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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案

2025/06/08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考核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考核方案 篇1

指导思想:

加强口语测试有助于检查学生口头交流,能促进、引导学生大胆表述。通过测试激发并保持学生学习的兴趣。

一、 背诵(共10分)

考核内容:

(1)课本中要求背诵的篇目之一(5分)

(2)在本学期所学的古诗中任抽一首(5分)

评价标准:

1、背诵时正确、流利、有感情,极个别的添字、漏字现象不扣分。

2、 背诵时不太流利、没什么感情,出现少数的添字、漏字现象,扣1—2分。

3、 背诵有困难的学生,允许其再练习,准备好后重新背诵,再评分。

二、 朗读(共5分)

考核内容:从《亲近母语》选一篇自己认为读得最好的课外短文进行朗读。

评价标准:

1、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短文,极个别的添字、漏字现象不扣分,读得特别好的可酌情加分。

2、比较正确、流利地朗读短文,有少数添字、漏字现象,扣1—2分。

3、朗读有困难的学生,允许其在老师或同学的帮助下再练习,准备好后重新朗读,再评分。

三、口语交际(共5分)

考核方法:平时观察与期末测试相结合,老师与学生一起评价。

考核内容:给大家介绍一件生活中有意思的事情。

评价标准:

1、有表达的自信心,积极参与讨论,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能用普通话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看法。与人交流态度自然大方,有礼貌,不扣分。

2、较积极地参加讨论,能用普通话较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看法,与人交谈态度较自然大方,有礼貌,扣1—2分。

3、不善于与别人交谈,不善于用普通话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看法,扣3—4分。

考核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 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名师成员考核方案】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联系电话:88615097,电子邮箱:xxx。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书面,一式二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20xx学年度温州市骨干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五)《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名校长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核方案 篇3

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履行好本岗位职责,体现对考核教师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师工作量的考核权重占教师考核的10%

二、教师标准工作量为每循环36课时,按100计算。超标准工作量和不足标准工作量的按百分比得分。

三、工作量的基本核算单位为课时(节),就是上1节课计为1课时工作量(或1节工作理)。备课1个教案计为1课时工作量。

四、工作量的折算方法按每学期计算总课时量为标准(36课时×循环数)。

1、教研组长每循环按6课时工作量计算,备课组长每循环3课时计算。

2、班主任岗位每循环按16课时工作量计算,副班主任每循环3课时工作量计算。

3、社团活动每次按2课时计,备课2课时计,总计4课时计。

4、理、化、生分组实验准备一个实验计1.5课时,演示实验0.5课时/次。

5、承担晚课一班计4课时工作量,当班住校领导每次按3课时计;接送学生按2课时工作量/每往返;

6、政教、教务、各办公室干事、值周教师最高12课时工作量/循环。

7、大课间操给体育教师计0.6课时/天。

8、中层领导岗位每循环计24课时。

9、师徒结对,指导教师每循环计2课时工作量。

10、功能教室及备品管理任务计10课时工作量。

11、代课工作量按相应工作量计算。

12、参与活动现场组织者按相应时间计相应课时;活动筹备者按1-----10课时计算工作量(含示范课、公开课、大教研、迎检、外出监考评卷、公休日外出培训学习参加会议……)。

13、体育训练及运动会按相应时间计算工作量。

14、未尽项目按最接近原则执行。

考核方案 篇4

一、 考核目的:促进教师专业有效发展,养成良好的阅读与写作习惯,健康的上网习惯,落实专业发展规划目标。

二、 考核项目

1、专业阅读写作(80分)。

2、自愿写作日志(工作、生活类等,10分)。

3、日志跟帖、留言(限专业写作,10分)。

三、 评分细则:

1、专业阅读写作完成计划数为60分,根据完成总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少一篇扣减10分,满分80分。

2、自愿写作日志(工作、生活等类)根据完成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足3篇得5分,后每多一篇加1分,数字太少,质量较差者酌情扣分,满分10分。

3、日志跟帖、留言(限专业写作)根据完成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足3次得5分,后每多一次加1分,视质量情况酌情扣分,满分10分。

四、 结果运用

1、对考核成绩较好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2、考核结果在群空间发布,在校干会议上通报。

3、作为学校综合工作考核的子项目。

4、作为学校对教师评优考核的参考。