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薪酬绩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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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薪酬绩效方案 篇1
一、绩效考核管理小组工作章程
(一)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在医院法人代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对医院绩效考核目标值实施有效评估。
(二)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组织结构
1、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规范管理原则,有效落实绩效考核标的,促进医院内部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2、通过不断修订、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的实效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组成结构
1、组长:医院法人代表或党委书记;
2、副组长:医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
3、组员:院级副职行政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质控核算管理部、人事科、医院感染管理科、科教科、药学科、纪检监察等线管部门的负责人;
4、受法人代表委托,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行政协调事务由承担绩效考核行政职能的部门(人事科)负责。
(四)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对相关科室提出的绩效考核项目与标准进行审议;
2、补充、修订、完善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标的目标值;
3、跟踪并评估科室绩效情况,指导科室改进管理缺陷,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正措施或惩戒意见;
4、建立个人绩效考核档案,追踪并评估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并作为奖惩、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5、对有争议的绩效考核项目及管理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确定考核方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管理效率。
(五)绩效考核管理小组采取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
(六)召开绩效考核管理小组会议,实际参会人数不应少于应到会人数的2/3,会议决议方为有效。
(七)绩效考核管理小组,根据需要讨论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
(八)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以文件形式作为绩效考核管理的执行依据。
(九)在本工作章程(试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可由人事科提交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研究决定。
(十)本文件自下达之日起实施,原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符的,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绩效考核管理小组。
二、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力度,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全方位的综合平衡管理,经研究,制订以下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绩效考核管理意义
绩效考核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客观的标准,对科室及职工个人在医德医风、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以及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是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核心环节和基础工作。
(二)绩效考核目的
有效的绩效考核,是促进职工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综合素质的积极手段,以保证医院管理目标的实现,更好地促进医院发展。
(三)绩效考核组织机构
1、绩效考核工作在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
2、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工作由医院法人代表直接负责;
3、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四)绩效考核实施手段
1、手工-计算机辅助管理
由于部分考核文档需要被考核人亲笔签字,所以只能是手工与计算机一起管理,对于有条件的医院无需签字的文档均可纳入网上考核管理。
2、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未来,当全区/县/市统一实施医院信息化管理,医院可以选取市面上通用的医院绩效考核软件进行绩效考核管理,以会计核算管理、成本核算管理、物流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绩效核算管理为基础,关键考核指标(KPI)为主导的绩效考核体系,在绩效考核中引导科室和医务人员正确开展医、教、研各项工作,科学实现医院发展的战略目标。帮助医院管理层对具有战略重要性的领域做全方位的追踪,确保日常业务运作与医院所确定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3、个人绩效档案管理
建立个人绩效考核和医德考评档案,实行职工绩效(医德)考核加分或缺陷登记,作为奖惩、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五)绩效考核项目
1、科室绩效考核项目
运用“二八”管理原理,建立平衡计分卡和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对科室实施绩效考核。具体如下:
1)平衡计分卡(权重百分制)
①财务管理维度60%——收入与成本控制/月指标
②顾客服务维度15%——创造病人忠诚度/月指标
③内部流程维度20%——质量与品质控制/月指标
④学习成长维度5%——开发核心竞争力/年指标
平衡计分卡由四级关键考核指标(KPI)组成。
2)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
①财务管理维度指标(月指标)
a、二级考核指标:效益效率;专项控制
b、三级指标:
效益效率指标含:业务收支结余率;人均收支结余;百元收入耗材率;百元固定资产收入;库存总额控制额;盘点金额;费用控制率。
专项控制指标含:门诊药品比例;住院药品比例;医保专项。
②顾客服务维度指标(月指标)
a、二级考核指标:病人信任度;零缺陷管理
b、三级指标:
病人信任度指标含:病人满意度;门诊工作量;住院工作量;检查人数;处方调配人次。
零缺陷管理含:投诉;差错;事故与赔偿。
③内部流程维度指标(月指标)
a、二级考核指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b、三级指标:
服务质量指标含: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出院病人治愈好转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甲级病历;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指标;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考评指标;首问负责制;有质量有效率的完成岗位职责等。
服务效率指标含:合理用药(含合理用血);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无故延时出诊;相关科室满意率等。
④学习成长维度指标(年度指标)
a、二级考核指标:科研教学;员工成长
b、三级指标
科研教学指标含:开展新项目;教学;科研;论文。
员工成长指标含:继续医学教育;学历教育;素质教育;后备人才梯队建设。
⑤护理质量综合考评指标
⑥药学科综合考评指标
⑦四级考核指标
a、事故与赔偿:详见《医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通知》。
b、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指标:详见《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修订稿)》
c、费用质量控制
d、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评价指标
2、个人绩效考核
1)对个人绩效考核主要建立在财务维度、顾客服务维度和内部流程维度指标的基础上,并实行个人绩效考核缺陷扣分登记制。
2)个人绩效考核项目
①财务维度指标
a、二级指标:业绩考勤
b、三级指标:出勤率
②顾客服务维度指标
a、二级考核指标:服务意识;零缺陷管理
b、三级指标:
服务意识指标含: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
零缺陷管理含:投诉;差错;事故与赔偿。
③内部流程维度指标
a、二级考核指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b、三级指标:
服务质量指标含:甲级病历;医疗质量综合考核指标;护理质量综合考评指标;药学科综合考评指标;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考评指标等。
服务效率指标含:合理用药(含合理用血);无故延时出诊等。
④个人绩效考核按权重百分制扣分
合格:85分及以上;
基本合格:60分-84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六)对科主任(含护士长)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考核
1、对科主任(护士长)的职务考核分别以科室或护理单元的绩效考核得分作为参考值。
2、科主任(护士长)职务考核评分标准
1)合格:85分-75分;
2)基本合格:74分-60分;
3)不合格:60分以下。
3、科主任(护士长)无故三次不参加院周会或医院通知的中层干部会议,给予“院内记过”一次。
(七)医德医风考核
1、医德医风考核《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执行。
2、医德医风考评等次
优秀: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没有扣分。
良好: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扣分不超过15分。
一般: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扣分不超过30分。
较差: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或扣分超过30分或有“一票否决行为”。
3、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进行加分与扣分登记。
(八)绩效考核办法
1、绩效考核工作由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监督、指导实施。
2、医德医风考评由医院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实施。
3、各项绩效考核关键指标(KPI),对应不同类型科室。
4、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能范畴内的绩效考核和医德考评工作,对应各项考核指标按月、季度、年度实施考核(详见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总表和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并将相关评分值输入计算机数据库和医德考评信息登记,以便及时汇总各科室和个人的最后考评得分。
5、个人绩效考评缺陷管理
对个人绩效考核的重大缺陷扣分,由负责绩效考核的.各相关管理部门,提交人事科登记在个人绩效考核档案中。
6、对有争议的绩效考核项目及评分等相关事宜,由负责绩效考核(医德考评)的各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确认申请,提交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或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认。
(九)双重扣分与一票否决
1、试行双重扣分与处罚的绩效考核项目
1)病历质量
2)事故与赔偿
3)传染病疫漏报
2、一票否决情形
1)医德医风违纪(详见《医院医德考评实施方案(试行)》)
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十)奖惩
1、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分配、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挂钩。
2、个人绩效考核情况
1)一个年度内有一个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基本合格;二个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不合格。
2)一个年度内有一个月得分在70分-84分之间的,当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定为:优秀;二个月得分在70分-84分之间的,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基本合格。
3)发生一票否决情形的,当年度考核即定为:不合格。
4)被鉴定为一级医疗事故的直接负责人延迟3年晋升、晋级;被评定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的直接负责人延迟2年晋升、晋级。
5)医德考评等次被确定为“一般”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延迟一年;医德考评等次被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不计算考核年限,当年度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延迟2年。
3、中层干部(含护士长)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考核情况
1)科室或护理单元在一个年度内有一个月得分在60分级以下的,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当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定为:优秀。
2)科室或护理单元在一个年度内有二个月得分在74分-60分的,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基本合格。
3)中层干部(含护士长)一年内因各种原因3次被“院内记过”的,当年度考核即定为基本合格,并取消6个月中层干部(含护士长)职务津贴,6个月后视为整改情况再予恢复或撤销性质职务。
4)行政管理连带责任
对科室或护理单元的绩效考核结果以及行管综治等方面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职能科室和院级领导负行政管理连带责任,并由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4、绩效考核(医德考评)结果如达到《关于下发的通知》规定的,按奖惩条例处罚。
5、科研论文奖励按医院科教部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办法将根据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原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符合的,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本办法从文件下达之日起全面推行实施。
(十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
三、医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机责任追究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明确医疗纠纷的责任,便于有关责任人员吸取教训,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
3、各科室应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医疗安全工作,健全并落实各项医疗制度,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
4、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可以提请医务科进行处理。
5、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必要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6、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院领导根据医务科的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7、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务科提请市卫生局医政处进行调解。
(三)医疗纠纷评析
8、医务科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医疗纠纷进行初步评析工作,评析结论定期提交医院绩效管理小组讨论,责任科室根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质控核算管理部负责落实处理意见并对整改、处理结果进行督查。
9、医疗纠纷评析工作程序
1)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对医疗纠纷性质和对当事责任人的处理负有最终裁决权,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讨论提出评鉴意见。
2)对需要进行评析医疗纠纷的识别
①凡发生补偿的所有医疗纠纷(包括医药费减免);
②虽无补偿,但已严重影响本单位声誉的医疗纠纷;
③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对本单位评析结果不满,要求复评的医疗纠纷(原则上复评1次)。
3)医疗纠纷的经济补偿包括以下费用:
①由人民法院裁定,医院应作出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②纠纷发生后经上级行政机关或医院调解,医院应作出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③纠纷发生后经上级行政机关或医院调解,由医院承担或免除的医疗费用。
4)医疗纠纷的信息来源
①病人或家属的投诉;
②当事人或当事科室的报告;
③上级部门或医院在医务工作检查中发现的。
5)医疗纠纷的评析内容
①医疗纠纷的原因;
②医疗纠纷的性质;
③医疗纠纷的评析结果:可以避免、存在缺陷、不可避免。
(四)医疗纠纷性质的认定
10、经医疗纠纷评析,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对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存在的缺陷、应吸取的教训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11、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根据医疗事故及纠纷的评析意见,认定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应承担责任的大小,主要责任人及次要责任人。
12、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1)上级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鉴定属医疗事故的或经人民法院审定认为诊疗行为存在过错的。
2)虽未经医疗事故鉴定,但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违反或未严格执行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医疗行为,给病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3)由其他缺陷直接导致的医疗纠纷。
4)因管理不善、医德医风败坏引起,并导致严重后果的,经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评析认为属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13、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存在缺陷的医疗纠纷:
1)在整个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管理缺陷、医德医风缺陷或其他缺陷的,但够不上“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2)存在医疗缺陷,但该缺陷与不良后果无直接因果关系。
14、符合下列条件,应认定为不可避免的医疗纠纷: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六种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无过失,由难以预见或虽在预料之中,也已采取了预防措施,但终因难以防范的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
(五)医疗纠纷责任人的处理
15、存在缺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额分段计算比例如下:
A段、0-1万元(包括1万元):15%
B段、1-2万元(包括2万元):10%
C段、2-5万元(包括5万元):5%
D段、5-10万元(包括10万元):3%
E段、10万元以上:1-2%
1)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万元以内(包括1万元):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2)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2万元(包括2万元):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3)补偿(赔偿)费额度在2-5万元(包括5万元):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C)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4)补偿(赔偿)费额度在5-10万元(包括10万元):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C+D)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5)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0万元以上: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为A+B+C+D+E)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16、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责任人员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额分段计算比例如下:
A段、0-2万元(包括2万元):20%
B段、2-5万元(包括5万元):10%
C段、5-10万元(包括10万元):5%
D段、10万元以上:1-3%
1)补偿(赔偿)费额度在2万元以内(包括2万元):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2)补偿(赔偿)费额度在2-5万元(包括5万元):承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3)补偿(赔偿)费额度在5-10万元(包括10万元):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C)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4)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0万元以上: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C+D)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17、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一级事故:相关责任人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档两年,情节来得者报上级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责任人承担医疗补偿(赔偿)费用参照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承担比例。
18、如同一纠纷存在多个责任科室,各科室相关责任人承担医疗补偿(赔偿)费用比例由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根据责任程度决定。
19、未设床科室(含医技科室)产生医疗纠纷赔偿责任时,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各比例段的85%,科室主任承担15%。其它责任参照上述条款。
20、因护理人员产生医疗纠纷赔偿责任时,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各比例段85%,护士长承担15%。其它责任参照上述条款。
21、同一人员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且均为主要责任人,暂停执业半年进行培训,情节严重者应予待聘、直至终止聘用合同。暂停执业期间按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暂停执业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重新执业。
22、同一科室一年连续发生两起可避免的医疗纠纷,且给医院造成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经济损失或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该科室将被列为重点监控科室,质控核算管理部应对其每月不少于2次的质量监控,该科室责任人每月将科室整改情况向质控核算管理部进行汇报,医院将视整改情况对监控科室作出相应处理,直至达到医院下达的整改要求为止。
23、虽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由于工作人员脱岗、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规违纪、违规开具医学证明等造成的医疗事故或纠纷,或因私自收费、私自向病人卖药卖器械等造成医疗事故或纠纷的,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同时按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对于技术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从轻处理,对于责任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加重处理。
(六)管理者的责任
25、发生补偿(赔偿)额度在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元)的医疗纠纷,并经评析或鉴定属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相关科室负责人,除经济处罚外另给予院内记过一次。
26、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院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七)医疗纠纷、事故的备案登记
27、各科室应及时将本科室医疗纠纷发生情况上报医务科、瞒报、漏报医疗纠纷及发生纠纷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科室,经查实每发现一起扣质控考核总分3-5分。
28、医务科对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登记备案、经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讨论认定后纳入个人档案。医务科对医疗纠纷下述相关资料另案保存备案:
1)医疗纠纷信息来源;
2)当事人员的书面陈诉和认识;
3)院部对事件的调查报告;当事病人、医务人员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的证据和检验、检查报告;
4)医学鉴定报告、医院及科室对医疗纠纷的评析结论;
5)医院的处理意见及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协议书;
6)医院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理意见。
29、医院设立“风险奖”。如科室一年未发生产生赔偿的纠纷或事故,同时科室效益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5%、10%、15%及20%以上者,医院将分别给予科室3000元、6000元、9000元及12000元的奖励(目前暂限在开放床位10张以上病区的科室及急诊科试行)。
(八)附则
30、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
民营医院薪酬绩效方案 篇2
为了加快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我院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坚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相结合,严肃分配纪律,逐步建立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坚持统筹兼顾,着眼收入分配全局,与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相适应,妥善处理好相关群体的'利益关系。
二、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照规定,我院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除外),从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绩效工资水平按照与我院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
(二)根据我院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综合考虑人员结构、岗位设置、经费来源等因素,核定所属本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如年度内相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如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或津贴补贴标准调整等)确需调整绩效工资总量的,年末报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核准后予以调整。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含原年终一次性奖金),一般按月发放,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根据我院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发放。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在完善考核制度的同时,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绩效工资分配严禁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三)本院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分配办法经院领导班子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集体研究后,在本单位公开,报卫生局批准后执行。
五、组织实施
(一)本院实施绩效工资要在县政府、卫生局统一领导下,按照全面推开、稳慎实施、平稳过渡、逐步完善的总体原则,将津补贴过渡为绩效工资。
(二)在卫生局的统一指导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积极支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顺利实施。
民营医院薪酬绩效方案 篇3
为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县级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解决县域内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20xx9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贯彻“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思路,以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为方向,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为核心。紧紧围绕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以及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努力提高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目标
以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为目标,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通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院的运行效率、内部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力争到20xx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三、主要任务
(一)实行管办分开,建立新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县政府成立县级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医管会”),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组织、编制、发展改革、卫生、财政、人社、价格、药监等部门和县级医院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医管会下设县级医院管理办公室(简称“医管办”),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卫生、财政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工作由医管办承担,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出资人的职责,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绩效考核。医院管理委员会组成部门按照职责,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发展建设、人员编制、政府投入、医药价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为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
2.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功能种类实行统一规划,对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实行统一准入,对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进行统一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二)推行政事分开,建立健全县级医院法人治理机制
1.规范公立医院院长产生、任用和管理。制定县级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任期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落实院长管理自主权。副院长、职能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由院长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提名,报医管会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院长承担管理责任,接受医管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告和履行报批程序。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强化具体经营管理职能和责任。
2.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医院院长激励约束机制。医管会与县级医院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把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医疗费用控制、社会满意度和资产运营效果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县级财政部门对县级医院资产运营效果进行考核。医管办负责组织对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医疗费用控制、社会满意度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院长收入、奖惩和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3.健全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积极推进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
(三)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行绩效管理机制
争取到20xx年覆盖到所有县级医院。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实际报销比例,争取到20xx年达到70%左右。
建立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激励与惩戒并重的约束机制。采用《基本用药目录》药品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耗材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等挂钩。
(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县域内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针对县域群众主要健康问题,根据人口数量和分布、地理交通等因素,制订县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院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重点办好2所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以县级医院为中心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建立县域院前急救体系。
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和中医药特色专科,以及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肿瘤、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和甲状腺占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通过政策支持、职称晋升等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学科带头人,高、中级技术人才,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县级医院就业,优化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健全继续教育制度,落实县级医院医生到城市大医院进修学习制度。加强县级医院业务骨干培训,完善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重点的培训制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骨干力量,到城市三级医院学习进修,不断提升医务人员专业素质和临床诊疗能力。力争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和管理人员制度。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健全护士准入制度,到20xx年县级医院医护比力争达到1:2。
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逐步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新机制,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
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互联互通的原则,加快建立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县级公立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逐步建立医院之间、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医院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县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药物合理使用、医疗费用控制等方面的监管,促进县级医院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高水平。
四、步骤安排
1.准备阶段:认真研读政策文件、明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充分调查摸底,准确测算,借鉴其他试点市、县的成功经验,探索出符合我县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思路和模式,开展改革试点的宣传动员工作。
2.试点启动阶段:成立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编办、发改、财政、人社、药监、价格、卫生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按相关规定成立医管委和医管办。医改领导小组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全面部署安排改革试点工作。
3.组织实施阶段: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行药品零差率,全面进行公立医院改革。
4.调整总结阶段:定期召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研讨会,讨论分析改革存在问题,调整相关政策,制定相关评估方案对改革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剖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改革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其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协调和处理。县卫生局要在确定的医改方向和原则基础上,细化措施,突出重点,在体制机制创新上积极稳妥,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及时制订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文件,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定期对试点改革进展情况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建立相应考核机制,定期考核,适时通报,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合力,确保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县编制部门:负责做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涉及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县级医院规范化标准制定和规划的审定,负责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的投入计划审定。
县财政部门:加大政府卫生投入,按政府卫生投入要求,负责县临床重点专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完善县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资产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县医院财务审计和监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县政府医改工作整体部署,负责指导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审核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县级医院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步伐,促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县物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统筹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制定全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负责全县医疗保障药品、基本药物价格和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审定和监管。
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县卫生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县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密切跟踪试点改革推进情况。负责制定县域卫生规划和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强行业监管、临床专科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探索建立县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制度;出台加强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的管理办法;督导落实骨干人才到三级医院进修,督导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临床路径试点、便民门诊服务工作。
(三)强化财力保障。县政府将加大卫生投入力度,落实县级医院投入政策;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完善有关配套政策。
(四)积极宣传引导。加大公立医院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县级医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意义和任务。教育和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拥护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发挥改革主力军作用。县电视台要开办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专栏,广泛宣传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政策解读,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和配合改革,为我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营造良好环境。
民营医院薪酬绩效方案 篇4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管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管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思路
1、积极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
2、以科室或医疗组/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
3、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个人效益挂钩;
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实际工资由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参与奖金分配。
三、绩效工资范围:
绩效工资范围包括:医生个人技术绩效、活工资、科室/个人效益绩效等。
1、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个人业务技术及操作规范、医疗法规考核相结合。
2、活工资:从档案工资中扣出5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发放。
3、科室/个人效益绩效:以医疗组/个人、科室为核算单位,与科室/个人收入指标挂钩进行考核,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个人的部分,即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