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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招生方案

2025/05/27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大学招生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大学招生方案 篇1

1、活动目的

(1)扩大我校在全国各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深考生、家长及各中学对我校的了解和认同;

(2)为学校的发展做贡献;

(3)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2、活动主办部门

本活动由招生工作办公室主办。

3、参与对象

我校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4、活动时间安排

(1)各学院确定本学院招生宣传志愿者名单,电子版名单发送至

(2)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活动时间:寒假期间

(4)学生上交活动总结时间:20XX年3月15日前

5、活动方式及考核办法

(1)活动方式

招生宣传志愿者利用寒假回家的机会,携带招生办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20XX年报考指南》),回到所在毕业中学,向学校领导、老师宣传介绍我校的相关情况以及本科招生的有关政策等,与高中在校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分享大学生活的心得体会;解答学生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如学校基本情况、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校园文化生活等,并动员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2)考核办法

活动过程中,招生宣传志愿者应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包括总体效果、中学及考生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以调查报告形式报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将与有关部门协调,将此次活动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之列;对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认定为优秀的,将依据学校社会实践相关规定予以记学分、评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给予物质奖励等。

大学招生方案 篇2

招生宣传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希望学院的相关领导和老师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作好学校招生宣传的准备工作,切实把招生宣传工作抓好、抓实。

我院招生宣传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在继续坚持“巩固项目管理、稳定工业工程、拓展物流工程”总体工作思想的基础上,加强对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医药文卫等事业单位考生数量大,教育质量好的企业的招生宣传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各方面力量和各种手段,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通过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特色、综合实力以及考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实现“扩大学校影响、吸引优秀学生,提高生源质量”的工作目标。为高质量地完成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形势

我校的招生工程硕士范围涉及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共有3个专业。招生宣传是高校之间竞争优秀生源的一个焦点,各高校纷纷加大投入力度、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措施、运用各种手段吸引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是全国第一批获得工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在地域、师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如综合实力强,办学规模大,校园环境好,学术风气浓等特色。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提高招生宣传的效益。

二、招生宣传工作方针

我校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在继续坚持以往“巩固项目管理、稳定工业工程、拓展物流工程”总体工作思想的基础上,加强对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医药文卫等事业单位考生数量大,教育质量好的企业的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宣传的工作重心在非合作办学单位。并做好其它京外单位的常规性宣传活动。

三、招生宣传工作组织结构

招生宣传工作应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教务处的领导下进行,采用“校院配合,重心下移”的工作方式。突出学院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学院的积极性。招生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协调全校的招生宣传工作,提高招生宣传工作的效率。主要成立以下的组织机构:

1)成立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领导

副组长:1人

组员:

2)成立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宣传业务工作组

组长:院领导

副组长:

组员:每个系1人

招生宣传业务工作组的任务是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整体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

3)招生宣传员

(1)在招生办公室组建一支精干、稳定的招生宣传员队伍

(2)成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至少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

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

组织、安排本学院及本学院所承包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4)成立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网络招生宣传工作组

组长:

执行通讯员:

组员:每个系1人

网络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负责网络招生宣传的总体协调工作,执行通讯员负责有关网页的日常维护,信息整理等工作;组员负责提供各学院相关的最新、最详细的信息,反馈学院、学生的意见、建议,对于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的,学校在年终时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5)成立《招生工作简报》编辑组

主编:

执行编辑:2人(聘请学生记者)

编辑组负责编辑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工作简报》,主要介绍以下工作内容:

(1)有关招生工作的各类文件;

(2)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

(3)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的进展;

(4)特殊招生、录取的情况。

四、招生宣传工作规划

招生宣传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基础。今年我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将是围绕着宣传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的学科、专业优势,扩大学校影响,使考生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我校。为此特作如下工作安排:

1)编制《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宣传工作手册》,将宣传工作手册作为今年招生宣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宣传资料。

2)编印《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专业介绍》、《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考生报考指南》、招生宣传海报、拍摄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电视宣传片作为学校招生宣传的主要材料。

3)召开“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宣传工作会议”。布置学校总体招生宣传工作,布置宣传工作任务。

4)根据报名时间,陆续在招生报上刊登招生宣传广告、学校简介等招生宣传材料。

5)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参加各重点单位组织的招生咨询会。

6)参与各地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的现场咨询会。

7)建立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网络招生宣传体系,根据情况参加各地和主要网络媒体举办的“招生工作网上咨询会”。

及时做好“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网”的改版、更新工作,要做到界面简洁明快,内容丰富适用。要面向考生提供有关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工作的最新、最详尽的信息、各学院、学科的最新动态,指导考生高考志愿的填报,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长有关招生工作的问题等,尽量扩大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的影响范围。

五、招生宣传工作人员条件

1)招生宣传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经过经过认真的培训和学习,了解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学院、学科的最新发展和动态。

3)招生宣传工作人员须遵守学校招生工作纪律,不做违纪、违规的行为。

4)派遣的招生宣传员应是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学校职能部门管理干部,具备招生宣传工作经验者应优先考虑。

招生宣传工作是一项十分艰苦义的工作,而招生宣传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校招生的生源质量。各有关单位领导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投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要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敷衍了事的思想和行为,把招生宣传工作做到实处。学校教务处将竭力对招生宣传工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给予政策倾斜,提高招生宣传人员的待遇,圆满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目标。

大学招生方案 篇3

华东理工大学为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56所学校并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施自主招生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

华东理工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相配套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成为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招改革,扩大招生自主权”的精神,20xx年我校继续进行本科自主招生选拔的工作。为了选拔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或有特色和专长的中学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特制定“华东理工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选拔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积极探索招生改革的新路子,为国家培养出更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或有特色和专长的中学生进入华东理工大学深造,录取和选择专业时不以高考成绩作为唯一标准。

二、自主招生选拔计划数

自主招生选拔计划数为220名(理科),宁缺勿滥。

三、自主招生选拔申请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自主招生生源面向全国,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考生可由所在中学向我校推荐,也可向我校自荐(其学习成绩、获奖奖状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方为有效)。

1.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中学就读,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年级排名前10%;就读于区县重点中学,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年级排名前5%的考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中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赛区单科(数学、物理、化学)二等奖以上。

3.获20xx年上海市“东华-上海化工区杯”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重大奖项或在国际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5.某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表现出特殊才能的考生。

6.获省(自治区、直辖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

四、操作程序

1.网上报名:登陆我校招生主页(http://zsb.ecust.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确认并提交后请打印“华东理工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选拔申请表”。

2.书面材料邮寄(请将以下材料经中学校长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华东理工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选拔申请表”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学校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考生将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文化测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文化测试。

1)上海、江苏、广东考生测试科目:数学、英语、物理或数学、英语、化学;

2)其它省市考生测试科目: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上海、江苏、广东考生参加测试的学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00元,其它省市考生参加测试的学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20元(测试报到时交纳)。

5.根据考生文化测试的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经学校专家考核小组审核,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名单。

6.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并报教育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备案。

五、录取办法

1.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必须以第一志愿填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其资格自动取消。

2.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调档线以内者,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不包含中外合作专业)。

3.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不含100%)调档线以下、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线以上者,只要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

六、监督与实施

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校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大学招生方案 篇4

江南大学20xx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工作。我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考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20xx年在下列省(市)实行自主招生: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河南、天津、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江西、北京、上海、陕西。

二、招生对象

20xx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其它国际竞赛奖、全国竞赛奖、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并由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认可者。

3、获得《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者。

5、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质者(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选拔范围)。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为我校20xx年招生总计划的3%以内。

四、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符合第1-3项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向江南大学招办申请,符合第4、5项条件的考生可由中学推荐(校长签章)提出申请。

2、填写《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下载,也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

3、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起、800字以内、本人签名)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照片”处,另二张背面写上姓名,轻贴在申请表的右上角;

②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A4复印纸);

③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复印纸);

4、所有材料合订成册。

申请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24日(以寄件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公布自主选拔录取方案。20xx年11月通过江南大学招生网以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的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和选拔规则,使中学、考生、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要求和办法。

2、中学选荐或个人自荐。根据上述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的要求,欢迎中学积极推荐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优秀考生,同时也欢迎优秀考生踊跃向我校自荐参加选拔。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材料寄给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材料”的字样。

3、初审申请材料。学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以审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20xx年12月31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4、自主选拔笔试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必须参加江南大学组织的自主选拔笔试测试。我校拟在长春、西安、济南、青岛、石家庄、郑州、南昌、绍兴、合肥和无锡市设立10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路程等情况,选择其中任一考点参加笔试。测试时间为20xx年1月7日,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测试通知请登陆我校招生网查阅。

5、公布笔试合格者。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进行审核,于20xx年1月17日公布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名单。

6、参加科学文化冬令营。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于20xx年1月27日―28日,统一参加在我校进行的“江南大学20xx年科学文化冬令营”,并参加自主选拔的综合素质考察。

7、确定自主选拔入选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和相关测试的综合成绩,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复审,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于20xx年3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并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时报送考生就读中学备案。

8、中学张榜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9、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自主选拔的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0、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江南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江苏籍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表上只能填报江南大学)。

六、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满足招生对象1、2条并达到考生所在省的重点本科控制线或满足招生对象3、4、5条并与江南大学在该省的投档线之差不超过10分者,即可被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并满足其所报考的专业志愿(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七、监督保障

1、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

2、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来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坚持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八、重要日程

1、报名截止:20xx年12月24日2、笔试通知:20xx年12月31日

3、笔试时间:20xx年1月7日4、成绩查询:20xx年1月17日

5、冬令营时间:20xx年1月27日―28日6、入选查询:20xx年3月5日

7、签订协议:20xx年3月下旬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信息均在江南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