产品。“我父母都是农民工。”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刘莉苹说。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XX年9月,当学校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社会调研时,刘莉苹首先想到的,就是有关“农民工”的课题。“从小,我就知道父母在外面打工很辛苦,但当我做完调研之后才明白,我以前对他们的了解还远远不够。”
近日,刘莉苹参与采写的社会调研报告——《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城市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研究——以株洲为例》,在我省“深化农村改革”专项征文活动中获得了一等奖。这项征文由省经济学学会、省委“为改革攻坚献策重大决策咨询智囊团”农村改革专家组联合开展。该报告的核心内容,还被国家级期刊《中国就业》采纳,在XX年第1期发表。
这份报告,是袁辉、刘莉苹、朱媛、晏卫红、黄飞虎5名湖工大学生,在商学院王欢芳博士的指导下完成的。
调研者何人?
大多是农民工子女,想了解父辈们的生活
为什么做这个关于农民工的调研?
“调研组5个同学中,有4位来自农村,包括父母、邻居甚至曾经的同学,很多都是农民工。”袁辉介绍,唯一不同的是晏卫红,她父母都是做生意的,但从小在市场中长大,她接触到的大部分都是农民工。
“从我出生直到现在,父亲就一直在广东沿海那边打工,只有过年时才回来半个多月。”刘莉苹说,由于在家的时间太短,她打小对父亲就印象不深,直到六岁的时候,才开始认识父亲,“对我来说父亲只是一个符号。”
父亲为什么要背井离乡?小时候,刘莉苹对父亲也曾有一些怨恨,直到在调研中,她得到一个数据,在有适龄子女的农民工中,55%的子女都是在老家读书,“不是他们不想(把孩子带在身边),是制约的因素太多了。”
队员朱媛的父亲也是一位农民工。“平时会询问父亲在外面打工的情况,但父亲都说得比较含糊。”朱媛说,父亲养活一大家人,很不容易,她想通过调研,了解父辈们的故事。
调研如何开展?
调查了13个月,访问了70多家单位
确定课题后,从XX年9月开始,课题组5位成员开始了对株洲市农民工生存状况的实地走访调研,一直到XX年9月结束,每周至少走访一次,光调查就花了13个月,共收集了200多份资料。
“调查对象包括城市四区的建筑工、超市员工、保安门卫、清洁工、服务员等,一共涉及了20多个行业,70多家单位。”袁辉介绍,调查一般是在下午或者晚上,等对方下班后才开始,由于调查对象文化程度有限,每份问卷都进行了详细的访谈。
“第一感觉是震撼。”袁辉介绍,调查中队员们发现,大部分农民住的地方都很简陋,工作强度很高,“有的.一个小板房宿舍,住了十几个人,连洗热水澡的地方都没有,有的一天要上十三四个小时班。”
调研过程中,也遇到过不少阻碍。“遇到过很多白眼,有一次,我们到某酒店调研服务员的工资收入,还被保安赶了出来。”队员黄飞虎介绍,但为了让更多的人关注到这一群体,队员都坚持了下来。
“几乎每次出去调研,队员们都有不同的收获。”刘莉苹介绍,虽然条件艰苦,但很多受访者身上都流露着对生活的热爱,“有一股积极的正能量。”
调研有何收获?
改变了对农民工的看法,与父亲共同语言更多了
“坦承地说,之前对农民工,确实会带有一些歧视。”队员晏卫红说,通过调研,加深了对这一群体的了解,更多地变成了理解与尊重,“以前看到他们,会敬而远之,现在,更多地是想跟他们交流,了解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
“之所以学公共管理专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父亲。”刘莉苹介绍,在底层工作的父亲一直认为,管理岗位更容易获得别人的认可,因此执意替女儿选择了这个专业。“以前从来没有主动跟父亲交流他在外面工作的情况,但搞完调研之后,跟父亲的共同语言更多,也更加了解父亲的不容易。”刘莉苹说,父亲现在最担心的,是以后的养老问题,因此,刘莉苹毕业论文的题目,也选了一个相关的课题,现在正在实施。
“希望更多的人关注这一群体。”袁辉介绍,调研报告出炉后,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好几个部门都向我们要这份报告,作为制定政策的参考。”
农民工调研报告 篇5
为了解我国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今年8月,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的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城市农民工工作和生活条件普遍较差。他们劳动强度大,生活开销大;文化程度低,社会保障低;工作环境差,生活条件差;文化娱乐少,技能培训少。尽管如此,但多数农民工仍认可目前生存的现状,对未来生活充满希望。
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报告共分四篇,第一篇为《城市农民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第二篇为《城市农民工生活与教育状况》,第三篇为《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评价和希望》,第四篇为《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范围、方式和内容
本次调查范围为:全国各级城市(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中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的农民工。
调查对象是:年龄在16-65周岁的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包括被企业(单位)招用的在固定岗位就业的农民工和在社区街道上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灵活就业的农民工。
调查采用面访方式,对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直接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对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采取街道社区拦截调查和入户调查方式。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包括劳动就业、获取报酬、就业保障、住房、子女教育、劳动技能培训等情况。
(二)调查样本的抽取
1、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样本的抽取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总体,分两阶段抽取城市农民工进行调查。即先在制造业等12个主要行业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单位),然后从中选取一定数量农民工进行调查。在抽取农民工时按照该企业(单位)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职业,适当考虑了农民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
在抽取各省级农民工样本总量时,考虑到东部地区是农民工的主要输入地,因此江苏、浙江、广东省抽取的样本不少于1200个,其他东部省份抽取的样本不少于900个,中部省份不少于650个,西部省份不少于400个。
2、灵活就业的个体农民工样本的抽取
以城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为总体从街道社区中选取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适当考虑农民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
4个直辖市各抽取200名农民工,15个副省级市各抽取30名农民工,各地级市和县级市分别抽取10名和5名农民工进行调查。
(三)调查的样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各类农民工29425人。
1、样本分布情况
按工作岗位分,固定岗位就业农民工23880人,流动就业农民工为5545人,分别占81.16%和18.84%。
按从事工作的行业分,在制造业,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占19.53%、15.12%和14.84%;在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占13.88%、9.75%、8.22%和1.26%;其他农民工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金融业中工作。
按从事的职业分,主要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分别占17.49%、15.46%、13.22%、9.08%。和7。17%。
按东中西部划分,东部地区调查农民工13435人,中部地区调查农民工8980人,西部地区调查农民工7010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45.66%、30.52%和23.82%。
2、农民工基本情况
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男性农民工19027人,女性农民工10398人,分别占64.66%和35.34%。
从婚姻状况看,已婚的有18191人,未婚的有10743人,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数的61.82%和36.51%。
从年龄上看,16-25岁的农民工有8954人,25-35岁的农民工有10553人,35-45岁的农民工有7516人,45岁以上的农民工有2402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30.43%、35.86%、25.54%和8.17%。
从文化程度上看,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农民工有756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3750人,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531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7848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759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2.57%、12.74%、52.04%、26.67%和5.98%。
二、城市农民工劳动就业情况
(一)农民工的求职主要靠亲朋好友
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乡介绍找到工作。据调查,由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介绍的占28.20%,由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的占25.99%,自荐到用工单位工作,占10.51%。另外,还有部分农民工是通过自主就业,招工广告,包工头、老板招募,劳务市场,招聘会,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找到工作,分别占7.94%、7.38%、5.15%、3.85%、2.46%和2.05%。
(二)农民工职业涉及城市生活的诸多方面
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从事的职业有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职员、办事员、管理人员、居民服务人员、商务服务人员、个体业主、小摊小贩、家政服务人员、市政环卫工人等。
从性别上看,男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主要有技术工人、生产工人、建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17.65%、16.66%、12.99%和8.94%;女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依次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一般职员及办事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35.14%、13.27%和10.45%。
(三)农民工工作时间过长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城里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时。
从每天工作时间看,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占6.85%,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的占53.26%。每天工作9-10小时的占26.28%,每天工作11-12小时的占10.70%。有2.91%的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
从每周工作时间上看,46.90%的农民工每周工作7天,36.7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15.58%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只有0.8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在4天以下。
从调查中了解到,造成农民工劳动时间过长的原因主要是: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多挣钱,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三、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情况
(一)农民工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
据调查,29425名农民工所在的单位提供工作待遇情况是: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占54.01%,能兑现工资的占85.14%,提供加班补贴的占49.87%,有双休日的占11.87%,能提供工伤补偿的占42.84%,可以带薪休假的占20.47%,可提供岗位培训的占47.23%,有住房补贴的占7.58%,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占4.76%,妇女可以带薪休产假的占被调查的女农民工的比重为20.22%。
(二)半数以上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有15891人,超过半数。其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占68.27%,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占10.53%,签订临时合同的占21.20%。
在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的10849名农民工中,平均签订合同期限仅为一年。其中,75.68%的农民工签订了9-12月的合同,7.91%的农民工签订了1-2年的合同,只有10%左右的农民工签订的合同时间超过两年。
据调查,签订过合同的农民工对合同的认知程度相对较高,很清楚所签合同详细内容的农民工占了22.94%,比较清楚合同内容的占了41.94%,一般了解合同内容的占了23.02%,不大清楚和完全不清楚合同内容的只占9.05%和3.05%。
(三)农民工购买保险比重较低
据调查,农民工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居多,没有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73.37%、73.77%、84.65%、67.46%。以上四险由单位购买的比例分别为11.89%、12.61%、8.41%和23.09%,由农民工个人自己购买的比例分别为6.56%、7.23%、2.55%和4.62%,由农民工个人和单位共同购买的比例分别为8.18%、6.39%、4.39%和4.83%。
(四)多数单位能够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暑降温措施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特殊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中,10.93%的农民工有非常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23.74%的农民工有较为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51.47%的农民工有一些劳动安全防护措施,13.86%的农民工没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调查结果还表明,在高温下作业,由单位给农民工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60.97%,由农民工自己花钱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19.77%,还有19.26%的农民工未采取任何防暑降温措施。
注:职业中各类服务员包括餐馆、饭店、发廊美容、保洁等服务员,技术工人包括木工、石工、泥水工、电工、修理工、缝纫工、厨师、驾驶员等,居民服务人员包括送货员、送奶工、送报员、送水员、洗衣、洗染、搬运工、人力车夫、废旧物资收购人员等,商务服务人员包括打字、排版、影印、美工人员、快递员、话务员、保安员等,家政服务人员包括保育员、保姆、小时工、护工等,小摊小贩包括卖菜、卖报、卖烟、推销员、售货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