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监测方案

2025/05/30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监测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监测方案 篇1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我省托幼机构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根据卫生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二、监测内容

1、空气:抽查教室、寝室及活动室。在动态或静态情况下监测空气中细菌总数和溶血性链球菌。

2、物体表面:抽查提供给幼儿使用或把玩的物品,如课桌、餐桌、玩具、毛巾等,对物体表面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进行检测。

3、工作人员手:抽查为幼儿提供教学、以及餐、饮服务的工作人员双手。对手上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进行检测。

4、餐(饮)具:抽查消毒处理后拟提供给幼儿使用的餐(饮)具。以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志贺氏菌)为监测内容。

5、游泳池、嬉水池:供入托儿童游泳、嬉戏的水。对水中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进行监测。

三、监测方法

1、空气:动态情况下依照《消毒技术规范》(20xx年版)采用撞击式采样器进行采样;静态情况下依照GB15982中平板沉降法进行采样。空气中细菌总数和溶血性链球菌检测依照GB15982附录A进行。

2、物体表面:按GB/T18204或GB15982进行采样与检测。

3、工作人员手:按GB15982进行采样与检测。

4、餐(饮)具:按GB14934进行采样与检测,抽查消毒处理后拟提供给幼儿使用的餐(饮)具。以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志贺氏菌)为监测内容。

5、游泳池、嬉水池:细菌菌落总数按GB18204、9~10执行;大肠菌群(纸片法)采样与检验按GB14934执行;游离性余氯按GB/T5750、11执行(没有就不做)。

6、紫外线灯:紫外线灯辐照强度

四、监测数量及时间

1、本年度CDC至少监测2家市级托幼机构。各项目监测采样量见下表。

样本量项目空气物体表面

幼儿数幼儿数幼儿数≤100人200~399人≥400人2~4间2~4份2

3~5间4~10份5~8间10~12份

工作人员手餐(饮)具游泳池水2~4人5~8份1份4~8人5~10份1份8~12人10~12份1份2、监测时间为托幼机构开学期间,每学期开展1次监测。

五、监测网络组成与职责

1、中心根据上级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本地监测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上报工作;指导辖区内托幼机构开展消毒工作。

2、各级托幼机构:按照消毒规范做好消毒并积极配合CDC做好消毒质量监测抽查工作。

六、监测质量控制

1、中心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要求,对现场人员的采样、运输、到实验人员样品的接受等流转工作把关,保证了实验结果的准确有效。

七、监测数据收集、分析与反馈

1、应及时汇总、统计、分析本地资料,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被监测单位;于11月5日前将本学期监测材料与监测工作总结,上报给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CDC。

2、对托幼机构消毒质量存在重大隐患的由省卫生厅向省教育厅通报。

监测方案 篇2

根据xx政办xx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每年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

一、目标

(一)掌握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科学数据。

(二)了解农村饮水工程的水处理工艺、消毒设备使用情况、覆盖人口、新建改建扩建等基础信息。

二、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农村饮用水工程。

三、内容和方法

(一) 监测点设置

按照磐政办(20x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全县12个集镇供水、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成品水进行检测。(详见监测点分布表)

(二)监测方法

水样的采集、检验和评价要求:对12个集镇供水成品水每月检测一次,对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分别在每年的枯水期和丰水期抽取成品水各检测1次;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分析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xx)规定执行。水质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四)监测指标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

毒理学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与消毒有关的指标:根据饮用水消毒剂所用情况确定相应的指标,如游离余氯、二氧化氯等;如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亚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氯酸盐。

四、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须采取从现场检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措施;如按规定做现场空白、运输空白、现场平行样、现场加标样等。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监测实施中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料审查。

五、监测管理及职责分工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水质监测的行政管理。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水质检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数据分析,撰写技术报告,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县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并告知县水务局。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的水质采样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到各乡镇卫生院收集水样。

监测方案 篇3

为了加强地震监测工作,提高地震短临跟踪预测能力与水平,减轻地震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我局地震短临跟踪工作方案。

一、震情背景

省20xx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地震趋势意见中涉及我州部分县,尤其是20xx年发生“11.22”康定6.3级和“11.25”康定5.8级地震,表明我州及邻区在20xx年度地震活动水平增强的可能性较大,防灾减灾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地震短临跟踪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强化重点危险区震情短临跟踪为重点,以科学把握重点危险区及其周边异常和震情形势变化,为地震短临预测预报作出努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三、工作思路

(一)依据全省20xx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重点危险区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减灾发〔20xx〕3号)要求,我县在所划定的重点危险区内,因此必须加强地震微观、宏观监测工作。

(二)严格震情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切实搞好防灾减灾局现有通讯工具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震情监测、地震应急信息传送畅通。

(三)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xx年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确保有人做事,有条件做事。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地震短临跟踪工作要在州防灾减灾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县防灾减灾局成立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防灾减灾局局长

副组长:县防灾减灾局副局长

成员:县防灾减灾局工作人员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

主要职责:按照省地震局、州防灾减灾局对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协调解决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重大问题;开展地震短临跟踪监测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级各单位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通过强化地震监测,捕捉地震前的各种微观、宏观异常现象,充分有效地分析异常特征,为上级防灾减灾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时准确地作出地震短临预报提供依据。

五、工作措施

(一)地震监测预报。

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对未按规定速报和上报的要追究值班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宏观异常的上报与核实。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地下水、动物、气象等宏观异常信息的捕捉、收集、上报与核实工作。县防灾减灾局将根据上报的宏观异常情况及时的收集汇总,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分析意见,并写出宏观异常情况报告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

(三)会商及预报。

综合各种地震宏观、微观异常情况,坚持震情会商制度,按时将会商意见速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若出现明显异常或发生紧急震情,要随时进行会商或紧急会商,并将会商意见迅速上报。加强与周边地区防灾减灾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进行信息互通,资料互补。根据地震活动发展趋势和地震学指标的演化程度,若短临异常相对集中出现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提交观测报告。

六、地震短临跟踪任务

根据全省20xx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划定的“及邻区地震危险区”的划分范围,抓好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力争为短临跟踪监测和短临震情分析预测取得实效性作出努力。

七、短临跟踪监测措施

(一)在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全县日常监测与重点危险区的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现有地震监测台点的管理,为短临震情监测和分析预测提供连续、可靠的.监测资料,安装有“地震烈度仪”的乡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

(三)规范报送程序,做好观测数据登记、报送和材料归档工作。按照各乡镇及时将监测的地震宏微观异常情况报县防灾减灾局,再由县防灾减灾局报州防灾减灾局的程序进行。同时,乡镇和县防灾减灾局要做好数据资料登记、保存和归档。

(四)密切跟踪监测宏微观异常。严格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印发省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州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做到异常落实不过夜。无论任何时间,只要发现宏、微观异常,必须及时上报州防灾减灾局,并派人员进行核实。其中,一般宏微观异常由所在县防灾减灾局进行核实,以电话和书面材料两种方式上报州防灾减灾局。重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派员和县防灾减灾局一起进行核实,写出专题报告上报省地震局。特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请求省地震局派专家联合进行调查核实。

(五)加强震情分析预测工作。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加强与州防灾减灾局和周边县防灾减灾部门的联系与交流,及时交换异常信息。

八、其它

(一)根据震情发展变化情况及经费情况,对本方案中的有关内容可作临时调整。

(二)本方案经地震短临跟踪监测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实施。

监测方案 篇4

一、背景

自20xx年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以来,我区把结核病列为重点控制传染病之一,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十年规划和实施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结核病人实行归口管理,结核病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我区涂阳结核病人发现数也呈逐年增加趋势,20xx年涂阳肺结核病人105例,发现数比20xx年上升2、94%,超额完成年初省下达发现任务数(88例)的119%;20xx年共登记肺结核病人总数为455例,登记率149、60/十万,比20xx年上升1、3%。为了更好地开展结核病防制工作,防止暴发,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xx-20xx)》20xx-20xx年实施计划及《拱墅区结核病防治规划(20xx-20xx)后五年实施计划》,结合省、市有关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二、监测目的

1、通过监测及时发现传染源,了解各种传播因素和人群感染状况。

2、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发现疫情并开展现场处理,防止疫情扩散及二代病例的发生。

3、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进行规范督导管理,提高病人规则治疗率和治愈率。

三、监测内容和方法

1、规范结核病归口管理,落实非定点医院转诊制度,因症就诊为发现病人的主要方式。

(1)非定点医院:建立转诊制度,发现肺结核可疑者及时转诊至肺结核定点诊治医院。

(2)定点医院:设立肺科门诊,每天开放,按《全国肺结核防治工作手册》进行规范治疗。

2、重点人群监测

(1)各类医疗机构、学校、劳教系统、饮食和公共场所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职业病患者等进行健康体检,发现可疑结核病人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对国家疾病监测信息系统中报告的且未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病人进行追踪,并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家属和其他密切接触者开展筛查。

(3)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疫情监测和跟踪管理,加强监测检查。

(4)公安、司法部门要对新人和在监所的被羁押和收容人员进行体检和集中开展结核病检查,及时发现结核病患者。

(5)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出现传染性肺结核病例,极易传播。因此校医、卫生管理人员和教师应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实《学校和幼托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杭州市学校、幼托机构结核病疫情监测预警方案》,坚持经常性的监测,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6)对当年新发现的HIV/AIDS患者进行x-光胸片检查,以及时发现混合感染者。

3、结核病耐药监测:根据上级要求对初诊涂阳肺结核病人进行个案调查。

四、疫情报告及处理

1、诊断标准:诊断标准参照GB15987-1995《传染性肺结核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2、报告时限和程序

(1)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结防专业人员及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2)凡诊断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或新发现的结核性胸膜炎和其他肺外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都列为病例报告对象。

(3)凡发现肺结核病例,应立即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填写结核病专报卡寄往居住地疾控中心;非定点医院还需填报三联转诊单,第一联由病人带往结核病定点诊治医院,第二联寄往居住地疾控中心,第三联留底。

(4)发现结核性胸膜炎和肺外结核应及时填报结核病专报卡寄往居住地疾控中心。

3、发现暴发疫情要在2小时内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区疾控中心在初步调查核实后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及时开展调查,并写出专题报告。

五、监测系统组成和职责

监测系统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级医疗机构组成。

1、定点医院

(1)负责院内及就诊病人的健康教育、具体防制工作实施。

(2)负责肺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诊断和治疗。

2、非定点医院:负责疑似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和转诊。

3、区疾控中心:

(1)负责进行监测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

(2)负责暴发疫情的现场处置。

(3)负责疫情资料的收集和分析。

(4)负责DOTS质量控制。

4、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负责院内及本辖区的结核病知识宣教和具体防制工作实施。

(2)负责本辖区疑似病例的追踪调查。

(3)负责本辖区肺结核病人的督导管理及耐药监测病例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4)负责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筛查。

(5)协助开展辖区爆发疫情的调查处置。

六、监测资料上报与反馈

及时整理、分析全年监测资料,上报各类报表、总结。

七、考核与评价

区疾控中心对辖区各级医疗机构至少开展2次结核病监测与防制工作督导检查,对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开展一次督导检查,以查看原始资料和随访病人为主。内容包括:

1、监测资料完整性与上报及时性

门诊日志、结核病病登记本、放射科病人登记本、检验科病人登记本、病人治疗记录本等登记完整、准确,各相关数据及时录入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2、监测防制工作开展情况

(1)非定点医院发现疑似病人及时转诊,转诊率达100%,到位率达90%以上;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国家疾病监测系统中报告且未到定点医院诊治的疑似病人及时进行追踪,追踪到位率90%以上。

(3)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发生爆发(重大)疫情及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上报专题调查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