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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降耗措施方案

2025/06/0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节能降耗措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节能降耗措施方案 篇1

一、背景

随着能源资源的日益紧张和环境问题的不断凸显,节能降耗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方案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一系列针对性的节能降耗措施,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节能降耗原则

技术先进原则: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经济合理原则:在保证节能效果的前提下,注重成本效益。

全员参与原则:动员全体员工积极参与节能降耗活动。

三、节能降耗具体措施

建筑节能:加强建筑物的保温隔热性能,采用节能门窗。

生产工艺优化:改进生产工艺,减少能源消耗。

能源管理系统升级:完善能源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化控制。

交通运输节能: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

可再生能源利用:积极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四、组织保障

成立节能降耗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节能降耗政策和措施,监督实施情况。

明确各部门职责:将节能降耗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确保落实到位。

五、激励机制

设立节能奖励基金:对节能降耗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

与绩效挂钩:将节能降耗工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六、宣传教育

开展节能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节能知识和重要性。

培训员工节能技能: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节能意识和技能。

七、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

定期评估节能效果:对节能降耗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措施:不断优化节能方案,持续提高节能效果。

通过以上节能降耗措施方案的实施,企业将在节能降耗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我们要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的节能途径,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节能降耗措施方案 篇2

一、实施节能降耗工作预警调控的意义

资源节约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近年来,国务院和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市委、市政府把节能降耗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推进节能降耗非"一日之功",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尤其是去年三季度以来,随着经济的复苏,我市一些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生产能力逐步恢复,能源消费强度逐渐释放,导致我市上半年万元GDP能耗不降反升,节能形势十分严峻。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关键一年。省委、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节能降耗目标是政治任务和刚性约束性指标,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建立全市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机制,对"双高"行业的部分企业实施阶段性节能降耗调控措施,是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有效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完成节能目标的压力,切实增强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对节能指标的预测分析,科学合理地制定符合实际的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资源节约基本国策,进一步完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节能降耗预警预测,建立健全能耗预警调控制度,提高能耗预警调控管理水平,确保全面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全市万元GDP能耗由的1.34吨下降到1.0168吨标准煤,降低18%,经统计部门测算,全市需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4.35%的目标。本方案适用于上半年和第三季度全市单位GDP能耗降幅不足以支持完成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4.3%目标情况下,所采取的阶段性措施。

(三)基本原则

1、正确处理预警调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能耗预警调控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把保增长与转方式、调结构结合起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2、正确处理预警调控与保障民生的关系。在加强对"两高一低"企业限产、停产的同时,要确保非调控企业和居民生活用电、用汽(气)不受影响,确保党政机关、部队、医院、学校、市政公用设施、国防工业、重点工程等重点单位正常用能需求。

3、正确处理控制增量与调整存量的关系。切实把握国民经济发展与能耗总量增长的关系,严格限制能耗增量。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4、正确处理依法监管与预警调控的关系。严格落实节能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管,切实将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工作深入开展。

5、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围绕完成全市及"十一五"节能目标,以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类排队、区别对待,妥善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能耗预警调控工作顺利实施。

6、坚持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市政府根据形势分析,决定启动全市和有关县(市)区预案,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报市政府同意,提前启动本地区的预案。预案启动后,各县(市)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预案启动实施等级,负责落实阶段性节能降耗工作措施,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

三、预警调控程序

(一)分析阶段。市节能办会同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对全市节能降耗整体形势及完成进度进行月度分析和季度(预警阶段)核算,及时把握趋势变化情况,为启动预警调控方案提供依据。其中,季度(预警阶段)核算包括上半年、1-3季度、1-11月份三个阶段核算。

(二)执行阶段。季度(预警阶段)核算数据初步确定后,对未完成节能时序进度的县(市)区,由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节能办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政府,由市政府责成有关县(市)区启动能耗预警调控方案。有关县(市)区政府在接到预警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地区调控方案,有序做好调控企业限产、停产等工作。

(三)恢复阶段。全市能耗达到预警调控目标,由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节能办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有关县(市)区暂停执行预警调控方案。

四、应急组织管理

(一)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节能降耗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审核确定节能降耗应急预案实施方案。

(二)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监督预案执行情况;分析预测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收集掌握预案实施后各阶段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提出应急预案启动方案;负责信息;做好政策宣传、预案实施的解释和协调工作。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和省节能降耗应急预案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社会宣传国家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企业节能先进经验,引导全社会增强节能意识;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布市节能降耗实施方案信息;对拒不履行节能降耗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媒体曝光。

(四)市统计局:负责全市节能降耗情况的统计指导、汇总分析工作;负责预案实施后我市能源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汇总分析,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市物价局:组织实施对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单位,收取惩罚性电价工作。

(六)电业局: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预案要求,配合做好预案启动后相关措施的实施,对拒不执行预案的实施对象采取限电、停电措施。

(七)市政府办: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预案要求,负责实施全市机关公用车辆限行工作。

(八)市发改委、工信委、监察局、环保局、质监局: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预案要求,对各领域重点用能单位依据《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合理用能单位责令停止生产或限产,对其项目3年内一律不予审批。

(九)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实施预案时期的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

(十)市局:负责预案实施时期到市政府上访的接待和协助宣传解释工作。

(十一)市财政局:负责实施预案专项经费落实。

(十二)市城乡建设局、农委、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根据预案实施要求,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做好预案的实施,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十三)各县(市)区、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节能降耗应急处置机构,保证人员和经费,制定本区域、本单位节能降耗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启动和落实应急措施。各县(市)区、各重点用能单位必须于8月30日前,将应急预案报市节能减排办(市发改委)。

五、预案实施等级

实施等级分为两级,分别为一级、二级,实施分级控制。

一级:全市高能耗的水泥、冶金、化工等企业限产7天;当年拟竣工投产的高耗能项目,部分投产或停止投产;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时间或强度缩减30%;全市各级机关公用车辆实施每周按尾号限行一天行驶。

二级:全市高能耗的水泥、冶金、化工等企业限产15天;对全市高能耗行业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电价按淘汰类加价标准执行;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企业勒令停产。当年拟竣工投产的高耗能项目停止投产;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时间或强度缩减60%;全市各级机关公用车辆实施单双号行驶。

在具体实施时,两个级别的预案将分别根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科学测算,确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

六、预警调控重点企业

各阶段能耗预警调控的重点企业:

(一)第一阶段

1、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虽已列入淘汰计划,但尚未完成淘汰的企业;

2、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或省限额的企业;

3、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经节能评估审查,或者节能评估审查未经验收以及验收不合格的企业;

4、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

5、钢铁、印染、造纸等行业实际产量(折算为月度值)超出核定批准产能的企业;

6、单位能耗高、污染重、附加值低的企业;

7、违反《节能法》有关规定的企业。

(二)第二阶段

1、列入第一阶段调控的企业;

2、今年以来单位产值能耗上升的企业;

3、综合能耗上升且属于高能耗行业的企业;

4、列入四大行业整治整合的企业。

(三)第三阶段

1、列入第一、二阶段调控的企业;

2、超过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的企业;

3、耗能总量大、通过调控效果明显的企业。

启动预警调控的县(市)区,每月要将调控进度情况报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节能办。达到预警调控目标后,经市政府审核同意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解除预警。

七、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做好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工作,全面提高能耗指标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能源消耗状况。各重点用能企业要从计量仪表配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设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源利用的计量、记录和统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如实填报统计资料。

(二)加强预测预警工作。各县(市)区要重点加强对高耗能行业、企业的监控,确保能耗总量增幅与经济指标增幅相协调。要加强对新投产耗能大的项目监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每月向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节能办报送新投产高耗能项目产量和能耗情况。

(三)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发挥各级发改、工信、建设、交通、统计等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预警调控工作。对实施预警调控的地区和企业,各级金融机构要严格控制信贷投放,电力部门要限制电力负荷供应,投资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依法实行区域限批或企业限批。

节能降耗措施方案 篇3

一、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能源消耗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节能降耗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方案旨在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节能降耗措施,以降低企业的`能源消耗和运营成本。

二、节能降耗目标

短期目标:在一年内,实现能源消耗总量降低 [具体百分比]。

中期目标:在三年内,建立完善的节能管理体系,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长期目标:成为行业内节能降耗的典范企业。

三、节能降耗措施

能源审计与监测:定期进行能源审计,建立能源消耗监测系统,实时掌握能源使用情况。

照明系统优化:逐步更换为节能灯具,合理设置照明时间和亮度。

空调系统节能:定期维护空调设备,合理设置温度,利用自然通风。

电机系统改造:采用高效节能电机,优化电机运行参数。

余热回收利用:对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余热进行回收利用。

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水的浪费。

节能培训与宣传:开展节能培训活动,提高员工节能意识。

四、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完成能源审计和监测系统建设,制定具体节能措施。

第二阶段:实施节能措施,逐步推进各项改造项目。

第三阶段:对节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进一步优化节能方案。

五、预期效果

能源成本降低:预计每年可节约能源费用 [具体金额]。

环境效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企业形象提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六、结论

通过实施以上节能降耗措施方案,企业将在节能降耗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我们也应不断探索创新,寻求更加有效的节能途径,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节能降耗措施方案 篇4

一、实施节能降耗工作预警调控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将资源节约纳入国家的基本国策,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我县把节能降耗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关键一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是政治任务和刚性约束性指标,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我县节能降耗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完成节能指标的压力,切实增强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强化对节能指标的`预测分析,科学合理地制定符合实际的节能降耗预警调控方案,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二、调控目标

通过实施调控,到年底,全县11户重点用能企业xx万元产值能耗控制在0.18吨标准煤以内,同比下降7%以上,单位产品能耗降幅2.5%以上;年用能量5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年节能量(以年用能量为基数)达到4.57万吨标煤(据此分解到每户企业)。

三、调控措施

选择四个能耗指标作为节能预警指标,分别是:县节能量完成进度、重点用能企业xx万元产值能耗、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降幅、年用能量5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节能量完成进度,实行三级预警调控。

1、一级预警:上月县能耗同比上升、重点用能企业xx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上升、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同比上升、年用能量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节能量完成进度3%以下。

一级预警调控措施:由县政府责成以上能耗同比上升的企业实行强制整改。如钢铁、水泥、建材、冶金、化工五大高耗能产业的企业限产10-20天,取消优惠电价;要求部分能耗增长过快的重点高耗能企业安排设备检修、技术改造。

2、二级预警:上月县节能量完成进度5%以下、上月重点用能企业xx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0-3%,年用能量5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节能量完成进度3%-5%以下。

二级预警调控措施:对以上没有完成要求的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企业进行强制能源审计,如钢铁、水泥、建材、冶金、化工五大高耗能产业的企业限产10-15天;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的企业依法断电断水。

3、三级预警:上月县节能量完成进度5%-9%以下、上月重点用能企业xx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3%-6%,年用能量5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节能量完成进度5%-9%以下。

三级预警调控措施:县政府有关部门约谈能耗增长快的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对部分有落后产能的五大高耗能产业企业限产5-10天。

四、责任分工

(一)调控措施启动程序

每月20日左右,县工信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根据提供的预警监测数据及预警调控建议,县工信局牵头形成上月全县工业节能预警监测报告及建议报县政府审定后由县政府下发。

(二)调控措施部门分工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县政府的全县工业节能预警监测意见,对有关部门实施预警调控措施。

1、对没有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实行强制整改和能源审计:县工信局负责,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监察局、安监局、质监局、县供电公司配合。

2、对部分有落后产能的五大高耗能产业企业限产:县工信局负责,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监察局、安监局、质监局、县供电公司配合。

3、约谈能耗增长快的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县工信局、县国资委负责,县统计局配合。

(三)预警调控指标核算部门分工

1、县有关部门按时间要求核算全县重点企业能耗指标,按时提交县工信局汇总。

(1)县节能量:由县统计局牵头核算,次月7日提前报县工信局。

(2)xx万元产值能耗:按月核算重点企业xx万元产值能耗,次月7日提前由重点企业提交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牵头核算,县统计局配合。

(3)单位产品能耗:按月统计提供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下降率,次月7日前由重点企业提交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牵头核算。县统计局配合。

(4)年用能量5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节能量:由企业次月7日前提交县工信局,由县统计局牵头核算。

2、预警调控时拟采取停产、限产措施的有落后产能和设备的高能耗企业名单由县工信局提出。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工信局负责全县的工业节能预警应急调控工作。有关部门落实预警调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