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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2025/06/0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广大家庭及家庭成员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我社区决定在社区范围内开展“好婆婆”“好媳妇”“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主旨

时间:20xx年5月7日

通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弘扬互敬互爱尊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树立文明家风,建设和谐家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发掘和宣传“好婆婆”“好媳妇”“五好文明家庭”典型事例,推动家庭和睦,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使每个家庭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二、评选条件

(一)好婆婆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互敬互爱,且邻里关系和睦。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以科学理念教育晚辈,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区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

1、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困难,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怀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3、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科学教子。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能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4、爱岗敬业,有理想,有追求,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积极关心和支持社区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

(三)五好文明家庭

1、爱国守法,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家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民守则村规民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2、学习进取,爱国敬业好。刻苦学习,成绩显著,努力工作,钻研业务,明礼诚信,勤奋致富,对社区和社会贡献突出。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尊敬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团结。

4、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模范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优教。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科学安排家庭生活,勤俭持家有,合理消费;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三、评选办法

方式:提名投票,由居民互相提名,最后由居民不计名投标票,社区唱票。评选“好婆婆”“好媳妇”各一名,由村民评定后推送至社区。

奖励设置“好婆婆“好媳妇”各一名。“五好文明家庭”一户。

四、活动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创建和推荐相结合,将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和优秀家庭典型宣传贯穿活动始终,激励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充分利用宣传栏发放评选材料召开会议等手段,大力宣传“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的意义,宣传推荐的先进妇女典型,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居民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要切实遵循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精心组织安排,通过选拔,认真遴选,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大的人选推荐上来,听取各方意见,保证被推荐人事迹的真实性及公认度。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以优化社会细胞,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促进家庭成员自觉遵纪守法为重点,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睦、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构建坚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家庭防线,整体提高欧江岔文明程度,为建设“谷城渔乡湿地明珠”提供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创建活动以家庭为主体,以村为依托,以开展法律道德宣传教育为主线,以促进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为重点,以创建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环境为目标。通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五进”家庭,即普法宣传进家庭、文化科学进家庭、道德教育进家庭、安全知识进家庭、扶贫帮困进家庭。努力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切实增强家庭成员的“五个”意识,即: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帮助更多家庭做好“五防”,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欺诈。实现家庭“六无”,即:无毒品、无赌博、无纠纷、无暴力、无犯罪。不断拓宽创建活动面,引导家家户户创建守法之家、文明之家、和睦之家、安全之家、美丽之家、健康之家、公益之家,使家庭更加和睦美满,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三、创建标准

(一)学法用法无违法,创守法之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行为;

3、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4、认真履行公民(村民)义务,勤俭、廉洁治家。

(二)崇尚科学树新风,创新风之家。

1、崇尚科学,拒绝邪教和迷信,形成文明、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

2、反对传销,远离“黄赌毒”;

3、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无理取闹,不违法上访,不煽动串联;

4、破除陈规陋习,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集中墓葬。

(三)家庭和睦邻里亲,创和睦之家。

1、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自觉赡养老人,无家庭暴力,营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家庭环境;

2、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歧视妇女,不虐待儿童;

3、邻里之间团结友爱,融洽相处,互帮互助,不做损害邻里关系的事情;

4、积极调处邻里纠纷,在邻里之间有较高的威望和评价。

(四)安全防范意识强,创安全之家。

1、家庭成员防范意识浓,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爆、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各类知识,

2、防范措施到位,家庭没有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五)爱护环境重环保,创美丽之家。

1、主动参与美丽镇村建设活动,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栽花种草等环保性公益活动,把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创造优美人居环境作为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2、家庭成员卫生意识强,自觉搞好并维护住宅、庭院及周边卫生;

(六)讲究卫生抓保健,创健康之家。

1、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2、积极配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开展灭四害行动;

3、加强体育锻炼,预防传染性疾病,提高健康保健水平。

(七)勤劳致富乐奉献,创公益之家。

1、树立全民创业思想,靠科技、靠勤劳、靠智慧、靠诚信发展致富;

2、热心公益事业,致富思源,回报社会,奉献爱心;

3、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上级的要求,是群众的期盼,也是现实的需要,各村、各部门单位必须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四个全面,体现执政为民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此,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欧江岔镇“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李国钦同志任组长,刘德林、曹恒、陈建军、刘伟、雷鸣、张华、汤徳、汪新华、唐佳等同志任副组长,综治、司法、派出所、安监站、文体卫站、清洁办、财政所、民政办、农业综合服务站、卫生院、计生办、食药监所、水管站、中心校、妇联、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协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也要结合实际,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和考评办法,明确工作措施,搞好经费保障,力争所有农户都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文明办:

1、综合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2、督促落实“文明家庭”创建的相关措施;

综治办:

1、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打击非法集资;

2、积极稳妥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司法所:

1、运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2、认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3、利用法律资源为弱势群体和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服务。

派出所:

1、开展重点户排查与教育管理,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

2、受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报警和投诉,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安监站: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2、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3、开展消防安全、紧急疏散避难等安全应急演练,提升群众安全应急技能。

文体卫站:

1、逐步完善“六个一”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2、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灭四害行动。

清洁办:

1、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逐步提高全民卫生意识;

2、做好美丽镇村示范点建设工作。

财政所:

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民政办:

组织开展困难家庭联系帮扶活动。

农业综合服务站:

1、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检查;

2、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活动。

卫生院:

1、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组织开展全民健康体检活动。

计生办:

1、认真落实计生奖扶政策,按时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2、开展贫困母亲救助活动,关爱女孩;

3、开展婚育新风培育活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与检测,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水管站:

1、加快实施安全饮水工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2、开展河湖保洁工作,确保河湖清洁卫生。

中心校:

1、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营造舒适人居环境;

2、开展贫困学生、留守儿童关爱救助活动;

3、认真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妇联:

1、开展家庭暴力信访受理、协调处理和教育疏导工作;

2、开展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行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3、组织开展“优秀媳妇”评比活动。

共青团:

1、组织开展贫困学生助学活动;

2、组织义工开展空巢老人服务活动。

关心下一代协会:

1、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遵纪守法教育活动,预防青少年犯罪;

2、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保护儿童的工作,同一切虐待、残害儿童的行为做斗争;

各行政村:

1、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组织开展本村“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2、协助相关单位,落实“文明家庭”创建的相关措施。

3、负责本村“文明家庭”的初审申报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手机短信、公开信、横幅、标语等载体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好的做法,好的典型,激发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热情。

(四)严格考评,隆重表彰

“文明家庭”采取先由组申报,村初审上报,再由考评小组进村入组上户调查,最后由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审定,每村确定2-3户“文明家庭”进行集中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客观、公正地进行考评,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五)宣传事迹,推动深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及时上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展情况,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事例,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全镇形成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浓厚氛围,促进“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篇3

一、创建范围及覆盖面

市公安局在十堰城区内有固定住所的民警家庭均为创建对象。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达到70%以上;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达到70%以上;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巩固在80%以上。

二、评选的标准和否决条件

(一)文明家庭评选的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尊法、守法、用法,严格遵守各项行业规范、市民守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长幼有序、孝老爱亲、忠诚恩爱。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风淳朴。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家庭成员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学习氛围浓厚,爱好文化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家风家规和家庭传统。

6.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生态环保意识强,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勤劳节俭、杜绝浪费。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简、不铺张奢华。

7.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热心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

(二)文明家庭否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授予文明家庭称号。

1.家庭成员没有参与过本单位或社区或本市其它单位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

2.家庭成员对全市组织的诚信建设不了解,出现家庭成员在诚信建设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3.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市内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关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主题活动的;

4.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

5.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的;

6.在全市开展的向“十大不文明行为宣战”行动中,家庭成员被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

三、文明家庭申报评选原则

(一)实行属地管理。张湾、茅箭、东岳分局,市交管局(含高警支队)民警向单位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进行申报评选。机场分局、局直单位民警参加茅箭区文明家庭评选。

(二)实行家庭申报。以民警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评选,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所在地分属不同辖区的,选择一处申报。

(三)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已被评为文明家庭的,如果发生家庭成员不文明行为被媒体曝光和通报的,由授牌单位及时摘牌,并公示上报。对于未评上文明家庭的,实行包保责任制,促其尽快达标。

四、评选活动的步骤

市公安局每年组织一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法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每年7月份)

市局制定方案,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民警学习创建标准、负面清单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创建热潮。

(二)推荐审核(每年8月份)

各单位组织民警进行申报,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附件一)。对申报的民警由各支部进行初审和公示,符合基本条件的填报《文明家庭汇总表》(附件二),要确保民警参创率达到100%,评选率达到70%。请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文明家庭汇总表》和《文明家庭申报表》报市局妇委会。市局复核后分别报茅箭区文明办(区妇联)。

(三)抽查核查(每年10月份)

对于申报为文明家庭的,区创文办将组织开展入户抽查,并按照创建条件进行核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

(四)授牌命名(每年12月份)

区文明办对被评为文明家庭的对象进行授牌命名。

五、相关要求

(一)明确创建责任。文明家庭创建与文明单位挂钩,凡单位职工文明家庭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该单位不能评为各级文明单位;已被授予文明单位的由授牌机关给予停牌或摘牌处理。各单位和全体民警(含离退休干部)均为创建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自觉参与创建活动;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提升家庭文明素养,确保创建质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谋划,把“文明家庭”创建作为创文的重要内容,按程序、步骤、节点推进“文明家庭”创建评选工作。对本单位不是文明家庭的人员,要建立基础台账,查找主要原因,由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对口帮建,推进家庭和睦、队伍稳定、社会和谐。

(三)严格督办考评。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要严格工作步骤、严肃工作纪律。评选过程中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市局要采取上门送奖、宣传推介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文明家庭”示范户的引领带头作用,在全局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创建氛围,逐步实现文明家庭全覆盖。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篇4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

我村党委决定开展胜利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6月1日——9月30日

二、评选对象

本村户籍家庭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家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2、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领里互助。

3、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落后、腐朽的陈规陋习,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保持家庭内外环境的整洁和美化。

4、积极配合、参与村中各项工作。主动将土地流转至村集体,无私自流转给外地农户的`情况。

四、评选方法

1、可直接前往我村村委会报名评选或在本村微信公众号留言。

2、可到村民组长或者党支部报名。

3、评核与公示:我村将组织7个党支部书记、村监委会成员、村廉情监督员、村理财小组成员组成的评审组对报名的家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文明家庭”,然后通过信息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奖励表彰

文明家庭名单确定后,将于12月进行表彰,通过视频、照片以及现场展示等方式,将文明之风传递。同时还将在我村宣传栏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表彰。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篇5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传承家风、弘扬正气”为主题的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幸福新xx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xx镇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左右表彰名额,“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一)十星标准:

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移风易俗星、尊学重教星。

(二)评选细则:见附件2。

(三)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见附件3),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教管办推荐2户,镇机关推荐2户,共计130户左右。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党建办、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文化站等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最美家庭”评选由党政办、团委、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三务公开栏、宣传栏、主干道等张贴评选活动公告,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5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庄、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顿饭、陪父母进行一次体检、为父母添置一套新衣服、陪父母进行一次旅游、看一部孝德主题电影、参观一次孝德文化基地)。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要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成员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5月29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成员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公开栏、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在xx新闻网、xxxx网、xx微信公众号等发布《xx镇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群众可登陆相关网站或客户端下载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电子版报名表直接发送到组委会邮箱,纸质版交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评议、广大网民投票,在100户左右的“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同时,借助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委会择优推荐获表彰家庭参与各级“文明好人”评选。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在xx新闻网、xxxx网、xx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助短信平台将其事迹编辑成简讯进行宣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对活动进行指导,统筹各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化宣传报道。

2、党政办、研究室: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镇妇联、团委:①配合党政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重点发动各级团委、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4、镇文化站:负责收集、编排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制专题图书。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镇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xx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上报镇党政办。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xx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组委会邮箱)须经成员单位交由组委会,由党政办牵头,镇纪委、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对推荐对象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