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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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篇1
1、以卫生县城复查为契机,优化环境卫生面貌。
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工作是政府的一项实事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城乡面貌的必然要求,因此各单位要把公共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组织网络,增加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卫生综合水平。
一是要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加强环境卫生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大卫生设施的投入,稳定农村保洁队伍,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积极开展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户的评创活动,健全和完善农村保洁员工作的考核机制做到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确保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大爱国卫生运动力度。在开展长效保洁的同时,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抓住爱国卫生月活动以及五一、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三是进一步加大农村改厕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积极宣传建造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意义,引导、鼓励农户建造无害化厕所。各村要结合村庄整治,进一步加大农村改厕力度,把改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把改厕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年新增户厕60户以上。同时开展经常性除四害工作,制定除四害计划和密度监测方案,根据季节特征和病媒生物的消长特点,结合环境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彻底消灭病媒生物孳生地,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迎接好“灭鼠先进城区”复查工作。
2、以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载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建立健全健康教育阵地,积极做好各类公共卫生宣传发动工作,继续开展好百场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要利用各类橱窗、黑板报、永久性标语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村级简报,开设《卫生与健康》知识专栏,使广大群众能从多方面渠道吸取健康知识。
二是以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载体,积极开展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加强计文卫的合作力度,积极开展青少年的健康卫生行为活动,引导群众从自己做起,摒弃不良生活方式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以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使全街道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5%以上。
3、以完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为基础,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进一步探索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机制,全面落实城乡公共卫生三大类12项综合服务工作。实现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
一是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以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地方病等传染病为重点,加大宣传、预防和控制力度,落实村、社区以及中小学、幼托机构的防控措施。开展0—7岁儿童计划免疫工程,着重做好新居民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新居民儿童预防接种率达90%以上。
二是加强社区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完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月报制和信息通报制度等四项制度,明确社区责任医生的工作任务和责职,强化各村(社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社区责任医生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三网建设。深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落实食品药品责任追究制,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连锁起市、放心店的扩面、提质、增效工作,积极推进连锁超市、放心店向农村、社区、学校延伸。加强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队伍的作用,掌握动态,定期巡查监督,整合队伍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以提高公共卫生整体水平。
四是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力度。配合工商、农经、质检、卫生等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认证,实施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生产加工分企业的行为规范,落实餐饮单位索证索票制度。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100%的学校食堂实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30%以上大中型餐饮单位和新评定a级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加强家庭聚餐的监管、申报备案。进一步加大各食品环节的巡查力度,完善食品药品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以加强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为重点,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卫生医疗机构的实时报销管理,加强合作医疗的资金管理,加强村级代办员为群众代理医药费报销补偿手续的结报服务,确保补偿资金的正确性和补偿资金的及时性。
二是加强计卫合作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体检组织实施工作,积极探索健康体检方式方法,提高体检质量,认真实施好第三轮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同时加强体检后续服务,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
村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我村卫生室各项工作,将在镇卫生院、村委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镇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20xx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及加大卫生工作宣传力度,确保我村卫生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全面落实,现将工作计划提出如下:
一、行政管理:
1、年初有工作计划,年中有自查报告和半年总结,年终有总结和考核自查报告。
2、每月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一次,各种制度上墙,按时完成各种材料上报工作。
3、使用统一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登记表、卡、册、档案规范管理。
4、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及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参加药品统一代购及乡村一体化管理。
5、按时参加例会及业务学习培训,并作好学习笔记。
二、疾病预防控制
1、认真作好疾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时上报疫情,报告率100%,严防传染病的发生及爆发流行。
2、计划免疫工作:按时通知和督促接种对象进行疫苗接种,按计划完成各苗的接种任务。
3、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计划外各种疫苗活动。
4、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5、认真作好结核病人治疗的全程督导,督导率100%。
6、及时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发热病人。
三、妇幼保健工作
1、及时准确上报本村的孕妇数及出生情况,认真填写及开展高危孕妇的筛查,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全面完成。
2、认真做好妇幼卫生知识及降消项目的宣传工作,村宣传覆盖面达100%,孕妇知晓率100%(外出除外)。
3、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资料存根等进行归档保存。
4、做好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四、医疗工作
1、遵守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规范以及村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医务服务工作。
2、处方书写规范,用药、收费合理,配伍正确,并有病情和治疗记录。医疗垃圾及时正确处理并完善记录备查。
3、热情接待病人,不得推诿病人和拒绝出诊,做好病人的转诊工作。
4、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农民得实惠。
5、认真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零差价销售。
五。健康教育
1、认真做好本村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工作,制定好全年的健康工作安排,做到工作有计划,做后有总结。
2、针对重点人群有针对的慢性病进行讲解,让老百姓了解一些慢性病和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情况。
3、对季节性的疾病做好预防工作,特别是一些具有传染性的疾病,让老百姓增强传染病的认识和懂得一些防治知识。
4、加强学校和公共场所的健康宣传。
我卫生室工作计划有所不周,以及在以后的生产实践中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望上级领导在督导工作时加以指正。
村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以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科学规划和设置社区卫生室,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实现社区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服务全覆盖;积极稳妥地将社区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落实乡村医生补助等问题;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培养培训制度,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社区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职责如下: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负责接诊、出诊、巡诊等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及区市级医疗机构。
2、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3、开展爱国卫生及健康宣教。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社区居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村”的建设。
4、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职责。协助开展新农合工作的政策宣传、参合费用的收缴等;负责收集、填报有关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落实社区卫生室布局规划,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1、社区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按照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和《关于村(居)卫生室布局规划及建设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的通知》明确的设置要求和建设标准,按规定时限完成规划内社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规划内社区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应不低于80平方米;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基本条件,实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观察室“四室分开”。完成规划内社区卫生室考核验收,为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充分准备。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社区卫生室的命名。社区卫生室名称统一为××街道××社区卫生室。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乡村医生的配置原则。在规划内社区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原则上按每服务1000人不低于1名乡村医生配置,居住分散的行政社区可适当增加;对于乡村医生人员相对富余的地方,鼓励采取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选用。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管理。
1、严格乡村医生的准入。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
对一村多室的卫生室人员进行整合,实行街居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参加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健康状况良好,无不适宜乡村医生岗位的疾病。有条件的社区可对超过年龄以及超出配备比例的乡村医生进行返聘,所产生的费用由社区自行负担。对不愿参加一体化管理或经考核不适合参加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可自愿保留原卫生室,自主经营,但不能享受推行街居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卫生室的相关政策。具体人员整合管理办法由区卫生局制定。
在社区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在社区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护士参照乡村医生执业类别执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程序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2、严格乡村医生的执业管理。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新进入社区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等行为。乡村医生执业实行动态调整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各社区实际医疗服务需要,定期按年度在规划框架内进行适时调整。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强化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职责。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社区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科学划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将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安排给社区卫生室承担。加强对社区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其服务的社区公示,并将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4、加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社区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社区卫生室的财务和资产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对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5、加强社区卫生室信息化管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完成社区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社区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社区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配备使用、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一体化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电政办)
(四)将社区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加快推进社区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年年底前,全区规划内社区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不得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其所配备的基本药物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负责供应。根据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创造条件,逐步将其他符合全区规划要求的社区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其补偿办法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执行。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药监分局)
2、将社区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年年底前,规划内社区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社区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一般诊疗费结算实行“总额控制,据实结算,超支不补”方式支付。加强对新农合支付社区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五)完善乡村医生补偿、退出机制。
1、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统筹安排社区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拔,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新农合支付政策调整。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村卫生室设立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将所有参合人员到社区卫生室就医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采取总额预付方式,新农合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预付总额暂按社区卫生室服务参合人每人每年就诊2次进行计算,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工作量,考核后拨付,具体拨付方式由区卫生局会同区财政局研究提出意见,报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社区整体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在规划内社区卫生室就诊产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医保定点的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统一结算管理,除参加新农合保险之外的一般诊疗费由卫生、物价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按照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区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实行新农合门诊报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补助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2、建立乡村医生动态退出机制。在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核中不合格者或本人自愿申请退出乡村医生队伍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注销乡村医生执业;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逐步分流,逐步实现乡村医生的新老更替,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3、建立一体化卫生室乡村医生管理体制。凡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自年龄到期当月停止发放政府补助,不再办理相关聘任手续,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列》规定,不得以机构法人和负责人名义独立执业;已加入一体化管理卫生室但不到规定年龄,本人又申请退出的乡村医生,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列》和区域卫生规划规定执行;本次未加入一体化管理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或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在政策范围内允许继续执业。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六)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1、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区卫生行政部门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的实际出发,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对在社区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结合实施“卫生强基”工程,选派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室带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社区卫生室的业务指导。乡村医生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促进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并动态掌握本区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有计划的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定向委培的要优先及时补充到社区卫生室。通过后备力量建设、吸引适宜人才到基层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室工作。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七)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乱收费、摊派、集资。支持乡村医生依法执业,坚决打击非法行医,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和表彰。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落实资金投入。
区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完善对乡村医生补偿以及社区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村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篇4
时间飞逝,转眼间我们就迎来了崭新的一年。20xx年我们县卫生局的.工作重点是: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继续巩固完善新农合和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抓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切实提高群众健康保障水平,推动全县卫生事业科学稳定发展。
1、完成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重点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医院his系统并完成数据接入,实现医疗卫生业务领域的数据互通、综合汇总。继续扩大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成果,全县90%以上村卫生室使用医疗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满足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新农合门诊统筹等需求。
2、推进卫生工程建设项目。县医院医疗综合楼、县卫生监督大楼完工并投入使用;推进县医院凤凰分院、县妇保院(含儿童医院)、县结防所和澧田、指阳、官田、梅塘卫生院等中央投资卫生项目的立项,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做好征地、规划、图纸设计和审查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3、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面向省部属高等医学院校为县直医疗单位招聘14名紧缺卫生专业人员。开展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基本技能质量评比和初级人员基础理论考试及基本操作考核,强化“三基三严”训练,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任务,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基本技能。
1、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每个卫生院确定1—2名业务员配送药品,加强基药配送业务员培训及管理,并建立业务员管理档案。实行基药与非基药分类结算,统一考核,合理采购,基药配备使用率均达95%。科学制定各单位药占比控制目标,与基药补助和评先挂勾,促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严控卫生院药占比,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配合公立医院改革,二级医院基药使用量和销售额均达40%—50%。
2、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0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的分配比例,原则上村卫生室不低于40%。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年内创建1—2个示范单位。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65%以上。
3、大力实施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对白内障、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患者实施常态化免费救治,年内完成100例白内障、1例白血病和13例先心病患者免费救治,累计完成75例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开展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疾病免费救治,完成290例免费救治任务。
同时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手术治疗,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