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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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的方案 篇1
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管理、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为确保我学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责任机制,着力打造“一校一策”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工作责任不明确、安全防范不到位、周边环境整治不彻底、重点人员管控不得力、强制报告制度不落实、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等问题,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彻查失管漏管、失职渎职行为,最大程度减少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抓实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要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教职员工(含保安等临聘人员,下同)培训和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内容;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重要作用,每学期入校至少开展一次普法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宣传图册、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溺水、防意外伤害等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抓实信息摸排研判,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教师的作用,对学校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性格孤僻、行为偏激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信息和存在心理异常、行为偏执、感情纠纷、学生或家长投诉等现象进行深入摸排筛查,建立信息台账清单,及时精准掌握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保密一体化,为全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抓实校园安全防范,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补齐安防短板、堵住管理漏洞。要确保校园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配齐配强学校安全工作人员和保安力量、推动校园警务室(联系点)建设,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加强女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管控和门卫管理,落实门卫查验登记、校园值班巡逻、“护学岗”等制度,严防不法分子、社会闲散人员、来历不明人员、易肇事肇祸人员及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淫秽、暴力图书(音像制品)等进入校园;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化解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四)抓实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部门协作效能
要持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主动联系派出所、司法所、乡、村、社区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加强对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涉访滋事人员等易肇事肇祸人员的排查管控;完善学校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和校园周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以及学生违规骑乘摩电车辆、不戴头盔等现象;清理整顿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KTV、棋牌室等服务场所和售卖含有反动、淫秽色情、暴恐等违法内容文化产品的音像图文店和综合用品商店,整治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抓实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安全综合素养
要高度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不仅要对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困境儿童、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性格孤僻行为偏激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落实“一对一”关爱帮扶,更要严密防范学生发生极端事件;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在学生中普及12355热线电话和“青少年12355”微信小程序使用,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设立心理咨询室,及时对心理异常、行为异常等重点学生实行疏导、干预,落实专人专管、一人一策、因人施策等关爱帮扶措施。
(六)抓实关爱帮扶措施,提升优质服务质量
要明确分管女生工作的校领导,建立女教师联系女学生制度,遴选政治素质好、师德优秀、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女教师联系女学生,每月针对性开展一次以上谈心谈话;发生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事)件后,要及时为受害者及家属开展心理辅导、人文关怀和法律援助,并采取送教上门、异地就读等方式保障被侵害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辍学学生“动态清零”;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全覆盖;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开展“守护花蕾呵护成长”“青心护苗”“向阳生长”等关爱帮扶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活动。
(七)抓实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考核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着力提升教职员工职业道德水平;以学校为单位,每学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观看教育警示片,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教职员工“一严格两严禁”日常管理(即严格入职审查和从业查询;严禁酒后进入校园接触学生;严禁以任何理由在自居地、学生居住地、学生宿舍、办公室等封闭场所滞留异性学生),督促教职员工自觉远离“六种”行为(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行为;对学生作出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向学生展示传播包含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持有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的视听、图文资料;其他构成骚扰、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抓实强制报告制度,提升监管处置质效
学校要设立学生保护专员,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培训,为学生提供更好的保护和帮助。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或发现疑似线索,要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适当方式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超过2小时视作迟报,超过12小时视作瞒报,将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案(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家庭信息,避免再次伤害。
(九)抓实协同保护机制,提升家校社同防力度
办好家长学校,采取召开家长会、座谈会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XX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家长(监护人)法定责任意识和保护意识,推动家长(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畅通家校对接沟通渠道,开展“万名教师大家访”活动,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在家思想动态、学习表现和生活习惯等,面对面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答疑解惑;发挥社会志愿者作用,加强放学后学生管理,有效降低学生特别是女生上下学途中安全风险;科学管理学校生使用手机。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组织机构
组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法制副校长
成员:全体行政、年级组长、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保卫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学校安全办。
(二)加强部门联动
要加强与村(社区)、乡、派出所、司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线索定期通报和联动协作机制,构建“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社会”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三)健全责任体系
要明确分管副校长担任联络员,加强对学校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督促学校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为具体责任人,切实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四)严格考核问责
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单位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对发生性侵、欺凌、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步骤
从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即日起至2月28日)
XX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下发方案。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健全各类台账资料。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3月1日起至11月30日)。
3月20日前完成第一轮重点群体人员信息和各类风险隐患摸排,此后每季度进行一次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建立摸排管控台账和问题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1日至12月31日)。
及时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成功事例、亮点工作、取得成绩,巩固好工作成果,积极推广经验做法。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查找根源,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周密部署
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动作为,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加强领导,明确重点,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教育阵地向师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宣传,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有声势,为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积极推进,抓好落实
要迅速行动,做好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全员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校长亲自抓、带头抓,要压实岗位责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项项见成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全面总结,严格报送
每月30日前汇总上报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台账和问题责任清单,6月30日、12月20日前分别上报行动部署落实情况和工作总结。
未成年人保护的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中心,以预防和控制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为重点,以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抓手,继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立足学校,依托村社,向家庭延伸”的工作思路,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使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学生;
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主要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1.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学校未成年人工作计划,成立学校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对校园内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卫生检查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1.在学校德育教育中,安排法制教育的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2.结合“全国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活动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活动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内容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聘请当地派出所的同志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结合有关教育内容,为学生做专题教育讲座。
4.通过安全课程、主题班会等途径,深化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5.落实教师和学生干部关心特殊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做好特殊学生的'保护工作。积极做好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全员参与、全面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使全校师生掌握一些自护自救的技能。
(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1.积极与社区联系,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健全社会服务队和社会服务基地,使学生在社区展示社会公德的自我宣传教育,社会活动中的自我实践体验,争做社会合格小公民的自我意识锻炼,为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和假日生活创造条件。
2.寒、暑假期间,学校成立假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计划,指导学生的生活。学校大队部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成立雏鹰假日小队,安排指导老师,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区的各种实践活动。
3.利用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青少年保护和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指导,使家庭和学校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
4.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日,精心策划丰富多彩、切合学生实际的宣传活动,如讲座、演习、召开主题队会等,通过学生听到的、看到的或亲身经历的事情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学到一些保护自己的本领。
未成年人保护的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县文明办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兰考县文明办《20xx年兰考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兰考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治安部门
治安部门要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特点,对辖区内“护校安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密摸排管控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查处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园适时开展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活动,指导校园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训练,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部发生恶性案(事)件。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人:张东江
(二)巡警部门
巡警部门要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责任单位:巡警大队 责任人:任国华
(三)刑侦部门
刑侦部门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落实专人进行办理,以减少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心理健康的影响。责任单位:刑警大队 责任人:李建波
(四)交警部门
交警部门要在县城中小学大门口设立“护学岗”,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严格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责任人:安 磊
(五)网警部门
网警部门要以“净网”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网上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破大案、捣网络、追源头,集中查处网络和手机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以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同时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网吧的严格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责任单位:网警大队 责任人:李海英
(六)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要定期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工作的安全检查,注意发现火险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涉及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单位适时组织防火演练,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责任人:段海强
(七)法制部门
法制部门要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充实完善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校园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辅导员素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责任单位:法制室 责任人:代建慈
(八)宣传部门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专题片、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经典案例、典型事迹。责任单位:宣传科 责任人:黄胜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并比照县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20xx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密切协作,强化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强与县文明办、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各相关单位、警种在工作中要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预防、发现报告、联动协调、分类帮扶、社会参与、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要注重对亮点工作、典型人物的发掘、树立和培育,以典带面整体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县局各警种、部门每半年要将所属警种、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并及时报县局未保办。
未成年人保护的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源头预防和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属地管理和务实创新原则,以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立起“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反应机制,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为未满xx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2.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x个月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3.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4.重残、重病未成年人。
5.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
6.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
1.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机构。在xx县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总体框架下,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构建上下衔接和统筹管理机制。
县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明确有关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应职责,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区域内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
乡镇、村级。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建立儿童之家,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汇总、统计上报、信息录入及动态管理;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救助保护、干预帮扶、照料安置等;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跟踪随访等。
2.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服务平台。依托xxx政府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衔接机制,及时受理、转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帮扶转介等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帮扶“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1.监测预防机制。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地位,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为困境家庭提供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随访等保护服务,协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实现临时救助保护与长效帮扶措施的有效衔接。
2.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做到及时发现。学校、医院、村(居)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了解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和生存现状,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信息筛查和通报制度,增强邻里及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同时,要积极发动基础网格长、志愿者队伍、社区群众等对辖区进行定时巡查,及时发现线索,主动向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报告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3.评估转介机制。落实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制度,对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建立家庭监护评估、风险等级评估和需求评估标准,实施分类帮扶。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转介至救助管理机构;对遭受家庭暴力、人身侵害,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转介至公安部门;对遭受严重伤害须紧急救治的,联系送医院救治;对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对失学辍学的,同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通报的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
4.处置帮扶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救助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家庭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就医、就学、法律援助等政策;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县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政府向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岗位,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对社会组织申报成功的中央、省级未成年人服务项目,要按上级政策落实好配套资金。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内部力量协调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民政自身优势和工作资源,引进、培育、孵化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提供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支持;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益慈善等力量资源的融合,实现互补、互动、互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个案管理及专业服务等组织协调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注重教育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及工作情况,制作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和保护工作的相关内容,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按照上级要求,确定每年x月份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恶劣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