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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2025/06/04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实施方案 篇1

近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在共青团改革大局中推进高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心得体会。

方案明确了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方案提出,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必须牢牢把准政治方向,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统筹推进上下联动,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高校共青团。

方案从五大方面、十五个领域提出了改革措施。

第一,改革优化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领导机构设置,加强团教协作,在全国和省级层面由共青团组织和教育部门共同成立高校共青团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行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师生制度,落实全团有关制度安排,实行“驻校蹲班”直接联系基层团支部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活动开展“众创众筹众评”制度,以多种形式召开面向高校青年师生的恳谈会、通报会等。

第二,改革健全基层组织制度。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在高校党委领导下,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执行校级和院系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提高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推行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度以及校级和院系团组织定期向团的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坚持团内民主。

第三,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围绕高校育人中心任务,针对学生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普遍需求,推动高校共青团工作规范化、课程化、制度化;健全针对困难学生的多样化、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大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人际沟通困难、上进心不足及毕业未就业等学生群体的帮扶力度。

第四,改革完善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改革团干部配备考核管理制度,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在高校校级及院系级团组织普遍建立从青年教师和学生中选任挂职、兼职副书记的制度,从严选拔、从严管理高校团干部;建立完善全国、省、高校分级培训体系,为高校团干部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搭建平台、提供支撑,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逐步完善高校团干部校内转岗和校外流动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对学生骨干的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淘汰退出等机制。

第五,改革强化保障支持。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将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高校(院系)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高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高校团委书记为党员的作为高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完善高校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高校基层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支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高校校级团委须单独设置,已经合并或归属其它部门的必须予以纠正,高校团委的领导职数、专职干部编制数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需求合理确定。

方案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选择部分省级和高校团组织进行重点项目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推广具有普遍性和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指导督促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改革,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级团组织和教育部门的考核内容。

实施方案 篇2

一、职责分工

南昌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南昌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管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直各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市本级公共机构”)组织实施。

(一)市机管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二)市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市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三)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县、区(新区、开发区)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本地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再由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市本级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报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须逐月按时填写。

(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市本级各公共机构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市直各单位、部门填写后报送市机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县、区(新区、开发区)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市机管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登录江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www.jxjgj.gov.cn)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于20xx年3月1日前完成;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自行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他信息。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各公共机构必须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账,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服务。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类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然后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已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未安装的不需填写。

6、公车用油数据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统计人员(以下称“统计员”)负责能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对本地区各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市本级各公共机构也应当对本单位、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有关规定。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填写报送时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市本级公共机构

1、市直单位、部门(不含省垂直管理单位和驻外机构)按季分月填写本级机关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并于次季度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

2、市直单位、部门的下属公共机构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报本机构的主管单位、部门。报送时限应在符合市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由本机构的主管单位和部门自行确定。

3、市直各单位、部门按季度、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年度汇总情况于次年度2月28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二)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

县、区(新区、开发区)按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于次年3月1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实施方案 篇3

为有效保护儿童青少年的健康,落实卫生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目标和任务,做好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科学规范地实施扩大免疫规划程序,特制订本方案。

一、原则

XX市扩大免疫规划按照“无缝对接、保持优势、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

无缝对接: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和接种时间与现行XX市免疫规划充分衔接,确保不漏不缺不重;

保持优势:结合XX市免疫预防相关疾病流行信息,根据专家认证,将因接种而有效控制疾病发病率的疫苗仍继续保留在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中;

分步实施:将新纳入我市免疫规划程序中的疫苗根据疫苗接种时间,适时接种。

二、内容

(一)对20xx年5月1日实行的XX市免疫规划程序与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程序实施对接,对于国家优于XX市的程序全部修订与国家同步;而根据北京特点而实行的免疫策略经专家讨论后继续保留。

(二)在现行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白破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10种XX市免疫规划疫苗基础上,将麻风二联疫苗、甲肝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三)继续在发生水痘疫情的托幼园所、中小学校,对15岁以下儿童实施免费应急接种。

(四)对重点人群(主要是发生疫情地区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免费应急接种;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16种疫苗,预防乙型肝炎、甲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水痘、流行性出血热、炭疽和钩端螺旋体病等16种传染病。

三、接种要求

(一)接种时间。

1. 乙肝疫苗

基础免疫接种3剂次,儿童出生时、1月龄、6月龄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在基础免疫的基础上增加初中一年级1剂次接种。

2. 卡介苗

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 脊灰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

4.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次。

5. 白破疫苗

接种2剂次,儿童6周岁、初中三年级各接种1剂次。大学一年级进京新生接种1剂次。

6. 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和麻疹疫苗

儿童8月龄接种1剂次麻风二联疫苗,18月龄、6岁各接种1剂次麻腮风疫苗。大学一年级进京新生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

7. 流脑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6月龄、9月龄各接种1剂次a群流脑疫苗,3周岁、小学四年级(相当于9岁)各接种1剂次a+c群流脑疫苗。

8. 乙脑减毒活疫苗

接种2剂次,儿童1周岁、2周岁各接种1剂次。

9. 甲肝灭活疫苗

接种2剂次,儿童1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

10. 出血热疫苗(双价)

出血热疫苗接种3剂次, 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6个月接种。

11. 炭疽疫苗

炭疽疫苗接种1剂次,在发生炭疽疫情时接种,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和病人不能接种。

12. 钩体疫苗

钩体疫苗接种2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

13. 水痘疫苗

水痘疫苗应急接种为1剂次。

(二)接种对象。

1. 现行的XX市免疫规划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达到应种月(年)龄的适龄儿童,均为接种对象。

2. 新纳入免疫规划的疫苗,其接种对象为规定实施时间起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各剂次月(年)龄的儿童。

3. 出血热疫苗接种为重点地区16-60岁的目标人群。

4. 炭疽疫苗接种对象为炭疽病例或病畜的间接接触者及疫点周边高危人群。

5. 钩体疫苗接种对象为流行地区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岁高危人群。

6. 水痘疫苗应急接种对象为发生疫情的托幼园所、中小学校1岁以上、15岁及以下目标人群。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实施扩大免疫规划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此方案,结合各区县特点,制订本地区扩大免疫规划的实施计划。

(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认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开展经常性宣传与“4.25”预防接种日重点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实施扩大免疫规划能力。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加强免疫规划相关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调整和充实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和基层接种人员,并指定专门预防接种单位开展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的接种。

(四)加强指导,开展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基层接种人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技术指导。

(五)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免疫服务质量。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调整免疫服务形式,增加服务次数,确保适龄儿童及时得到预防接种服务。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和新的免疫程序开展预防接种。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六)加强冷链监测,保障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转。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实施疫苗的冷链运转,做好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

(七)严格规范疫苗和注射器的使用管理。

切实加强疫苗和注射器登记、使用和管理,及时核拨乡村医生和其他预防保健人员的接种补助经费。各区县每年5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免疫规划疫苗及配套注射器年度需求计划报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整理后报XX市卫生局。

五、实施时间

20xx年1月1日起全市正式实施新的XX市扩大免疫规划。

六、督导评估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经常组织对辖区内落实扩大免疫规划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制订科学的督导评估方案,逐级定期开展督导和评估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督促指导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XX市卫生局将定期对各区县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附表:

XX市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对象、剂次、部位、途径及剂量一览表。

实施方案 篇4

一、活动目的

“寻访优秀校友”活动是XX年年江西财经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是做好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准备工作。通过寻访我校优秀校友,了解学校历史和校友们的奋斗历程与人生体验,。通过寻访优秀校友,用优秀校友的人生经历和创业历程,激励学生设计大学生涯,立志成才。

校友是学校发展的重要财富,要充分发挥优秀校友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以便汲取宝贵经验,继承江财人的优良传统,增强对学校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责任感。同时在寻访的过程中,提高学生的写作、采访、交际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并通过宣传学校,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扩大我校知名度,推动学校工作。

二、活动主题

寻访优秀校友再续校友情怀感悟人生经历

三、活动要求

1、寻访校友对象:建校以来我校各届毕业生(含各类函授、短训班学员)、曾经在校工作过的教职工等。在本校工作的往届毕业生不列入校友名单。

2、优秀校友标准:

(1)担任重要职务,其中行政职务正处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正高(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以上或博士以上学历、年产值1000万以上大型企业老总;

(2)有重要社会影响、被省级以上媒体专题报道的校友;

(3)在工作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成就,或者扎根西部、立足基层有感人事迹的校友;

(4)为学校发展捐资助学或设立奖学金的校友。

3、优秀校友采访途径:

(1)由校团委确立优秀校友名单后,将采访对象分配到学生,每名参与者或参与团队应在暑假期间,寻访家庭所在地的校友。

(2)采访工作可以是学生个人完成,也可以是学生集体完成。学生通过和优秀校友联系以及现场采访,由校友本人提供个人详细事迹材料,学生收集后进行整理和修改。学生可围绕优秀校友的人生经历和创业历程,确定调查题目,可采用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调查研究,挖掘校友的精神财富,发挥校友的重要作用,为迎接评估献礼。

4、寻访优秀校友成果形式:成果形式可由采访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可以为报告文学、人物通讯、个人专访、事迹简介等,文章字数1000-XX字左右。材料力求全面详细,思路清晰,真实感人,尤其要对校友的基本情况(毕业时间、专业、个人特点、个人成就、成长过程等)进行详细采写,并填写《江西财经大学校友事迹材料信息表》。在寻访的过程中,收集优秀校友生活照片四张。

四、参与者和参与形式:

1、参加对象:江西财经大学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均可以个人或组团报名参加此次寻访校友活动。参与者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吃苦耐劳,有一定的交际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

2、组队方式:

(1)以寻访的省、区、城市为单位,每一个寻访省(直辖市)或城市组织一支寻访队伍,每支队伍由2~3名成员组成。成员原则上为寻访所在地生源的学生。

(2)每队选一名组长,由组长统一安排、协调校友采访事宜。

(3)每个队伍指定一名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负责对各小组校友寻访工作进行指导、校友事迹材料编写进行指导。

(4)每支队伍需完成10名以上校友的寻访,填写《江西财经大学校友事迹材料信息表》,每位被采访校友的事迹材料,并撰写一篇以上的寻访报告。

3、需要寻访的地区范围:北京、上海、广东、江西、浙江、山东、湖北、江苏、贵州、云南、福建、安徽、海南等地。

五、活动安排

1.申报审核阶段(6月中旬):申报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需填写《校友寻访活动报名表》,可到校团委网站下载,各院分团委要填写意见加盖分团委公章,并于6月25日前上交到校团委办公室,6月28日前校团委与校友办将进行寻访组资格审查,并选定寻访组。

2.寻访阶段(7月—8月)学生利用暑期对校友进行寻访,搜集数据、了解情况,撰写报告。

3.总结表彰阶段(9月):“寻访优秀校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稿件由学校组织评审,评选优秀稿件200篇,优秀组织奖6名。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到《江西财大报》、校园网、所有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

(1)9月3日上午12:00前,学生向所在小组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报告(心得体会)或论文(不申请参评的同学将社会实践报告(心得体会)或论文交小班班长,参加小班的评比;

(2)9月3日—9月4日下午6:00前:各小组负责人组织小组同学,结合校友寻访工作中的表现、记录和成果,按30%的比例评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各小组按评选顺序上交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信息(包括班级、姓名、学号)和实践报告;

(3)“寻访优秀校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采写稿件由各学院党总支统一收集组织初评,XX年年9月5日前同电子文档一并交校团委办公室,稿件中注明所在系、班级、姓名等信息。

六、校友寻访经费及相关要求

1.校友寻访所给予的经费支持

原则上补贴单程火车硬坐车票、当地公共交通、住宿费和资料费(其中当地交通费和住宿费参照学校财务处制定的标准)。出发前领取核定经费额度的1/2。支出必须有正式发票,收据无效。正式发票须经所在学院分团委书记在发票背面签字后方可报销。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住宿旅馆的应出具发票,报销额度限15元/人×天(活动结束后须经校团委核对人数)。

2.寻访结束后须上交的材料

(1)每位被采访者的《江西财经大学校友事迹材料信息表》电子稿一份、打印稿一份

(2)每位被采访者《校友事迹材料》电子稿一份、打印稿一份,校友事迹材料要求1000-XX字。

(3)生活工作照片4张(可电子版)。

(4)校友寻访报告或心得(各组至少交一份)。

(5)江西财经大学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问卷(校友问卷)、江西财经大学毕业生质量调查表。

(6)各寻访组单程硬座车票和住宿发票,并填写《校友寻访明细表》,上交校团委办公室。

3、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寻访优秀校友”活动,加强宣传,加强培训和指导,从服务评建、为评建工作做贡献的高度认真安排各项寻访校友工作,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各项采写任务。

(2)此次社会实践活动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在寻访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增强防盗、防骗意识,避免与他人发生纠纷,有疑惑的工作多与各组指定的指导老师报告。

(3)参与此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要佩戴校徽,要注意形象,注重着装整洁、举止文明、讲究礼貌,向校友展示个人良好素质和学校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