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治理整改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土地治理整改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土地治理整改方案 篇1
为扎实做好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防止和纠正土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从20xx年3月开始,在全区开展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土地工作的具体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职责,紧紧盯住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法批地,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土地、破坏农用地、违规低价出让、违规返还出让金等涉地违法违规行为。
二、监督执纪问责重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式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
2、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3、在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行为;违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扩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行为;
4、借农业园区建设、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后,违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并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5、与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土地管理方面的规定。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xx年3月至6月底:
第一阶段:检查抽查(3月10日至4月30日)
区、乡两级纪委监委根据本地区土地方面工作,分别成立检查抽查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采取听汇报、查看账目、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形式,开展土地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组在走村入户过程中,区乡两级抽查不得重复,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把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搞清。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整治(5月1日至6月15日)
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组要列出问题清单,形成书面检查抽查情况报告,及时向被检查抽查地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明确整改时限(原则1个月)和要求,按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各工作组要采取定期抽查、突击检查、电话查询等方式,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或者不到位的,将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对检查抽查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各工作组要向此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提高(6月16日至30日)
要对土地问题的有关事项认真进行总结归纳,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按级上报。特别是对如何做好土地管理使用方面纪问责工作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判,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健全机制、改进措施,驰而不息、常态推进,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区纪委监委成立开展土地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区纪委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纪委监委分管常委(委员)、各乡镇纪委书记、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负责协调工作。乡镇结合本地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参照本方案,扎实开展土地使用管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严明纪律,把握要求。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时处处体现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对一般性的共性问题,要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整改;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轻微问题,要面对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责令立即改正;对问题线索清晰、涉嫌违纪的,要调查核实、严查快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同时,要认真贯彻“三个区别开来”的要求,对大胆探索、主动作为、想事谋事于事的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地进行支持和保护,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土地治理整改方案 篇2
为切实解决农村土地弃耕撂荒问题,着力发展粮食生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群众自愿,村两委主抓、乡镇主责、市场运行”的总体要求,坚持“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创新弃耕撂荒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逐步构建农村土地适应新时代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发展优质粮油绿色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脱贫奔康基础。
二、目标任务
重点消除集中连片弃耕撂荒土地,在20xx年10月底前镇域内全面消除撂荒田地,全面复耕复种,完成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
三、重点工作
全面排查清理撂荒地,建好排查台账和复耕复种台账,撂荒地复耕复种全部用于优质粮油生产。
四、具体措施
(一)新型经营主体流转。鼓励农村土地承包人将弃耕撂荒土地流转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由新型经营主体自主进行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流转协议,约定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国家惠农政策享受分配等事项。
(二)村集体经营流转。本着“资源互补、产业联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村集体依法流转弃耕撂荒土地后,以弃耕抛荒土地入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合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集中经营,规模发展粮油生产、特色产业,实现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农户三方共赢。
(三)订单合作流转。村集体流转弃耕抛荒土地或组织农户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签订种植合同。村集体本着市场法则,以订单生产为互利共赢基础,协商约定村集体、订单农户、订单企业的责、权、利,村集体通过提供生产组织和产品回收等服务实现集体经济收益。
(四)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鼓励农户自愿将弃耕抛荒土地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或代耕代种,发展优质粮油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弃耕撂荒土地农户签订好托管或代耕代种协议,约定托管方式、托管期限、收益分配及代耕代种价格、支付方式等事项。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撂荒土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确保项目资金投入。按照“中央财政资金产油大县项目”、“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大豆试点项目”“新型经营主体落实撂荒地耕种(50亩以上)和农机(大中型)购机补助”资金用途和要求,在完成该项工作后,自行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申请拨付资金,报县农业农村局抽样复核达标后拨付资金。
(三)确保农用物资的投入。确保全镇撂荒地的复耕复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一定数量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资的`免费提供,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四)落实责任分工。镇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的年度考核内容,督查建设进度、严格考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粮食生产的规划布局,抓好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控,示范基地建设,监督弃耕撂荒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合法性,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配套等工作。国土资源管理所监督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指导各村实施弃耕撂荒土地的整理及复垦。各村负责辖区内弃耕撂荒土地的有序流转、发展粮油绿色生产整体工作及各村集体经济收入。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亲自抓,各村要建立台账,进行专题研究,拿出强有力的举措,紧扣时间节点,确保该项工作落实落地。镇纪委12月底前将对各村撂荒土地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土地治理整改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xx〕4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我镇开展耕地恢复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抓住耕地这个关键,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健全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确保我镇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为有效保障我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恢复范围。以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可恢复耕地的图斑为依据,各村根据下达任务量,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依法依规、先易后难的原则自行选取恢复地块。
(二)恢复标准。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地类进行恢复。“二调”为水田的恢复成水田、“二调”为旱地的恢复成旱地,恢复的耕地要第一时间落实种植利用。
恢复成水田的,坡度不能大于15度,农田水利灌溉及排水设施须完整完好,具备蓄水能力,蓄水能力的验证为连续蓄水时间不低于72小时,有完整的灌排沟、田间道等基础设施;耕作层厚度不低于20cm,土壤表层符合种植水生农作物要求,格田内田面高差不超过3cm,田埂应高于水田田面高程30cm以上,须保持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
恢复成旱地的,坡度不能大于25度,能种植粮食(包括谷类、薯类、豆类)、棉花、油料、糖料、蔬菜等农作物,实现地块清表、翻耕、土地平整,配套有必要的田垄道路设施,土体厚度不低于50cm,耕作层厚度20cm以上,同一地块土面积高差不超过±10cm等条件,须保持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
(三)进度安排。
1.任务分解阶段(20xx年3月14日—4月30日)。镇自然资源所在4月30日前将20xx年现有耕地底线目标数据和耕地恢复整治任务分解下达至村,再由村落实到组、户,确保每一个村、组都明确自己的耕地保护目标及耕地恢复整治任务。
2.调查摸底图斑选址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各村根据下达的.耕地恢复整治任务,结合下发的图斑,确定本年度耕地恢复整治图斑地块,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确定拟纳入今年耕地恢复整治范围。
3.恢复整治阶段(20xx年6月1日—8月30日)。各村(居)成立专班,严格按照耕地恢复整治标准积极组织,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耕地核查确认阶段(20xx年9月1日—10月15日)。对已恢复耕地的图斑,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初步认定,由县人民政府出具认定意见,申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地复核和省级确认耕地恢复整治指标。
三、保障措施
耕地恢复整治工作是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具体行动,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必须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建观音阁镇耕地恢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游祖军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的党委委员吕波和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向兆熙任副组长,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所,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胡泽文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统筹推进
各村作为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专班化推进+专项化攻坚+项目化实施”为手段,围绕目标任务,按实际种植情况分类处置,坚持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分步实施。讲清政策和要求,确保依法有序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资金保障
镇财政将耕地恢整治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四)强化监督考核
镇纪委会同镇自然资源所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耕地恢复整治工作列入观音阁镇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五)加强长效监管
建立动态巡查、监测、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机制,落实耕地保护、防止耕地“非粮化”,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营性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的积极性,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
土地治理整改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条底线,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序推进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遏制新增耕地撂荒、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20xx年整治区级下达目标160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稳妥推进防止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工作。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耕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修复,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灌溉水系畅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因灾损坏的耕地,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推进农村机耕道建设,改善作业条件。提升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导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复耕复种撂荒地。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严格落实弃耕抛荒1年及以上的`承包土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让农户明白耕种承包地是法律义务,只有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落实建档立卡。各村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基础性工作,20xx年整治撂荒地160亩均应建档立卡,无档无卡、没有撂荒地整治情况计划表、撂荒地整治每块地复耕验收表、撂荒地复耕情况建档立卡清单的复耕地块将无法通过验收。一是建档立卡,在开展撂荒地复耕工作时,以撂荒地块为单位进行建档立卡,在建立档案中应准确填写每块复耕撂荒地的名称、位置、面积、类型、撂荒原因、复耕方式、管护责任人等信息。二是开展验收,落实撂荒地整治后,要对每块地复耕验收,治理后的土地应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确保种植效果和不再出现弃耕撂荒,加强对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的跟踪调度,复耕复种一块、销账一块,强化照片收集,做好复耕前中后三张对比图片的收集。
(五)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广播会、现场会等途径培训撂荒地复耕生产技术。把参与恢复撂荒地生产的农户作为技术培训的重点,推行“一地一策”、“一地一训”,切实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办班讲学、基地领学、参观见学等多种培训形式,扶持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撂荒地复耕提供技术支撑。
三、激励政策
(一)充分利用种粮大户补贴。按照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本地区补贴标准,对利用撂荒地复耕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优先给予种粮大户补贴。
(二)落实耕地轮作休耕补贴。鼓励扩种大豆和小麦,对利用撂荒地规范扩种大豆和小麦的,优先给予包括补实物、补现金、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支持。
(三)用好用活撂荒地专项整治资金。将20xx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撂荒地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罗一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及复耕工作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审议整治及复耕工作政策和有关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整治及复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完成情况和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完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确定目标任务,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全镇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将细化分解到各村,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有弃耕抛荒的现象。复耕复种后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种植大豆。各村要将撂荒地复耕目标任务落实到季度,确保按进度推进复耕工作。各村每月25日前将撂荒地复耕情况汇总报送镇经发办,年底报送工作总体情况。
(三)加强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复耕奖惩措施。镇纪委将不定期对撂荒地复耕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纳入年终镇对各村目标绩效考核。对于工作滞后或在上级检查、督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视情况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